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游泳、田徑短道這類比賽,會根據對手情況來調整戰術嗎?


游泳不是很熟悉,咱們說說田徑短道類比賽吧。田徑短道比賽就是60米、100米、200米、60米欄、100米欄、110米欄等項目,同屬於體能主導類速度類項目,採用測量的方式來評定勝負。既然是體能主導類,那麼拼的就是選手的硬實力。就好比,讓蘇炳添(我國著名百米運動員,參加了此次倫敦奧運會)與博爾特比賽,蘇炳添再怎麼調整戰術,也是比不過博爾特的,除非使用些非常規手段。

值得一提的是,當年號稱「花蝴蝶」的女飛人——格里菲斯 喬伊娜,比賽時就喜歡穿非常花哨的田徑服。她解釋說,這樣可以吸引其他道次運動員的注意力,只要對手分神0.01秒,那麼對於喬伊娜來說都是優勢。

或者備賽期間,通過散播一些消息來干擾對手的心理狀態也是可行的,但二者的實力差距不大才有可能。實力差距大了,什麼都白搭。戰術的運用,對於同場格鬥類項目、集體性球類項目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對於這類項目,更多的應該考慮如何提高自身的能力。


在以前國際田聯還沒有實行零搶跑的時候許多短跑運動員會故意搶跑,其目的就是干擾其他運動員的節奏,因為在那種極其緊張的比賽壓力下人的心理素質都不同,素質不好的就會被打亂節奏導致比賽實力。


一般來說,只要有「個人最好成績」(personal best record)的項目受對手的影響不大。

另外,心理戰術上有搶跑(不過現在廢了)

2005年4月11日多哈消息,國際田聯主席迪亞克正式宣布,目前實施的「搶跑規則」將被推翻,今後的國際大賽將採取新的「零搶跑規則」,即任何一名運動員只要搶跑,就將被剝奪比賽資格,被罰出場。

  之前,國際比賽採取的是兩年前通過的「一次搶跑」起跑原則,每項徑賽中只允許發生一次搶跑事件,第一次搶跑的運動員將不會遭到處罰,而第二次搶跑的運動員則將被罰出場,即使第一次搶跑的不是他。

  「執委會絕大多數委員都認為採用零搶跑能夠杜絕比賽中那些『鑽規則』空子的不正當行為,有的運動員故意在比賽中搶跑,以便給競爭對手施加壓力,這將不被容許。」國際田聯秘書長庫賴說。

http://baike.baidu.com/view/1806122.htm

當然,還有一種,是為了節省體力

Carl Lewis在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上參加了4項比賽,全部奪金

不過,他在跳遠的時候因為大幅超過對手,所以放棄了有可能破紀錄的第三次試跳

他回答記者說,這是為了節省體力應對之後的接力比賽,因為金牌比破紀錄更重要

羅切特在400M中的最後50M也是一樣,反正金牌穩穩呢的,就悠著點兒


會的,最簡單的就是 途中跑和衝刺跑的時候 喊叫 給自己加油 對手也會受到一定影響,,,根據個人情況而定


推薦閱讀:

為什麼徑賽項目幾乎都是給定距離比時間短而不是規定時間比誰跑得遠?
如何評價短跑運動員賈斯汀·加特林?
如何看待博爾特在倫敦世錦賽接力中的悲情謝幕?
為什麼田徑賽場計時系統都選用SEIKO?徑賽項目電計時是如何精確到千分之一秒的?
跳遠、撐桿跳等比賽里,為什麼選手在助跑之前會示意觀眾鼓掌?

TAG:游泳 | 奧林匹克運動會? | 田徑比賽 | 跨欄 | 短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