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澳大利亞「公投」(官方民意調查)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詳情:

澳大利亞墨爾本——在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調查中,大多數澳大利亞民眾支持同性婚姻。該投票雖然不具約束力,卻為議會在法律上承認同性戀伴侶的結合鋪平了道路。

根據周三的官方聲明,有1270萬澳大利亞民眾參與了本次調查,其中,61.6%投了贊成票,38.4%投了反對票。本次投票的參與率也非常高,79.5%在投票年齡段的澳大利亞民眾參與其中。

「這表現出澳大利亞人為了支持他們的同性戀夥伴真正地站在了一起,為『每個人都應該有結婚的自由』發了聲。」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議員、倡導組織「澳大利亞婚姻平等」(Australian Marriage Equality)聯合主席亞力克斯·格林尼治(Alex Greenwich)說。

為了支持這次全國性調查,特恩布爾尋求民眾作為後盾,希望在社會政策上做出轉變。他所在的中間偏右的自由黨許多成員並不支持這種轉變。

特恩布爾投了贊成票,也呼籲其他澳大利亞民眾為了公正這麼做,希望以此削弱來自他所在政黨極右派成員的反對。

「我承諾要給每個澳大利亞人發聲的機會,」特恩布爾在投票結果宣布後說,「這一點做到了,他們發聲了。」

他補充道:「現在該輪到我們——我們澳大利亞議會——行動了,開始著手澳大利亞人民安排給我們的任務,並且在今年、在聖誕節之前,完成它。」

身為同性戀的右傾自由黨聯邦參議員迪恩·史密斯(Dean Smith)表示,他將即刻提交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案。他在周二表示,他相信自己能獲得足夠的支持票在參議院中通過立法,並將議案交由眾議院批准。

曾努力四處遊說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士也承認了失敗。基督徒說客萊爾·謝爾頓(Lyle Shelton)曾是反對活動最高調的支持者,也表示會勉強「接受民主決定」。

「數百萬澳大利亞人民將永遠相信婚姻的真理,那就是它存在於一男一女之間,」謝爾頓說,「可能會花上幾年,或者幾十年,才能扭轉局面。」


謝邀

按道理說我們這類綠卡持有者沒有投票權,不該湊這熱鬧,但我還是冒著被噴的風險要說兩句。

首先我是非常尊重身邊的LGBT的朋友們的,為他們/她們即將很大概率擁有合法婚姻的權利衷心祝福。其次,這次只是一次民意調查,立法通過是接下來的事情,而我個人對於譚寶政府花費我們納稅人的錢去展開一個本來就知道結果的調查深感疑惑。再者,請不要來說澳洲終於能進步之類的話,同性關係十多年前就已經被官方認可,一直都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及各類申請中的證明,今天的事是只是水到渠成而已。

但既然投了,我覺得不能只看表面的結果。按照投票率和結果,至少500萬人投了No,這個數目放在14億人也許是個小眾,但放在2000萬人里看,我不覺得是小眾。還有沒有參與投票的20%公民,基本400萬人的態度,還是未知,所以我看社會已經有了割裂的表象。

最後想說一點,換了我應該可能投Yes,因為這個國家對於LGBT團體的待遇,其實只差婚姻權。但我覺得要尊重投No的朋友,而不是像很多人一樣,順我者言論自由,逆我者閉嘴。如果覺得華人區投票結果基本是No不符合你心意,可以用實際行動宣傳婚姻平權的好處,說服大家,而不是跳出來說華人冥頑不靈。

真的希望這個結果是水到渠成而來,不被政客和各種團體利益綁架。


不不不,這個問題的投票早就進行過了,這次只是一個沒有任何效力的社會調查,就是想搞話題效應讓提案通不過或是抹黑,你看題主的說法不就成了「百姓雖然都同意,但是這個投票沒有法律意義」,司馬昭之心啊。澳大利亞是著名的寬容之地,民間對個人的性取向甚至可以說是「愛咋咋地,有啥稀奇的」的態度,政府倒是出了名的白痴。


一個政府知道同性婚姻合法化勢不可擋。

但是議員直接推動立法要考慮政治前程。

搞一個無法律效力的「公投」先官方地把「民意」確定下來。順帶巧立名目花點錢(花了上億澳元)。

傳統拜別(如基督徒)投票前還把頭埋在沙子里,認為自己是大多數。華人勢力對同性戀連一個基礎認知都沒有。LGBT群體瘋狂刷存在感。利益集團斂財。

最後投票結果和私下調查結果基本無二致。然後大家都像忘了這事兒一樣,各過各的。

我是絕對不會投這個票的,哪怕我已經入籍。假設是強制投票,我會心裡支持LGBT權利然後投NO。因為我認為,在澳大利亞這種有「事實民事伴侶」關係的國家,應該廢除婚姻這種過時的制度。


首先聲明:我充分認同和支持同性婚姻的平等的法律地位!

結果也說明:相當一部分非lgbt人群,最終也認同和支持了少數lgbt群體的訴求。

——————

但在我看來說明不了什麼,尤其是在澳洲這個重事實大於規章的國家(defacto=事實婚姻,且八百年前就包含同性伴侶的概念,權利早就等同於異性婚姻)。僅僅,就是能多領一張紙而已。

發現很多人忽略了問題原句啊,原句實際上很「字斟句酌」:Should the law be changed to allow same-sex couples to married?」問法頗有政客風範。這句話,我能否這樣理解:「法律是否應該維持其他不變的前提下,再給多給同性伴侶一張證?」相信多數人不會拒絕。

所以其實大家也沒必要為這個結果或喜或悲,深入思考下!如果問法更尖銳,更現實一點:能否完全無條件接受自己子女與同性伴侶結婚?

面對如此問題,還有多少非lgbt群體能投「yes」?答案我想是赤裸裸的!這個社會問題始終還是客觀存在的。

——————

總之,說什麼「里程碑」,「民主勝利」,簡直是開國際玩笑!

本次調查,就是政客不顧激化社會對立,拉選票的鬧劇!就算明天立法,同性能領十張結婚證,他們也十分樂意,畢竟名利雙收!

「底層政治」固然民主,但極易受政客煽動和誘導。

旁觀者迷,當局者清!


非常感謝@tab丘的邀請。對於澳大利亞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公投這件事我有一些感觸,原因是剛開始澳洲要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投票的時候是從我小姨的朋友圈知道的。

先交代一下背景,小姨2001年移民澳大利亞,之前還有好幾年新加坡、馬來西亞打工經歷。一個從初中就輟學到國外生活的時尚女性,在澳洲定居16年,在那邊結婚、生子。已是澳洲公民,所以擁有投票選舉權。

9月19日早上我起來刷朋友圈,第一條就看到了小姨說澳洲舉行了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她毅然決然的選擇了「NO!」言語中還煽動她微信里的好友也投「NO!」我獃獃的看了這條朋友圈很久,想說點什麼卻一句也說不出來。

然後我截圖也發到我的朋友圈裡,設置了好友可見,截了兩個朋友的留言。

有人懷疑我是不是同性戀,我是,沒有向所有人出櫃,這裡我也不匿名了,只有我女朋友知道我的號。也感謝還有人默默在背後支持我!

兩個月後,大概是前天,還是從小姨的朋友圈裡,我知道,我們勝利了!

剛剛去她相冊找,發現她前天發的那條被刪掉了,所以我截不了圖,她就說了一句:「以後都要看到這樣的畫面了(後面加了三個表情,由於我手機太差,看到的是問號,我猜也不是什麼很高興的表情吧...)」,還配上了下面兩張圖,我在網上找到的。

很開心,我知道一定會是這樣的結果。首先祝賀澳大利亞,LGBT人群你們的努力沒有白費!說明越來越多人重視起同性群體,也有更多的人正確看待他們,甚至支持他們。這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產物。

說欣慰的是,澳洲成功了,就算有不少反對票,包括我家人的那一票。看著一個接著一個國家在為同性事業奔波,等到那面彩虹旗飄揚起來的時候,所有的委屈辛苦都不算什麼。同時,我也看到了家人對我的不支持。小姨有二十年國外生活經歷,老公是香港人,對於同性戀仍然持保守姿態。她今年帶小孩回國的時候正好是表妹過生日,我不在家,給她買了個一千塊的拍立得寄過去了。事後我媽給我說她一點反應都沒有,倒是有人給了兩百塊現金,她喜的跳起來。吃蛋糕的時候給我發了張照片。

國外的生活是怎麼樣我不太了解,我也不能說因為生活在國外,就應該什麼都能接受。小孩子的教育問題,還是看父母受過什麼樣的教育,我也不會插手。表妹考上女子初中了,不知道會遇上怎樣軟綿綿的可愛妹子~希望她能按照自己想要的生活繼續下去。

公投勝利了,有望聖誕節前立法。正好我買了12月份的飛機票去澳洲探望他們,看看剛剛通過合法化的澳大利亞是什麼樣的。


被邀請回答這個問題大概是因為本人目前學的是法律,且也是一個homosexual。

作為一個理科出生半路出家學法律的門邊漢,看到數據第一反應就是算一下:

全國適齡參與投票的79.5%?贊成率61.6%=48.972%

得出:除去沒有參與投票的人,全國有將近一半支持同性婚姻通過立法取得合法地位,這讓人很受鼓舞。

看到墨爾本的議員積極的通過數據去說服眾議院,而不是採取全民公投以對抗的形式迫使政府通過一項法律(多數人的暴政),這讓我覺得欣慰。這正是中國致力要推動同性婚姻立法人士可以參考學習的。

三年前,我聽民法課的時候,韓祥波說同性婚姻立法就這兩三年了,當時我笑了一下,知道不可能但依然希望看到這個結果。現在看來他的預計還是錯了,中國在這一塊仍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醞釀也好,準備也好,培養社會共識也好,不能著急。李銀河事件的爆發讓更多人重視這一群體,電視電影題材也總是若隱若現地出現這一題材,不可否認這是一個好的現象,會增加社會的認可度。

剛巧前一次的法理課堂上,教授問我們班是否支持同性婚姻合法,贊同的舉手示意一下。四十多人的班,只有兩個男生沒有舉手。教授表示了震驚,因為教授是持不同意觀點的。接著就小小展開了一場討論,發現班裡女生是支持一方的主力軍,炮火猛烈。作為這個話題利益相關爭端人物,我僅默默的看完了這場全班女生對兩個男生的聲討,內心很舒暢。這大概就是時代新視角引發的共鳴,欣慰看到更多普通性取向的人為特殊性取向爭取權利。更何況這個班裡的同學畢業後都將成為新一代法律人,成為十九大報告里談及新時代法治的脊樑,合法化的小火把感覺又明亮了許多。(?????????)

所以寫到這裡,僅是把我的所見所未分享出來,我對中國同性婚姻合法化是持樂觀態度的,期待這一天的到來,如果還沒來就再等等,再努力努力。


謝謝邀請

開心卻不意外

遲早都要到來的,圍繞在澳洲一樣嚴重Political correctness的氛圍裡面,大學生是一樣的激進,雖然跟澳洲人民沒什麼關係,但反對Donald Trump的標語處處可見。

在反感前不可否認民主的好,起碼我牽著我女朋友走在校園裡的時候更加心安了。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我愛的國家對我們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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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 謝謝


瀉藥?

《西窗法雨》里有一章叫做『少數人的權利』,和這個問題很貼切。原文如下:


謝邀,很為他們高興,看到戳爺穿著彩虹色衛衣臉上貼著彩虹旗開心地笑著的時候、老鱉興奮地慶賀的時候,ins上刷滿了lovewins和彩虹圖的時候更甚。

一直覺得,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個文明進步的標誌。包容是進步,平等是進步,一個群體的權利被大眾重視是進步。社會對LGBT的認可就是進步。

我很羨慕,羨慕在那些土地上,同性戀者可以結為合法伴侶,可以無所顧忌地在大街上牽手擁抱親吻,可以得到家人、朋友甚至素不相識的人的支持。

也希望國內LGBT群體可以早日得到大眾和法律的認可吧。

Love wins.


@tab丘謝邀,在下不才,沒有什麼高見,個人覺得,國內與同性戀婚姻有關的法律從立法到合法化,道阻且長。我大學幾年時間都是的時候是半出櫃狀態,除了爸媽和家人老師以外同學朋友都知道我的取向,現在工作了逐漸開始學會隱藏自己的取向,不輕易向同事透露與我的取向有關的信息,舉止也好衣著也罷。身為拉拉,我開始更加註重自己工作、溝通能力和內在的提升,而不是流於表面的有區分度的東西。為什麼選擇這樣做,因為人終究是要走向社會的,言行舉止必須要符合大眾意義上的審美和追求。社會大環境是怎樣的,這幾年我也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也漸漸學會保護自己。其實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真愛至上,都需要努力,給自己和對方一個比較好的物質生活條件。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我們能牽著同性伴侶的手對催促我們儘快找個異性成家立業的父母說:「爸媽,我愛的人和我性別相同,但你們不用擔心,因為有法律的保護,我們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不用揭竿而起,現在的環境也不是水深火熱的,人們還是相對開明的,我們只需要積蓄力量,厚積薄發,需要的大概只是時間,而我們能做的,也只是且行且珍惜,不忘初心。


同性戀合法化挺值得慶賀的,說明現在的人接受力越來越大,也許可以帶動代孕這個行業的發展,不發生在自己身上,我是支持的,希望能在一起的都是因為真愛。


很替她們開心啊終於可以和自己愛的人擁有結婚證啦。

其實同性戀者要國家同意同性婚姻,只是要一個平等的關係以及安全感吧。

起碼我愛的人做手術的時候,我不會連個簽名的資格都沒有。

當然我更希望我愛的人永遠不需要進去手術室。


很開心。

我不理解很多人說要給投NO的人不同意的自由。在我看來投no的人就和不同意婦女有教育權和投票權的人,或者是不同意宗族平等的人是一樣的。身為社會主流,就是剝奪別人的人權。投no就是反人權。

在辦公室也聽過白人投no說不能帶壞孩子。你孩子是lgbt他出生那一刻就是 不是的話再多exposure也都是不好嘛!!!用孩子做借口恐同也是一招妙棋。

還有人說婚姻是給異性戀用的,所以lgbt需要用另一個詞來表示婚姻,即使這兩件事情的實質是一致的。感覺這就好比說西餐看名字是給西方人吃的,你亞洲人吃的時候這個東西就不能叫西餐,一定要改個名字。why bother?至於說以後三個人五個人都能一起結婚的,或者什麼人獸都可以結婚了,可以去百度搜搜滑坡理論,這麼推我都可以推出宇宙明天就要毀滅。婚姻的本質是二人相互扶持並享有法律給予的權利。當這二人因為性別的原因無法享受法律的權利,我覺得這就是歧視。


與我看來這樣的事情本來就不需要投票去證明什麼

存在即合理


目前連異性戀也認識到婚姻的重要性正在減弱,實用性也在降低…

有很多同性戀根本不需要結婚,僅戀愛同居也可以過得非常好,結婚的目的越來越傾向於兩人所需的儀式感,即使合法化也不見得會有多少人熱衷於結婚。

可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依然是非常重要的。

因為國家領導階層的意志,很多時候也代表和影響了其國民的意志,也就是說,同性戀合法化,會讓更多的老百姓接納與認可這件事情。

從而逐漸將同性戀這件本來就該日常化的事真正意義上的日常化,不再被特別看待。

這才是同性戀群體真正需要的東西。

所以, 我覺得題主所說的這件事能這樣發展真是極好的喵~~(?????)っ


瀉藥。其實法律承不承認我倒覺得沒那麼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大環境。

你想啊,法律認可我們的關係,即使領了證也不並不能改變周圍人對我們的看法。還是提起男同你們就想起來攪屎窟窿。提起女同,你就下意識看我的右手有沒有做指甲,有什麼意義嗎?同樣的不認可又怎樣,好像能把我們強制分開一樣,我們的小日子該怎麼過還怎麼過。所以啊既然它沒規定同性戀是違法的,那麼合法化就是偽命題。

從來都不盼著領證,畢竟廣電還拿我們當變態呢。那就等更寬容的一代成長起來吧,他們會明白愛從來都是一個靈魂對一個靈魂的態度,而不是一個器官對另一個器官的反應。


謝邀,去年還和朋友討論澳洲gay marriage怎麼還沒有合法,他就說發達國家都是遲早合法的,澳洲作為留學熱門國家,眼下可能會更熱。

不過我選加拿大 。

最後附上台灣大遊行…


雖然一直被說水平下降,知乎畢竟還是水平高些開明些。怎麼和社會整體或其他網路論壇風向差這麼多...總歸這是件好事


瀉藥哈

一個小孩子也沒有什麼很高深的言論

我覺得是好事啊終於另一半可以在重要地方簽名有效了

我覺得很鼓勵我出去其他國家生活的!

當然我更希望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也可以發展到這一步

一定是有很黑暗的路要走

加油吧!


謝……謝邀

首先存在即合理

其次一紙證書其實並不代表什麼(或許是一個所謂的保障?),如果一紙證書有用的話,哪有那麼多各種各樣原因離婚的人。

其實我們只是需要一個被肯定

如果沒有人肯定,那就自我肯定好了

畢竟,存在即合理。

關於如何看待,那當然是開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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