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心迷宮》中的宗耀和村長真的去自首的話,分別要付哪些法律責任?
簡單敘述下(劇透),宗耀是保護女朋友的時候失手推倒了白虎,致使白虎的頭磕到石頭死了。而村長看見兒子宗耀殺白虎的過程,卻故意隱瞞。這都該怎麼判?
我懷疑白虎的死可能是有病,因為他一直流鼻血。
到底定什麼罪,其實跟罪名的字面意思關係不大,還是要看背後理論的。鑒於沒人說對,我來答一下。
宗耀:無罪 村長:故意毀壞屍體罪嗎?我認為也無罪,這個有爭議,歡迎討論。宗耀:被害人屬於特殊體質,一推就死了。這要是都算犯罪,監獄估計要爆滿了。 並且,宗耀主觀上沒有殺人故意,也無法預見到這哥們異常的不耐操。屬於意外事件。故無罪。
村長:
主觀上掩埋了屍體,可能觸犯的罪名有①窩藏、包庇罪②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 ③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窩藏罪是藏「人」 包庇罪是把瞞「事兒」 幫助毀滅證據是對「物」 。 沒藏人 所以不是窩藏罪,包庇的事兒不是犯罪,也不構成包庇罪,幫助毀滅證據也不是。
②是選擇罪名,縮小範圍後罪名是:故意毀壞屍體罪,那麼成立嗎?成立,村長知道是屍體嗎?知道,知道是誰嗎?不需要知道是誰。所以構成②。2016.4.8第二次修改
應為過失致人死亡罪,無過失殺人罪(;′Д`)~~~~~~~~~~~~~~~~~~~~~2016.1.4第一次修改盜竊屍體,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屍體的行為,即採取為他人所不知曉的方法將屍體置於行為人自己實際控制支配下從而使他人喪失對屍體上佔有。
侮辱屍體的行為方式多種多樣,如姦淫,肢解,鞭打,焚燒,損毀,遺棄等等。再結合實際,村長應該犯有侮辱屍體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看完這部電影,來答一下吧。首先屍體是否應該進行屍檢,對於白虎自己存在的問題(然而屍體已經被燒毀,不知是否可以,求疑) 宗耀,應該犯過失殺人罪
其次,村長幫兒子掩埋屍體,並且燒毀屍體,應該犯有侮辱屍體罪。
———————————————————————————要是宗耀考過司考他就該知道:
這是死者自身體質啊!一推就死!因果關係切斷!他沒罪啊……你看這事兒鬧的~
還真有這個問題呀。律考落榜人員賣弄一下吧
------------------------賣弄的昏割線---------------------
強行判一下,反正可以上訴。
白虎的死亡原因和時間將成為案件定性的主要依據。
1、與宗耀撕扯中被推倒致死
宗耀犯過失致人死亡罪,村長為了消滅證據焚燒屍體犯幫助毀滅證據罪。最重就判七年有期徒刑。2、與宗耀撕扯中被推倒昏迷,後被焚燒致死。
宗耀疑似犯過失致人重傷罪(後腦出血人員昏迷估計得重傷了),村長燒死活人犯故意殺人罪(此處存疑,見後文分析)。宗耀最多關三年,村長就算自首了也是個死緩!3、黃歡涉嫌包庇罪或偽證罪(怎麼有點底氣不足的樣子。。。囧)。
以現在的法醫科學,判定焚燒致死和死後焚屍並不困難,白虎腦袋上的傷痕更是遮掩不住。所以一旦警方介入,沒有什麼搞不清楚的。
對於村長一家而言,理想狀況自然是1。但是如果驗屍結論是2怎麼辦?
-------------老村長的專題昏割線-----------
如果不幸真是2的話,可以嘗試從主觀要件上入手破題。
如果,注意,是如果!我只是分析,我沒有任何暗示或誘導陳述的意圖!村長這樣描述當時的心理狀態:「我看白虎已經死了,所以我是焚燒屍體而不是焚燒活人。如果他還有口氣我肯定要救他」,這就表明村長沒有殺人的故意,主觀要件不成立,也就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單純的口供不能確定動機,但具體到本案情況,有人證(宗耀黃歡至少能證明白虎摔倒後後腦流血一動不動像是死了)物證(白虎後腦傷痕,可以致人死亡或重傷昏迷),未受過專業訓練的人難以分辨其生死,有判斷白虎已死客觀條件。這種情況下法官確實可能採信村長關於沒有故意殺人意圖的說法。這是辯方律師的突破口之一。檢察院怎麼破?
檢察院可以強調這個觀點:你以為死了就是死了?實際情況是生死不明!此時不但見死不救反而把人燒了,這是放任白虎死亡這種結果的發生,這是間接故意!間接故意也是故意,所以是故意殺人!這套說辭的核心,是不考慮現場情況,而對於見死不救反而補刀的行為統一認定為間接故意。控方檢察院強調客觀:未死之身,補刀者間接故意殺人;辯方律師強調主觀:客觀條件可以合理認為死了,就沒有再殺人的故意。
具體怎麼判,真的要看法官了。
以我的水準總覺得檢察院的這個觀點有點牽強,但要找出更有力的論據來,對不起我不會了 ,所以我被自己打敗了(左右互搏,我是有多分裂),求高人指點迷津 。如果確實可以故意殺人罪定罪的話,那下面的內容就可以忽略了。如果沒有。。。自己出的題,含著淚也要給個答案。。。
實際起訴中,起訴罪名與法院認定罪名不一致的,法院可以做出有罪判決。所以純粹從訴訟程序上講,檢察院可以堅持故意殺人罪起訴,但也要有個心理準備,法院可能會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
兩個罪的區別還是在於主觀要件的認定上。老村長主觀不希望白虎死亡(口供:有口氣也要去救),這明顯不符合故意殺人罪中對死亡結果追求或放任的態度,而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中疏忽大意的過失。村長疏忽大意的就認為白虎已經摔倒碰死了,所以沒有預料到會把白虎燒死。
就醬。不自首能放的出來么?
宗耀,過失致人死亡村長,幫助毀滅證據罪與侮辱屍體罪想像競合犯,從一重罪處罰
宗耀-過失致人死亡罪,村長-毀滅證據罪+包庇罪(至親之間包庇罪待議)
肯定跟白虎的體質有關係,正常人哪裡可能一推就死,片中給了細節,說一直流鼻血。放高利貸的人也說讓他看看病。他還去廟裡求福,本身可能病已經不輕了。
沒有什麼靠譜的答案啊,宗耀如果是過失殺人罪,那村長應該是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和侮辱屍體罪。不過問題在於誰能證明當時白虎是死還是活呢,這似乎成了蹺蹺板的兩端,宗耀把白虎殺了就是剛才的分析,如果沒有死,那村長應該是故意殺人罪吧,而宗耀似乎沒有犯很大的罪。不太懂法律,希望有法律大牛來解惑。
宗耀是過失殺人罪。村長是故意殺人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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