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同言論被謾罵、威脅、人肉,是我活該么?

我曾經在奇葩說吧發過一個帖子,大抵是說反同的不是因為gay圈性病高發所以才反么?能不能潔身自好一點,為了自己也為了這個群體。還是蠻多人噴我的,各種謾罵也讓我為人類的奇思妙想深感驚嘆。果然什麼領域只要鑽研就會獲得成功,噴之一道也是如此。

之後謾罵越演越烈,講道理淹沒在謾罵的汪洋大海里,我就給刪了。一來所謀求的也有幾分成果,二來我繼續辯解就顯得矯情且蒼白了。 本以為事情到此結束,結果圖樣了,被人追到常混的地方里咬。 於是默默的發了個帖子求證,表達了一下自己的本心。

我後來問他們,用語言暴力,用人肉,用威脅,來反對一個僅僅在觀點上有所不同的人。這就是你們為同性戀所謀求的么? 回答,如果你去知乎會被罵死。於是我來知乎了。

她還舉了個例子:「我知道這不對,但你好討厭啊,所以你被噴,被人肉,被語言暴力,被威脅我覺著好爽。正如同女人殺掉了家暴的丈夫,殺人固然不對,可是我還是叫聲好。」我雖然覺著我是在罵那女人是敗家娘們成天出去鬼混,被五大姑八大嬸罵的沒臉見人了,能不能為自己長點臉長點心?然後被殺了。

但不扯這個,僅就這句話來講。我固然沒家暴,他們也沒殺人。 這傾向於活該的概念,而不是理應如此。 所以,一個人因為反同言論被謾罵,威脅,人肉,是活該么? 如果是活該,請說理由。 如果不是活該,那麼這種現象的泛濫,說明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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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最後一次修改。

我的問題如果分解剖析開來,會有受害者,施暴者,旁觀者三個元素。而活該,指的是旁觀者是不是覺著,受害者因發表不當言論,被施暴者傷害是否活該。

實質指的是,一個旁觀者,會不會因為一個人被暴力對待,而拋棄他異見者的立場聚焦於他被暴力迫害本身。

大部分人告訴我說,你語氣激烈,因而被人肉是活該。但這裡的活該,指的是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的關係。略離題,畢竟問的是知乎的人。

我覺著這是文明,且富有同情心的東西。和對錯關係不大。

胡鯉點名了施暴者之所以施暴的原因,所以點贊加感謝。

說道理嘛。

現在許多回答因我的態度,似乎也變成了我和她雙方的關係。而不是一個客觀冷靜的第三者關係。我就懶得搭理了。你喜歡不喜歡我,嘲諷與否和我關係不大。如果我要反同,其執行力度也只能針對本地的具體的gay吧之類,揪出其中一些灰色的境況來做些事罷了。或者成立某個具體的組織,樹立防艾滋的口號,針對家庭,在地方貼吧和網站以及傳單的散發來宣傳,配合具體家庭的父母來做些事。畢竟歧視還是客觀存在。性價比高,效果好,且執行起來不難。

於我個人而言,受過一點專業的軍事訓練。朋友是一線邊防軍警世家,參加過具體的反分裂勢力的任務。干姐是公安局幹警,而喜歡的大叔是反貪局的。所以對於暴力這兩個字還是有自己的見解。畢竟見過那麼多事了。刑事案件,某些恐怖主義的喪心病狂,還有暴力拆遷。

我不畏懼暴力,也不畏懼任何人想要從現實里和我解決問題。

我懼怕想要用暴力解決問題的心,那是一切禍亂的根源。我可以接受網路暴力是少數人,但我不能接受大部分回答這個問題的人也是冷冷的活該。旁觀者的熟視無睹和冷漠,甚至是叫好和快意。我震驚,且感到難過。

如我先開始所說。

「感謝知乎的諸位,讓我知曉這個群體的大多數人還是覺著,一個人因為觀點不同而被暴力對待是活該。

一個人因發表反同言論所遭受辱罵和人肉是活該。

一個人因觀點錯誤和自以為是被人肉是活該。

一個人被暴力對待是活該。

一個人被人肉是錯的但他是活該。

感謝知乎的諸位,讓我知曉這個群體即便是高知,也有相當一部分人覺著暴力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我是來找隊友的。

仔細想想其實找到了,只是寥寥。

ps:我不覺著我的原帖在反同,我一直在找解決問題的方法。HIV的高發是事實,我希望可以解決這個。在謾罵之外有從具體的現實情況上與我說可能原因的人,表示感謝。

我得出的結論是HIV的高發一方面可能是因為社會的歧視和壓迫,二是性知識的不到位,三是圈裡的風氣也不是特別好,四來個人的交友渠道也極為有限。多方面的因素互相交織互相促進,導致了如今的現狀。

我在想如果要解決的話,可能從性知識的普及,規則完善的交友渠道的建立開始比較好。未來有可能會與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做一些公益性質的心理疏導機構。

只是沒想到編程學完了,夥伴找到了,在自家貼吧被同性戀追著就咬上來了。

那這時候語境更多的就偏向旁觀的大多數了。我不是特別想表達自己的立場,就是來找隊友的。我覺著大部分高知,都對暴力抱有本能的厭惡。結果我錯了,只有幾個。

我覺著我大概不會去反同,但大概再也不會任何地方為圈子裡說話了。問題客觀存在呀。這只是我個人的態度,也改變不了什麼。

說這個不是因為別的什麼,我覺著任何一個人。當他真心實意的想去做點事,無論是挺一個群體還是反對一個群體。在現實里都有太多的可操作空間。說你反去呀,說出點事讓我瞧瞧的話,是不是真的有可能就讓一個人腦子上火幹了不理智的事?畢竟你們都再說被害者是活該。

有沒有可能,被害者是gay,而施暴者是異性戀,大部分高知都在說冷冷的活該。我想那也是蠻讓人傷心的場面。

然後就是,一個人發表言論,可能在你們看來是反同。但能不能適當的,想一想,他反的是什麼。是現象,還是群體?

完。

你們愛說活該說去吧。


「我反人類,難道不是因為人類破壞環境/引發戰爭/殘害動物/種族歧視/等等等等嗎?」

你可以說你反戰,反破壞環境,反捕殺野生動物,反種族歧視……但是你不能說你反人類。

反人類應不應該被噴——不應該,應該槍斃。

如果你明明是反戰,結果腦迴路一抽兒,說自己反人類,結果被打死了……你自己說說,是不是該。

這樣說,題主能明白嗎?

任何事物都有其兩面性,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

指出這個事物存在的弊端,這沒問題,問題是,這個事物應不應該因為他的弊端,而被消滅掉。

(這裡可能有人質疑一點,就是「同性戀有什麼積極作用」,我們來思考一下,同性戀一般是不能完成生育的,而同性戀的基因卻越過漫長的自然選擇,遺傳至今,合理的推測是,同性戀個體雖然不生育,但是也為帶有同性戀基因的族群的繁衍做出過貢獻,簡單來講就是,降低生育率,提高青壯年人口比例,以提高新生兒的成活率)

性病高發的原因也不是因為同,而是因為濫交,一旦性伴侶豐富到形成了「圈子」,性病自然高發,跟同不同沒關係。

(附hiv傳播途徑比例統計)

而你明明是想反濫交,卻非得說自己反同,你說這是蠢,還是壞?這屎盆子,可不是別人扣給你的。

我猜題主現在心裡也琢磨啦——「我說我反同,也沒說要消滅同性戀啊……」

既然如此,你的表述就不應該是「我反同,是因為他們的性病傳播率高。」

而應該改成「同性戀的性病傳播率高,所以對生理衛生的重視程度,應該加強。」

說話之前應該過腦子,因為成年人要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分享一段祥和的評論區@趙氏家奴

這裡同性戀的正面作用,答案裡面已經補充了。

「濫交表示這個鍋我不背」……呵呵,不知道說這話的仁兄跟濫交是什麼關係,要為濫交代言……「濫」指不節制,濫交,就是不節制的性行為,這個不節制,包括質的,也包含量的,質的不節制,指不重視生理衛生,不使用安全套,量的不節制,指多個性伴侶,所以,反性病,歸根結底是反濫交,而不是反同。

比例我已經貼出來了,恁你就免了,是我的考慮不周,我開始覺得心智健全的人類當然應該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但是你顯然不具備這個能力,是我高估你了。反同的都是一些個什麼玩意兒啊……


我不知道你是因為什麼被噴,看了你的第一段說明,如果是我我也會噴。不過我不會人肉你,我只會告訴你哪些地方你錯了。

首先,反同本身就是一個錯誤,不僅政治不正確,也違反科學、道義和人性,所以不管你因為什麼,反同,錯就是錯,這沒有任何可商量的餘地。

其次,再來看看你反對的理由,在現在的社會上依然站不住腳。性病並不是同性戀所獨有,從傳播總量上異性戀一定高於同性戀,人口基數在那兒擺著。更何況我一直非常討厭所謂的潔身自好這種觀念,這不僅僅是一種道德綁架,更是對性少數族群和有特殊癖好人群的歧視,適用於個人的道德標準並不適用於普羅大眾,除了法律,沒人可以要求別人遵守什麼對么?

現在中國有很多人不尊重別人和自己的不一樣,覺得自己是人群中的多數,就可以對處於少數但並不影響和妨礙他人的人指指點點,這樣對嗎?在同性戀這個問題上就是最明顯的例子,該說的我想大家已經都說過了,只不過可能不少人用的言語比我激烈的多,我理解他們的憤怒,當你身處一個被歧視的群體,你也會敏感易怒。

我反對一切形式的人肉和違反法律的行為,所以你如果問我怎麼看這個事情,我會說他們做的不對,我不會這麼做。那你是不是活該?看過我說的這些,你自己可能會明白。

我推崇的是和風細雨地表達觀點,我不一定要駁倒你說服你,我只是闡述自己的觀點,讓你知道我的感受,至於怎麼做,還要看我能對你的影響力了。


哦對,還是要補充一點。

可能也是站隊吧,但是整理了以下自己的思路,感覺這些話應該說。

這是馬東東在奇葩說里給的觀點,我們會說活該,活該是什麼,是因果,不是對錯。

對,這些東西都是錯的,但是不代表它們不符合因果關係。

可能題主會委屈,為什麼我心裡抱著善意的態度去做這些事情,但是會受到這種活該的對待呢?

你是否活該在這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為什麼會被這樣對待。

是的我說了,是他們站隊,是他們結成群體,但是我們中國人說無風不起浪,這麼多答主在這下面對你的方式進行糾正了,也應該看看吧?

你說喜歡聽我講道理~這些也是道理,不是只對你有利的才是道理,也不是只有「合理」的東西才是道理。

很多時候我們面對合理和合情的抉擇,這個時候自然是應該倒向合理一邊。

但是更多的時候,我們可以兼得「合情」和「合理」,只要小小的改變一下方法,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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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首先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我的能力並不足夠回答,所以幫您邀請了一些人。

但是還是儘力說點什麼吧。

首先是帖子取名方式的問題……

反同的不是因為gay圈性病高發所以才反么?

您學過反問吧……如果你要詢問,那大可以改變這個語氣,如果您純粹是為了噴而噴……那求仁得仁,被咬回來也就不算什麼了。當然我主觀上是很願意相信您的善意的~因為具體內容我不清楚,我也不能為您分析究竟內容里有什麼不合適的地方會造成誤會。

我後來問他們,用語言暴力,用人肉,用威脅,來反對一個僅僅在觀點上有所不同的人。這就是你們為同性戀所謀求的么?

回答,如果你去知乎會被罵死。於是我來知乎了。

乖啊……知乎不罵人的,我們講道理(呸)

首先我是反對人肉和威脅的……但是語言暴力一條,各人的閥值不一樣,前兩天就有個可愛的答主一直覺得我在諷刺謾罵他……實際上我只是在拆散他混亂的邏輯而已。

其次……貼吧是個什麼地方,中國除了各大新聞門戶網站之外最大的糞坑啊朋友~他們其實並不是要「反對」,他們只是在發泄而已。

她還舉了個例子,我知道這不對,但你好討厭啊,所以你被噴,被人肉,被語言暴力,被威脅我覺著好爽。正如同女人殺掉了家暴的丈夫,殺人固然不對,可是我還是叫聲好。

這是很恐怖的觀點……「以暴制暴」的危害大家都應該聽過,但是危害最大的,還是這些「無關人等」,刀子不砍到他們身上,他們從來不知道有多痛的。

我們來說本次的重點,我先明確概念吧(你問我是怎麼產生的,我就不贅述為什麼不該這件事了),因為一言不合而產生的,網路上的語言暴力和人肉這個東西無關反同,無關同性戀,只有很簡單的一個原因。

就是大家組成了一種奇怪的,「自以為純粹為了高尚理念的」,而且不用為自己的言行負責的群體。

既然你看奇葩說,那一定看過那集《醜聞主角活該被萬人虐么?》吧,其實和你面對的狀況在某種意義上是異曲同工的~

所謂屁股決定腦袋,他們在他們的立場上看,你就是個「醜聞主角」。

然後迅速站好隊,朋友們,你們看,站好隊了是吧?一旦站好隊,一種奇怪的現象就產生了——他們組成了一個群體。

群體是很厲害的東西~

個人一旦融入群體,他的個性便會被湮沒,群體的思想便會佔據絕對的統治地位,而與此同時,群體的行為也會表現出排斥異議,極端化、情緒化及低智商化等特點。進而對社會產生破壞性的影響。

——《烏合之眾》

人在群體影響下,思想和感覺中道德約束與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衝動、幼稚行為和犯罪傾向會突然爆發。

而且他們並不知道自己身處這個群體之中。

所以大家揮舞著語言暴力,揮舞著人肉,揮舞著威脅來對你進行他們以為是正確的鞭笞,他而且最可怕的是,他們會覺得「我做的是對的」,是在進行一場正義的聖戰,並且迅速把旁觀者也帶入這種莫名其妙的狂熱情緒中,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是沒有判斷力的,反對的聲音會迅速被排異的大潮淹沒。

大概是這樣了,想到再補充~

拓展閱讀是以下三本

《The Crowd》 Gustave Le Bon

《The True Believer:Thoughts on the Nature of Mass Movements》Eric Hoffer

《Idols of The Tribe:Group Identity and Political Change》Harold R.Isaacs

當然這幾本書的觀點也多有爭議,可借鑒,不可全信。


你去美國有足夠影響力的地方發帖說「黑人是因為……才……」的話。

我不確定你是否還活著。


原來帖子是你啊,看你在吧里被黑的蠻厲害哦(雖然我覺得你完全是作的)

你完全是活該啊!首先同性戀和異性戀圈子是一樣的,有的人吸毒有的人濫交有的人長情,然後你用了一句要不是你們同性戀的糟亂事也不會歧視同性戀。大姐異性戀就沒有濫交嗎?異性戀就純潔的和塊牌坊一樣嗎(天上人間歡迎你)?

你說這句話的時候就是用一種標籤化把同性戀和異性戀劃隔開來,將同性戀中的亂事拎出來然後用一副聖母綠茶的姿態告訴gay們要潔身自好才是好寶寶哦!可為什麼沒有因為天上人間等糟亂事而對你們自身群體的批判呢?這樣一種雙標的姿態站在貼吧指責一個弱勢群體你不被人噴難道還等別人贊你?

這裡舉幾個你那句話的栗子:1你們新疆人要不是喜歡砍人我們也不會歧視你們

2你們河南人要不是喜歡偷硬井蓋我們也不會歧視你們

3你們老人要不是喜歡訛人我們也不會歧視你們

看到沒,當某些人的行為惡劣到影響了某群體的名聲時的確會給人不好的影響但這絕不是你有理由把這種歧視施加給某群體的理由。因為任何一個群體總有那麼些混蛋他們百家爭鳴,形態各異,如雨後春筍般爭相出現在你面前。而題主作為一個稍有智商的人都應該明辨是非而不是人云亦云去抹黑或者神化任何一個群體。


我給你支一個辦法吧,你之所以慫了是因為你發現鋪天蓋地都是罵你的,那是你沒選對戰場,你只能去反同的帖吧或者論壇尋求支援,把你的遭遇寫下來貼出去,你會發現支援你的網友也不計其數,你簡直成了他們的英雄,你可以多去反同的論壇發帖,這樣追著去罵你的同性戀會發現他們變成了孤家寡人,被圍著噴的變成了他們,另外你也會發現有更多網友是你的支持者,不會有孤軍作戰的感覺。

就我個人看法,你去同性戀吧反同,還怪人家不支持你,這不是找抽嗎?我個人建議你最好別反同,畢竟那是人家的事情,中國的同性戀也挺低調,看不慣不看就是,何必看盯著人家,你也是沒事找事。


仔細看了一下大貓老師那邊的評論,我想說所謂仗義執言的"義"並不站得住腳時那當然要接受譴責。

人肉肯定是不對的。

"活該"是有情緒化的表述,對錯並不能解決情緒問題。


不是活該,而且和你反同無關。

事實上網路暴力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理性缺失的表現,人性自然的表現。雖然你是因為發表了反同言論才被罵,但我認為,那些去罵你人肉你威脅你的人,跟性取向這件事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單純是人性而已,對異己的一種討伐,不信你去發表反天朝,反國家的言論?一樣會被這樣對待。

當任何人,把一些行為,上升到一個群體,並強行聯繫上了因果,都很容易犯眾怒,隨之就會被萬人虐。不要說你這種攻擊一個群體,還是弱勢群體的行為,你要知道,現在的網路是明星在閱兵時沒有普天同慶都會被罵的半死的環境。

然後我要說說你的不是了,「不是因為gay圈性病高發所以才反么?能不能潔身自好一點,為了自己也為了這個群體。」,首先在邏輯上就不成立,因為我們都不會因為異性戀有性病,就要反異性戀吧?也不會倡導異性戀潔身自好,免得被同性戀群體排斥吧?而且會不會覺得左邊這句話有點荒謬?

甚至異性戀看到會不會有一種憑什麼的感覺?是的,憑什麼呢?異性戀之所以可以理所當然得覺得貴圈真亂,要潔身自好,其實只是因為自己人數佔優,是大眾而已。和很多指責同性戀群體的話一樣,只要把同和異,兩個字一換,就看起來很荒謬。

同性戀最大的原罪,其實恰恰是人數。


反同從來都不是為了令同性戀者「潔身自好」而反的,他們只是想要殺光這群性取向跟自己不一樣的人而已。

試想一下,如果把你的問題中的「同性戀」換成「黑人」,會怎麼樣?

而你的觀點給人產生的「道德正確」性也會被動搖。

但是同性戀者和黑人有本質的區別嗎?同性戀者可以是女兒、汽車司機、老師,黑人也可以是兒子、火車售票、亦或是學生。

所以從你的問題可以看出你大概會是認為荷蘭人都會偷井蓋兒的那種人。

所以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還怪不得你嘍

真素笑fly


所以你的意思是同性戀應該對你的行為拍手稱快嗎?


矯情,想反同就直說,不要後面又假惺惺地說反的是現象。

這樣的現象的確存在,中國的同性戀也真的需要一些領袖,一些人幫助他們,團結他們。

但這些人絕對不會是你。

題主,你只是個虛偽的聖母罷了。


你反別人的基本權利,肯定活該啊,不信你把同性戀換成異性戀。你反反看,肯定更多人人肉你


個人認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是活該的,最多有些事情是應該的,例如殺人,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第一點,很多人反同並不是因為此圈性病泛濫 ,而是認為同性戀違反了自然規律,與道德規則相背馳。你認為別人不能夠因為觀點不同而抨擊你,那你為什麼要因為觀點不同而抨擊同性戀呢?

第二點,我承認這個圈子很亂,但也沒有像你說的性病泛濫。切勿以一概全。你說同性戀性病泛濫,難道異性戀性病就不泛濫嗎?如果這個人經常約炮導致性病,那麼這不是同性戀的問題,而是這個人的問題。

第三點,確實,別人因為你的反同言論而人肉你,這是一種非常惡劣的行徑。但有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需要想想,有的時候,是不是也應該對某些事情儘管有著自己的想法但並不發表言論,以免惹麻煩?有些事情,往往不止是一方有錯。

第四點,雖然你舉的例子我沒看懂,但是我能夠告訴的你的是,這個世界上有這太多太多的人,每一個人對待事情的觀點不同,觀點不同非常容易產生碰撞,甚至是激烈的碰撞。而這種現象產生的原因往往是因為雙方都不夠成熟,處理不當,太過偏激,然後撕逼掐架,不歡而散。你不能夠去強求別人去和你所謂的正確的觀點一樣。在你趾高氣昂的同時,難道沒有想過 ,其實你也是其中的一員嗎?

最後,勿噴 。


是活該!

你有將心比心嗎?沒有!

所以噴你的人也沒有!


是活該。

(回答問題就應該簡介扼要少廢話)


先說一句話,

「你所說的話不一定正確,但我誓死扞衛你說話的權利。」

是的,你確實具有發言權,任何人的都有發言權,只要能夠承擔起發言後的責任。你並不是活該,因為錯不只在你,還在出言謾罵的那一方。你不僅話出毫無根據,並且帶有歧視色彩。這並不是單純的反感,如果是反感並不需要遭到如此待遇,你被責罵是因為你的歧視。

先就事論事,你說「同性戀發病率高」,殊不知無論哪一種類型的同性戀都是一個完整的群體,你說這句話只考慮到了男同,是不是沒有考慮到Les?如果真的要去較真,那麼HIV的發病率是男同&>異性戀&>女同啊,無性戀得到的HIV幾率還更低呢。

而且你有什麼樣本,什麼證據說所有的同性戀都不潔身自好?交媾都不帶套?這簡直是無稽之談。

你舉出你的個人事實,對這個問題的解決非但沒有幫助,反而還給整個問題更蒙上了一層"在下葉良辰無所畏懼"的色彩。提及恐怖事件與同性戀肩並肩,實在是會產生誤解。

但話說回來,偏袒於這個群體的發言者也太過偏激,有一種特殊化這個群體的趨勢,這反而不會縮小差異,反而會拉大不平等。

無論哪一種取向,哪一種選擇,都是一體的,既然是一家人,何必要分個你高我下?甚至到了侮辱歧視威脅的地步?

一句話,雙方都有錯,錯最大的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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