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置換寫成對換的乘積時對換個數的奇偶性不變?
設表示元對稱群,是一個置換,對進行歸納可以得到可以寫成有限個對換的乘積
現在想證明如果可以寫成兩組不同對換的乘積,那麼這兩組對換的個數奇偶性相同,即如果其中和都是對換,那麼歸納法好像不怎麼行得通,我知道有一個證明是用排列的逆序數,但不喜歡這樣證明,請問有什麼比較好的證明嗎?
以下這個證明算是最直觀、自然且初等(除了置換的表示和規則以外,基本不再需要任何預備知識)的了,然而非常巧妙,曾經給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證明的關鍵基於以下的觀察與計算:
考慮最簡單的三元集 ,以及三元置換群 (對於更複雜的置換群,情況並沒有本質性的改變)。顯然,輪換 可以寫成對換分解 ,其中 在被置換為 的同時,還起著過渡/承接/中間元(隨你怎麼叫吧)的作用——將 通過 的軌道置換為 。我們要完成的計劃是——在不改變置換本身的前提下,改變對換的中間元 ,將 移至對換分解序列的最左端,且使得其右邊任何對換中都不再包含 。
這個「改變中間元」的技巧是可以實現的,只需用另外一個元素替代原有中間元即可。既然 被置換為 ,而 不再做中間元,那就用 做中間元好了—— ,也一樣是 這個輪換,同時 也被移至對換分解序列的最左端。
這一技巧對於任意能寫成兩個對換複合的置換都適用。
這個技巧是證明的關鍵步驟,餘下的問題就都是平凡的討論了:
設置換 的兩個不同的對換分解分別為 和 ,則有 。那麼顯然 。這樣一來,問題就歸結為證明單位(恆等)置換的任何對換分解只能是偶數個對換 的複合。為證明 是偶數,需要證明 , 還可以分解為 個對換的複合;重複這一過程直至最後,可以發現若 為奇數,則最後將會得到單位置換 等於某一個對換的荒謬結論,問題也就得到了證明。
從 個對換削減至 個對換,我們需要考慮任意一個出現在單位置換的對換分解序列 中的數字 ,顯然 且 ,然後分以下四種情形進行討論:
- 若 ,則顯然可以在對換分解序列 中消去 和 ,因同一對換彼此互逆。
- 若 ,即兩置換不相交,則 不改變 ,這意味著調換 和 的次序對於原置換並無改變,那麼進行這一調換,可見 在 中的位置向左移一步,亦即 ,而這令 中的 也向序列 的左端平移。
- 若 ,則利用以上的「改變中間元」技巧得到—— (其中 )。可以發現,用 分別取代 的位置以後,置換 本身不變,而 中的 照樣朝序列 的左端平移了。
- 若 ,則利用以上的「改變中間元」技巧得到—— (其中 )。可以發現,用 分別取代 的位置以後,置換 本身不變,而 中的 照樣朝序列 的左端平移了。
以上四種情形顯然涵蓋了全部可能出現的情況。情形1顯然把 個對換複合而成的單位置換 直接削減為 個。而在情形2、3、4中,我們得到的仍是 個對換的複合,但 出現的位置將不斷地提前,也就是說指標 將不斷下降,直至 。那麼,最終結果僅剩以下兩種可能性:
- 單位置換的對換分解 被削減為 這樣 個對換的複合(對應於以上情形1)。
- 單位置換 被分解為另一系列的 個對換 之複合,其中 僅被包含於 中,而剩下的 皆與 無關(對應於以上情形2、3、4)。然而,這意味著—— ( ,你是擅自停葯了嗎?)。
因此,單位置換的對換分解總是可以從 個對換的複合削減至 個,進而證明了 是偶數。
而這已經完成了置換奇偶性不變的證明。
我蠻喜歡這個證明的,而且話說這個是抽象代數里的定理吧……考慮向量空間,它有個標準基:,定義一個線性變換
- 先看一個準備知識:
,
(註:就是下面這個)- 那接下來對於,我們知道
我來補充一個這個!
考慮 在多項式環 上的作用: 作用在 上得到 。
考慮多項式 。我們觀察到 。
假如 能被寫成偶數多個對換的複合,那麼 ,如果 能被寫成奇數多個對換的複合,那麼 。
於是這兩種情況中只有一種能發生,一旦 能被寫成奇數多個對換的複合,那麼它就不能被寫成偶數多個對換的複合;反之也是。
考慮 作用到 個元素上得到的 次忠實復表示對應的矩陣表示 ,對於對換 , 左乘對應交換兩行的初等變換,由行列式的性質知道 ,故
證明的關鍵是行列式交換兩行後變號,artin的代數上用子式展開定義行列式,可以繞過逆序數。
1,每一個置換都可以寫成不相交的輪換的積,
2,每一個n-輪換都可以寫成n個對換的積,
3,不相交的輪換乘積可交換。搞清楚以上三條你就明白了,有啥不懂的你問我,我再更新答案。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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