說說古代戰爭中的參戰人數——幾十萬、上百萬的戰爭是否存在?

最近知乎連續兩個問題,都涉及到了這個問題,一個是關於白起有沒有坑殺四十萬趙卒的,另一個則是直接問為什麼先秦戰爭參戰人數幾十萬,到明清縮水成了幾萬十幾萬?

在討論前,先說幾句題外話。有些人,一討論直接開口絕對如何如何,這個絕對不可能那個絕對可能,仔細一看,卻沒有舉任何原始資料,也沒有任何邏輯完整的縝密論證,最多是舉幾個國外的古代軍事資料來類比,然後就BALABALA得到了結論,這個那個的,讓人很無語。

古羅馬也好古希臘也好,他們的軍制及動員模式和中國戰國春秋時期一樣?史料記載方式一樣?有可比性嗎?真是不知所云。

我在討論任何非常識性的需要嚴密論證的問題時,幾乎從不敢說「絕對」如何如何,一般都說「我認為」、「我覺得」、「應該是」什麼什麼。除非有人違背了常識。同時,如果這個問題很複雜,我又沒有瀏覽過足夠的論著和資料,那麼我一般不會參與討論,表態更不會,因為我自認沒這個素養讓我表態。

有關白起坑殺趙卒的問題,早在九十年代,專攻歷史地理的靳生禾、謝鴻喜兩先生就發表了相關研究專著和論文,對長平之戰的多個問題進行了詳細論證,可說是目前有關這個問題里最全面、在學界認可度最高的論著。討論長平之戰,如果連他們兩位的專著和論文都沒有看過,我想還是不要去隨意肯定和否定什麼為好——因為目前我能想到有關長平之戰的問題,他們的討論里幾乎都涵蓋到了。所以如果沒做相關功課,張口就是「絕對不可能」之類的,還是免了吧。

另外還應該說一下的是,靳生禾先生是歷史研究中較少見的文獻掌握和原野考察並重的一位學者,也是我國中國歷史軍事地理研究第一人。他對山陝一帶的古戰場進行了長達十數年的田野考察,對秦趙長平之戰的研究,是毫無疑問的第一人。討論長平之戰,他和謝先生的《長平之戰——中國古代最大戰役之研究》《長平之戰古戰場考察報告》《山西古戰場野外考察與研究》這三份論著,是必須要看也繞不開的基礎功課。

兩先生的觀點我簡單說一下,那就是長平之戰中的總死亡人數,文獻記載應該是基本正確的,需要討論的是戰死者和被殺俘虜的具體比例、死亡時間(因為長平之戰時間很長),以及被殺者的身份(如上黨被徵發的本地僕役等等)這些細節。對相關問題真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下他們的著作和論文,其實很有意思的,我就不在這裡嘮叨了。

我在這裡想說的,是針對有些人想當然地以所謂的古希臘和古羅馬軍製做參照,然後再套用中國古代人口資料,來否定戰國時期那些大戰參戰人數的方法。

這麼乾的人,一定對我國戰國時期尤其是秦的軍制毫無了解。也對我國軍制變遷毫無認識——這個我可以說得很絕對很肯定,因為他們違背了歷史研究中的一些常識。

秦朝軍制,各種史料以及最直接的當時人記載睡虎地秦簡等,已經說得很詳細了,不需要再複述。這裡要說的是,徵發數和實際軍隊兵員,是存在概念上的差異的。秦朝的兵役,從17歲到60歲一直有,如果你是貴族的僕從,那麼只要主公出戰你就得去,不是今年你服過就可以不去的,這是一。其次,中國真正的職業軍制,應該是從北魏興起的鮮卑當兵漢人務農、到隋唐發揚風光大的府兵制才算成熟,而到了唐代的南、北衙軍,基本可以說是真正的職業軍隊了。也只有職業軍制出現後,才明確地在統計口徑上清晰地戰兵、輔兵和僕役分別對待。

在此以前,尤其是戰國時期,我國是兵農不分的封建軍制,當領主出兵時,出動的運輸和輜重人員,都要算進軍隊數里去的。同時封建時期甲士這類低級貴族,也不是職業軍人,實質上就是個地主而已,這和歐洲封建制度里的騎士制度基本一致。

如我之前在說斬首功問題時,就曾提到過這些貴族的僕役問題:

爵級為不更,以及職位到謀人的,每餐粺米半升,有菜羹,並供應芻稾各半石。爵級為上造以下,到官府中沒有爵的佐、史,以及卜、史、司御、侍、府等的,則每餐給糲米一斗,有菜羹,並供應鹽二十二分之二升。

從這些待遇規定里可以知道,這些有爵級的士,因為都有自己的私人隨從,所以規定訂得非常細,甚至包括了他們騎乘牲口要用的乾草。有關隨從開支的規定,我們又要翻回《商君書》去看了:「其有爵者乞無爵者以為庶子,級乞一人。其無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隨而養之軍。」這就是為什麼爵位越高,口糧越多的原因,因為他的僕人多。在出公事期間,僕人隨主人出動,開支由國家負擔。要注意的是,這個開支雖然算了僕人的量在內,但卻只給在主人名下,壓根不提僕人,這其實是個很有意思的記載,從中可以看出很多東西來。

為什麼要特意強調「開支雖然算了僕人的量在內,但卻只給在主人名下,壓根不提僕人」這個問題?因為這首先是個階級問題,可以看見當時的社會構成和等級,其次就是統計問題了。

這些僕役,嚴格意義上並非純粹的軍事人員,他們是屬於那些低級貴族因「其役事也,隨而養之軍」制度而帶來的僕從。級別越高的貴族,僕從越多。在封建制度時期,這些兵農不分的僕役,是全部都算進軍隊里去的。

我國的封建制度,終結於秦漢之際。而在日本,則一直維持到近代的明治維新才結束。我和馬伯庸合著的《帝國最後的榮耀》一書里,在統計日軍兵力時,我也曾提到了日本封建制度時領主出兵的徵發兵役記載:

「五島純玄的領地位於長崎,檢地記過是十四萬石,他在領地動員的戰鬥部隊,是一百八十七人,水手兩百人,民夫三百一十八人,一共是七百零五人。戰勤比大約是27∶73。」

「五島家出兵七百零五人,戰鬥人員中自侍大將以下的騎馬武士才十一人, 步戰武士四十人,其餘都是侍從和足輕。島津家出兵一萬人,武士僅六百,鐵炮兵、弓手、槍兵、旗手合計三千六百人」。

島津家除了那四千二百人是會投入作戰的真正兵力外,剩下的和五島家那幾百號農民一樣,全是雜役僕從。但在計算時,他們全都被統計為軍隊數。

這些民夫雜役,對外號稱足輕,但實際上大部分工作,是在負責輜重運輸和各種勞役,如武器糧草運輸、建設營地、伺候自家主公等等。當然,真要他們打仗也可以的,讓他們拿起竹槍出去捅人就是。

這和我國戰國時期的貴族軍制一樣,封建制度下的貴族如公士、不更們,人人都有自己僕從,一旦打仗,就要跟隨主公出動,也就是睡虎地秦簡所說的「其役事也,隨而養之軍」。到漢代,這類人員逐漸演變成為部曲。

現在明白戰國時期秦軍王翦出動六十萬人的記載是什麼概念了吧?那是真正的「參戰人數」,連後勤輜重和勞役僕從都算進去了的。因為那還是封建時期,主公出戰,他領地上屬於他的農民僕從就要跟隨去服役,他們都是算在出戰人員里的。這個計算方式,一點都沒錯,誰能說他們不是出戰人員呢?僕從跟隨主公出戰,到哪都要算數的。

另外要注意的,這些僕役都是有武器的,隨時可以投入戰場,他們絕不是現代意義里的非戰鬥人員,更不是啥純良之徒。在兵農不分的早期軍制下,兵就是農,農就是兵。睡虎地秦簡記載里的罪案,有部分就是他們在戰爭期間干下的。所謂的非戰鬥人員,只是這些人在軍隊里擔負的功能劃分而已,不是說他們不會加入戰鬥——「王自之河內,賜民爵各一級,發年十五以上悉詣長平,遮絕趙救及糧食」,這些去長平的秦國河內民眾,是赤手空拳靠站在路上堵塞交通來斷絕趙軍糧道的嗎?

實際上,在沒有出現職業軍制前,也無法建立清晰的統計口徑。以秦為例,商鞅時的秦早期爵級,從一級公士開始到十七級大良造,每級都有僕從,爵級越高僕從人數越多,這些僕從擔負的工作內容還不一樣。同時每位貴族雖然可以帶全部僕從出來,但他未必全帶,因為還有自己領地里的耕作要負擔等等,所以帶多少完全取決於其個人意願。

因此,在封建時代的貴族軍制下,國家只能以統計出戰人員總數為準,而不去區分其中戰兵、輔兵、僕役等不同功能人員的人數。

這種統計口徑,要等到軍隊職業化以後,才會得到根本上的改變。因此到了職業軍制開始成熟的唐代,軍隊人數就開始劇烈縮水,按照一些學者的考據,唐府兵大約僅六十多萬人。

直接了當地說,就是在兵農不分的早期軍制下,如春秋戰國時期,出戰人數的統計口徑是包括所有成員的的,其中含僕從、勞役等等非戰兵成員。要到職業軍隊制度成熟以後,統計口徑才轉變為直接參加戰鬥的戰兵和部分輔兵,而將僕從和勞役划了出去。這種統計口徑的成熟,得自隋唐起,最早也不過能算到北魏。

最後要說的一點是,文獻記載上從來沒說坑殺的是四十萬都是戰兵,不但沒有說,還很清楚地說了其中有很多是「上黨民」,說他們反覆,所以殺之。文獻也沒說秦軍六十萬全是戰兵,而是發年十五歲以上的男子去長平支援。所以,親,不要臆造出一個不存在的概念然後反駁之。另外,如我前面所說的一樣,真要他們拿起武器作戰,沒有問題的,只要給支長矛就可以是戰兵了。因為那時沒有職業軍隊,是兵農不分的,拿起武器就是兵,放下武器就是種田農民,身份轉換就一眨巴眼的事,這也是兵農不分的早期軍制的特點。

秦王聞趙食道絕,王自之河內,賜民爵各一級,發年十五以上悉詣長平,遮絕趙救及糧食。(剛又看見有人說秦軍以25000人包抄趙軍後路,以5000騎兵就絕了趙軍糧道,可見趙軍沒那麼多。親,問題是這條史料,就是緊接在這兩起行動之後的後續,秦王見白起突襲得手,馬上親至河內盡起15歲以上民眾增援長平。)

括軍敗,卒四十萬人降武安君。武安君計曰:「前秦已拔上黨,上黨民不樂為秦而歸趙,趙卒反覆,非盡殺之,恐為亂。」乃挾詐而盡坑殺之,遺其小者二百四十人歸趙。前後斬首虜四十五萬人。趙人大震。

所以就別跟我說什麼馬其頓、古羅馬了。人家是共和,還元老院還公民呢,他們那軍隊的徵發,能和咱家分封建國時代的封建貴族軍制比嗎?有類比的基礎存在嗎?用他們的古代軍制來說咱家古代的事,連一丁點類比的基礎都沒有啊,親。

這也是為什麼到了明清時期的戰爭記載,人數下降到了幾萬十幾萬的原因。因為輜重運輸這些非軍事勞動僕役,統統被從直接作戰的職業軍隊里分了出來,不算在參戰人數里了。如萬曆朝鮮平倭之戰,明軍先後投入的兵力總計達十六萬人左右,但是!這是分了兩次投入的,一次是李如松的四萬人,一次楊鎬的十二萬人,而合計下令動員數更高達二十二萬人。十六萬和二十二萬之間的那六萬,是屬於下令徵發但沒有真正出動的,原因如防守區域內出現了異常情況等等。所以你看見說四萬、十二萬、十六萬、二十二萬的記載,都是不錯的,只不過統計口徑的差異而已。

另外,這些數據是都沒計算運輸動員的勞役和僕從在內的。要是和封建時期一樣,把領主和貴族的僕從都算進去,再算上後勤和勞役人員的話,輕輕鬆鬆也一樣上百萬。其間的區別,是這個時候的後勤和勞役,是由職業軍隊護送的不帶武器的純粹的非戰鬥人員。而早期還沒有出現職業軍隊時的勞役僕從,都是帶著武器隨時可以加入戰鬥的農兵,兼具雙重身份。

看見有說勞役僕從到底是不是有武器的戰鬥人員、是不是「卒」的問題,簡單說下。

秦軍由正卒、衛士、戍卒、更卒四者構成,其中的衛士是禁軍部隊,正卒是長期服役的軍隊主力,戍卒是守邊的邊軍,而更卒就是輪番服役一年一更甚至數更的地方治及勞役部隊了。這四者均為兵勞合一的力役,只要下令出戰,那就都要參加戰鬥。他們的糧食和武器,由國家負擔及提供,國家供應軍糧稱為「稟」或「稟軍中」。軍服則除沒有財產的奴隸、刑徒由國家統一供應「稟衣」之外,其他人則自帶錢物解決。

請問,他們是不是叫「卒」?有沒有武器?

不要看見」卒「字就理解成是正兵戰兵,在那個時候,輔兵和勞役人員也叫」卒「,這也是應該了解的常識。

另外在秦朝,身份低於「士伍」的賤民和奴隸是沒有正式服兵役的權力的,從軍只能當」徒兵「——這是周朝」國人「」庶人「兵役制度的一個痕迹。但他們都可以是戰鬥人員,甚至可以當主力。譬如章邯的那幾十萬部隊,就是這種構成。

有沒有真正的不作戰的非戰鬥人員勞役?有。

一直以來,我們經常可以看見說三軍將士如何如何的,那秦軍的三軍將士是哪三軍呢?

《商君書》的《兵守》篇是這樣解釋的:

三軍:壯男為一軍,壯女為一軍,男女之老弱者為一軍,此之謂三軍也。壯男之軍,使盛食、厲兵,陳而待敵。壯女之軍,使盛食、負壘,陳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為險阻及耕格阱;發梁撤屋,給從從之,不洽而熯之,使客無得以助攻備。老弱之軍,使牧牛馬羊彘,草木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獲其壯男女之食。

看見沒,敵人來犯時,秦國壯女組成的部隊,要負擔背負土木建築工事、破壞道路、挖陷阱,拆房收取材料、放火燒毀敵人可能利用的一切物資等等工作。親,他家的強拆人員都是女人啊,還會挖陷阱坑人,這個算戰鬥還是不戰鬥呢?我把她們算非戰鬥部隊。所以這樣說來,其實秦軍哪怕把男人都髮長平去也沒有問題噠,他家女人太厲害。

而年老體弱的男女,則去進行放牧和收集所有可以吃的食物——他們是真的幹不了體力活了,但也有事給他們做。

剩下的可以戰鬥的男性,統統拿起兵器,去準備戰鬥吧。

知道了這樣的一種三軍,該知道戰國時的一國之地能動員出多少兵力了吧?

推薦閱讀:

TAG:历史 | 军事 | 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