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在路上》這部電影?
看得我欲罷不能,但又說不出來是什麼觸動了我
影片是改編自傑克·凱魯亞克的同名原著小說,我沒看過原著,豆瓣評論里看到有人說影片不如原著,這類敘事故事改編總歸缺乏了原著的氣質,這是難以避免的,電影畢竟是講故事,而書,可以只是講一種狀態。
但是總體來說,作為電影,我還是很喜歡的,影片保留了原著那種混沌未明的氣質,具有敘事詩般的流動狀態,影片的整體基調是陰暗的,通過主角的眼睛敘述他的好友迪安放蕩不羈的生活,主角身為一個有抱負的紐約作家,決定要寫出一部作品來,他選擇將目光對準迪安,這個瘋狂又具有無與倫比的魅力的浪蕩子,在他身上總有說不完的故事。
年輕時的迪安英俊帥氣,撩妹技能滿滿,只要他願意,隨時隨地都有金髮碧眼的漂亮妞兒排著隊跟他搞,於是主角每次與迪安相遇,迪安都在搞女人,不斷地搞女人,還有抽大麻,這就是迪安的生活狀態:性,女人,墮落,以及開著一台破車追求所謂的自由。
這似乎就是青春,一直在路上,有悸動,有茫然,有不知名的興奮,還有不知名的怒火,以及突如其來的光芒萬丈,主角說迪安「每一寸肌肉都在用力的活著」
果真如此嗎?在影片前半部分,我也被那紙醉金迷又浮華浪蕩的假象迷惑了,覺得那似乎也曾是我的青春:充滿了莫名的躁動,似乎一直在尋找著。然而,究竟在尋找什麼,在找到那個東西之前,誰也說不清楚。
迪安一直在尋找父親,這個曾入獄五年的浪蕩子,因為有一個不負責任的酒鬼父親,彷彿是驗證心理學上不負責的父親會通過DNA將這種不負責傳給兒子,年輕的迪安在各種混亂之中試圖過著心安理得的生活,但他也會感到痛苦,才會拿著槍試圖自殺。
整整14個小時,我拿著槍一動不動,冷汗浸濕了我的背部
迪安如是說,直到Marylou發現了他,最後他娶了這個女人,和她生了一個孩子,他也曾幻想過著現世安穩的田園生活,他像任何一個普通的充滿愛意的父親一樣談論自己的女兒:
我那漂亮得讓你吃驚的小女兒,現在一次能站上三十秒鐘。她二十二磅重,二十九英寸長。我已經估算過,她有百分之三十又四分之一的英國血統,百分之二十七又二分之一的愛爾蘭人,百分之二十五的法國人,百分之八又四分之三的荷蘭血統,百分之七又二分之一的蘇格蘭人,百分之百的美人兒。」
就在這時,我還以為他終於放棄了那令人不安卻又充滿激情的「在路上」狀態,然而下一秒,僅僅只是下一秒,導演就將鏡頭對準了再次懷孕且疲乏不堪的Marylou,以及迪安的女兒,Marylou抱起女兒,迪安卻說要帶著主角薩爾出去鬼混。
於是你知道,浪蕩子永遠不會長大,瘋狂才是他們生命的本色。他們年輕,帥氣,充滿邪惡的魅力,因此他們可以一直在路上。
也因為他們的年輕和英俊,彷彿犯下的一切過錯,都值得被原諒。
這很像是我的青春,那些無法言喻的愛,甚至混亂的性,吸毒,墮落,試圖自殺,走在路上,想要找到一個可以停頓的地方,卻又渴望著家,家,這裡沒有家,那裡沒有家,那裡都沒有家。
我倒不是說我也曾吸毒過自殺過,只是,隔了幾十年,隔了東西方文化的差異,但我還是讀懂了導演通過電影表達出的年輕人那種虛無頹唐的狀態。
那就是青春啊,你不知道什麼樣的東西會讓你突然之間充滿了怒火,又會在一瞬間就光芒萬丈。直到後來我才醒悟,我們的生活充滿了謊言,和欺騙,在你年輕的時候,你才敢永不停歇的往前,一往直前,從不止步,狂熱而魯莽,但是終有一天,你將會妥協,你將過上主流社會的生活,就像斯圖爾特 飾演的 Marylou說的那樣:
如果他不那麼瘋狂令人不安就好了。我只想要一個大房子,一個寶寶,我想過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最後,她嫁給了水手,過上了平凡生活,大概就像很多混世太妹最終嫁給一個老實人一樣,在瘋狂過後收斂繁華,洗手作羹湯,那是理智的選擇,也是正確的。
然而「正確的人生」對於迪安這樣的浪蕩子來說就意味著無聊,意味著責任和擔當,如果不瘋狂,那就不是迪安了。
所以,他繼續浪蕩,直到妻子趕走了他,直到他和主角來到墨西哥流浪,直到最終,主角也離開了他。
最後那個鏡頭,迪安在寒風中瑟瑟發抖,而功成名就的主角薩爾坐著跑車去看音樂演奏會,當看著迪安目送薩爾離開時,我也深深的為迪安感到哀傷,不,那不是同情,他這樣的人根本不需要同情。
但是他哀傷,如同美人老去,如同英雄遲暮,當一個浪子有一天終於不再年輕英俊,不能再浪跡天涯,也浪蕩不起來時,不能不令人感到遺憾,遺憾命運殘酷的大手終究沒有讓他逃過自然規則的懲罰:一直戲弄生活,不求上進的人,終有一天,被時代的洪流所拋棄,他所擁有的,只是貌似繁華的回憶而已。
整部電影與猜火車氣息接近,有同樣的青春一樣的迷惘,但是卻更加含蓄內斂,不,鏡頭更黃,敘事語言和導演要傳遞的感覺相對內斂得多。這部講述1949年美國頹廢青年的電影,但是卻能夠穿越時光和空間,在今夜擊中了我,那種隨時爆發的荷爾蒙,那種混亂,對未來不可知的頹敗,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曾經長久的佔據著我的青春期,時至今日都蠢蠢欲動,時不時的,就想出走,想要「在路上」,討厭安定,討厭「明亮的大房子,一個可愛的寶寶」那種千篇一律的成功生活。可是,你看影片里的薩爾,他雖也曾浪蕩過,可他始終只是冷眼旁觀迪安的瘋狂,他不曾真正墮落過,即便是在火車上,在餐桌上,他隨時隨地都在記錄,在寫作,最終,他成了作家,受人敬仰,被人尊重,獲得財富,成為上流社會的人。
而我們,最終都將會選擇向現實低頭,妥協一點點,保留一點點,仍然瘋狂,但很理智的知道,我們應該要走那條正確的路。
這,就是青春之所以彌足珍貴的理由吧,只有在青春期,才可以肆無忌憚,才可以犯錯可以不回頭,而長大,終究是要去做一些真正「有價值」的事情,儘管那也許沒有浮淺的快樂來得容易,但是你知道,這是對的呀。
我想起曾經有一個小太妹朋友,她有精緻的五官,魔鬼的身材,瘋狂的戀情,我尾隨在她身旁,彷彿有了她瘋狂的光芒籠罩,自己平淡無味的青春也變得多了一些顏色,後來,如同迪安在薩爾生病時無情離開一樣,她一次次的傷害讓我意識到,我們終究不是一類人。
但是我,直到今天,都沒有學會像薩爾一樣,真正去走自己應該走的那一條路呢。
你呢?你在什麼時候,學會了妥協,或者說,學會了成熟,學會擔當,責任,學會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而不是隨心所欲地放縱?
謝邀你只是迷戀孤獨
了解我垮掉的一代
電影遠沒有書來的好。
"The only people for me are the mad ones, the ones who are mad to live, mad to talk, mad to be saved, desirous of everyth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ones who never yawn or say or commonplace thing, but burn, burn, burn like fabulous yellow Roman candle exploding accross the sky"
這是 On the Road里最著名的一句話也是我最愛的一句話。我大晚上看完電影抽了一支煙煙盡後不敢隨處亂扔因為怕點燃地上的電線或者扔到下鋪室友的床上所以我不得不先把煙頭熄滅丟進旁邊掛著的垃圾袋裡
影射到我初中,也有那麼個同學,我倆都是男的,他挺帥、一開始覺得他不愛說話,就是那種挺冷酷的,初中就特么穿個尼子的風衣,就是黑色像西服或者去葬禮穿的那種,反正感覺挺酷的一個人。
感覺聽有魅力的,他膽子大,各種撩妹,班級里的漂亮的女生他都能和人家打鬧打來打去,趁機還能佔便宜。
我喜歡我前面那女生,是校花,他也知道,但是他就是賤痞子過來撩她,接著又和她處對象。前提是他關係和我很好的那種。周六都和我去網吧,他有錢,在網吧能坐一天,而我只能坐半天,他就不讓我走,要在旁邊看他玩一天。你媽打架他說干誰我二話沒說就去一起幹了,我有事見對方人多和我說那你今天就讓他們揍你,你直接躺下去醫院。我買個傳奇的號,他跟我借,說周一到周五玩,我告訴他密碼。麻痹周六周日我去網吧玩,他也在玩那號,直接把我頂下線,改密碼……這種人和在路上那個真是半斤八兩。只有時間可以讓我們認清一個人電影里記錄他們年少時的年份,一年一年的增加,他們離青春越來越遠。展現出浪蕩不羈,無羈無束的生活態度,煙草、酒、大麻還有性,當然還有孤獨和迷茫,這些東西充實著他們的生活,無論男女,他們明白他們是成人,做著一切知道後果的東西,義無反顧,至少他們的沒有思想的桎梏沒有手銬。我23了,可我沒感受到這樣的生活,我嚮往,我內心渴望想做的東西,所以我內心有些激動,可是我成長的環境充滿著思想包袱,我無法挺直腰桿,相信中國有千萬個這樣的我。 當然主角並不是完全的放蕩不羈,他的生活他的內心還堅持自己想要的東西,他要寫一本書,通過青春的快樂、迷茫等等這些豐富的經歷成為大作家,得到名聲財富,他的生活里有相忘太陽的東西,他一直在做從未放下過,我想這是我們真正要學習的!
首先,筆者沒看過原著,只是去看了一下簡介。感覺確實是不太容易視覺化的內容,不太適合改編電影,因為沒什麼傳統的故事起因,發展,高潮和結局。而事實也確實如此,電影沒有明顯的戲劇衝突,可能是由於原著的關係,只是比較忠實的紀錄了幾個年輕人幾次橫穿美國大陸的經歷。所以也有點流水賬的感覺,再加上137分鐘的片長,稍有冗長之感也在所難免。不過影片也比較好的表現了「垮掉的一代」的迷惘,空虛,毫無目標,沒有責任感,及時行樂,年少輕狂,揮霍青春,卻又時而憧憬家庭和幸福安穩生活的心理狀態。這也很大程度上歸功於很多年輕演員賣力的表演。所有主演都完成的不錯,可惜也沒有誰很驚艷。但畢竟都還很年輕,所以到這個程度也不錯了。
Garrett Hedlund飾演Dean,是the beat generation的典型代表,作者書里的主角。風流玩樂,漂泊不定,最終落魄的不得不向殘酷現實投降。我對此人之前的印象只有《創戰紀》,所以他在本片中風流不羈和迷惘彷徨的表現算是令我刮目相看。另外一位Sam Riley飾演作者Sal,主要是第一人稱記敘,雖然是co-lead,但出彩的戲份不多。
暮光女算是女性角色中戲份最多的,但也只能算是配角。雖然我是暮光的低端黑,但客觀的說她的表現不錯,很賣力,奉獻了片中一段分量很重很精彩的舞蹈。克斯汀鄧斯特戲份相對少,但形象很美,還小唱了一段,歌聲也挺好。她在這cast里算相對老成了,戲份對她沒什麼挑戰,完成的也不錯。其他年輕演員就不多說了,沒有太多發揮空間,畢竟角色重多,戲份比較分散。維果莫滕森大叔和艾米亞當斯戲份太少了,幾乎就是客串,但即便如此,在那僅有的幾分鐘里的表現也很精準。還有史蒂夫客串的怪蜀黍太搞笑了,哈哈。原聲配樂和歌曲很棒,很多打擊樂,使影片保持beat的節奏和氛圍。攝影很美,美國大陸風光也很漂亮,這些都為影片增色不少,使得流水賬的觀感還算愉悅。劇本比較瑣碎,就像原著中的人物一樣,一直在路上,但不知道要去哪,一直在尋找,卻不知道要找什麼。感覺觀眾只是被影片直觀的展現了很多drugs,煙酒和濫交等垮掉一代的外在特徵,但在內在精神層面上的挖掘如果能再深點就更好了。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俺聽力不濟,有些台詞可能跟原著關係很大,而且有些文縐縐,等以後有字幕了再看應該會體會到更多。但結尾的處理很好,如果說前面我給3星的話,結尾讓我升到了4星。在經過五年橫穿美國大陸的漂泊,迷惘,瘋狂,享樂之後,Dean和Sal不得不面對殘酷的現實,落魄不堪的去尋找歸宿,to live a real life,結束毫無目的的公路旅行,回到各自的城市。隨之而來的卻是前所未有的空虛和彷徨。寒夜,在紐約街頭,Dean與Sal不期而遇,既是重逢,又是訣別。曾經風流不羈的Dean如今落魄不堪,而Sal早已是另一番模樣。Dean含淚望著Sal離去的背影終於顫抖地說出,"Hey, Sal... I love you ever..." Sal回到家中,完成自己的著作,"...I watch the long, long skies over New Jersey.... 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I even think of Old Dean Moriarty the father we never found, I think of Dean Moriarty..."劇本在結尾最終落腳於親情,友情和愛,然後戛然而止。令人感動而又唏噓不已。在經過那麼多光怪陸離的不羈流浪之後,在經歷過生命的激情之後,在經歷過青春的燃燒之後,他們終於發現了自己在尋找什麼,Family? Friends? Love. We are always on the road, searching, searching for passion, the passion that "burns like roman candles across the night", searching for love, and searching for what love is.忠於自我的人偉大且可憐
看完《在路上》,我的腦海里揮之不去的是最後一幕,衣裝革履的賽爾和落魄頹廢的迪安。歲月和生活的摩擦,總讓人唏噓。
我並不了解美國垮掉的一代,畢竟已經跨越了幾十年,更不是文青或者學者,有深入研究,但還是被觸動。我覺得是因為有共性所以有共鳴。生活在都市裡面的我們,特別是我們這群外來的、一無所成的人,都想要在城市裡找到一個家,朝九晚五,買車買房,結婚生子,但又覺得不是我們想要的,不想服從社會的潮流和秩序,覺得自己被排擠在這座城市之外,無處安家。心裡悸動,卻無力反抗,也不敢反抗。
感慨完,洗個澡,睡個覺,明天繼續朝九晚五。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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