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玻璃窗被高空墜物砸壞,肇事者不願意道歉,警察也不願意管,並讓我去起訴,怎麼辦?
01-29
8.19修改改原題沒有表述清楚,對警察完全沒有討厭的心理!!!!只是我當時知道超難過而已,家裡是我媽一個人面對的,因為心疼她所以衝動來這裡問了一下,引起反感很抱歉。我本意是想知道怎麼讓肇事者道歉。。
肇事者是小區物業,樓上有戶人家搬家,說把空調送給物業,物業在拆外面的空調機掉下來砸到了我們家地下室的天窗造成了圖片的樣子。我們不是很懂法律,因為信任警察才報警的,我媽媽和他們說你們不用賠償,只要道個歉就好了,可是物業態度很惡劣,我媽媽一個人就報了警。可是警察叔叔來了是先和物業溝通,我媽想和他們說事情經過他們也不聽,後來當著我媽的面前對他們說了一句:你們到時候別承認就行。再轉頭對我媽說了:「你有本事告我們啊。」我媽也說了要告他們的話,因為生氣和態度可能讓警察反感了。才會讓警察說出這種話,但是我主要是想知道肇事者死擰著不道歉,我們吃的虧就得往肚子里咽嗎?
民警普法時間到了
今天普法小課堂的內容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其中有一條關鍵的責任叫做物件損害責任
物件損害責任,其中有一條就是題主所問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極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責任的維權途徑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你能證明所有人和管理人的,你可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由法院來判決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第二.你不能證明具體侵權人的,所有可能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除了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以外的,全部所有的可能侵權責任人來共同給予被侵權人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支持警察介入此類民事糾紛,如果人民警察介入了才是不尊重法治的提現,你的鄰居可以直接投訴甚至起訴人民警察。
同時人民警察沒有任何義務幫助你調查民事侵權案件,他們也沒有任何把警力浪費在此類案件上的資格和權力。
警察代表的是國家公權力,是國家公共服務資源的一種具體提現,沒有任何人可以浪費公共服務資源,即使是腦袋長到屁股上的領導也不行。
侵權案件的執法主體是人民法院,警察讓你去法院起訴完全沒毛病,警察也沒有要按你的要求讓你鄰居認罪的義務。
將來即使你告到高院,也沒有。
要罵就來罵→_→
我服理服法不服鬧!我對你也很失望
這個真的不能怪警察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隨便百度下高空墜物就知道是民事範疇,應該找法院
其實你最好的辦法是 找居委會,請他們調解。
學習提高知識水平,高空墜物損壞財產按侵權出門右手找法院,跑來這裡帶節奏,年輕了。
支持你投訴,投訴多了領導才會有那麼點想法:原來這事確實不該警察管啊
民事侵權不歸公安歸法院。。。
高墜物這個屬於公平責任^O^民法必修課。小同志,跟我一起來學司考吧。滿世界都是被慣壞的當事人和背鍋的警察
我設定一下……高空墜物者,我媽!被砸壞物品者,樓下某人!處警民警,我!到達現場後,我也只會悄悄的和我媽說,你千萬不要承認,然後轉頭對某人說,你應該去法院起訴!而不會這麼明目張胆的大聲對著我媽和某人一起說……除非我腦子進水了
不屬於公安機關職權範圍,請到法院民事訴訟。平時多看看書,現今社會不是識字就不是文盲了。
是啊,怎麼這麼壞,太過分了,我覺得應該取消法院,檢察院,居委會,醫院,計程車。
要那些幹嘛?有什麼用,公安部門全給包辦。全甩給派出所的兄弟好咯。一個110全給你解決可好??警察處警和當事雙方萍水相逢,這種可管可不管的事既然你讓第三方協調,也請你給第三方應有的尊重。就算對方當事人是處警警察的媽,在現場警察也會不偏不倚。就你說的這幾句話,我就知道警察來了之後你給處警的警察上過「眼藥」扣過「帽子」,那就很麻煩了,警察幫你「和稀泥」還是來當「攪屎棍」決定權可不在你。就算你給警察扣的天大的「帽子」,對你解決這個事也沒有任何幫助,說破天也只是個糾紛。給你個建議,如果當天你沒去過派出所,過幾天在報一次警,有理不在聲高,讓警察把對方也請去派出所,畢竟是你家玻璃被打壞,警察遇講理的人一定會耐心給你處理的,大家都不是傻子也不是瞎子心裡有數。
這種事真的很麻煩。。。警察又不管這個,還是直接上法院吧,高空墜物真的很危險
這個可以起訴讓二樓以上所有用戶均攤賠償費用。因為確實難以調查啊。
一,法院。二,你可以投訴。出警肯定帶執法記錄儀的。
我記得有句話怎麼說來著,有事就打110,嗯!如果是我,我會在一樓拉個條幅,上面寫砸我家天窗的,我x尼瑪。讓他天天看著,不信他什麼感覺也沒有,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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