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學習寫作的本質動機是什麼?
當我們可以以口頭的方式陳述自己的大多數觀點且將語音記錄已成為可能時,為什麼大多數理想的職業還需要我們的寫作能力。
寫作與口語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表達。
口語是線性的,是單方向的,是一次性的組織與思考。說出去的話就過去了,很少有人會返回去修正自己的表達。所以口語充滿了反覆、冗餘、不嚴謹的表達和謬誤。
寫作則是非線性的、反覆的思考。在寫作時,需要重新組織和審視。不管是作者在寫作過程中,還是讀者在閱讀過程里,都是跳躍的,非線性的。作者在寫的過程中需要反覆修改,讀者在讀的過程中會交叉驗證。這保證了寫作的嚴肅性,給予讀者在閱讀過程中批判的權力。
PS. 就這麼一小條短文,我編輯四五次了。要是口語,我頂多重複兩次,說清楚觀點結束。但因為是寫下來的文字,就會反覆修改,不止是修改文字錯誤,甚至是修正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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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談的是口頭表述與寫作的區別。下面說一下另一個問題,關於針對「寫作」這一技能的學習的問題,換一種方式就是說,在學習寫作時,具體要學習什麼。
學習寫作,首先是學習針對不同應用、不同文體有哪些形式規範和組織要求。比如,寫信,是為了交流,所以要先有地址。而這種交流是私人的,所以要有問候和寒暄。當然,凡此種種,不再詳述。這一部分,解決的是針對不同文體的格式和布局。
學習寫作,第二是學習邏輯。例如,針對實物的說明文,要有空間順序。新聞報道,要有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起因經過結局,有需要還得有評論展開引申。如果是議論文,需要論點論據論證。
有了形式,有了邏輯,基本就已經成文了,再下來就算是高級要求了,針對不同的寫作目的,有不同的要求。或者平實真摯,或者形象鮮明,或者簡潔明快,或者嚴謹細緻,或者張揚激蕩,或者婉轉糾結,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最近選了個寫作課,老師是英語系的副系主任,牛津畢業,專做英語教學研究。他自己說,每年夏天,回去牛津圖書館專心寫文章,一天也就200-300詞。如果哪天暴發,寫出500詞,那就歡天喜地得不得了。為什麼?是因為每個單詞,都要反覆斟酌研究,每個表達、每個結構都要不斷調整和反覆審視。他發表的論文每每近萬個單詞,但隨便拿出一段來,都可以作為寫作的範文。其一,用神經科學來解釋,是因為在語言的範疇之內,說話和書寫運用到的腦區不盡相同,簡單來說,說話時運動中樞會參與進來,而書寫時更多用到的是邏輯中樞,這就是為什麼失語症和失寫症並不一定同時出現——因為它們代表不同的腦區損傷;同時,文字有著比口語更強的邏輯性,也是因為此。
其二,如果用社會科學來解釋,口頭語隨時間和地域變化大,而書面語則相對變化小。廣東人、上海人和陝西人或許無法聽懂彼此在說什麼,但讀彼此寫的東西基本沒有障礙。文言文從秦到清的變化很小,清代文人讀古籍很輕鬆,但更接近日常用語的白話文普及之後,現代人讀古籍就很困難了。謝瑤按照題主問題補充說明的內容,書面表達會像甲骨文文言文一樣被漸漸淘汰掉……但是就目前我們說話辦事的不穩定性來說,書面提供了更確切詳細的信息
至於題目本身寫作的問題,人只有跟自己對話的時候才真正接觸到那個接近本質的東西
本質是人類的生產需要
許多年後想起再看時依舊像它剛發生時的模樣。
人生在世,活著總要留點以讓後人瞻仰的東西吧,照片也行,但是太直觀,而文字帶來的韻味就無窮了。
能與古今對話,也是幸事。通過字斟句酌,優美的文章往往能使人產生精神上的共鳴。很少有人能不打稿子就將邏輯嚴謹的、用詞精確的表達脫口而出,寫作往往給作者以大量思考的緩衝。同時,通過閱讀,讀者也可以有足夠的時間充分領會字裡行間的精髓從而進行深刻的分析。因此,即使記錄手段再高明,寫作的意義永遠是口述所不能替代的。簡單說來,君不見,在沒有電腦的時代,作家一框框揉碎的稿紙和秘書一摞摞被領導駁回的草稿嗎?(以上回答用口述表達意思需要我耗時半分鐘,而寫出來,包括校對,我用了15分鐘)
我手寫我心,文章的立意,主旨可以是含蓄的可以是表露的,但一定較大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心思。
違心的文字不在本表述之列。
口卻未必能表達的準確。比如話比腦快,不假思索也是一種思想的表達,但前者的加工過程往往要更為精化和複雜。思緒的整理需要一定的邏輯性進行有序的編排,寫作較之語言可以更好的滿足這種要求。
同時,文字創造能依託載體保存下來化為實體,話語即使被語音記錄也是無形。【這好像沒什麼關係不過我個人是喜歡文字實體,至少有跡可循,難道都一條條語音翻過去聽嗎額。。。】
不吐不快。
我感覺,是學會表達
寥寥數語,一鳴驚人。
他只是說了幾句話,就已經很轟動了。
你自己感受下什麼是寫作。寫作是很難存在本質的,它就是為了追求可能,哪怕是有限的可能。
請思考如下幾個問題:
信息的傳遞和保存是否是口頭表述和文字書寫的唯一指標?
文字相較於口語的優勢,劣勢何在?
寫作是否僅僅是一項技術性工作?與文字相關的諸多衍生物,諸如歷史,文學,他們的功效性又是什麼?個人認為書面用語和口頭用語相比,前者的邏輯應該更有條理,用詞更加精準,論述自己的觀點和講故事時,可以更加準確詳盡。而且,想到如果那些優秀的作家掛掉了,沒有聽過他們口頭陳述,又沒有好書看,我突然就覺得人生很無趣。
因為有些人表達不出來或者是不會表達。
表達啊
稍微完整點說就是掌握一種有挺足夠程度的無可替代性的表達手段以及這表達手段好像比別的表達手段都分別能有非常牛逼的地方(關於這個,欲弄明即請自查寫作相對於各種表達比如肢體行為藝術繪畫言語音樂等有什麼優缺。)…先說這些吧…這不算懶嗯…當言語貧乏得無法表達所感時寫作是唯一途徑道出人的悲喜
有經濟目的,我覺得主要是創造一種概念,表達它,影響人與社會腦海里有很多的想法和渴望,在那一刻都迸發出來,這世界我可以以自己的觀點來融入或是對抗
我個人認為寫作就是讓人更準確思考,面向更本質的自己,沒有話語的模糊性,重複性,每個人表達自己更接近真實的自己,因而寫出的語句常常更能感人或作為又一有創新的思想保留下來。
我寫小說的理由,歸根結底只有一個,那就是為了讓個人靈魂的尊嚴浮現出來,將光線投在上面。經常投以光線,敲響警鐘,以免我們的靈魂被體制糾纏和貶損——村上春樹 耶路撒冷文學獎獲獎演講《高牆與雞蛋》
寫作是口語陳述或者語音記錄無法代替的。個人認為動機主要有五點:
一、是你手指存在的意義之一。很難想像不用雙手寫字會出現怎麼樣的狀況,每個人都口頭表達,每天面臨的是無數的各類各樣的聲音是多麼的恐怖。雙手寫字的功能退化,然後有一天當你發現你腦袋想起來再清晰的字提起筆來卻無從下手,會是多麼恐怖。
二、更有利於整理記憶和形成思維作品。我們在寫字的過程中實際上是對記憶的再整理,篩選出想要留下來的記憶,而口頭表達亦或語音記錄就是單純記錄,一旦形成通常情況下無法更改更改再更改,精化精化再精化,就會讓內容顯得冗雜而繁亂。寫作就可以有效改善這一點。當你把想要記憶下來的東西整理完善後就可以形成完整的思維作品,可以看清你整個的思維過程,清晰明了。
三、看得見,摸得著。這點很重要,你寫出來的東西,不管是列印的還是手寫的都可以用紙張保存起來,當你把它們拿在手上和當你拿著一支錄音筆聽你的錄音是完全不一樣的。並且如果哪一點你想多次翻看你只需停留在那一頁就好了,但是如果是語音的話你得反反覆復回去,那也是很繁瑣的事情。讓人覺得所無一物。好似你感覺自己已經打造出了高樓,但其實它一直都是飄在空中的海市蜃樓。看不見,摸不著,也就不能好好的感受存在感了吧。
四、你不覺得,有時候當你能拿起筆寫下自己想寫東西的時候,你能更好的感受它嗎,那種感覺不是能讓你有難以言喻的充實。
五、不安靜下來寫作,都去口述,多容易煩躁。為了讓別人看到,而後認同,期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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