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什麼時候開始各國開始需要簽證了?為什麼唐僧那本護照那麼好用?

而且同時管四個人... 好吧,嚴肅點的問,從什麼時候開始各國開始需要簽證了?不到一百年前,大批去美國的移民(排華的事先不討論)根本不需要簽證(雖然有其他管制,比如疾病、犯罪記錄之類)。


不好意思,我實在忍不住想先轉微博上「寶中堂」寫的一個段子:

三藏師徒到了女兒國,女王要招三藏為婿,三藏抵死不從,女王只得放行。唐僧如釋重負,叫徒弟們拿上通關文牒來。那女王細看,但見文牒上一行醒目金字 「請嚴格遵守當地法律,並尊重那裡的風俗習慣」。女王大喜,對唐僧道:「御弟哥哥,既這般說,還不來占鳳乘鸞也?」當晚送入洞房,鸞鳳和鳴。

下面嚴肅地回答一下:

簽證是國家之間人員相互交流的產物。國家為了本國的安全和利益,在邊境設置關卡查控過往人員的做法自古有之。到了近代,由於人口的流動和人員的交往日趨頻繁,一些國家為加強管理,要求人、出境人員持有有效護照。此後,又將簽證附載於護照上作為國家查控人、出境人員的一種手段。1815年維也納會議文件載有關於簽證的規定。1889年俄國、土耳其等國要求外國人人境須辦妥簽證。但是,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對人境出境人員既不要求持有護照,也不要求另附載簽證。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隨著各國護照制度的建立,簽證才作為一項制度而被普遍採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冷戰時期,世界各國為了國家安全利益和政治的需要,普遍通過本國立法或行政措施建立健全本國的護照和簽證制度,加強對人員往來的管理。同時,通過雙邊或多邊協議,採取簡化或互免簽證以至取消簽證的措施,便利和促進人員往來和國際旅行。

中國古代與外國交往時,明文規定人出中國邊境口岸須取得許可證明。唐朝法律規定,凡需越渡關塞要津者,須向官府申請並取得「過所」(如同現代的通行證)方可通行。公元845年,唐武宗下旨廢止外來宗教,外國人進出中國需要辦理文牘執照和人境證件。直至明朝,進出邊境關塞要出示「路照」或「通關文牘」,並經官員查驗後放行;清朝以前中國歷代的人出境許可證明,作為對外國人入出境的查控手段,兼具護照與簽證的功能。原中華民國時期,簽證制度逐步建立。1925年,中國東三省交涉總署批轉下發《發給人境簽證辦法》,廢止向外國人頒發「另紙護照」的做法,改為在外國人護照上頒發籤證,並規定中國簽證分為外交、普通、往返和過境四種。1930年,國民政府頒發《查驗外國人人境護照規則》,要求入境外國人所持護照必須經中國駐外使領館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建立護照制度的同時也建立起相應的簽證制度,頒發了簽證法規,同許多國家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達成簡化或互免簽證的協議。

出處: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哥德堡總領館http://gothenburg.china-consulate.org/chn/lszj/zjzs/t215897.htm


一戰期間間諜事件頻發,各個國家都相當懼怕,於是創造了這個東西。之後就保留並普及開來了。


御弟哥哥 還偷渡的....


因為唐朝時的中國,就像現在的美國,有財有勢,大家也就都樂於賣個面子了。


那個時候是唐朝鼎盛時期 可謂稱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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