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民警從接到報警到出警時間有要求么?
01-30
今天因為停車糾紛,晚上九點左右打110報警。第一次報警之後警察來了,表示不歸他們管,他們也不管,讓我自己打122。聲稱他們還有別的事要忙,沒空在這浪費時間。
122一直打不通,這時候對方人越來越多,開始對我和我的車拍照並且拒絕告知原因。因為擔心人身和財產安全再次打110報警,並且明確表示對方人員眾多,我很害怕。接電話的姐姐告訴我不要害怕,注意安全,已經出警了。之後等了40分鐘警察遲遲不來。當時地處北京三四環之間,離派出所只有十分鐘路程,第二次打電話的時間是晚上23:09。後來警察終於來了,還是之前幾個人。依舊錶示他們管不著,在我說明情況的時候多次表示他們不負責溝通調解,讓我們自己解決。說我們報警他們就出警,但來了也不會管的。
我表示自己當時已經非常不舒服了,對方坐在我車前不讓我離開,已經危及到了我的健康。民警始終表示他管不著。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能不能以不及時出警來投訴相關警員?另外在我索要對方的警號的時候一名民警顯示拒絕提供,另外一名表示我打官司自己絕對不會出庭作證。請問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另外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
我從北四環上麥子店街,北向南行駛,一路沒有停車收費標誌。在快到麥子店西街的時候把車停了下來。因為技藝不精花了五分鐘才停好,之後收拾東西去上班。夜裡下班之後正準備回家,突然有人衝上來找我要錢。我說並沒有收費標誌拒絕付停車費。對方說北側有要帶我去看,走了差不多一百米之後突然說並沒有,要我去看南側的。我表示停車收費指示牌應當設置在兩端。報警之後去看了南側的指示牌,牌子前面十厘米不到是兩根很粗的電線杆,往前幾十裡面還有一棵樹。並且離我當時停車的位置極遠,肉眼根本看不到。請問我應該向哪些部門投訴?
修改:歡迎大家為了自己一塊1錢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權利把能調用的司法資源全部調用一遍,你是納稅人報警打官司都是你的權利,讓全國幾百萬警察法官把家暴,傷害,盜竊案放在一邊先去管你這一塊錢的糾紛,因為一塊錢對你是件大事,全國數億個個人一塊錢的糾紛就是天大的大事,警察必須管。
原答:屁大個停車糾紛,幾塊錢的事,車開的起,打發叫花子的幾塊錢拿不起?你自己覺得自己受委屈了,覺得警察不作為了,覺得自己合法權益被侵害了就在知乎上寫下幾百字,你知道警察蜀黍一天光打架見血的警情就有多少嗎?你的事是天大的事,警察媒體律師官員都贊成這個說法。但是你把警察一遍又一遍叫過來,北京那個交通狀況還嫌出警慢,在大街上你見了警車救護車會主動讓路嗎?你見過別的私家車有讓路的嗎?從派出所十分鐘就走到報警地,派出所轄區有多大?值班民警都閑著沒事?在警察對你例行公事,面無表情,對你展現僵硬的微笑式執法時,難道警察會不知道你會找理由投訴他?看過《美人魚》嗎?知道警察背地裡是如何看待那些神神叨叨的報警人了吧。你覺得自己身體不舒服,打120啊,警察又不是醫生,堵你車的幾個人不鑽在你車底下已經算你賺到了。
還要求警察出庭作證?你覺得他會怎麼作證?為個幾塊錢的停車費真去打官司,這種官司早就沒有新聞價值了,需要多少律師費?最後,希望你用好手中的權利,公民!如果沒有停車指示牌,那麼對方有可能違反《治安處罰法》,歸警察管。但是有一個收費指示牌,那就是規不規範的問題,歸上級主管單位管?你就別打電話報警浪費警力了好吧。
看來警察已經對這種糾紛厭煩了,就像青島大蝦事件,本來是工商的事情,就因為周末工商不上班,警察上班,所以警察去了,又不在警察職責範圍內、管不了,調解吧,所以最後落了個處分,還不如聲明不在職權範圍內,不管。但是呢,有警必出,你打110,我就去,去了,我也不管不調解。至於你上法院我作不作證,還真沒那個義務,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離派出所10分鐘路程,不遠,北京路況如何我也不知道,但是如果大家都為了這種不在警察職責範圍內的事情打110的話,我覺得40分鐘到不了也正常。不過我估計事實上,警察有可能在出別的警,而且沒把這個警當回事。答案里有人說幾塊錢屁大的事,讓警察一遍一遍跑,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停車費是自己的,警察出警費用是納稅人的,打110電話費都沒有,題主不花一分錢。所以這是停車費和零成本之間的選擇,選擇後者很正常。最後,誰把警察變得不肯多伸一根指頭了?
110還真不管停車位和停車收費,規劃收費有些城由發改委定,你可以去申訴。有些地方管理歸城管或交通。為什麼你打了110,因為他號碼短,通俗易懂,有具體人員,隨叫隨到,不到可召喚輿論。以上那幾個部門你摸不著門,這個你摸的到。
還有你快了解清楚了,趕緊衡量下服務員們是否超時,超時請投訴警務督察或法制辦也可以,最好罰得他們剝奪三個月的公權力不得執法。還有如果他們怠慢了公民,嚴重影響了公民健康和身心愉悅,請直接實名舉報至紀委,發配他們去行政或者後勤崗,叫他們一輩子都別想當上所長教導員。就是這麼狠,叫他們還敢不俯首甘為孺子牛。請不要謝我。他們一沒打你,二沒威脅你。你讓警察怎麼辦?把那些人都抓回去?然後警車開道把你送回家去,臨走給你說一句「大爺,您慢走」?這樣處理你滿意不?
我就是回答了也得被摺疊,算了,不罵你弱智了
有啊都是軌道炮直接空降!你要發精確的坐標啊,不然會有誤差!
上班地方周邊有哪些免費停車位,哪些收費車位不是應該自己搞清楚嗎?況且買了車就要有停車費的預算?為幾塊錢折騰到那麼晚,何必那。就算不爽,拍照,要發票,第二天投訴啊。 講個真事,下班高峰,路上極堵,兩車道,突然右側車道堵死,20分鐘沒動地方,全車人都不耐煩了,公交司機下車理論,跟下去,原來一女司機要進旁邊一老小區接人,小區有規定,外來車輛一概不給進,此女司機不斷與保安理論,嚷嚷找這個找那個,大家要求,其向前開10米,開到路口前面,後面車有空間並道,你繼續和保安吵,雙車道變一車道,被堵住這個車道上的200米以上的車能走,女人不肯,演變成被堵眾人和女司機大吵,後人越來越多,約10分鐘,女司機才挪車。 車開了就走了,信息當時就了解那麼多,真假不知,女司機維權與保安理論,情理上沒錯,但事實上她觸怒了太多人,換成男的肯定挨打,那時年輕,要男司機我也會趁亂打幾下的,第三方只會在乎自己利益,沒人在乎你的維權。 您當天肯定也觸怒了太多人,出事了,除了警察職責上要管你的安全,沒人同情你。千萬不要把自己置於這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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