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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 設定目標

上周五是我有史以來第一次以9km/h的速度,中間沒有任何歇息,跑了整整60分40秒,甩掉了788大卡,跑完了9km。最後5分鐘對我而言簡直是煉獄,我快把牙咬碎了才勉強堅持下來。我知道對於一些跑步大咖來說,這就跟玩兒似的,可它對我的意義不一樣。

之前說過要講講目標的設定,現在到了兌現諾言的時刻。

有清晰明確的目標是我們每天生活的動力,(很可能)也是快樂的源泉。之前我年年為了減肥而跑步健身,可每次都是雷聲大雨點小,體重還是不由自主地從七十齣頭滑到了八十。今年在同事的激勵下,我設定了一個跑半馬的目標,每天跑步的動力十足。原因是「減肥」意義太不明確,我又不是胖到令人髮指,減到多少算是個頭?所以對我而言這個目標不夠好,所以我的動力相對弱一些。可跑半馬不一樣,全程二十多公里,今年十月份截至(北京馬拉松),非常清晰明確。我的起點是什麼樣子我很清楚,每周需要什麼樣的進步也能掐著指頭也能算得出來,所以我的動力很強,執行起來也快樂得多。以前以「減肥」為目標時,我每次跑完都會去過磅,一看,呀,沒變化,堅持了一周下來一看還沒變化,就氣餒了。所謂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兩三周下來就沒有跑下去的勇氣了。而以「半馬」為目標,上周我能以9km的速度跑45分鐘,這周我能跑55分鐘,這就是進步。

說到這裡,很多人都明白,這不就是 SMART 嘛?目標管理都說過的。好吧,我就不多說了,看圖說話:

其中Responsible在正統的版本上叫Relevant。

這裡我對 "A" 有小小的異議。A一般被解釋成Attainable或者如圖中的Achievable。我覺得這個說法現實中帶著一點消極。如果我們的目標都是achievable的話,那你就失去了很多開發自己潛力的機會。我覺得Aspired或者Ambitious更好些。一個目標你要有渴望,有野心(雄心)才好,你的動力才足夠強。對於公司里(系裡,圈子裡)的漂亮女孩子你說我一定要追到她,這是渴望;站在國圖閱覽室里說我一定要讀完這一層的所有書,這是雄心。

有個「四分鐘一英里」的故事我在前面的文章里講過,其主人公就擁有打破「人類極限是四分鐘跑一英里」的渴望。在被無數人譏諷不可能後,他成功做到了,也成功闡述了"Believe is self-fulfilling prophecy"。愛迪生有做出燈泡的雄心,這個目標在當時顯然是unachevable的,但最終他改變了人類的文明史。

08年公司里一個叫SEDP(Sxx Engineering Development Program)的program,其目標是提升公司里工程師的各種能力。當時其中一個指標是Invention disclosure(簡稱ID,就是公司內部的專利機會,一個ID經審批通過後會走專利申請的流程)和Patent Application的數量。我當時就很渴望發表一個US Patent(感覺很風光)。這在當時看上去有點難度,因為我所知道的公司里的幾個華人大牛發表專利的也沒幾個(而且當時北京研發中心尚無人發表過ID,更別說Patent了)。於是我諮詢美國同事發表專利的詳細流程,費了不少功夫把自己做的工作的專利機會抽象出來,寫了一個ID。後來很幸運地,這個ID在公司內部審核通過,可以進行Patent Application了。後來我覺得有一個Patent Application說明不了問題,可能僅僅是運氣。於是就訂了個目標要發表至少10個Patent目標。這個目標一直指引著我不放過工作中任何一個潛在的有價值的創意,在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我寫了好多個ID,最終有4個(包括和別人合寫的)成為到Patent Application。隨著時間的流逝,現在已經有三個正式成為US Patent。雖然我已經有了不小的收穫,但這一目標至今我還未完成,也還在為此努力著。

說這件事不是為了證明我有多牛,事實上我在發表Patent的過程中發現這原來讓我仰視的事情也就那麼回事,就是個流程,跟牛不牛沒關。我想說的是,有了一個你渴求的目標後,你的眼睛似乎一下子明亮起來,原來那些視而不見的東西突然間就跟目標有了聯繫。 如果我不想著發表Patent,我無論如何也不會認為擺弄幾個指針,做個局部優化提高一點點效率,最終能成為一個Patent。

這就是我想講的SMART,一個變種的SMART(A for aspired, ambitious)。

Aspired/Ambitious搞不好會讓目標無法實現,我想這就是SMART的作者為何認為目標要Achievable。的確如此。我想當國家領導人這事顯然不現實,我努力幾輩子也努力不出來。但是,有很多看似不那麼attainable/acheivable的目標其實只要一步步來,還是有機會的。就像跑馬拉松,任何一個沒有訓練過的人直接去跑肯定會失敗,甚至會付出生命的代價(猝死在跑道上)。所以對於這樣一個不那麼現實的目標,我們需要將其分解成一個個小目標,一點點達到。

我的前同事Keith說我一點也不像個工程師,還真是。幾年前(還是和SEDP有關)我認為工程師向上的動力之一上來源於偶像級人物的現身說法。所以我突然萌發了採訪公司創始人和CTO Pradeep同學的想法。這是個非常非常unrealistic的想法,它和我工作無關,我們之間級別相差太多,我個人也沒有任何的採訪經驗等等。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不可能。

我將這個目標分解成了三步:首先我找一個認識的DE做採訪,然後找我所在BU的CTO做採訪,最後才是Pradeep本人。

我找到的DE之前打過幾次交到,他本人又是IETF trust computing工作組的co-chairman,位高權重,是個很好的採訪對象:一來我能攢夠採訪經驗,二來他的經歷很有吸引力。這次採訪很成功,我又順勢邀請他給北研做個talk,他欣然同意。

和BU的CTO做採訪我是打著SEDP的旗號,所謂王旗一揮,所向披靡 —— 這program是他發起的,他必然要支持並「現身說法」。

有了以上兩步的鋪墊,我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和樣本。我跟Pradeep的秘書郵件里說明了來意,整個事情的意義(意義很重要),以及我已經完成的工作。後來順利約到了半小時進行採訪。

採訪時有了之前的經驗教訓,我已經不那麼緊張,也做足了充分的準備,整個過程波瀾不驚。這就跟跑馬拉松一樣,當你做足了準備,最終的雷霆一擊已經是順水推舟的事情了。

最後,有了一個目標之後最好把它公布出來。有句話說的好:"Its a dream, until you write it down, and then its a goal"。我喜歡把我的目標說給我的LP聽,家人聽,甚至會放在博客里,公眾號里這樣公開的場合。不管是什麼目標,一旦你將其擴散給周圍的人(可多可少),你完成目標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這看上去是個消極的做法,好像將目標分享出去有逼迫自己不得不完成的意思(否則別人會看笑話)。其實不然。分享出去的一大好處就是別人能幫助你出謀劃策,給予指導(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 —— 就像我跟同事講我要跑半馬後,他跟我分享了兩個不錯的公眾號;當我跟大家講我要跑半馬後,有人就給我推薦了村上春樹的書。所以我的私人目標我會分情況跟很多人,甚至包括同事和老闆分享。工作和生活是密不可分的,有時候早一些跟你的老闆分享你的生活目標更有助於工作與生活的平衡。相信這一點,這是我的一個刻骨銘心的教訓(現在不方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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