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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某知名郭姓作家性侵男作家?


雖然我不怎麼喜歡郭敬明

但是多年前在《萌芽》新概念交流會上見過他

根據我對小四的印象來說

一般妹子被他性侵的概率都不大

至於男生的可能性我真的是抱有質疑的!

所以這種事情估計也就兩個當事人說得清了

建議報警還原事情真相

不然大家都是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

知乎封答了

要去青海出差一個月左右

身體也是不太好!

不過我的漂亮小姐姐問我

垂死病中也要爬起來答了

就這樣了……


本來看到推送想說又是哪個想借gjm炒作,結果一看是是旗下作者,而且是老作者,從目前揭露信息來看也許有這個可能性,但是真假現在還是不下結論,看下一步。

1.爆料作者根據其描述的gjm行為應該是性騷擾而非性侵,因為沒有暴力脅迫。

2.有人說為什麼第一晚騷擾第二晚還同住,雖然不贊同但是表示理解,可能認為自己拒絕了對方會知趣吧,有時候又拉不下面子提出不同住(嗯嗯這點我不贊同他)

3.gjm在營銷上很有一手,不管此事是真是假,接下來利益相關集團肯定會爆這個李楓的黑料。


隔壁觀點蠻正。說點自己感受。

本來是非曲直很分明的事兒,

慢慢從就事論事變成對身高長相的侮辱(快到侮辱了吧),

然後就是看到gjm和cxd的合影就說噁心,辣眼睛

我就想說一句

怎麼看出了幾分牆倒眾人推的味道。。

by the way,對於gjm的書,以及他這個人 我是一點好感都沒有


這場輿論陣地的爭奪,從一開始郭敬明就輸了, 網民被人各種引導攻擊LGBT,攻擊郭敬明的身高……不論結果如何, 這事郭敬明都百口莫辯。

郭敬明就算拿出各種證據和有關部門的調查,網民肯定也不會相信, 反而要黑一波zf, 說什麼串通一氣,給封口費,買通上面和請水軍……很多網民懶得去思考,他們只會自認為正義去批判,鬥爭他們認為的醜惡,嬉笑怒罵各種調侃別人的先天的缺陷性。

我想起了三體中的一段情節, 當那個大學教授被底下的人瘋狂批鬥時, 任何理性的聲音,都將被這些更加躁動的聲音和「正義」所淹沒。

當然,如果爆料人可以拿出更加確實可信的證據來指控郭, 並且向有關部門報案, 那我覺得這事還是有點可信度的,還是值得思考和繼續關注的。

以上


知乎首答。

從五年級接觸郭敬明的作品。

第一部看的是《幻城》,當時哭的稀里嘩啦,超級感人。幻城電視劇出來的時候又看了一遍書,總是覺得櫻空釋和他哥有點什麼……

之前覺得郭敬明除了拍爛片和抄襲之外還算可以。現在看他寫的東西真的就是翻版小時代。他活在小時代里。

而在我看來,小時代里的人都不太正常。

他可能有問題。

但他性取向怎樣咱們都管不了,但是他性騷擾或者是微博上說的性侵也都是片面之詞。這種事情我還是相信中國法律的。

有句話說的好,你所看到的都是媒體想讓你看到的。

究竟是誰在帶節奏,我也「不知道」。

詞不達意。

我是綰寂。


你要是說他用職權壓迫你再暗示你我真有可能信,但是你說他半夜想強行怎麼樣你,我說實話,不是黑,我覺得從身高和顏值等等方面來說,都不可能。


短在身高,補償性心理可以理解。

郭姓作家本身是一個個性要強的人。

如果是真事,我覺得也是一點都不奇怪。

各當事人(沒具體指哈,莫噴)接受不能接受…被「小正太」污什麼的…en…各有所愛吧…

何況即便男作家拿不出有力證據,以目前的輿論和傳聞環境,即便郭姓作家出來澄清…

真相也不重要了。

Ps:郭姓作家的「腿長」180+也並不奇怪,霍金都說過了,different system… (呼哧逃…


看看西君,再看看四君,差太多了。


第一反應:被他性侵難道不該感到羞愧嗎


事實真相如何且不說,抄襲還理直氣壯拒不道歉,從此對它一生黑!


此事發展演化到現在,已經不能單一評價事情本身了。很多人覺得李楓借題炒作,也有很多人玩味話題,又給郭新加標籤。

不過還是客觀地說一句:李楓控告郭性侵,那麼想來應該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提供紮實的證據,微博里『長文』控訴這樣的打法,在官司中有極大可能要敗下陣來。這裡,李可以參考大連一22歲的普通小夥子,做法比較高明。大連小夥同樣是在微博發文,自己學車過程中,被駕校一名男性教練性侵併受傷,但他同時曬出了急診證明,其母親也予以聲援。可謂一手進行『輿論動員』,一手『報官』,很有章法。日前傳出消息,涉事者已被處十日拘留。同時,郭也沒有默不作聲,而是果斷提起了刑事訴訟。目前來說,塵埃尚未落定,郭性侵罪名成不成立,那是由法官說了算!

說回這件事對於外圍的影響。圈中(娛樂圈)的又一抹亂象,茶餘飯後的又一款談資,如果我不發散聯想,提供新穎角度,那顯得我少見寡聞,於是,針對「性侵」事件評價的輔料就多了起來,吐槽當事人身高、顏值以及模仿、抄襲的;並且現在『言論自由』,網上說話無需負責,所以就「我開心、大家開心就好了」!

再從性侵這事本身看,碰到性侵還是性騷擾這一類的,輿論通常都是「失智」的,還別說這裡是男男之間的糾葛,吃瓜群眾自然是更加地喜聞樂見、喜大普奔,而且大家往往做不到就事論事。以前女性遭遇異性性騷擾或是性侵,多半都選擇隱忍,因為公之於眾的結果必然收貨這樣的評價:這女的太騷、她肯定不檢點、不是好貨,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然後隨著女權意識的崛起,以及性觀念的逐漸open,已經有很多受害女性敢於站出來替自己維權了,反而是落上『性騷擾』、『強姦犯』名聲的男性,比較難在社會立足。而且,知名性學家李銀河女士,還在努力提倡將『強姦罪』更名為『身體傷害罪』,以進一步更新觀念,保護女性名譽。

但相比,男性對男性性騷擾、性侵,直到2015年法條里才增設相關內容,將強制猥褻的對象從原來的「婦女」改為「他人」。可儘管如此,恐怕受害男性還是難以啟齒。因為似乎男性被男性性侵,有悖社會常理,畫面難以想像;另外,覺得男性有自保能力,對方難以得逞,這樣的兩層心理使得社會無可避免給予當事人負面評價。可是或許大家忘記了一點,即使被侵對象是男性,也可能就是弱勢群體一方,如果看過韓國電影《熔爐》,對此不會疑問;或者也可能,是以非常手段被侵。

大環境狀況也使得媒體在選題上,對於女性遭受性騷擾、男性騷擾,積極性大有不同。譬如郭敬明事件中,很多報道是從八卦的角度處理的,而不是法理層面的解讀。甚至把陳學冬、朱梓驍這些人物元素雜糅其中,嚴肅問題流俗化。

最後是那句話,你能看到的,都是媒體想讓你看到的。做個稍稍理性一些的『圍觀者』,還是可以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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