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菁優網、魔方格(對對塔)、題谷、梯子這樣的網站試題來源是什麼?在凈網行動下,試題的版權問題呢?
菁優網、魔方格(對對塔)、題谷、梯子這樣的網站試題來源是什麼?
1.難道到書店掃描別人的卷子(侵權吧)?2.互相採集?(我看這幾個網站雷同度挺高的)P.S.其中有幾家互黑。
在凈網行動以及人們日益增強的版權觀念下,試題的版權問題呢?其商業模式也不同,但都不清晰,求解!
關於菁優網、魔方格(對對塔)、題谷、梯子網等教育類網站相關試題的來源,以及各個網站商業運營模式,本人非業內人士,不敢妄加揣測,尚待賜教。
這裡僅就網站試題的著作權保護問題略作闡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在第三條列舉了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八類作品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在第四條排除了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信息,同時在第五條進一步明確了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除外作品。
應當說,從我國著作權法的法律規定中並不能當然地得出試題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結論,試題是否屬於我國著作權法所規定的作品範疇,現行法律並未明確。
根據著作權理論,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那麼,「獨創性」和「可複製性」便成為試題是否構成著作權法所稱作品的實質條件。
其一,「獨創性」要求所針對的是表達形式而非思想。就試題本身而言,不外乎兩種來源:一種是教育一線的人員進行創作,另一種是整理出特定的題庫從中篩選。
第一種情況下試題的創作往往是命題人員通過創造性勞動完成的,凝結著命題人員高度的智慧;第二種情況下所謂的題庫即大量試題的集合,是資料庫的一種,而資料庫作為彙編作品,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
其二,關於試題的「可複製性」,不言自明。
綜上,具有獨創性的試題屬於著作權法 「作品」的範疇。
下面就來談菁優網、魔方格(對對塔)、題谷、梯子網等教育類網站相關試題所涉及著作財產權里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所謂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根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2013修訂)》第十八條規定,
通過信息網路擅自向公眾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或者通過信息網路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未指明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名稱或者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的姓名(名稱),或者未支付報酬,或者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採取技術措施防止服務對象以外的其他人獲得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未防止服務對象的複製行為對權利人利益造成實質性損害的,根據情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按提問人所假設的試題來源,
其一,第三人在書店掃描試題後,在未取得權利人授權許可的情況下,私自將試題上傳網站的;或者已取得授權,未標明作者或出處,或未支付報酬,或未能防止其他人侵權的,該「第三人」構成侵權,按法律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其二,如網站本身對試題享有著作權,其他網站未經授權許可擅自轉載的;或者其他網站已取得授權,未標明作者或出處,或未支付報酬,或未能防止其他人侵權的,該「其他網站」同樣構成侵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網站本身和上傳試題的第三人對被上傳試題均不享有著作權,這時網站作為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或者提供搜索、鏈接服務,在接到權利人通知後停止侵權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明知或者應知所儲存或鏈接的作品侵權的,與第三人一道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網上遍地都是的各地市的中高考試題,出題人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是自己的版權,這也是這個行業(指出題)的問題所在,比如前一陣我剛出了一份學校的模擬題,幾天後菁優網上就出現了,這個找誰追究去?也沒有什麼法律方面的保護和支持。最後我覺得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出題比寫書寫文章簡單多了,大家都這麼想,導致沒有出題人會因為自己原創的題目被人發到網上而去追究其責任,對吧?
試題本身沒有版權,除非這道題的出題方聲明這道題的版權所有,但凡公開可以下載到的試題,包括不限於,高考題(網上遍地都是),模擬題(歸屬學校等),這些試題可以說是都沒有版權的,都可以下載。
商業模式各有各的,學科網做了很久的組卷網,面向學校和老師用戶,菁優網只做數理化,面向老師和學生用戶,魔方閣,只做學生用戶。
個人見解:應試教育的核心是試題,但產品是怎麼樣的模式,大家都在摸索,沒有定論。看你如何運用,其實都是從真題入手,試題打亂重組,誰會用你這個練習冊的名義呢,免費給別人做廣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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