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園允許開私家車入園遊覽的行為是對遊客安全不負責任嗎?
在看到這兩個問題下有很多人認為動物園允許私家車進入是對遊客的安全不負責任,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出現老虎傷人事件之後,是不是應該禁止私家車入園遊覽?
怎麼看待「遊客私自下車被虎襲,致1死1傷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停業」? - 安全為什麼少有人同情八達嶺野生動物園事件的女主,而多是冷眼咒罵甚至拍手稱快的回應? - 社會現象
沒有權利的時候高喊著自由民主,有了權利該盡義務的時候又質疑責任的歸屬。
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啊,根本分不清什麼是權利,什麼是義務。在他們眼裡,對我有利的才是應該出現的,對我不利的都應該消失。
所以進野生動物園簽得那一紙文書在他們眼裡根本一文不值,如果沒出事,就當練了簽名,如果出了事,那肯定是你們的責任,畢竟是在你們的地盤出的事。什麼?簽了什麼?我壓根就沒看。不讓簽就不讓進,我當然得簽,簽得什麼我根本不知道,總之就是你們的責任。
所以在手術室外,總有著一群莫名其妙的家屬。「我們不簽這個協議,病人必須活下來,而且要立刻進行手術,出了事你們醫院全責。」
所以在候機室內,總有一群因惡劣天氣被耽擱了行程的旅客。「我不管,我買了票了,飛機必須馬上起飛,我今天必須趕到那邊。誤了事情你們負責么?」
所以在野長城上,總有一群為了刺激無視禁令前來「開荒」的驢友,一不小心摔個粉身碎骨,又去怪罪國家監管不力。
在這群人的眼裡,我想做的事情,就是我的權利,我不想做的事情,便不是我的義務,而我不想發生卻發生的事情,自然是別人的責任。
這樣世界要是真正民主了,那可真是要亂了套。園區確實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我出個招:把門窗上封條,交1000塊押金,封條破了押金不退。
這家動物園不是第一次出事故了。有爬野長城迷路的,上廁所的,還有工作人員。可能不如這次的新聞有爆點,沒能傳播。
上這個動物園的點評頁面看了一下,不守規則亂開窗命大的遊客還是不少。可也有車主心疼車被野獸爪子劃傷了。可見好多人眼裡錢比命重要……至少同樣重要吧。好好利用押金制度,加上巡邏廣播,雙保險。愛開窗開門有個原因是點評里好多遊客反應的,看不到野獸,或者野獸懶洋洋甚至很可憐的樣子,沒有危機感。(園區的解決方案是在廣播播放猛獸叫聲)
比如這次,很可能因為天氣熱老虎躲在樹蔭下,一家人舉目四望「根本沒有老虎」就下車溜達溜達。不過評論里也提到工作人員比動物多,巡視車總在轉。可見還是做了一些安全工作。撿回一條命的遊客,大眾點評隨便就能找出幾條:看上面馬來熊這小爪子,撓一下說不定就沒命了。所有的行為都屬於商業行為。動物園方面允許私家車進入毫無疑問是為了創收。為了創收只要盡到所有責任,包括簽協議,設巡邏車,到處設置警告標誌,喇叭不斷播放,那麼就不能說動物園方面對遊客安全不負責任。
然而,所有商業行為都存在著風險。這次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出的事情導致的損失(無限期停業、面臨的訴訟賠償、負面廣告效應)幾乎可以把它之前允許私家車進入的所有盈利全部抵消,甚至造成虧損。所以這次出了事情以後,從商業角度考慮,以後必然不會再允許私家車進入。
同樣的事情十幾年前在上海就發生過,從那以後上海野生動物園不再允許私家車進入猛獸區。
所有商業行為的做出都必須考量當地的實踐和民情。中國人在傳統上就是漠視交通規則、各種法律規則的。潛規則比明規則更吃得開。簽署的協議當成廢紙的數不勝數。簽署協議時候裡面條款看都不看一眼的更是數不勝數。種種這些都應該累加到商業決策的風險考量之中。
所以這次事件對野生動物園來說,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需要承擔錯誤的商業決策帶來的後果。要是不讓你們開你們又來發《為什麼動物園只能坐官方的車?這是不是壟斷行為?》
國家允許弱智長大是對人類未來的不負責嗎?
野生動物園開放遊人遊玩是不是對人生命的不負責任?
不會游泳但執意下海,並在腳夠不到海底的情況下扔掉游泳圈。
是對動物的安全不負責任
因噎廢食就是這麼個道理
即使你理智,但你也有犯渾時候。
即使你不犯渾,你可能遇見豬隊友。安全,永遠是對少數人。而且,最關鍵的,一隻成年老虎可以很輕易拍開擋風玻璃,網上有獅子拍開擋風玻璃的例子,自查。
所以,動物園有義務提供專業車輛甚至專業司機。即使不允許私家車進入 也是會有人從遊覽車翻出去 你信不
這個問題問的好!從流程管理上來講,應該有防呆措施,因為某些原因,總是有你意料不到的人出幺蛾子,安全的做法就坐公園的車把門鎖上,當然窗戶也上鎖。就當他們是囚犯好了。
應該在遊客准入時先做智商測試跟心理測試
謝邀圖片來自新聞截圖「從法律角度看,動物園的動物對人造成傷害,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責任的,就不承擔責任。」「如果動物園盡到了管理責任,遊客未遵守規定而造成傷害,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手機怎麼都傳不上去完整的圖……崩潰)
等等,先讓我下車 (εó?ó)
我總覺得私家車不夠結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