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設計印花是否存在版權?應如何保護?

版型是沒有產權的,大家互相模仿互相學習,服裝設計中印花是否存在版權?


對於服裝設計中的印花是否具有版權,主要看這個印花本身是否具有獨創性盒可複製性,能夠構成著作權法保護的特徵。一般而言,一個單純的印花圖案,如果是個簡單的線條或者字或者圖形,那麼單個的印花本身就不具備獨創性,不能算著作權作品,如果這個印花是一個圖案比如花、樹、人物等,那麼可以單獨構成一個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如果單個印花不具有獨創性,那麼可以看整個設計中印花組合之後的狀態,一般整體設計均可能具有著作權。

如何保護我的理解是首先要能證明這個設計的著作權能夠歸屬於自己,可以採取登記的方式,儘管進行登記也要保留好權利歸屬於自己的證明,如創作過程、草稿、發表記錄等,因為就算登記也不是權利的絕對證明,也可以採取公開發表的方式來印證自己的創作完成早、公開發表過。

對於商標和外觀設計,並不能作為版權保護的依託和依據,進行登記也不能加強權利的有效性。

供參考。


可以得到著作權保護。我們去年和一個設計師就在討論這個問題。但是我們發現設計師保有的證據很有限,尤其是那些涉及原創的圖紙之類的。一旦在法院真的起訴,對方挑戰著作權的歸屬,還是蠻複雜的。服裝設計的IP保護需要更多的推動。美國紐約的Fordham大學的Susan Scafidi教授Susan Scafidi 研究很多,成立了Fashion Law Institute,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多關注。


三種保護方式(登記美術作品版權,圖形商標專用權,外觀設計專利專用權),樓上答案已經提到,但需要注意的是,美術作品版權保護力度最小,侵權者可以該印花屬於傳統文化等社會公共領域資源為由抗辯,儘管版權自動產生,但美術作品登記仍十分必須,在商標專利確權時,美術作品有在先權利,登記證書是強有力的證明;圖形商標申請時需考慮其顯著性,有一定難度;外觀設計專利則相對寬泛,是最容易受到保護的。


暑期在一個印花協會實習才了解到。比起以前現在的廠商注重版權多了。設計師出了花型都會拿到協會(近幾年新生的協會也很多。主要業務為商家代理註冊手續,並提供諮詢,糾紛解決)登記,協會會上傳至各地方版權局審核,並有電子、書面的留檔。別看花型那麼多,真會有抄襲。有些銷量好的商家索性一次性幾百個都註冊了。單個註冊並不貴,找協會代理一個不超過300。與其到時候打官司不如註冊了。

關於註冊方向還分版權和專利,兩種形式。一般推薦版權,因為時效版權久。

協會也會處理抄襲版權的糾紛,有專門的律師顧問。整個有一整套流程。

學渣大學在紹興柯橋,柯橋被稱為輕紡城。整個區域都是布料貿易,窗帘服裝面料。故而保護意識較高


當然有版權,這是設計師最頭疼的問題,我把原創的印花圖案在製作外流前都進行了版權登記。


先回答第一個問題:服裝設計印花是否存在版權?

前提:一項智力成果若要能受到版權法的保護,它必須是文學、科學、藝術領域內具有獨創性的可複製的智力成果,而且該項智力成果可以被歸入到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中的作品類型。

分析:

現行著作權法中的作品類型:

1.法律法規:

《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對這些作品類型都有詳細的定義,我們需要跟定義參照才能明確確定作品類型:第八條……(八)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有人可能會問答主為什麼要在回答中列出乾巴巴的法條,答主的回答是:知識產權的權利是絕對權,也就是說是權利人一旦享有權利,世界上其他人在一般情況下都有義務尊重他的權利,這跟具有相對性的合同權利不同。因此,權利必須明確,必須清晰地被寫在法律條文中,這就是所謂的「權利法定原則」。

2.判斷:由於題主問的是「服裝設計印花」,而在上述九類作品中,印花最有可能成為美術作品,所以我在上文中僅僅把美術作品的定義放出來了。印花假如要被歸類為美術作品的類型,也就意味著印花的線條、色彩、圖案構造等方面是具備獨創性的並且它們可以為他人所複製。換一句話來說,版權法保護服裝設計的印花並不一定是保護服裝上的全部印花,而是僅僅保護符合前句所說條件的印花。

在現代社會,不可複製的智力成果已經少之又少了,所以可複製性這一特徵在本題中並沒有什麼課值得討論的地方。

但是!在版權法領域內,獨創性從來就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話題!所謂獨創性,用最最最通俗的話來說就是:該作品是作者獨立完成,不存在著抄襲(獨),作者在作品上的文學、科學、藝術表達具備創造性,前人沒有用過這種方式來表達某種思想(創)。(插一句:版權法保護的是表達而不是表達所體現的某種思想)

由於題主沒有給出具體的圖片,答主很難回答印花是否具備獨創性的問題,因為印花的類型實在太多了,條紋的、格子的、碎花的、圖畫的、文字的……都可以成為某種意義上的印花。

總的來說,我認為條紋、格子、碎花這種構造類型的印花不能受到版權法的保護,因為這種圖案造型差異並不大:都是橫豎的條紋、大小的格子、各類型的碎花,而顏色也就是色譜上的各種顏色,衣服的製作者很難去說明它自己的印花的獨創性在哪裡,也就是說,製作者很難說明這印花確實是自己設計、與前人不同的印花。哪怕確有有不同,但這種不同並沒有達到使之具備創造性(與他人不同)的程度,明顯的體現是,人們會將它們統稱為條紋、碎花,而不會特指某某條紋、某某碎花。

但是,圖畫、文字則有可能具備獨創性而成為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這裡所說的圖片是指美術圖畫,就是色彩、線條、構造等相關方面有獨創性的圖畫,假如是英國國旗這種類型的圖案,顯然是不具備獨創性的。至於文字,並不是一般的文字而是指藝術文字,也就是說,內容不是受保護的對象(除非這些文字能成為文字作品,但這麼短的文字,一般很難成為文字作品),還是文字的色彩、線條、構造等~~~~~(同圖畫)。

3.彙編作品?(看到這裡是不是已經不耐煩了?)

我們還是先看定義:《著作權法》第十四條: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彙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是的,印花可能包含單一的內容,也可能包含將大量內容,那印花是否也能構成彙編作品呢?

我們得先了解彙編作品的因什麼而受保護。上面所說的美術作品因為它的色彩~~~~具備獨創性而受保護,而彙編作品則是因為它的內容選擇或編排具備獨創性而受保護,它保護的是選擇或編排的結果而不是選擇或編排的過程。舉個例子而言:一種很漂亮圖案,我們花了很長時間去找並考慮印在衣服哪個部位,這並不受版權法保護。但是,這種一旦以某種排列方式將這些圖案印在衣服的某個地方,則有受保護的可能。

一件衣服本來就不大、可供印刷的位置就不多,它的排列也無非是圓型、方型、星型等,因此僅僅憑印花的排列很難使作品被認定具備獨創性(可供創的情形太少)。加上內容選擇後,或許能體現印花的獨創性所在:比如印花上選取了不同類型(如不同地方、不同顏色)的玫瑰花並將它們按照一定方式排列在衣服的某個地方。這時,版權法保護的是選擇的玫瑰花類型與它們的排列這一個整體,而不是僅僅保護玫瑰花的排列或玫瑰花,他人僅用玫瑰花或者花的排列並不構成侵權。

最後,還要強調一下作品與作品的載體,版權法保護的是前者而不是後者。版權法僅僅保護印花本身,換句話,衣服的構造本身、印花的印刷方式等都不受保護的。而版權法若保護該印花,假如他人用在其他載體上也是構成侵權的。

第二個問題:應如何保護,前面的人都回答得大概了。版權法、外觀設計、反不正當競爭皆可,但無論採取何種方式保護,它的前提都是能夠符合該法的保護條件,鑒於我已經碼了很多字了,我就不再從外觀設計、反不正當競爭的角度來談了。

內容若有誤,歡迎斧正。


題主你好。

在回答「服裝設計中印花是否存在版權?」之前,希望小弟對以下兩點沒有發生理解錯誤:1.印花應該是指有一定的染色牢度,適用於織物之上的圖案;2.問題所指向的內涵應該是「印花能否獲得知識產權的保護。」因為版權和知識產權實質上是有區別的,版權在我國一般是指著作權。

如果前提理解錯誤,那以下皆是廢話,如果沒有錯誤理解,那麼針對下面兩個問題,稍稍談一下想法:

印花能夠獲得知識產權保護。

印花能夠獲得兩類知識產權:外觀設計專利以及著作權的保護。前者需要申請註冊,後者自動取得保護。

(1)外觀設計專利。印花,尤其是在布匹上的條紋圖案並能夠運用於工業生產的,符合我國專利法第2條有關於外觀設計專利的概念定義,能夠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獲得保護。這裡有幾點相關的小提示: 從申請到獲得保護中間會有一個1年~1年半的申請期;申請和維護專利需要支付費用;外觀專利將在公報和網路上進行公開;外觀專利保護期是10年(從申請日開始計算);具有新穎性(即不存在現有設計)。因此,是否選擇外觀設計專利應該結合印花設計的更新周期和印花本身的價值進行考量,而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好處在於其專有性較強,保護力度較高。

(2)著作權。將印花視作美術作品,從而根據自動保護原則獲得著作權保護。這和大多數東西一樣,白送的總有讓人頭痛的地方。著作權在理論上是存在可行性,但現實中會有一定的法律適用的困難。一是對印花這類紡織品圖案而言,作出美術作品認定,無論在法院適用或者理論上都存在一定風險,這裡涉及有關印花的「獨創性」認定以及獨創性中是否應包含一定的藝術價值和創作高度,有關這一點,如再討論就拓展過深,如果有必要的話再追加答案進行探討;二是認定對方抄襲存在一定證據難度,如果對方能夠提供在未接觸印花設計的前提下獨立創作同樣的印花,根據自動保護原則也同樣能夠獲得著作權的保護,這也是白送的缺陷之處,同時也是外觀設計專利專有性較強的原因。

題外話,題主應該是從事紡織相關行業的人士,據我所了解,印花的知識產權保護在美國有比較完善知產保護制度和體系,作為紡織工業的一種基礎制度,同時美國的印花設計大多以外觀設計專利作為保護的方式。而在美國的具體保護形式和一些實現細節,我目前仍不太了解,因此非常抱歉,如果有興趣的話,題主可以針對這一點查閱相關資料,或者等我見識漸長後再作補答。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在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智力成果,依創作行為產生,具有獨創性,並且作品具有可複製性,不違法我國的法律法規,都是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自創造完成起即享有相關權利


獨立創作的具有著作權,如果想保護力度大,而設計本身具有顯著性,建議可以申請商標保護。


Lolita裙子的印花就有版權 不能隨便用 雖然某寶還是很多山寨 但是在天朝沒人管 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


具有創造性的藝術成果,比如:繪畫、圖案設計,可以用美術作品版權,外觀專利使用權,或者商標專用權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勞動成果。但前提是:新穎;獨特;;前所未有的。不抄襲;不重複;不違背社會公共道德。我設計的圖案就申請過版權保護。


印花圖案自產生的那一刻起就有了著作權,抄襲的除外


獨立完成的就有著作權。


具有,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慧成果都是版權保護的對象,關鍵詞:獨創性!


任何智力成果都有、也應該申請知識產權保護。服裝印花做為創造性的藝術成果,綜合體現了設計者的智力成果。保護方式為先申請美術作品版權,再申請圖形商標專用權,外觀專利專用權。


感覺不會引起大的利益衝突的知識產權,就不是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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