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沒有榮譽謀殺或類似的案例?
偶發的激情殺人不屬於題目所指向內容,提問試圖確認的是一類行為是否存在,及其在發生地的文化環境中是否存在默許甚至鼓勵的因素?類似「榮譽謀殺」,或者對家庭成員進行某些特定原因的監禁/拷打/虐待在各種文化中是否存在共通的原始動機?
漢人古代有的。
比如說,武松殺潘金蓮。
我記得古時候有法律規定,同時將姦夫淫婦殺了不犯罪。
《史記·秦始皇本紀》:「夫為寄豭,殺之無罪。」
《大明會典》 律例九
:「凡妻妾與人奸通而於奸所親獲姦夫姦婦,登時殺死者勿論。」
現在也有,而且就是那種被國人嘲笑的某教 榮譽謀殺!!
寧夏「414」特大殺人案
4月14日,青銅峽市計程車司機任某某(男,42歲)外出跑車與家人失去聯繫,手機關機。接到報案的青銅峽市公安局城關派出所高度重視,與任某某家人通過多種方式進行查找未果。
4月16日16時,青銅峽市公安局庫區派出所接到群眾報稱:在青銅峽鎮廣武村鐵路邊發現一輛被燒毀的轎車。接報後,該局刑偵大隊偵查、技術人員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勘查和走訪工作。經調查發現,被燒毀的車輛正是任某某外出駕駛的銀灰色長城轎車,任某某疑似被害。青銅峽市公安局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在吳忠市公安局的統一領導下,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全面開展偵查工作。經縝密偵查,確定家住中寧縣渠口農場園藝五隊的海原籍男子馬澤平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7日12時許,犯罪嫌疑人馬澤平(男,19歲)被青銅峽警方抓獲。馬澤平供述,4月15日凌晨,其妹妹馬澤花與男友李某(男,27歲,青銅峽市人)搭乘任某某駕駛的車輛回到中寧縣渠口農場家中,其父馬瑞寶因對馬澤花與李某找對象一事心生怨恨,持械將馬澤花、李某及計程車司機任某某打死。隨後,馬瑞寶、馬澤平駕車將馬澤花等3人屍體轉移至中寧縣渠口農場太陽梁後山溝內掩埋,當日上午又將車開至青銅峽廣武一山溝內焚燒。
因案情重大,吳忠、青銅峽兩級公安機關在全力以赴開展工作的同時,及時將案件上報自治區公安廳。公安廳刑偵總隊、吳忠市公安局及時派員深入一線指揮作戰,積極協調中寧縣公安局全力配合案件調查和抓捕工作。專案組民警通過連續兩個晝夜的細緻工作,掌握了馬瑞寶的行蹤並及時通報中寧縣公安局。4月1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馬瑞寶在固原市原州區三營鎮被成功抓獲,案件告破。
覺得這個回答挺切題的,請移步原文鏈接
作者:@chan hugh作者:chan hugh鏈接:你們見過的最心酸的照片是哪一張? - chan hugh 的回答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可能有的人不知道這個照片是什麼。這是我手機里的一張照片。這座碑出土於我爺爺家的菜園,碑上打馬賽克的人是我的一代祖先,碑刻於清朝光緒五年(1880),距今136年。
碑的來歷是這樣的,它是一座御賜的榮壽碑,給我這個祖先的妻子祁氏,來表彰她的貞節和功德。你可以看到碑上方有雕刻的盤龍,還有聖旨的字樣,整座碑由漢白玉製成,雕刻很精細,字跡也清晰。文革年間破四舊,我的太爺爺把碑埋在了菜園子里,直到近年才被我爺爺挖出來,原本打算捐給博物館,我們也不要錢,但是博物館讓我們自己給送去,那還不如自己在村頭直接立碑算了,本來就是一個路碑,放在清朝,遇到這種碑在路邊,文官要下轎,武官要下馬。這些都不重要,我想講的是這座碑背後的故事。為什麼要御賜這座碑呢?我爺爺跟我講,具體的情況就是,在那個年代,兩家定親了,那這樁婚事就是必成的,如果定親之後還沒結婚,但是男方因為某些意外去世了,那這個姑娘就會被送到婆家去。也許你以為是送到婆家守寡?錯了。姑娘送到婆家去,在葬禮上,踩著棺材,賜白綾一條,就地上吊,入棺材陪葬。死後事迹層層上報到朝廷,然後會御賜這麼一座碑。
我知道這件事後整個人都不好了。我只有這一張照片,沒有照碑的後面,這座碑的後面,密密麻麻刻滿了幾十個名字,這些名字就是來自男方和女方家的人。你無法想像,你的家人就站在你的面前,看著你慢慢勒緊自己的脖子,而他們事後還心安理得地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你的碑上。這是在1880年。那時的社會即是如此。什麼洋務運動什麼維新變法,封建社會的骯髒根本就無法洗刷,只能推翻。最可怕的事,就是精神被支配,從此不知道什麼叫做人權和自由。
昨天晚上跟女朋友聊到這個問題,我的原意是中國以祖先崇拜為主的國度,該不會出現像某國這麼狂熱的殺害自己親人的事件。她一愣,說你忘了宗族火刑和浸豬籠了么?
說完我一愣,大概自己對華夏文明之美太過欽羨,以至於大多數時候看不到醜惡的一面。就像大多數人看穿越文會YY自己是誰誰誰,其實我必然只會是普通的佃戶而已。人性的粗野與蠻荒,與詩詞歌賦交織成完全兩個不同的世界,比如上文中提到的這個婚嫁事件,比如孔雀東南飛的劉蘭芝,比如有個水太冷老公的柳隱,詩文背後,是淚痕,更多的是血痕,我們能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從小到大的裹腳布,變形的腳趾被柳永誇,我不知道我再讀雨霖鈴會是什麼感覺,我很矛盾。
即便是現在,2016年了,依然會有父母以子女結婚生子為人生任務,你只要結婚就好了,婚後幸不幸福我也無所謂,你只要不是未婚讓我被街坊笑話就好。
現在依然是誰嫁給誰,誰娶誰,而不是誰和誰結婚
女子出讓生殖屬性和社會權利,男子出讓勞動力,在現在看來許多事情仍未改變……話題走得有點遠了,家人感情不合自己意願就聲言要斷絕關係,當事人應該和踏著棺材系著白綾上吊的人一個心情吧。添加一個真實案例,大概發生在上世紀20年代左右的事,差不多正好一百年前。這是我祖母家族中的故事,以前一直秘而不宣,我祖母家族的老人都死去後她才對外說出來,我也非常震驚。我祖母出生於1942年,她的父親大概出生於清朝民國之交,這個故事的女主角是他唯一的姐姐,應該是清末出生的,然而也應該進入了20世紀。
這個主角,叫她張大妹好了,大妹出身於一個清末沒落的鄉紳家庭,所在的小城至今有一大塊地域仍然冠以她家族的姓氏。大妹的父親是一個讀書人,或許還接受過新式教育,他渴求經世致用,也確實在民國初年在同省的另一個縣就任了官職。然而這一切都並沒有對之後那個觸目驚心的事件的發生起到任何阻攔的作用。民國初年,大妹也逐漸長到十幾歲,留在故鄉,待字閨中準備婚嫁,而她的父母則在同省遙遠的另一個縣。那時全國軍閥割據,地方上也匪患頻頻,守著破落宅子過活、且當家人不在的大妹家自然也成為了匪徒的目標。在一陣洗劫之後,不僅財物被擄去,大妹也為匪徒所辱。最初家裡想隱瞞此事,然而不成想最壞的結果恰好發生,大妹懷孕了。已經是民國,且在一個交通尚算便利的小城,也根本沒有可以打胎的西藥,至於現代意淫古言里的麝香什麼的則根本沒有用。大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來,謠言也逐漸傳遍了整個小城。不守婦道、自己不檢點、淫賤蕩婦這一類的惡毒言語都被加諸這個無辜的女孩身上。最終,我不知道是誰下的審判——或者是我祖母的祖父,即大妹的親生父親,抑或是他們家族遠支的族中長老,下令由於大妹婚前失節——或者就算是被侮辱卻不能立即尋死,有辱家風,要被捆上石磨投入江中。
我不知道那天的天氣是怎樣的,我祖母也是聽家中老人轉述的,只說被沉江的那天大妹的哭聲回蕩在河谷里的整個小城中。她大聲的哭喊「救救我,不是我的錯」然而卻並沒有一個人搭理。她的父母轉過頭離開,而群眾們則烏壓壓地圍成一片,熱熱鬧鬧地大聲議論著,發表著他們的道德意見,直到綠玉色的江水中那個黑點逐漸消失殆盡。之後,大妹的父親繼續回到遙遠的另一個縣任職,幾年後,他們的二女兒在那裡出生,大妹的歷史也被徹底抹去。或許是她年幼的弟弟暗暗記下了這一幕絕望的以家族為名行兇的恐怖情景,並在之後向他的子女們訴說,否則老張家的歷史上彷彿從來沒有存在過大妹這個人。所以,當翻開故鄉在民國三十餘年編纂的縣誌里的列女志一章時,我不僅為被記載到裡面那些童貞守寡、或者是割股醫父、或者是以身殉節的女性們一大哭,更想到還有很多消失在歷史中,被從家族史中抹去,像我祖母那未成年的大姑一樣,被冠以蕩婦之名被整個家族榮譽謀殺而死的冤魂。然而在新時代,以家族為名的作惡卻並未消失,不僅在巴基斯坦,也在我們身邊,優良「家風」薪火相傳著。今年4月14月就發生了一起,一對情侶因女方家長不同意與非穆人家通婚,結果在到女方家商談時被女方家裡謀殺,連帶搭她們回去的計程車司機,三條人命丟在女方家,被定為「寧夏414特大殺人案」。
http://m.guancha.cn/society/2017_04_20_404524.shtml自己看吧,再不想辦法解決,這股思潮愈演愈烈,同治年的事情又要重演了
受害者家屬的冤屈,大家傳播出去http://m.weibo.cn/status/4100071089737774
求證真偽https://m.douban.com/group/topic/96667332/之前有個ysl問題下有人發了更多截圖,現問題乙烷,但是這個如果是真的,很嚴重。
例子太多了。比如傷風敗俗沉豬籠,未婚少女失貞會被家裡人掐死或下毒然後偽裝癆病死的。好多古文小說都有類似的情節。想起一個。海瑞因為他的小女兒吃了一塊男僕給的糕餅而把她活活餓死。而且他的妻妾們都是嫁給他之後不久就都死去了。這個也是細思恐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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