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貂是怎麼就流行起來的?

是因為他們么?


在現代大規模養殖業興起之前,貂皮是一種非常昂貴的貨物,很多時候只有貴族才負擔得起。

舉個例子,《金瓶梅》第七十四回,潘金蓮跟西門慶那啥的時候,問西門慶要李瓶兒的貂皮襖。西門慶道:「賊小淫婦兒,單管愛小便宜兒。她那件皮襖值六十兩銀子哩。」

六十兩銀子什麼概念呢?明代正一品的大員,法定月薪也就是60兩零9錢白銀,至於最基層的正九品官員,一年只有40多兩銀子的收入,不吃不喝一年半才買得起一件貂。

明代的貂,主要來自與女真的貿易。沒錯,貂的根據地,歷史非常悠久。

由於貂很貴,也一度被納入了公務員福利。明萬曆以前,「京師冬月,例用貂皮煖耳,每遇沍寒,上普賜內外臣工,次日俱戴以廷謝。」冬天遇到西伯利亞冷寒潮,皇上要給大臣們發貂皮耳罩,第二天大臣們都戴著耳罩去謝主隆恩。

這種福利,每次要花掉上萬貫的錢,到萬曆年間為減少三公消費就不發了。

明代雖然在達官貴人中流行穿貂,婦女也喜歡貂皮的配飾。但是貂、或者說皮草的大流行,還是要到清代。

把毛穿外面,不然穿什麼貂?

清代統治者來自盛產貂的地區,也就把穿貂的風尚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按照當時的記載,穿貂也是講規矩的,不能亂來。

《道咸以來朝野雜記》中記載:「衣冠定製,寒暑更換,皆有次序。由隆冬貂衣起,凡黑風毛袍褂如玄狐、海龍等,皆在期內應穿。由此換白風毛,如狐皮、猞猁、倭刀之類,再換銀鼠,再換寒羊皮。皮衣至此而止。」

如果不按這個規矩來,是要被貴族老炮兒們恥笑的。

但是這個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清代奠定了今天穿貂時尚最重要的一件事——把毛穿!在!外!面!

在清代之前,毛皮衣服一般不崇尚把毛暴露在外面,而是將毛面向里,外麵包一層布帛。將毛向外,被稱為「反穿」,是暴發戶的可恥炫耀,不入流。

另一方面,反穿貂是少數人的專利,比如皇帝。紫貂的大衣,只有皇帝才能把毛穿在外面,其他人這麼干,就是僭越,搞不好要殺頭。所以,請注意本文頭圖中那張《甄嬛傳》的照片,在這一點上還是比較守規矩的。

但是皇帝作為王朝的時尚擔當,自然無法阻止別人效仿他。後來,宮裡的人也學著翻穿貂服,皇帝只好規定宮裡穿可以,穿出去不行。再後來,達官貴人和商人也都學會了反穿貂皮,奠定了今天對貂的審美。

當然,隨著清朝覆滅,皇室引領的穿貂熱就逐漸從南方地區退燒了,現在普遍流行穿貂的,只剩下那些特別冷的地方。


再去東北之前,我一直都是抵制皮草的,不能因為人類的低級訴求,去傷害其他動物的生命,寧可裸體不穿皮草,所以我買衣服的時候,就算是有個真毛的領子都不會買,但是去了東北一趟真實冷啊,一下火車凍得鼻涕都出來了,現在我只想指著保護協會的那些人,滾犢子,站著說話不腰疼,你不冷你當然只能無所謂咯!


因為抗寒。

親身體會,在天津生活了幾十年,雖然不是動物保護主義者,但也從來沒想過穿貂皮外套,基本屬於無感。可是今年......天津最低氣溫-16~-20℃,最低氣溫將接近或低於1991年以來歷史最低值。我翻出了初中時買的從沒穿過的超厚過膝羽絨服(因為以前沒那麼冷),裡面還穿一件薄羽絨外套,還是凍得手腳冰涼。

年前偶然披了同事的貂皮大衣出去(美女同事來自於寒冷的大東北),那叫一個暖啊......不帶手套手也是熱乎的。秒殺各種羽絨服......所以,我決定,一定要買一件貂了。

2016年2月22日更新

現在天津室外溫度7攝氏度,買貂的熱情漸漸冷卻了。看吧,是氣溫決定的。


這你最好問問冬天零下二三十度還北風呼嘯地方的人們。


哈哈哈,其實我沒覺得她們穿著貂,我覺得她們穿著被子


不穿真的很冷。。。俄羅斯人民如是說道


我不信鵝絨衣服不夠禦寒, 跟貂比起來, 還更輕 . 問題是, 穿個上萬的羽絨服擠公交車, 不能顯出身份 .


其實是因為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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