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法拉第發現電磁感應定律用了十年?
大學物理老師提的問題
1821年奧斯特發現電流磁效應,同年包括法拉第等人開始研究如何磁生電。1831年,法拉第發現電磁感應定律。
奧斯特實驗之後一兩年內電流與電流,磁鐵與電流,電流與磁鐵之間的相互作用都很快被揭示。安培定律和畢奧薩伐定律當年就給出了。而電磁感性遲遲尋找不到的最大的原因是電磁感應是暫態過程,是在變化的過程中發生的,而非以往的恆定狀態。1823年Colladon已經做了現在課本上磁棒插入或拔出線圈的實驗。由於當時還沒有發明電流計,判斷電路中有無電流就是觀察其能否使小磁針偏轉。C為了排除磁棒對小磁針的影響,把電路接入隔壁房間,使得小磁針和磁棒足夠遠。這邊磁棒一插然後跑到隔壁房間去看,這時小磁針已經偏轉過又回到原位置。他想觀察一個持續的電流(使小磁針保持偏轉狀態)而不可得。。。。法拉第在首先發現電路開合的瞬間的感應電流後才猛然醒悟到電磁感應是發生在運動變化之中的,既而馬上做了大量實驗發現之前苦求電磁感應隨處可見,既而總結出產生感應電流的五種情況:變化的電流,變化的磁場,運動的電流,運動的磁鐵,導體切割磁力線,並提出感應電動勢的概念。以下附上法拉第於1832寫給英國皇家協會的信:
前不久在皇家學會宣讀了題為《對電做的實驗工作》的兩篇論文,文中所介紹的一些研究成果以及由於其他觀點與實驗而產生的一些問題使我得出結論:磁作用的傳遞需要時間,即當一個磁鐵作用於另一個遠處的磁鐵時,產生作用的原因(我以為可以稱之為磁)是逐漸地從磁體傳播開去的。這種傳播需要一定的時間,而這個時間顯然是非常短的。
我還認為,電感應也是這樣傳播的。我以為,磁力從磁極出發的傳播類似於起波紋的水面的振動或者空氣粒子的聲振動,也就是說,我打算把振動理論應用於磁現象,就像對聲作的那樣,而且這也是光現象最可能的解釋。
類比之下,我認為也可以把振動理論運用於電感應。我想用實驗來證明這些觀點,然而,我的時間要用於履行職責,這可能拖長實驗的時間,而實驗本身也可能成為觀察對象。因此,我把這封信遞交皇家學會收藏時,要以一個確定的日期來為自己保留這個發現。這樣,當從實驗上得到證明時,我就有權力宣布這個日期是我發現的日期。就我所知,現在除了我外,科學家中還沒有人持類似的觀點。
邁·法拉第
1832年
3月
12日於倫敦皇家學會
法拉第在很早就猜測電磁場的存在,明確指出電磁作用是近距作用,且認為其有波動的特性,甚至感覺光也是一種電磁波。最後一段宣示主權,寫得實在霸氣。
還是自己來回答自己的提問吧。其實自己在提出問題後不久就找到了答案,但一直記不起來補充。問題在知乎上提出來了半年多,一共得到了6個回答,乍一看彷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對於沒有研究過這個問題的人,可能看看這些答案就過去了,認為發現一個偉大的定理需要研究這麼長的時間。只有進行過真正的調查後,才能發現其中緣由。
1821年,奧斯特發現電流的磁效應,打開了從電場通往磁場的大門。此時許多人開始尋找從磁場通往電場的大門,法拉第也不例外。他的導師戴維和沃拉斯頓想根據奧斯特的發現設計電動機,但是失敗。結果法拉第做成功了。在沒有通知戴維和沃拉斯頓的情況下,他發表了自己的研究成果,此舉引來非議,也招到導師的嫉妒。法拉第被迫離開了電磁學的研究,被戴維派去進行光學玻璃實驗。法拉第一直對這個研究沒什麼興趣,但沒有辦法。直到1829年沃拉斯頓和戴維相繼去世,他開始向上級請求暫停光學玻璃的研究。1831年,他回到電磁學領域,同年發現電磁感應定律。
看,事實不是像我們想當然的那樣吧。
因為他做實驗很勤奮,同時又聰明還很善於觀察,所以只用了十年就發現了電磁感應。
據我們高中物理老師說,他在做實驗的時候,每次改變磁通量的時候-好像是動磁鐵吧-他總是動完了,才回頭看電流表,這時候電流已經沒了,然後就以為不成。後來好像有了助手還是怎麼的,就是同時盯著了,就發現了。據說耽誤了好一段時間。發現一個定律很難的,我說的只是一個方面。肯定還有別的原因的,我就說一個可能算是特別一點的吧~
發個圖敬仰一下我的偶像~這才是真正的男神,我要是妹子的話,碰到這種男人,絕對會毫不猶豫的嫁給他,哪怕再丑也一樣。
答案就在一部叫做時空奧德賽的紀錄片里
他10年里又不是只搞這個
方向不對道理很簡單
那個時候社會生產並不迫切需要電能,所以研究的人並不多。
因為總有人問他那麼多年了怎麼啥都沒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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