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儒家很重視孝道,而基督教卻不那麼重視?

原題:「求教:為什麼基督教極不重視孝道,而儒家卻很重視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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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為什麼虔誠信奉基督教的西方白人基督徒不懂得如何孝敬父母?而一貫信仰儒家的中國人卻能做到終生敬祖孝順熱愛父母呢?啊?(註:儒家經常自稱它在中國歷史上培養出了許多著名的大孝子,比如孔子的兒子孔鯉、孔子的學生曾參、南朝劉宋時期的著名大孝子朱百年.等,還有《二十四孝》中的二十四位孝子等人。)另:附上與本問題有關的相關話題鏈接:《方舟子先生論基督教的孝道》: Against Christianity Against ChristianityAgainst ChristianityAgainst Christianityhttp://xys8.dxiong.com/pages/christianity.html


是儒學。這個衝突,在基督教傳入中國的時候就已經有體現了。

晚明清初基督教傳入中國以來,雖然在傳教的策略上,當時的傳教士對中國社會的主流思想「儒學」是認同的(早期依附於佛的表達體系,後來依附於儒的表達體系),但不可避免的會發生文化衝突,傳教士們也同樣會站在基督教本位對儒學加以批判。

在人際關係上,傳教士們雖然贊同儒學的五倫觀念,但是認為這五倫只是人倫,首倫應該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君臣、父子都應該在人神之後;對於孝的理解,傳教士認為儒學中的孝道被誇大到神化父母的地步。基督教中「十誡」雖然有「孝敬親長」的誡命,但傳教士將這一誡命歸結於子民應該孝敬「天主」,如果在孝敬親長和孝敬上帝之間存在衝突,當以孝敬上帝、服從上帝為先。

在具體的行為上,宗教神職人員的獨身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是衝突的,敬主和孝親的孰高孰低是衝突的,天主教一夫一妻制度和為了延續後嗣納妾是衝突的,祭祖和一神論是衝突的,等等。

所以我覺得,孝在基督教中,不過是「孝敬親長」的一種行為或者觀念;而在儒學中則是包含著價值觀、行為規範、暗中和「忠」成表裡的一套複雜的、形而上的「孝道」,二者是有一定內涵、外延差距的。如果我們把孝作為一種觀念,二者都是肯定態度,但是要論在二者體系中的地位則不可同日而語。站在中國人的視角上,自然是儒學更重視中國意義上的「孝道」,但是不可以說基督教的思想中,沒有「孝」。


南歐希臘,義大利這些國家一樣拉出來一大家子。愛爾蘭黑手黨也是家族企業。我覺得與其說基督教不重孝道不如說工業化程度讓孝道變的不那麼明顯


我的回答:第一,基督教也是重視對父母的孝順的,前面的同學說過了,在此不多說。第二,我試著去理解問題的出發點,即儒家要比基督教更為強調孝道。這是因為,孝道是儒家五倫思想的基礎,仁愛親民,是從對自己父母之愛上推及開來的。在儒家的信念中,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父母都不會去愛的話,他就不會去愛他周圍的人,也就是所謂的六親不認。進一步,如果一個人缺少對他人之愛的話,照儒家的某些思想家來看,這樣的人是不能被稱為人的,只能稱之為禽獸,甚至於禽獸不如。所謂禽獸皆有所養,而人不能養。

基督教只是把孝順作為一個人良好德行的一種,並沒有從中拓展和抽離出教理教義。


你可以不懂,但搞明白前不要枉顧事實人云亦云的隨便下結論,孝敬父母是十誡里的一條,聖經里這麼多經文你從什麼地方看出來基督教不重視讓人孝敬父母?

【出20: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19:3】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太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19:19】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7:10】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10:19】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弗6:2】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我猜題主會有此一問無非兩個來源。

沒錯,耶穌的確說過家裡人會成為仇敵(【太10: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那是因為價值觀的截然相反造成的,家人如果父母兒女夫妻之間有一方是認真的基督徒,一方是不信的,必然會產生價值觀上的衝突。你沒聽說過文革的時候兒子舉報母親,妻子舉報丈夫的事?那就是不義和義相爭了。但聖經並不是教人去對抗,你沒看見耶穌說不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么?

另外我們國家的口頭禪常說: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請問世界上又有哪個民族是自詡以欺負老人孩子為榮的?

另外一個:耶穌也說愛他要勝過愛父母,孩子,否則就不配做他的門徒(【太10: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很多非基督徒不明白這句話,因而詆毀它。我只想說,人的愛是偏狹的,有條件的,只看眼前缺少智慧的,很多時候那種愛反而是有害的。耶穌說聖經里兩條最大誡命就是第一愛主你的神,第二要愛人如己,愛人固然重要,但愛神要超過愛人,無論這人是父母還是妻兒,如果你愛真理超過愛家人,你對家人的愛反而不會變少,反而愛的更有智慧,也更能造就人。人的愛使人纏綿憂愁不能自拔,神的愛使人解放通達而充滿喜樂,這就是我從許多真基督徒身上看到的見證。

【約一4:20】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呢?」)。

這句話對那些自欺欺人的宗教徒描繪得再清楚沒有了,也可以作為一個人是否冒牌的基督徒的評判標準,對弟兄尚且如此,何況父母?

聖經絕不是教人分裂對抗,就像司提反被猶太人用石頭砸死殉難時,他還在為那些殺害他的人禱告:因為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並不期待那些不喜歡基督教的人能通過一個答案或一篇文章改變觀念,但如同主耶穌說的: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而不是為黑而黑,對這種人我也無話可說。


基督教比較矛盾。時而命令孝順父母,比如十誡中有一條就是關於孝順父母;時而強調在愛上帝的前提下愛父母親人,若父母親人與上帝為敵,要為了上帝悖逆父母親人(原文中曾說上帝來是叫讓人與父母為敵,上帝來是讓世間動刀兵)。

基督教伊斯蘭教等都強調先愛上帝才能愛其他人(包括父母)。

儒家強調愛父母親人才能愛所有人(先齊家才能平天下)。

哪種對?當然是後者對。

前者這種「大義滅親」的變態想法曾導致宗教大屠殺大審判,與文革無異——必須在愛毛主席的前提下愛父母親人。以至於頻發兒女舉報父母 批鬥父母 羞辱父母的人倫慘劇。

然未見儒家導致過何種屠殺和血腥事件。

愛父母愛親人不需要任何前提,特別是虛妄摸不著的宗教前提。宗教未導致人間任何進步,反而是阻礙科學進步,迫害人權,踐踏人倫 親情 友情 愛情的急先鋒 劊子手。比如基督教對圖靈的迫害,佛教對韓愈的污辱等等等等。

血腥而可惜的教訓 望人類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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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換一個詞您可能更好理解耶穌的意思:

人愛真理(神),必須超過愛親人。

人愛愛(神),必須超過愛親人。

人愛公義(神),必須超過愛親人。

為什麼要信徒拋開親人去跟從耶穌?我暫且不說神會賜福,也不說天國,先說說地上(我們這一生)。

約翰福音說:Ye will know the truth, the truth will make ye free. 真理從來是能釋放人的,不能釋放人的道理,可能是我們沒理解透。

人按照邏輯思維去理解這句話的時候並不容易,為什麼真理能釋放你?為什麼你想去孝順親人,耶穌不讓你去,反而是釋放你呢?

說到這裡,邀請大家思考一個問題:「我為什麼要孝順我的親人?」

是因為大家都這麼做的?是因為這是道德標準?是因為不這麼做會被別人譴責?是因為報恩?是因為你的親人愛你?

請繼續思考下列問題:

「假設我的親人待我一般,並不無私,我是否該減少對他們的孝順程度?」

「假設我的親人待我很差,並不愛我,那麼是否應該只給他們名義上的孝順?」

「假設我的親人拿我當奴隸,生我只是為了利用我,那麼我還會孝順他們嗎?」

「假設我的親人拿我當奴隸,生我只是為了利用我,且我有非常正當的理由與他們劃清界線,那麼我還會孝順他們嗎?」

「假如我非常恨一個親人,同時整個社會也都恨這個親人並且強烈反對我和這個親人接觸,我還能孝順他嗎?」

「假設我的親人老了希望我照顧他們,可是我沒有照顧他們的條件,家裡小,老婆且不願意幫忙,而且想想他們待我也不好,我還會把他們接過來孝順他們嗎?」

思考完以上的問題,你的答案是:「無論他們待我如何,我待他們都會是同等的孝順,並且我會犧牲自己的幸福去孝順他們」嗎?假設這些情況存在,你可以一如既往地孝順親人,就彷彿他們曾經無微不至地愛你一樣嗎?

如果不是,又是什麼捆綁了你,妨礙你去孝順他們?而你不孝順他們,內心是否會有不安感?這個不安感如果存在,又從何而來?

可能你的親人待你很不好,你也未必會以直報怨。就算你選擇以直報怨,你心裡可能還會有暗暗的不安感,因為你害怕你這麼做是錯的。這就說明你想愛人,哪怕他冒犯了你。然而你的愛被某些東西干擾了,以至於你無法真心去愛,這些東西(可能是你的理性,你的邏輯,你的世界觀,也可能是壓力等等)就是捆綁了你的枷鎖。

可是如果你真的知道你為什麼要愛你的親人,為什麼要孝順他們,也許上面的情況對你來說根本可以忽略不計。當你忽略不計這些桎梏,你對你親人的愛不因著環境和條件被影響的時候,你也許就自由了。

回到耶穌阻止人回去盡孝,反要他先跟從耶穌。神要求我們不論做何事,都要先追求他的國,他的義。為什麼?是不是說你去跟從耶穌,你就沒辦法盡孝?

其實恰恰相反,被真理所釋放的你,會有百倍的耐心,百倍的愛去奉獻給你的家人,且永遠不會偏離悖逆,永遠不會自我懷疑,永遠不覺得勞累。到那個時候,你孝敬你的家人,會是因為你知道你愛他們,不論環境條件如何變化。到那個時候,你的愛會是長闊高深且不可阻擋的。

舉個我自己的例子。我和妻子都非常深愛對方,但是在遇見神之前,我們不懂如何去愛,所以常常傷害對方,有時也擔心我們的未來,擔心背叛。

我們剛認識神的時候,我們愛彼此是超過愛神的:可是我們依然傷害對方,依然沒有完全信任,依然會擔憂。

後來我們愛真理、公義、聖潔、『愛』(也就是神)超過了愛彼此。從那時起,婚姻里一切的煩惱再也沒有臨到我們,因為我們知道對方是追求真理、公義和愛的,知道對方愛真理勝過愛一切屬世的感情和慾望。只要在真理、公義和愛的裡面,我們不會犯真正的錯誤,不會真正傷害彼此。

反過來,不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的人,他們中有一部分人如何照顧父母?照顧得老人滿意嗎?老人開心嗎?還是只是做做表面樣子但其實根本不關注老人的幸福?


許多人對基督教的謬解,誤以為信了耶穌就連父母都不要。其實我們如果查考聖經,便可以知道上帝是極注重孝道的。在十誡的第五條,就是對人的第一條,便是孝敬父母;《以弗所書》6:1-3更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就是耶穌在地上為人子時,也是一個孝子。所以信徒,尤其是為人兒女的信徒,更當孝敬父母,榮耀主名。

基督徒當怎樣孝敬父母呢?

1.必須敬愛父母。許多人視父母為上司老闆,敬而遠之。其實不是的,兒女應敬之愛之,是相親而不相遠。尤其父母年老時要更加親近。許多人在年少時要父母,但自己中年時就將父母當老僕人,有時甚至不認其父母。耶穌在家時也時常與父母相親,甚至三十多歲被釘十架時,母親也在祂的旁邊。

2.必須在主里孝順父母。孝順就是聽從父母的話,順從父母的意見,體貼父母的心意,不悖逆,不與父母為仇。最叫父母稱心快樂的,其實就是聽從父母的話。耶穌也順從父母,祂先明白父母的心意,然後順從之(路2:50)。但有一條件,即是合乎聖經真理的我們應當順從,犯罪違背聖經真理的則不可以。

3.要奉養父母,盡報恩之心。父母體衰無力工作時,應當奉養他們。今日許多人結婚後只顧妻兒的食用,完全不顧父母。許多人不知奉養孝敬父母,到自己遇到逆子,才想到要孝敬父母,但已經是「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在」。其實子女奉養父母的時間是很短的。

4.要為父母爭光榮。兒女的成敗榮辱與父母是休戚相關的。一個人的好壞,立刻說到他是某某的兒子,例如亞干為猶大之後裔,大衛是耶西之後裔等。

5.記念父母之恩。思念並講述父母之恩,用實際行動表達對他們的感恩。

6.關懷父母的靈魂。基督徒當關心父母的靈魂!這是我們應當關心的。

http://ocfuyin.org/


隨方設教,所以教的東西有首要次要之分。

孔聖人那會兒弒君不如宰雞牛,父子兄弟各人心機各自謀,所以他從骨肉親情教起,再移孝作忠。反而大道唯一的概念,本就是當時的共識,百家闡的都是道,不獨儒家一個,不須多言。

耶穌基督那會兒,猶太人很團結友愛,團結到自私。他們認為上帝就是只是愛猶太人,別的民族都比他們劣等,這會兒再教他們相親相愛自己親人擺第一?肯定先教他們上帝至公,大義滅親,不要自私。

完了吧,徇私枉法的徇私枉法,滅絕人性的滅絕人性。

當浮一大白開水。


我也很納悶,為什麼一些西方國家的子女和父母之間的關係比較疏離。但我覺得,這和基督信仰關係不是很大。

以芬蘭為例。這裡的人比較強調獨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自己照顧自己。連等巴士的時候,人和人之間都有一米甚至一米以上的距離。

對於孩子,父母是照顧的。但是對於老年人,老年人也是被當作成年人看待,老年人自己也是把自己當作成年人看待。覺得要比較獨立。另外,成年子女的主要精力也是在自己的小家。

說實話,我覺得這樣不是很理想。

當然,我也有芬蘭朋友是比較照顧自己的老年父母的。這個還是看家庭。

現在說回基督信仰。

十誡當中,孝敬父母這條誡命,甚至是排在不可殺人前面的。

出埃及記 20章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13?「不可殺人。14?「不可姦淫。15?「不可偷盜。16?「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http://cnbible.com/cuvmps/exodus/20.htm

耶穌在指責人假冒偽善的時候,還舉了一個和孝敬父母相關的例子。

馬可福音 7章

6?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7?他們將人的吩咐當做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8?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9?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10?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11?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做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12?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13?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

http://cnbible.com/cuvmps/mark/7.htm

有的人不照顧父母,而是對父母說,我把要給你的錢奉獻了(可能是給聖殿,或者是其它宗教用途)。耶穌說,這種人,是廢了神的道。

作為一個基督徒,作為一個人,我誠懇地說,有時我覺得,人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各種各樣的虛偽。我們知道應該要善待親人,但是是否能做到呢?無論是以人要獨立為理由也好,以小家優先為理由也好,以我把錢給了聖殿為理由也好,我們需要誠實地面對自己的內心。我真的愛父母嗎?我的行動真的表達出了愛嗎?

http://cnbible.com/ephesians/6-2.htm

https://www.douban.com/note/556398269/


瀉藥,基督教十誡里關於人的第一條誡命就是你要孝敬父母 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所賜給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也是十誡中唯一一條帶有祝福的誡命。所以基督徒不是不孝敬父母,只是孝敬父母背後有一個更大的前提~順服神。

愛神優先順序更高。當父母的要求與真理相反,順從神不順從人是理所當然的。


題主,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是個好習慣。

孝敬父母,是十誡中的第五戒:

當孝敬父母 , 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 出埃及記20:12

然後還有比這句更重的: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埃及記21:15,21:17

輕慢父母的 ,必受咒詛 。百姓都要說 ,阿們 --申命記21:16

戲 笑 父 親 , 藐 視 而 不 聽 從 母 親 的 , 他 的 眼 睛 , 必 為 谷 中 的 烏 鴉 啄 出 來 , 為 鷹 雛 所 吃 --箴言30:17

夠了么?還要我繼續找么?


當然是儒家。

儒家中的孝「不僅僅是一種生活中的美德,而且是整個儒家政治倫理體系中的核心和基石。整個國家的政治結構就是家庭倫理的一種延伸。所謂仁愛,實質是一種以血緣關係為依據的等差之愛,一個人只有先「孝親」,而後才能立足社會,行走朝堂。如果這一點動搖了,整個儒家思想體系將不復存在,這已經不是一個「重視」能形容得了的。

所以古代中國歷代都提倡以孝治天下,強調「忠臣出於孝子之門」,在實際的司法實踐中,「弒親」也和「謀逆」一樣是十惡不赦的天大罪名。在政治生活里,一個人不管能力多大,功績多大,只要被安上「不孝」的名聲,則人格就足以徹底破產。

所在在這方面,《聖經》里幾條關於孝順父母的訓諭是無法與之相比的。


「愛父母超過愛我者,不配做我門徒」


不可否認,基督教相對於儒家講不是那麼重視孝道。之所以這麼講是因為基督教不是沒有講孝敬。

差別在於儒家把孝敬當做最高價值,而基督教不是。就單純是否是第一價值而言,基督教的孝敬觀和現代人更接近。很難想像現在會有誰認為: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是人人要遵守的。

在這個基礎上我們要討論3個點,為什麼西方和儒家都有孝敬的內容,然後討論為什麼儒家的孝道更強大。最後討論這個和基督教有什麼關係。

一,為什麼都有孝道

任何文明,當生產力比較低的時候,個人幾乎是無法單獨生存的。

即使是十六世紀的英國(印象中可能不太準確),大概每隔十年會發生一次大災害,如果是個體單打獨鬥,幾乎你過不過十年。所以,集體的力量就顯示出來了,大災害發生時,有人有多餘,有人不足。以家族為本位,遇到災害損有餘而補不足,大家都挨餓,但都不至於餓死。

所以,幾乎任何文明,家族都是最重要的東西,他高於個人。因此衍生出很多我們現代人所不喜歡的觀念,比如父母之命的婚姻,比如賣小孩。這些現代人不能接受的封建觀念的合理之處在於,他們都是保證家族延續的最好方法(不是保證個人權利)。

而孝道是其中最好的思想資源。

所以,無論中西方,孝道都是有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程度不同。

二,儒家更重視孝道

與西方家族觀念相比,中國的家族更具有集體主義特徵,個人主義的成分更少,所以中國的家族本位觀念更強,孝道的重視也更重。

我舉個例子,就是家族財產問題。

在羅馬,家族是男性家長的所有物。其中包括財產,也包括奴隸和子女。所以一個羅馬家長是可以賣掉自己的孩子,這等同於處理自己的財產。

而中國,男性家長與家族的關係則相反,不是男人擁有家族,而是家族擁有這個家長。男性家長在賣孩子的時候,不是處理自己的財產。而是,男性家長以家族管理者,或者家族CEO的身份,替家族處理「家族的財產」。

這集中體現在遺產繼承上。嚴格說,西方才有遺產繼承,中國有的叫分家。

在西方的繼承,實質上是男性家長把財產(家族)過戶給他的長子或其他人。所以,男性家長有權選擇遺產給誰。家族是個人財產。

在中國的分家則不然。它的實質是把大家族的共同財產分給每個人。所以中國男性家長是不能決定家產有誰的或沒有誰的。家族是公共財產。

說句題外話,中國能接受共產主義並不是意外,中國文化里有比西方強大的多的集體主義傳統。

三,基督教里的孝道為什麼也不高

基督教是外來宗教。我說的不僅是中國,而是說在西方他也是外來的,這很重要。

一個外來思想理論,要想在本土傳播就一定要想辦法融入當地文化。

比如,馬克思主義對中國就是外來思想,所以是不是有個馬克思主義中國化?

那麼,基督教進入西方時,西方人最看中什麼呢?是哲學。

所以,你會發現基督教在哲學領域有很大建樹。經院哲學繁雜無比,對後世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然而,在基督教進入西方時,他們相對不太看中孝道,或者說儒家太看中孝道了,所以基督教也就在孝道上沒那麼看中了。


孝不管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都是一種道德上的美德,但在中國,孝在道德上的地位比其他道德高。肯定不是西方不注重孝,只是中國更甚而已。

我以為,主要是兩方面原因。

第一,中國是一個傳統農耕大國。

農業成為主要生產力的時候,依賴的生產工具以及知識經驗,都在父輩身上。農業生產基本的知識並不多,稍微學習便知。但你學習了基本的方法,只能保證你會種,不一定種得好。要想種得好,就需要在實踐中積累大量技巧和經驗。這個東西就是實踐越多,越厲害。所以在種田這種事情上,越老經驗越豐富,說話談經驗更有資格。而這些經驗的傳承需要的就是父輩一代一代的傳下去,你所有得到的種地的經驗,大部分都得來自你的父輩或者祖輩,所以你應該要格外的尊重他們,因為他們肯定比你厲害。

不只是在中國,在任何農耕文化的社會中,都是這種情況。

第二,儒家思想

這個東西就實在太厲害了。他上至封建制度,下至油鹽醬醋都有他的份。儒家思想的流弊中很大的一個東西那就是:根源上就缺乏平等觀念,甚至推崇不平等。

子曰:克己復禮曰仁。

在孔子看來,春秋末期的各種社會動蕩的現象,那都是因為人們不遵循老祖宗留下來的等級制度來運行世界。

在春秋戰國,各種兄弟掙位,弒君殺父的現象很多,孔子老人家看在眼裡,痛在心裡。他通過對社會現象的觀察,認為這種事情出現的東西那就是不遵從等級制度。這是儒家思想起源中的一個流弊問題。

儒家的影響實在太大,這種思想的影響是什麼呢?那就是在中國,平等這個概念都基本不可能存在。

比如你在校門口遇到老師,你鞠躬說:老師好。老師點點頭,這叫做禮貌。然而同樣是禮貌,為什麼老師不還你一個鞠躬呢?甚至,如果哪個老師認為禮貌是平等的,給你鞠躬的話,別人還會覺得他是神經病吧?

基督教在教義中就說人人都是上帝的子民,所以大家都是平等的。西方國家小孩子叫父母的名字很正常吧,但在中國,你回去直呼父母試試?

不同的社會發展過程形成了不同的觀念與不同的意識形態而已。


一個是以神為本,一個是以君(父)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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