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行為看似平常,實際上卻是犯罪的?


我的導師用一個詞概括了這種現象——「罪感」。即一個人對於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主觀感受。這種現象的研究也許對於定罪量刑意義不大,但是對於犯罪的預防有著相當的意義。一般來說,對於殺人、強姦、盜竊這種自然犯,人們的罪感普遍較高。但是一旦涉及法定犯,罪感則會顯著下降。

我詳細的來談一談一個罪名——非法經營罪。這個罪名只有五個字,但是作為口袋罪的它延伸出來的司法解釋卻完全可以成立一個專題,我嘗試著給大家梳理一下這個罪名可能涉及的情況:

1、宰豬場不是隨便開的:2013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私設生豬屠宰廠(場),從事生豬屠宰、銷售等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2、有償刪帖是犯罪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3、香煙不是隨便賣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4、POS機套現是犯罪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5、彩票不是誰都能賣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未經國家批准擅自發行、銷售彩票,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6、電話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打出國的:《辦理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案件聯席會議紀要》二、《解釋》第一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採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台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對於未取得國際電信業務(含涉港澳台電信業務,下同)經營許可證而經營,或被終止國際電信業務經營資格後繼續經營,應認定為「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台電信業務」;情節嚴重的,應按上述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7、鹽商不是你能當:《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經營食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非法經營食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二十噸以上的;

  (二)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十噸以上的。

8、書不是誰都能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複製、發行本解釋第一條至第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老實說,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即便在基層法院工作了多年,如果不去仔細查查相關文件,我根本不曉得原來隨便開宰豬場都是犯罪的。更何況,以上所列,絕對不能囊括完非法經營罪。所以家裡面做生意的朋友們,無論進入哪一行,了解相關法律非常有必要啊。對了,列了這麼多乾貨,滿意點個攢吧,點的人多了,我爭取再繼續往下寫。


對於「槍支」的理解的存在很大的誤區,大多數人認為可以傷人的、用火藥擊發的才是槍支!但事實並不是這樣,很多男性朋友喜歡槍,會買一些BB槍、鋼珠槍、氣槍,殊不知如果槍口動能超過一定標準這些「玩具」就變成法律定義上的「槍支」了,一招不慎就是涉嫌非法持有槍支了;如果加入了愛好者組織的微信群、貼吧等社區,跟同好交易幾次「槍支」又會涉嫌非法買賣槍支了。

根據《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非制式槍支所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大部分槍支愛好者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追求「勁兒大」的傢伙,一不小心就會觸犯法律。在百度上簡單搜索,能發現不少不懂法律的愛好者觸犯法律的相關案例。

註: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小心!你的模擬槍其實算真槍


有種情況不是絕對的,但是八九不離十:有人請你幫忙跑個腿,或者駕駛你的交通工具送個再平常不過的東西,卻給你非常高昂的好處費。

大多數是誘導犯罪。


泄密


上傳成人電影


在車上往外丟垃圾。

身體攜帶病毒隨口吐痰。

超近道橫跨欄杆。

跟隨不明組織示威遊行。

不帶安全措施實施高危作業。

捕捉,射殺野生動植物。

蓋房子偷工減料。

以及你家商店裡的滅火器過期了還不換新的。

以上都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


勸人喝酒!


作弊


酒駕吧!

還有就是在高速公路上開鬥氣車,一旦造成事故,特別是死亡事故,最後的結果就是:交通肇事罪


謝邀。朋友圈分享謠言。


網吧里賣香煙.....因為多數網吧里沒有煙證


作弊 酒駕


砍樹、抓鳥、發帖、罵人、代購、山寨、酒駕、競駛、「撿屍」、送禮、收禮、逃兵…


小車與非機動車相撞,交警勸司機主動認全責…這不是騙保嗎?


我這都是為了你好


體罰學生。


推薦閱讀:

其他國家對散布謠言這種行為是怎樣處理的?
你可能會感興趣的一些金融(證券)基本概念
民間借貸專業性常識問題(提示專業性較強)

TAG:法律 | 犯罪 | 警察 | 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