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產業各種公司之間是什麼關係?

比如我正在看的Music and Lyrics。片頭裡,先是Warner Brothers,再是Castle Rock Entertainment,然後是Village Roadshow Pictures。大致知道是有製作公司、發行公司的區別。但是這些公司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導演和這些公司之間的關係又是如何(從屬於哪類公司)?


好萊塢將電影產業分為三大部分,Production,distribution 和exhibition,既製作,發行,與放映。這個分類從何而來呢,嗯,為了弄清這個問題,我們需要一直追溯到電影誕生的年代。

1872年,動物運動學家Eadweard Muybridge為當時加州州長Leland Stanford的賭局設計了一套試驗,通過拍攝馬匹奔跑的連續照片來證明馬在奔跑時會有一瞬間四蹄騰空。這些連貫照片啟發了Muybridge,他在1879年發明了世界上第一台放映機Zoopraxiscope。幾年之後一位法國科學家Etienne Jules Marey為了研究鳥類飛行,同時受到Muybridge試驗的啟發,於1882年設計了一種槍式相機,可以每秒12幀(後期達到24-36幀)的速度快速拍照,這玩意就是電影攝像機的前身。

邪惡黑心的資本家Thomas Edison很快得知了這兩項發明。1888年夏天Edison假意合作,騙取兩人的技術,當年10月份閃電般的申請註冊了專利。他為自己的放映機取名Kinetoscope,攝像機稱為Kintograph。申請專利時Edison甚至還沒有製造出來機器,甚至他的團隊還沒有一份大概的圖紙。Edison有的是敏銳的商業嗅覺,他的Kinetoscope放映機問世後大受歡迎。

Edison利用專利壟斷了美國市場。此時製作,發行和放映的權利都在Edison手中。不過他忘記了去歐洲申請電影專利,法國兄弟Lumiere鑽了這個空子,把攝像機偷渡回歐洲,從此歐洲電影開始正式起步。歐洲競爭者的出現使得Edison慢慢無法把持對製作和發行的壟斷。

於此同時美國也出現了不同的電影製作公司。這個時期每個公司都使用自己發明的製作和放映技術,製作和發行並未分家,然而在放映環節已經出現單獨擁有放映機的商家,他們通過向製作公司租用膠片開展生意。

1905年,一種形式新穎的小劇場出現了。這種劇場被稱作Nickelodeons(五美分劇場),它是世界上第一種專門用來播放電影的劇場。到1908年全美就建立了超過10000座五分劇場,大部分劇場的主人都是東歐或猶太移民。許多大製片廠,如米高梅,華納,環球,派拉蒙,他們的創建者之前都是開這種五分劇場起家的。五分劇場的崛起代表了電影正式成為一種流行的娛樂方式,同時代表了放映商正式和製作發行商分離。此時一些小型的發行商開始出現,他們通過購買各種影片膠片,然後出租給五分劇場來賺取利潤。

這時的電影製作公司形成了"三巨頭"和"七小福"的百花齊放階段。直到1908年邪惡的Edison為了再次掌控市場,成立了電影專利公司,MPPC,拉攏幾乎所有製作公司簽約,稱為"the trust"。此舉導致Edison利用專利再次壟斷了製作和發行的權利,進而壟斷了市場。發行商不交錢買執照就是非法營業,放映商因成本提高更是苦不堪言。

這時候世界上第一批獨立製片商出現了,在Carl Laemmle(創立明星制度)和William Fox(創立連鎖影院)的帶領下,這些獨立片商頑強的和壟斷集團抗爭,東西兩岸分離模式,電影時長的提升,都是在和MPPC的競爭中創立的。在連年的訴訟後,Edison的壟斷集團終於被扳倒,最高法院通過美國訴電影專利公司一案宣布MPPC違反了反托拉斯法案。

是此電影行業終於擺脫了愛迪生的魔爪。放映商不再擔心利益集團壟斷髮行鏈從而進行利益壓榨(暫時的)。從此美國電影迎來了第一個黃金時期。我們耳熟能詳的幾大製片廠也在這個時候逐一亮相,登上了歷史舞台。

(未完待續)

太晚了我得睡了,明天繼續給大家講講1930年到1948年黃金歲月好萊塢的製片廠制度,五大製片廠的垂直統治,小三廠與五大廠的互利協定;之後的好萊塢製片廠制度從壟斷到被控制拆分;以及大概介紹一下現在好萊塢電影產業的是如何分工運作的。

啊三點半了。

接上

造夢工廠

愛迪生的MPPC被扳倒,剛剛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又幾乎摧毀了歐洲的電影工業,而美國電影工業又在加州好萊塢落安營紮寨,趁此機會快速發展。天時地利人和,於是1919年美國電影一躍成為世界電影市場的龍頭老大(保持至今)。

電影市場的壯大使得好萊塢不斷發展。在這個過程中,現在電影工業的原型,好萊塢製片廠制度(Studio System)初具雛形。在1919到1926年間的默片年代,好萊塢被稱為「造夢工廠」,無數的大明星大製作層出不窮。這時的好萊塢由六家主要的電影公司控制著

1. Paramount

2. Lowe』s (MGM)

3. Fox

4. First National(1928年與華納合併)

5. Universal

6. United Artists

電影生意蒸蒸日上,以派拉蒙為首的幾大製片公司便相繼開始了對電影產業三個環節的垂直整合(Vertical Integration),也就是自己製作,自己發行,自己放映。 在有聲電影時代來臨之前,派拉蒙,米高梅,福克斯以及華納就已經完成了垂直整合。

製片廠制度

三十年代的好萊塢迎來了自己的黃金時代,而這個時代的中堅力量,就是好萊塢的各大電影製片廠。這時統治好萊塢的是五大廠和小三廠

五大分別為 派拉蒙,米高梅,20世紀福克斯(剛改的名),華納兄弟和雷電華,這五家被稱為THE BIG FIVE是因為完成了垂直整合,同時擁有製作發行與放映的能力。

而小三分別為哥倫比亞,環球,和United Artisits三家。這三家並不像五大廠一樣具備完整的製作發行與放映鏈條。

剛才說過了,好萊塢的製片廠制度的目的,是以工業化流水線的方法生產電影。電影是一件商品,為了高效的生產這件商品,製片廠使用了流水線一樣的製作流程。簡單來說,由製片廠作家創作劇本,製片人將劇本分發給簽約導演,選用製片廠自己的簽約演員,在自己的攝影棚內,使用自己的電影工人,完成電影,每一個環節都是獨立的,模式化的,工業化的,隨時可以更換與更新。而與此同時製片廠生產何種規模與類型的電影,通通由處於紐約華爾街的公司總部進行分析與決策,緊跟市場走向,觀眾愛看什麼,我們就生產什麼。電影完成後,首先發行到自己的電影院去放映,把首輪利潤自己全部拿走,然後再賣給地方小劇院放映。截止到1945年,製片廠擁有劇院數量佔全美劇院的17%,出租拷貝利潤達整個市場的45%。五大外加三小製片廠利用這樣模式生產的電影量大而質優,同時由於壟斷了發行與放映渠道,輔以對電影產業各個方面的控制,成功的壟斷了電影市場,實現了對電影行業的寡頭統治。

派拉蒙判決

電影寡頭們數錢數了將近20年,行業壟斷的壞處開始到處顯現。首先受不了的就是自營劇場的經營者們,好萊塢八大巨頭互相有商業協議,彼此的院線可以互通有無,共享電影拷貝,而自營劇場卻需要花費高昂的費用去購買新片,同時各大製片廠還很缺德的利用各種不平等的手段,例如捆綁銷售和盲選投標等,進一步的盤剝自營劇場的利益。

終於在1938年自營劇院們將幾大製片廠告上法庭,司法部隨即對他們展開了反壟斷調查,特別是針對捆綁銷售以及控制放映渠道方面。迫於壓力1941年各製片廠簽署一項認同書,將捆綁銷售電影的數量控制在五部一下,同時取消盲選投標。但是這還遠遠不夠,終於1948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自營劇院勝訴,各製片廠違反反壟斷法,製片廠對行業的垂直控制需要被拆分,尤其是放映部分。這便是著名的「派拉蒙判決」,十年的訴訟畫上了句號,標示著好萊塢製片廠寡頭時代衰落的開始。判決以派拉蒙命名是因為它擁有最多的劇院(1000+),派拉蒙同時最先簽署了條約,接著是雷電華,1950年華納和福克斯也簽了,米高梅是1955年簽的,之所以拖了這麼久是因為米高梅是靠著經營院線起家,不過不管怎麼說製作廠和放映市場分了家,從此只能靠發行賺錢了。

派拉蒙判決直接帶來了另外兩個變化,獨立製作的崛起和經紀公司的出現。它們從那時開始逐漸成為現代電影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獨立製作沒什麼好說的。值得一談的是經濟公司模式。經紀人早就存在在電影行業中,過去製片廠利用長期合同自己培養人才,經紀人沒什麼油水。然而隨著製片廠的倒下,給了經紀人以機會涉足到人才談判市場,並且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說道經紀人,就不得不提好萊塢的傳奇經紀人Lew Wasserman,他代理過諸如約翰方達,希區柯克等等好萊塢大牛。這位老爺子一手創立了兩個好萊塢沿用至今的商業模式,紅利分成和捆綁打包。紅利分成就是說經紀人代理的明星不再像過去一樣,只是從製片商那裡領取高額的片酬,而是僅僅拿不多的片酬,但是用一定百分比的票房利潤作為交換。而捆綁打包是指經濟人在策劃一部電影時,會將一份劇本,導演,以及明星打包銷售。

這兩種商業模式,既保證了電影的質量,同時也保證了參與者的利益。時至今日,紅利分成依然使用在電影明星身上,而捆綁打包現在是電視行業的主要銷售模式。

說道電視,值得一提的是製片廠除了面對派拉蒙判決同時,還面臨著電視行業崛起所帶了的衝擊。

好萊塢花了許多年才學會了與電視行業互利共生,彩色電影,寬熒幕電影,巨幕電影乃至3D電影,這些今天習以為常的電影形式,都是那個時候被電視行業逼出來的花招。

但是無論如何,好萊塢電影行業的黃金年代已然過去了。

先寫到這,真是

對不起大家。實在是太忙了。。。慚愧。。。

都把這爛尾樓給忘了。。。

今天熬夜趕工整了這些,大致寫到了好萊塢四五十年代黃金歲月結束,下次有空給大家繼續聊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好萊塢電影工業的沉與浮。

然後再是現代電影工業的運行模式。

額,睡了。


中國電影產業鏈包括製片、發行、放映以及與產業鏈相關的後產品開發、植入廣告、版權交易等行業。製片業有中影、華夏這樣的國有大型企業,也包括了華誼、博納、小馬奔騰這樣的民營企業。隨著產業鏈的不斷整合,一家公司會分別涉及產業鏈的上、中、下游。如中影,華誼。有屬於自己的製片公司、發行公司,藝人經紀。甚至會組建院線,建立自己的院線管理公司。以資本控股或加盟形式開設影院。中國的電影產業是以2002年組建院線製為開端的。跟好萊塢電影產業相比,還很稚嫩。

在中國,產業鏈的利益分配以影院的票房收入為主(國外除了票房,還有音像市場、視頻點播業務)。利益在產業核心環節(製片方、發行方、放映方)的分配以票房分賬的形式進行。分賬前須從影院票房收入中扣除3.3%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稅 (城建稅、教育附加等,因而此百分比會根據地區不同而有略微變化),還要再扣除5%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按照38%-41%(製片)4%-6%(發行)3%-7%(院線)50%-52%(影院)的比例再進行分賬。產業鏈的關係像是一隻繩子上的螞蚱,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相輔相成,互相依賴。

一般導演都是開設自己的工作室,按影片的合約關係與公司簽約,甚至以股權形式共同投資影片。大型影視公司會簽屬於自己公司的導演,視情況而定。

你提到的三家公司有可能是共同的出品方,按照股份多少,先後出現在熒幕上。按照合約,有的公司只負責出錢,有的公司負責製作,有的公司負責宣發。


一般來說,「製作」「發行」「播出」是三個不能混雜的環節。

(國內李長春喊這「製播分離」口號,就我知道,喊了許多年了,一直很難實現)。

比如狄士尼,它有片廠,有皮克索、試金石這樣的製作公司,那是「製作」環節。

狄士尼,更有一家鼎鼎有名的博偉公司(Buena Vista),那是搞發行的。

但,為什麼要「發行」和「製作」分開呢?

最簡單的理由,博偉可以發狄士尼的片子,也能發其它製片公司的片子,在法律財務上,它和狄士尼的片廠是獨立的,事實上,狄士尼片廠一直賠錢,但,博偉是利潤非常高的公司。(博偉賺的錢,顯然不是全靠發行狄士尼的作品,就因為品牌獨立,它發行了別人的片子,所以,有極高的利潤)。在股市上,它們可以各自滿足不同的股東。

另一方面,因為是財務獨立,所以,一般合作的第三方製片單位,相信博偉會作公平的判斷,不會一面倒地支持自己系統的狄士尼片廠,即使上映時,片型相同,檔期院線打架了,因為我家的片子好,所以,博偉甚至會給我開綠燈,反而要狄士尼自己的爛作品讓道。

還有一個原因,是型象問題,狄士尼一直強調闔家觀賞,老少咸宜,為了更大的利潤,他們開設了試金石一類的新製作公司,就是為了和狄士尼的品牌作切割。賺成年人的,腥羶路線電影作品的錢,當然,博偉發行,因為不是掛狄士尼三字,他的手腳能更寬鬆,而不會影響公司既定的形象和路線。

至於「播出」的分離,那就更重要了。

美國的反托辣斯法案,第一個開罰的,就是米高梅。因為當時的米高梅,不但有自己的院線,也有自己的製片廠,自己的發行公司。製作、發行、播出,一連串糖葫藘拉下來,問題就大了!

米高梅的戲院,只播米高梅的片子,用盡辦法排擠別的院線,到最後,大家都賺不到錢,只有它一家獨大,所以,為了反托辣斯,美國法院強制「製播分離」,要米高梅院線,和米高梅製片公司拆分,不能同一個董事會,同一群股東,變成同一群勢大力大到無法控制的怪物。

國內電視台的製播分離政策,一直不能順利推行,其實也是本位主義作祟,在「製播不分離」的情況下,民營公司的製作活力,製作環境,就永遠不能改善。要電視台只作好房東角色,才能留出合理的生存空間,給民營單位。

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7 -11量販店,比如沃爾瑪,他們也有自製商品,倘若這些通路商,店裏只賣自家公司的產品,後果如何?也許7-11會很賺錢,也許沃爾瑪的利潤會更嚇人,但,最終,只留一兩家大怪物的商業環境,是有極大風險的。

因為,沒有任何大公司,不會墮落腐敗,不會因為利潤穩定而僵化。它遲早要出問題。(所謂的「黑天鵝理論」)

所以,7-11也好,沃爾瑪也罷,它必需向社會公眾,還有向國家管理機構,證明自己是公正的,我的通路賣場中,有多樣性的產品。我會儘可能保證多樣性,以維持整個社會的經濟,不會出問題。

國內的電視台,其實「製播不分離」,是很糟糕的事,它是躲在國家的保護傘下,利用國家的公權力,為自己的無能作擔保,然後,日復一復保證自己的僵化。中國的電視台,是沒有競爭能力的,不能向外出口文化產品,只因它的本質,就是缺乏競爭力。

它們佔用了公眾的頻道資源,自己生產了一堆垃圾,給自 己的頻道資源播放。惡性循環。

總之,製作、發行、播出三個環節要分立,是一個國家媒體環境是否健康的前題。


個人理解,歡迎指教電影產業鏈可以分為製作,發行,播映以及衍生品開發。但是在中國衍生品開發似乎並沒有發展起來,前三個環節對應的是電影製作公司(中影,萬達影視,博納影視,小馬奔騰等),電影發行公司(華夏,光線,樂視等),院線公司(萬達院線,中影星美,大地院線,上海聯和等),各個影院(ume等)。電影製作公司完成電影拍攝,拿到《電影公映許可證》之後,需要發行公司找各個院線公司安排影院排片。根據我查到的資料,發行公司是不能直接面對影院發行,需要經過院線公司。我也不明白為什麼o(︶︿︶)o 唉龜腚。

在這條鏈條上,有的公司是進行全產業鏈的經營,比如萬達(萬達影視和萬達院線,前者既負責製作也負責發行,後者的影院採用純資產聯結方式,也就是所有的影院都是它擁有的,院線公司和影院也可以是採用加盟的方式),還有中影,無論是製作還是發行都是處於絕對領先的地位,也有自己的中影星美院線,但是影院則以簽約加盟為主,和院線公司大都沒有從屬關係。

一般製作商自己會肩負發行商的角色,但也有以發行業務為主的公司,比如華夏。

總結一下,位於產業鏈上游的公司一般會同時從事製片和發行業務,並且會有更大的動機進行全產業鏈的運作,位於下游的院線和影院公司相對獨立,不會向上擴展。

市場集中度來看,製片機構的市場非常分散,2014年的藝恩諮詢的數據顯示CR15也只有29%左右,排名第一的中影佔4%左右(這裡我不知道是按製作數量還是按票房收入計算的市場集中度)

發行機構的市場集中度則較高,2014年CR4有69%,CR10有86%。

院線公司呈現一超多強的局面,萬達院線是絕對的老大,票房收入40多億,剩下5家規模在20億-25億之間,第三梯隊10億左右。影院公司的數據暫時沒有發現。

由於我國盜版現象過於嚴重,相對於上游的製作和發行公司而言,主要的收入是票房分賬(院線和影院公司還有賣品比如可樂爆米花這種收入),萬達院線的招股說明書里提到票房分賬比例是 製片和發行大概佔43%,院線7%,影院50%, @余柯兒的比例就更加詳細了(謝謝)關於導演和電影製作公司的關係,還沒有了解到。留個坑以後填


誰能解釋一下back catalog從在電影院下映以後,賣給電視台和收費電視(e.g. foxtel, stan, sanity)那一塊,十分感謝 。。。。其實這個也沒有劃分的這麼清楚啊,有的大導演的影片在沒有拍出來就已經被新媒體,網頁,電視台搶購了。有的在製作完成後會賣給電視台網站,收回部分成本。在盈利模式上也有很多種,例如賣給網站的有一次性的買斷的,還有按點播,播放次數給予回扣的。。。一般國產影片在下線後一般都會在中央六,大型視頻網站播放,根據影片的規模下映後的版權一般會最少幾十萬,多至幾百萬。當然這些都是製片方在很早之前就已經談妥。不會說等到下映了再去找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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