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為什麼創造了生命?


來自Quora的神回答(Why did God create us?)

下面的評論:

- THAT is fabulous!

- Probably the best answer that ive seen on quora.

- This is the smartest answer Ive read in a while!!

- Give this man a medal.

- Why didnt I think of that first? Damn!

- So damn epic, I was confused for 5 seconds!

- Epic Answer..........

- This answer is brilliant in all levels!

- And man created God in his own image...

- This is by far the most brilliant answer I have ever read on Quora ..

……


與其問 「上帝為什麼創造生命」,還不如問 「人 為什麼創造 上帝」。

沒有任何人見過上帝,也沒有任何上帝造人的直接或者間接證據。

人,是進化而來。


上帝創造人有什麼目的呢?

https://www.ai-wen.net/?q-791.html

上帝創造人類主要的目的是為著彰顯他自己的榮耀,並且也讓人在永恆之中以上帝為樂。

如同聖經所說的:「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6:20)」「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

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上帝,他的榮耀不需要倚靠人來成就,因為他已經成就一切。我們歸榮耀給上帝是因為事實本來如此,是在承認一個客觀存在的事物,而不是在給予上帝什麼,榮耀本來就屬於上帝自己,而承認這個事實完全是為了我們人類自己生命造就的益處。而我們人類只有在敬拜上帝的過程中,才能真正的得到快樂與滿足。因此,約翰?派博(John Piper)牧師說:「當我們以上帝為最大的滿足,上帝就得著最大的榮耀。」


因為God在跟Lucifer打賭,賭局需要棋子。


飛面神教教義說了,只不過是因為我們偉大的面神一次酗酒過度之後的醉酒行為嘛,哪有什麼為什麼


我很想說,這真的不是一個「不問是不是,就問為什麼」的流氓問題么?怎麼等了這麼久都沒人說呢?

上帝是不是創造了人類?


就我非常有限的理解,上帝之所以創造人,是因為他有那麼多的愛要去分享。

當然上帝的動機豈是渺小如人可以洞悉的?如果你完全了解上帝的想法,你豈不是和上帝同等甚至比上帝更厲害?


回答問題應該從了解問題開始,就像超級電腦「深思」為「生命、宇宙以及一切的答案」這個問題給出答案「42」時所解釋的那樣。

這個問題隱含的前提是:

1.有一個上帝存在;

2.上帝創造了生命;

3.上帝創造生命是有目的的;

4.上帝創造生命的目的是我們人類可以理解的。

如果我們確證了以上前提,說明我們對上帝知之甚多,我們已經大概知道「上帝是怎樣的存在?」,回答了這一問題我們才可以回答,上帝為什麼要創造生命。就像我們知道他是一個小男孩所以捏一些泥人是為了打發時光一樣。——但是,God!以上怎麼去確證?

所以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但很難回答,或者說回答這一問題需要先回答更多的問題。

不過,實在要給出回答的話,我覺得阿西莫夫恰好有兩 部 短篇小說給出了科幻作家的答案:《最後的問題》和《終極答案》。上帝為什麼要創造生命?兩部作品裡給出的答案很直接、清晰、優美。為什麼回答得這麼容易?因為兩部小說首先回答(猜想)了上帝是誰這個問題。

沒有十分鐘時間去看完這兩部短篇小說?不會吧。


娛己


Because of love !


如果你是真的、真的想要知道的話,去看看《與神對話》這本書。

簡言之,上帝因為想要經驗到自身的存在,所以創造了世界和生命。

上帝就是愛。但是如果只明白這麼一個概念,是不夠的,要體驗到才行。所以上帝創造了世界讓我們體會什麼是愛。我們體驗到了,他老人家也就體驗到了,因為我們是一體的。


造物主需要一些東西感覺到它的存在或它的作品存在,就創造生命


都是時辰的錯


難道不是因為閑的蛋疼...


就「快樂即幸福」來說,他是因為太無聊所以才造人吧


上帝之所以創造生命,乃是因為他創造了世界——如果你相信上帝創造了世界。

如果世界不是神創的,而是偶然發生的,那麼生命也就是偶然現象,完全不需要有意義。生命是一種極不穩定的能量狀態。在一個完美的純物理世界中,應該沒有生命存在。對稱的真空最為符合數學意義上的簡潔和完美了。

按照這種觀點,將來生命徹底毀滅,也是完全不奇怪的。

反過來說,如果世界是神創 ,那麼神創設世界就必定有目的和意義。而意義必須是有自我意識才能實現的。一個人如果沒有自我意識,就無法為自己設定和實現意義。一個宇宙如果沒有自我意識,也就同樣完全沒有意義。

在宇宙創造出生命,或者說,創造出一個能演化出生命的宇宙,似乎是讓宇宙具有自我意識的一個簡便辦法。物質世界當中,演化出了一個自我意識,這個自我意識試圖回過頭去認識整個世界——其實也就是世界試圖認識它自己,因為生命和意識是世界的一個部分。這就像你的大腦只是你身體的一部分,但你整個身體都是你「自己」,而不僅僅是大腦。同樣,站在整個宇宙角度看,宇宙中具有自我意識的部分(生命),和整個宇宙是一個整體的。生命認識宇宙,也就是宇宙意識到自己存在。

簡言之:宇宙當中必須有生命(或類似生命之類的意識存在),宇宙才能意識到自己存在並使自己的存在具有意義。

所以,如果上帝創造了世界,祂必須在世界當中創造出至少一個自我意識,也就是生命,才能賦予世界以意義。


上帝創造了人類,並希望人類成為上帝自己的朋友


分析起來,造生命應該和上帝的「衝動」(用以描述現象,無貶義)有關。

說是衝動,因為他似乎沒想到後來人會讓他那麼不爽,所以他被氣到了,後來才發洪水滅人。

也許是「虛榮」(用以描述現象,無貶義)。因為他願意人知道他並且信他崇拜他。相比之下,上帝並不關心要用自己的全知全能去讓人知道一切人希望知道和理解所有的事情,也就是說上帝讓人信他,並非因為他關心「真理」。

當然還有很多其它可能性。比如,也許有某種原因讓他非造生命不可,時髦的話叫「Compulsive」(用以描述現象,無貶義)。。。

當然了,我們不可能真正了解上帝。。。。尤其是如果你談的是存在於古人心中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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