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電話說是打錢後可以減刑,是真的嗎?
家裡一位阿姨的兒子,因為和一幫「兄弟」關係好,最後被牽扯進去,被判了刑(具體情況我也不知道)。現在還有兩年就出來了。今天阿姨接到了電話,打電話的人聲稱自己是當地法院的人,說花七千塊就可以減刑,說讓打7000塊錢到一個卡號上。其他幾位被判入獄的人的家長都已經交過了。阿姨現在很糾結,一方面想幫兒子減刑,另一方面害怕是騙局。請各位大神幫忙分析一下。(我老是覺得給你一個卡號讓你打錢的這種好不靠譜)
我想很可能你說的和實際發生的有出入,因為現在有財產刑附加刑的,如果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是不得申報減刑假釋的,或者基本能夠申報的,也要扣減幅度,所以有時候監獄也會告知服刑人員讓其決定是否通知家人繳納罰金,繳納後才能呈報減刑假釋,所以有時候被錯誤滴看成交錢後減刑回家的狀態。
我,法官,打錢,減刑滑稽.jpg別信,這程序很麻煩的,一個電話不可能解決。
你把這個電話號碼和銀行卡號發給檢察院說不定還真的可以減刑。
看這個描述還是趕快報警吧,刑滿犯人詐騙的可能性最大。再補充一下,如果需要繳納罰金(財產刑)才能減刑,也應該是送到原判法院或者管轄服刑所在監獄的中院。絕對不可能出現發一個卡號就讓你匯錢。還統一是7000的事情的……
作為專業人事,讓大爺來給你們普及一下減刑吧
以本單位為例,每年有幾百個減刑和假釋指標,完不成要特么扣錢,還有一個現在警囚比還是蠻大的,監管壓力很大,犯人早點滾出去我們也輕鬆一點
犯人每周採取5加1加1模式,也就是五天上班搞勞務加工,一天學習,一天休息,沒錯他們有人權
勞務加工看各單位情況,舊社會種果樹的,挖煤的,現在一般就服裝加工或者電子元件加工什麼的,就是說你衣服上的水鑽,手機的數據線,都有可能是犯人做的,手動滑稽犯人上班也有工資,沒多少,但是他們可以在獄內小賣部買包煙抽,買根冰棍吃,沒用完的,刑釋那天可以取走的上班掙錢是次要的,關鍵是掙分,掙分幹啥,減刑!多少分是監獄表揚,多少分是綜合記功,多少分是勞動積極份子2015年的時候減刑的幅度是369,也就是一個表揚減三個月,一個記功減半年,一個積極分子減九個月
去年的幅度是246,今年法釋23號文件出台以後,取消記功和積極分子,只留下表揚,一個表揚減三個月可憐我特么上班剛兩年,幅度改了三次了,還好這次我沒參與審查材料,我去檢察院打工了如有從嚴情節,酌情減去相應幅度,比如,職務犯罪的,全部從嚴一個月,職務犯罪如果財產刑沒有履行,不能減刑,八大類犯罪十年以上,從嚴一個月,毒品類犯罪,從嚴一個月,累犯,從嚴一個月,但凡判決中有財產刑未履行的,全部從嚴兩個月每批材料經過分監區,監區,刑罰執行科,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合議通過,然後提交檢察院審核,審核通過後,檢察院出具意見書,監獄再提交監獄長辦公會評審,通過後經公示後提交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最後由法院下達裁定不過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的不同,每個地區的政策也不同,法院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也就是哪怕是相同的情況,有的法院給你減,有的法院不給減,有的法院給你減半年,有的法院給你減兩個月,像本地區,毒品犯罪就會更嚴格一些看見了嗎!減不減是法院說了算!!!!監獄只能提請減刑!!!我們說了不算!!!!
家屬如果要繳納罰金或者贓款或者違法所得,找管教複印判決書去中院交錢,我們不收錢不收錢不收錢!!!!!最後貼一張這次減刑的建議書吧,涉密和涉及隱私的馬賽克掉去原判法院或者監獄問就行了。這種電話極大概率是你阿姨兒子在裡邊認識了其他犯人,透露了自己家電話,然後其他犯人釋放之後詐騙的手段。減刑這種事,雖然是經過法院辦理,但是需要監獄提請,所以這種事情一定要小心。
業內人士回答,本單位出現過多起,罪犯在一個小組或者一個監舍待久了,彼此之間取得信任後,其中有人釋放時,其他罪犯會給刑釋人員留下家人電話帶個話什麼的,或者刑釋人員有目的性的取得其他人家屬電話實行詐騙犯罪。估計題主阿姨遇到的就是這種情況。減刑假釋提請機關是監獄,批准機關是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死緩減無期或無期減有期需報請省高院批准)。財產刑需拿判決書去法院交錢,法院會開具正規收據。監獄及其他機關沒有收錢的資格。
智商已欠費。法院的人只有許可權依據監獄提請的減刑建議審批能否減刑,減刑幅度。他決定不了誰減刑。
花錢就可以減刑的情況只有一種:那就是附加刑為罰款7000,繳納罰款屬於積極認罪悔罪,可以減刑,本人所在中級人民法院有規定,相信其他地區法院也有類似規定。
如何確定?只有看判決書是否有附加刑罰款7000,如沒有,就請無視吧,100%純騙子
另外,可以到監區問清楚情況,減刑的第一步是監獄提出減刑建議,如沒有減刑建議,那肯定也減不了刑的
在正式場合直接問當事人就行了 電話你最多就當個通知
一般都是騙子
不排除是罰金未繳納,建議直接去一趟監獄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
智商又欠費要繳費了?
監獄在職民警,曾在監區負責罪犯減刑案卷。罪犯判決中有財產附加刑,或者要求退款退贓退賠的,在實際減刑的過程中,法院會要求罪犯履行財產判決,並將履行財產判決的情況視為是否有認罪悔罪表現。有履行財產能力,如在監獄中消費過高(罪犯在監獄可購買25元以下的香煙,部分低檔零食,部分低檔生活用品等),又拒不履行財產判決的,不予減刑或少減。值得關注的是,社會上有部分人就認為,監獄很黑暗,給錢就減刑,不給錢就不減刑。可這個財產刑的錢是交到當地中級人民法院賬戶的好嗎,跟監獄沒關係,監獄方只負責提請減刑!
至於題中問的這個問題,可聯繫監獄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或者監獄刑罰執行科了解情況!
減刑是監獄向法院提交相應材料,由法院進行裁定,這個電話里的人聲稱是法院的人還是知道點行情的人,所以,以我偵查員的視角,應該是法院的僱傭人員直接或者間接想要騙你親屬錢,拿不拿錢減刑結果應當不會有變化。
首先,需要監獄提請減刑,法院才可以判,再者,一般監獄報上去的都能減,所以,你說的情況我認為不可信,最後,沒事了去看看你的這位親戚,社會幫教對於服刑人員的改造也起非常大的作用
如果這樣就可以減刑,那我在省法院實習的時候拿著堆滿辦公室的卷宗做的減刑文件又有什麼用?清醒點兄dei手動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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