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角度出發,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程度如何?
01-29
同上······
首先,題目中包含了交通規則,行人和交通事故。從交通規則來看,這屬於社會規範,行人是不能違反交通規則的,那為什麼還是有人要違反呢?是這種交通規則對他們的約束不夠還是其他的等等;從行人來分析,他們是迫不得已去違反,還是有從眾心理跟著人群一起違反,還是已經習慣了去違反等等,可以從不同的維度去分析;從交通事故來看,所造成的事故又可以分為: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是行人本人;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是司機;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是第三者。還有可能發生這三種的其中兩種,最悲劇的是三種一起發生。
我覺得需要把不遵守交通規則和城市交通事故具體化,這兩個概念包含的東西較多,想研究的化可以具體哪一類或哪幾類。其他的如上所述,不再贅述
謝邀,我姑且定義: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為社會學中所說的:「越軌行為」,之所以這樣定義是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生理或心理特徵都符合道格拉斯的「越軌漏斗」理論。而越軌行為的社會危害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破壞社會秩序,危及社會穩定(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司機也漠視交通秩序,事故率想必會上升的厲害)2、破壞人們遵守社會規範的自覺性(同上)3、降低群體和社會的凝聚力(交通秩序即為「破窗效應」中的一個破碎點,但如果不及時修補,就會傳染到所有的公共秩序中,影響不言自明)
謝邀!作為中大社會學的大一學渣能被邀請真是萬分感動......我看其他答案說的都差不多了,就來這裡補充一下下。首先我們要理解人類的行動系統,在經濟學所宣揚的行動系統里人類是遵循自我利益最大化這一原則行動的,然而在社會學的理解里(在這裡主要以帕森斯的理解為例),人類的行動系統是複雜的,事實上帕森斯所想做的就是對經濟學的理性人假設進行批判(嗯沒錯社會學最喜歡批評的就是經濟學hhhhhh)。人類的行動系統包括人格系統(這個系統充斥著人類的各種慾望與衝動),文化系統(規範與價值),社會系統(文化系統與人格系統相遇衝突並協調的地方,形成一系列的角色),行為有機體系統(生物體)。 基於此我們來進行一下分析。首先闖紅燈這一行為必然是人格系統發出的指令,人都有貪快貪便利的慾望,如果一個人不闖紅燈,那必定是文化系統中的價值與規範在社會系統中與人格系統達成一致,即是說,個人接受了不闖紅燈這一行為,簡單來說,即是社會化了。那麼回到問題,一個人闖紅燈會對城市交通事故造成什麼危害?毫無疑問,闖紅燈的那個人首先容易自己造成事故,這在其他回答中已經得到回答了。但我要談的是這一行為不僅危害了自己的人身安全,還危害了整個社會的文化系統。即是說,闖紅燈會像流行病一樣,傳播開來,當一群在等紅燈的人中有一個率先闖了紅燈,會慢慢引起第二個第三個人跟隨,進而會引起一大批人跟隨。這實際上是一種新的價值與規範的教育的過程,是文化系統的一種重組,一個人可能小時候接受的教育是我要不闖紅燈,結果看到幾次闖紅燈而且都沒一點事,加上社會心理學中著名的從眾心理,逐步的,在他腦海中新的規範形成了,他認可了闖紅燈這一行為,完成了新的社會化。 基於此,我們可以說,闖紅燈這一行為會像流行病一樣,傳染他人的文化系統,影響安全交通的規範與價值。它不僅傷害個人,而且還傷害社會的穩定。
謝邀~~第一次回答略緊張啊……交通規則,屬於社會規範。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闡述一下我的一些看法。個人之見……是這樣的,如果一個規則,在各種情形下不斷被違反,規則的設計者首先要考慮的不是違反規則的群體,而是規則本身。舉個例子,我們學校附近的某路口,行人紅燈40多秒,綠燈才10秒不到,還是個右轉不用看燈的路口,這個規則很明顯非常不合理,所以無論何種情形下這個規則肯定都是大多數人違反。但是如果這個規則在大多數情境下都能被遵守,但仍然有人違反的話,說明這些違反者內心的對於規則有反抗心理。回到問題,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程度如何?分類討論,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違反規則是因為規則本身有問題,在有關部門沒有採取手段的情形之下,交通事故的發生率應該是會升高的。在這種情形下,遵守規則和不遵守規則都會帶來危險。如果規則本身沒有問題,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程度有,但肯定沒有那麼大。 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如果規則本身沒有問題,那麼社會化相對完全的人是會去遵守的。也就是說,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在現在以及將來所佔的比例是會減少的,也就是說,違反規則的人沒有那麼多,自出現意外的幾率也就沒有那麼大。再者,交通事故的另一方,行車者,也是一個較為關鍵的因素。考過科目一科目四的人都知道,行車過程中,如果出現行人違反交通規則的,應禮讓行人。也就是說,哪怕行人的社會化不完全,安全意識沒那麼重,但作為經過了訓練的行車者們,實際上是有禮讓行人這樣的規則約束的。如果大多數行車者遵循這個規則,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也是會大大減少的。綜上所述,城市交通事故的發生是一個多變數影響的結果,而不遵守交通規則是其中的一個變數,並且不能算關鍵變數,所以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大。
真是謝謝邀請了。不過我不懂啊
謝邀。開心 那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社會主要還是靠人來營造 改變 …
規則作為社會對人們控制的外化的方式之一 即使從客觀的角度看還是絕大多數人基於主觀的判斷和定奪規則的演變十分緩慢和艱難
在規則約定俗成之後 總有一部分人會基於生理或是心理的因素去違背它 這時候由於只是少部分人違反規則 那部分絕大多數人制定的規則會對違背規則的人進行道德的審判或是法律的制裁 潛移默化地來矯正違背規則的人的行為和上面的多數原則一樣
一項規則支持它或是叛離它的人在比例上有明顯的改變之後 規則本身也會發生改變 因為人類在某些方面無法超越自身的局限 所以類似規則這種人類社會控制外化不會是一成不變的類比交通規則 現在被認為是違法的行為或許在日後變成另一種規則 一切都看社會的發展改變或是倒退 我們都無法定奪
不過 一個時代的規則 無論是交通規則或是其他 總會在一定程度上契合這個社會的心理發展程度居然邀我!!!!真是謝謝,不過我還沒去大學呢,學過專業知識後一定來答
居然有人邀請我,我這個社會學渣渣。但是題主問的是對交通事故影響程度如何,不能隨口下結論,這個需要查找一下相關數據。
謝邀,其實樓主不要把問題想複雜了。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那麼你想,沒有了紅綠燈之後,沒有了交警,行人與車輛沒有了通行規則,會是怎樣的現象。但樓主說想要從社會學角度出發,那便說說(扯扯)也無妨。我首先想到的是規範二字,規範分為社會規範和自然規範,社會規範是我們人類長期生活所形成的一系列習得的經驗。也就是說咱們自然經歷過沒規則的時候,那個時候自然有很多問題,所以我們建立了交通規範這麼一說。第二種是叫自然規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大自然的規律,我們天生自帶的BUFF,人類就是講究規範化,就是有這種把一切都掌握住的本能,因此也有了交通規則。最後總結一下,交通規則是維護社會良性運行的重要部分,少了它,社會的各部分不能協調發展,必然會出現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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