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力不等於質量乘以加速度, 而是質量乘以速度相對於時間的一百階導數,那麼世界將會怎樣?
由於速度是位移關於時間的1階導數,所以力變成了位移相對於時間的101階導數,即:
那麼假如我們給予一個力F,會得到以下的位移結果
假設我們對1kg的物體施予1N的力,那麼在s=1cm即0.01m的時候,時間為
為了方便,計算
你給一個很小的力,要在36.649秒以後才能略微看到你的力發生了作用。
但是,在s=1km即1000m的時候,時間變成了
你給物體施了1N的力以後,要36秒才能看到物體移動1cm,然而物體迅速加速,再過5秒,物體已經移動了1km。
假設我們有一個球在拋物線形的平滑斜坡上,斜坡提供的力和物體到拋物線底端的橫向距離成正比,求球的運動方程,即
簡單使k=1,並且加入以下條件。
那麼解如下
把虛指數並在一起算,消去i,得到餘弦。
實際上,在提供的力和速度成正比的時候,結果是 ,無限接近但是卻永遠到達不了拋物線坡的底部。
在提供的力和位移的2階導數成正比的時候,結果是 。
在提供的力和位移的3階導數成正比的時候,結果為一個減指數函數加上一個增指數函數乘以餘弦,在時間趨於負無窮大時為正無窮大,趨於正無窮大時,函數值上下波動,每次波峰變得更高,波谷變得更低,振幅還更大了。
在3階以上導數的情況下,都和3階導數一樣,趨於正負無窮大會上下波動。
實際上,我們寫成泰勒公式的形式,就一目了然了
所以如果是101階導數,
個人認為,前面的答主都忽略了一個在物理學中,乃至在整個自然科學中極其重要的原理~
學過理論物理的人都知道,最小作用量原理適用於幾乎所有物理模型,其地位不亞於粒子物理學標準模型。該原理最早源於幾何光學中的費馬原理――光沿時間最短的路徑傳播。最小作用量原理是費馬原理在力學中的推廣,它是分析力學的基本原理,與牛頓力學完全等價。分析力學是一切理論物理的基礎,包括相對論、量子力學、統計物理,甚至是粒子物理學。
如果牛頓第二定律有問題的話,那麼最小作用量原理也就不正確了,幾乎所有的物理學分支都需要被改寫!粗略地看,萬有引力也得從平方反比改成101次方反比,不然地球軌道太不穩定了。
那公式里那麼多個點你放哪裡。。。或許愛因斯坦就會發明別的記法來表示時間導數了吧
首先你要從速度對於時間的二階導數定義,一直定義到100階導數然後再來研究
推萌妹子推不倒了 還有感覺這世界總是不變的了。。。
我覺得,問題在於。就存在係數a且滿足a*(速度相對於時間的100階導數)=加速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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