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為什麼這裡是用「逗號(comma)」?

Violet might have won the competition to be Willy Wonka"s successor, had she not eaten the inflatable gum and turned into a giant blueberry.


文中指出,「在特定情況中,為避免混淆,逗號是必要的。如果作者有意省略一個單詞或片語,逗號起到提示省略的作用。」(Hacker Sommers, 2011, p. 269)

很明顯,這裡因為虛擬語氣中if省略,助動詞提前,所以需要加一個逗號提示這裡省略了if。不然讀者很可能把successor當成逗號後的那句話的主語來理解。

賽門喵在第三個分論點當中說這裡的逗號是可選的,但我不同意@賽門喵 這樣的解釋,因為這句話出現了if省略,故逗號是不可以省略的。同時,這裡不是為了避免歧義(賽門喵Nixon總統的並列複合複雜句的例子)而必須加逗號的情況,而只是因為出現了if省略,需要用逗號來表明省略,避免讀者混淆主語。

參考文獻:

Hacker, D., Sommers, N. (2011). A Writer"s Reference with Writing in the Disciplines: Macmillan.

補充語料庫截圖:搜索關鍵字:「, had he」


不同意@英語語法陳老師 的答案,if 雖然是連詞,但並非和and,but一樣的並列連詞。所以這個問題不能用「if 是連詞」來解釋。

首先,這是非常好的一個問題。絕大部分英語學習者沒有能力提出來這個問題。

能夠發出這個疑問,說明你對英語的敏感程度高於大部分。介於此,我打算從一個更高的角度來闡述一下這個問題,這樣絕大部分看這個帖子的人都能夠明白幾個非常重要的英語知識點。

弄明白這個問題,要搞清楚下面幾個步驟:

1. 從句什麼時候用逗號,什麼時候不用逗號?

我在之前的帖子 「英語從句」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中說過從句本質上是英語「主從分明」思維的一個具體體現。簡單來說,主句是重點信息,從句是補充信息。英語在句子結構上也要突出重點:當主句在句首的時候,從句前不加逗號;當從句在句首,為了突出重點,需要加入逗號突出主句。

I will visit the Tower if I go to Beijing. 重點在句首,if前就不必加逗號。

If I go to Beijing, I will visit the Tower. 從句在句首,為了刻意強調重點,主句用逗號隔開。

再比如:

A car might crash into his house if he were to build it on Interstate-40. if he were to build it on Interstate-40, A car might crash into his house.

2. 虛擬語氣的倒裝

如果你稍稍了解虛擬語氣的知識,那麼你應該明白一條規則:在 if 引導的虛擬語氣中,可以省略掉if,將were / should/ had 提前。

所以在美國中學生必讀的一本小說《To Kill a Mockingbird》中,有這樣一句話:

He would probably poured it into his milk glass had I not asked what the sam hill he was doing.

我現在直接告訴你這句話是一句虛擬語氣,那麼按照我們這條規則,上面的話就是倒裝,而原本的句子應該是:

He would probably poured it into his milk glass if I had not asked what the sam hill he was doing.

是不是句子一下子就變成了我們喜聞樂見的if從句,一下子就清晰了起來有木有?

而且,根據第一部分的理論,這裡的 if 從句前沒有必要加逗號。而且即在這句話的倒裝形式里,也沒有加逗號啊!

再來看題目中的句子,

Violet might have won the competition to be Willy Wonka"s successor, had she not eaten the inflatable gum and turned into a giant blueberry.

我還是直接告訴你這依然是一個虛擬語氣,如果還原一下,把 if 加進去,變成了:

Violet might have won the competition to be Willy Wonka"s successor, if she had not eaten the inflatable gum and turned into a giant blueberry.

咦,為什麼 if 放在後面也有一個逗號呢?

這不是和第一部分的內容完全矛盾嗎!!!!

這是提問的朋友提出這個問題的由來。

3. 語法永遠是為表達服務的

很多人認為語法規則如同法律,必須要嚴格遵守。這是極其錯誤的認為。語法作為一套標記系統,其本質是為了溝通而服務的。所以,你可能會在不同的場景下,看到一些似乎不那麼遵守語法規則的表達,它們並不是錯的,而是為了達到對應情境下所需要的某種修辭目的。

逗號是punctuation。punctuation的意思有打斷,停頓的意思。所以,當作者有諸如 強調,停頓等表達目的的時候,他可能會刻意地加入一個逗號。這時,這個逗號不是必須的,但是在相應的語境下,是非常恰當的。

例如為了突出反差,刻意加進去了一個逗號(不是必須)

She was still quite upset, although she had won the Oscar.

例如有時候為了弱化一下語氣加一個逗號(不是必須)

You can call me if you need me. 需要我的時候再打給我,潛台詞是小事就別來煩我了。

加進去一個逗號,刻意停頓一下,弱化了語氣

You can call me, if you need me. 什麼時候都可以打給我,即使是想吐個槽這種小事也行。

如果我們再調皮一點兒,加入一個更重的punctuation,變成

You can call me —— if you need me. 這基本上等於 if 的意思不存在了,語氣更加親切。

再例如為了不引起歧義,必須要加進去一個逗號(必須)

I knew that President Nixon would resign that morning, because my sister-in-law worked in the White House and she called me with the news.

because前如果沒有逗號,那麼Nixon辭職的原因就變成了sister-in-law,也就是變成了President Nixon would resign that morning, because my sister-in-law worked in the White House。這顯然不是作者本來的意思,所以必須要加一個逗號。

舉了這麼多例子,現在回到問題本身:這裡的逗號不是必須的,但是在對應的語境下,這個逗號應該是為作者特殊的溝通目的而服務的。如果你不太能感受,試著將逗號去掉,在原來的語境中替換品讀一下,也許就能覺察出那種細微的差別了呢?

雖然沒有給出具體的答案,但是我想我已經回答了你的問題,是吧?

--

關注我的英語學習公眾號【賽門喵Simon】

在公眾號後台回復【麥克米倫】或者【COCA】獲得英語7000高頻單詞資源。


補充一下,我的回答是,為什麼這裡能用逗號。排名第一的答主回答是的是:為什麼要用逗號,出發點不一樣。

我個人認為題主問題的本質是:並未看出後一句是從句,以為逗號鏈接了兩個句子。故我的回答是:

後句是一種虛擬的省略,等於if she had not eaten,所以相當於有連詞存在,故而可以用逗號連接。


不請自來。中國的英語語法總有一種將「簡單問題複雜化,複雜問題不可理喻化」的能力。我盡量簡單的說說題主的問題。

英語句子有三個層面的要求:

1.結構

2.邏輯

3.間接性

這是根本!也是原則!

而題目中問題,我分兩個角度說:

第一,你可能不明白為什麼逗號後句子是had開頭。因為這是If條件句虛擬語氣的倒裝。如何倒裝?去掉If後將句子變成一般疑問句。當然,你也可以不倒裝:Violet might have won the competition to be Willy Wonka"s successor, if she had not eaten the inflatable gum and turned into a giant blueberry.

第二,如果已經了解第一條,請忽略。英語句子中主從句結構,當主句在前從句在後,中間可以無逗號。從句在前主句在後有逗號。那麼,重點來了,為什麼問題里這句話主句在前從句在後依然有逗號?因為無逗號,句子結構混亂,連我們上面說的三個層面要求一都不滿足。請看Violet might have won the competition to be Willy Wonka"s successor had she not eaten the inflatable gum and turned into a giant blueberry.

所以,逗號出現。

請記住,語法是為了語言表達服務的,語言是活的,語法也是活。記住基本原則就好:結構,邏輯,簡潔性。


@賽門喵的答案很好,不過其實一種更簡單的解釋是:

所有跟著逗號的從句都是補充性從句。

在旋元佑的理論里,帶逗號的從句,可以把逗號看作一個括弧,對其修飾的成分作補充說明,不管是關係從句,狀語從句都可以這麼看。

本題題目如果把倒裝還原,其實是一個由if連接表條件的狀語從句,然後我們再把逗號換成括弧的話,就會是以下這樣:

Violet might have won (if she had not eaten the inflatable gum and turned into a giant blueberry) the competition to be Willy Wonka"s successor.

同理,被認為不適合放入括弧內作補充說明的從句,便會以沒有逗號的狀態出現在句子中。


這是if引導的條件從句的另一種寫法,用部分倒裝(助動詞+主語+實義動詞)來代替從句中if+主語+實義動詞,即if sb.do的部分。既然是從句,這裡自然要用逗號。

另外你看前一句是Might have done的過去將來完成時,後一句是had done的過去完成時,也能知道這兩句是條件主從句的關係。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哇哦, 看了上面大神們專業的解答,妹紙我用個簡單的解釋吧, 這句話是虛擬語氣及倒裝的運用。那虛擬語氣是有主從句的嘛,這裡前半句是倒裝後的主句,Violet會怎麼樣,後半句是省略了IF的從句(假設條件--如果她沒有吃……),所以兩個半句之間用「,」啦~~~

舉個小例子啦:

If I had chosen Accounting as my major, I could have became an excellent accountant.

--- I could have became an excellent accountant, had I chosen Accounting as my major.

如果正常語序的話,虛擬語氣兩個分句之間用逗號, 那用了倒裝之後,也還是用相同的標點哦~


很明顯是虛擬語氣下if省略的考點。

你把if回補進去(倒裝變為陳述句),那麼就是含有兩個分句的主從複合句。有逗號,又有什麼奇怪呢?不加逗號,也不會當你錯,但是句子意思語氣上有所差別。如果你細究就有逗號跟沒逗號的區別,那麼就不是一兩句話能說完的,不想打字,謝謝。


這種弱智問題前面居然還有人要廢話幾千字。你用句號了後半段自身根本不能成為一句完整的話。典型的「如果...就...」的句子,前後調轉了下順序而已。


GMAT狗來答一句,希望可以幫到你

Violet might have won the competition to be Willy Wonka"s successor, had she not eaten the inflatable gum and turned into a giant blueberry.

既然我們談到了逗號的問題, 那麼從分析的角度來看,這句話的分析點是writing language, 而不是speaking language。涉及到書面寫作的問題,會有很多的規定。這就引出了這個句子中的若干錯誤。

1.如何使用逗號?

Comma想要出現在兩個句子中間,必須有連詞!如果不想加連詞,則使用分號「; 」(Semicolon),但是分號後面的兩個句子在邏輯上要密切相關。

這個句子後半句話是虛擬語氣的倒裝句,但是缺少連詞if,在這種情況下,直接用逗號是錯誤的。

2.虛擬語氣可以這麼寫嗎?

在口語中和普通寫作中,這種「had she not eaten…」是可以的。但是,既然是書面寫作中,這種寫法是明顯的 vague,這句話逗號後面直接跟了一個had,主語放在了助詞後,這種表達在長句子中會造成句子成分混亂。Had是謂語嗎?還是eaten是謂語?誰發出的這個動作?這種句子一般不會在商業寫作中使用

3.有其他的小問題嗎?

其實Willy Wonka"s successor這樣的所有格表達要慎用(在這個句子中不會有明顯的影響)。

這句話強調的是 「Violet won the competition to be successor.」(A do sth to be sb)

這樣的表達方式下,be 後面跟一個人名的不合適的

特別當一個所有格或者修飾成分很長的時候,讀者會認為be 的謂語的緊跟be後面的詞和片語,導致歧義。

4.正確的寫法是什麼?

Violet might have won the competition to be successor of Willy Wonka, if she had not eaten the inflatable gum and turned into a giant blueberry.

說幾句題外話:之所以用gmat的標準是因為gmat中的句子比較靠近嚴謹的法律性,商業性寫作,gmat在SC部分在儘力避免任何可能導致歧義的項目,所以用gmat標準來評級這一句話是有可行性的。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這就是電影裡面的一句話,側重口語表達,不會那麼嚴謹。

我先去重溫巧克力工廠了。。。。。。。。


問問題還匿名,是想自問自答嗎


很明顯啊,為了避免歧義。


也許它錯了


推薦閱讀:

山炮,但是有效,學習英語的小技巧
英語 | 到底什麼是正式場合和非正式場合
48 個國際音標,英國和美國在每個音標的讀法上是否有差異?
燒烤很男人!

TAG:英語 | 英語學習 | 英語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