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初的時候皈依了(沒戒五戒),然後又去異性按摩了,現在很自責。該怎樣做才能罪障消滅?
佛 戒 淫邪 解脫 罪障
一,您自己都把問題描述的這麼清楚,戒、邪淫、解脫、罪障。作為皈依的弟子面對聲色犬馬的誘惑時,挺住啊!!!結果您很不好意思地告訴我們,您確實挺住了——但是您挺錯東西了!眼瞅著這才2016年3月中旬,您年初皈依。起碼來個半年的熱情給大家看一下容我等隨喜讚歎一番么?!今年丙申,哪怕您熬到猴兒年馬月呢……這也太快了……
二,三皈依不是入門功課,而是含攝一切修法的總綱。就像一個國家的第一部法律是憲法,其他的法律在憲法之下。學佛的總領功課是三皈依,從凡夫到成佛的過程,是圓滿三皈依的過程。一切修行失敗的問題歸根結底都是三皈依體的問題。不是說三皈依完了萬事大吉,而這只是剛剛開始。什麼時候三皈依圓滿了,也就成佛了。《地藏經》里文殊師利菩薩說:我自證無礙智以來,惟佛所說聞即信受。這才是圓滿的皈依佛法僧。沒修到文殊菩薩這一步,都千千萬萬繃緊「三皈依」這根弦兒。
三,皈依是開學典禮,受五戒是領課本回家做作業。敢問,參加了開學典禮不做作業的,能是啥好學生?對於皈依不受戒的,統統可以嚴重懷疑皈依體的質量。以我個人的觀點,這種三皈依僅僅是跑了個場子而不得皈依體。就好比拿著自己送到廟裡去開個光,其實這開光質量還不如端去一尊佛像更高些。統統是自欺欺人,覺得皈依了有佛菩薩諸位老大罩著,覺得好像我們在佛前討巧賣乖,他該賞個仨瓜倆棗。只能說,我們太習慣於把佛菩薩當個商人,我們拿著供品、磕頭、念經、皈依,來和他交換健康、平安、財富、權貴……
四,佛菩薩從來不懲戒任何學人,只是我們的一廂情願而已。上帝才會說「凡我愛的我必管教」,而佛不是眾生的爹,佛看每個人都圓滿具足一切智慧,佛從來不分別自己和眾生差多少,佛從來不見眾生有過錯……所以別把佛菩薩當成執法者。他們從來不憎恨,也就談不上您所謂的「寬恕」……
五,有些答主說,優婆塞戒經里說嫖娼不算邪淫。這是佛陀時代的印度娼妓合法化所以佛如此說。但是戒律又有兩個補丁,隨方毗尼和隨時毗尼。意思就是隨著地區的不同以及時間的不同,戒律的內容做對應的、不違犯當地當時風俗和眾生習慣的改變。比如在2016年的中國,娼妓是不合法的,所以賣淫嫖娼就是邪淫。有人說那到公海上或者去國外嫖就沒事兒了吧?作為中國公民,身處哪裡都受中國法律的約束,所以嫖外國娼依然是邪淫。那娼妓合法國家的人到中國來呢?外籍人在中國也受中國法律約束,所以抱歉,老外嫖中國娼也是邪淫。
六,解決錯事的唯一辦法就是懺悔。懺悔分兩層含義:懺,是懺摩。承認以前的錯誤;悔,是悔過。以後不再犯。所以懺悔也解釋為——懺其前愆,悔其後過。就是知道以前錯了,以後再也不犯了。
PS。佛菩薩不是審判官,他們不會對眾生施以懲戒,其實並不代表有些不可解釋的現象沒來由。六道眾生,我們只看得見自己和一部分畜生,不是每個行為都會另其他眾生歡喜的,他們要是來動手動腳,有時候也挺彪的……
眾生就在我們身邊,飄飄蕩蕩,游遊走走。一群眾生圍一起來觀摩,嘿嘿嘿,還指手畫腳的,想想也很帶勁啊!沒受五戒就不成破戒,而且以五戒相經,或者南傳的相關記載來說,嫖娼也不犯戒,但我覺得不好。自責就懺悔,以後不要去就行了。
我雖然不喜歡法嘉宗智這個人,但是這個問題里他提到一點是對的,就是隨方毗尼,這個在律藏里確實是這樣的處理方式,我認為居士戒的隨方毗尼也是恰當的。在我國嫖娼確實是犯戒,包括老外嫖中國娼,但我不贊同他所說的出國嫖娼仍然犯戒。你沒受戒,哪來的破戒,我覺得你更重要的是應該保護自己免受性病的感染而不是向佛菩薩納投名狀,真的,人家不差你那幾萬句阿彌陀佛,佛號既不是堵住別人口舌的精神食糧,也不是供奉給扛把子的保護費
以後不去就行了。講道理,三皈和五戒應當是同時受的。
你這樣想。你不按摩。服務員沒飯吃。沒飯吃 要賣身。賣身又害到別人。對吧。 還不如萬惡歸於我身。 地藏王怎麼說的 地獄不空 不成等覺
阿彌陀佛
作懺悔可以消業。
按照惡業程度, 重業輕報自責卻成了另一種煩惱,仍然不得解脫。習氣不可強求,修行如一人與萬人敵,幹嘛一上來就給自己高要求。要是真的對自己高要求,足夠虔誠,就算你再犯同樣的錯幾十次,每一次都會盡量悔改,這樣煩惱習氣每一次也在減輕的,最終就能不被帶動了。害怕罪業,是自我愛護的表現,而自我卻是修行唯一的敵人,所以只想著消業的話還是停不了你造業的腳步的
斷惡修善,什麼是斷?就是斬斷惡根,不再犯,除了懺悔,最重要的就是戒除惡習,惡習不改,猶如竹籃打水一場空。
就好像,你一邊學佛,一邊殺人放火,那你說,這行的什麼善事?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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