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天主教徒,同時也是 gay,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改信佛教或者道教。

我自從改信佛教以後,整個人都輕鬆了。佛不是基督,佛就是人,我們是平等的。

改信吧(此處應有滑稽)


悔改+不再出櫃 。


世間安得雙全法,

不負如來不負卿。


題主有這樣的兩難抉擇,其實是囿於傳統的聖經觀或者神學論述,認定同性戀者是不被基督教信仰接納的。當然,我並不是說傳統的信仰就是錯誤的。但從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起,隨著同志運動、女性主義運動等各種社會平權運動的發展,傳統的基督教信仰受到了很大的挑戰,也有很多神學家和聖經學者嘗試放在我們現當代的處境下重新去詮釋信仰。

我們不得不承認,聖經的成書和傳統的信仰論述都有其社會、文化背景。恪守兩千年前的字句和教導,必然不是唯一的、正確的態度。如果我們相信聖經是活的、仍然在向我們說話的話,就應該在認識到聖經書寫的歷史處境下,通過我們的處境和經驗去理解和詮釋聖經。

關於同性戀議題的神學和聖經注釋書籍已經有非常多權威出版。如果想在這方面有專研的話,可以去查閱。中文出版方面,較易入門的書籍有鄭書祥《徹底的愛》(美國聖公會華人同志神學家,書為中文譯本),其他還有如歐陽文風《天國孽子》(馬來西亞華人,美國紐約大都會教會同志牧師)。天主教相關的論述,肯定也有,因需時查閱,暫不列出。(如需請私信或留言)

以基督教(無論是天主教還是基督新教)為背景的致力於推動同志平權運動和教會對同志的接納的機構也有很多。國外的不提,單就我了解到的香港基督教圈,就有香港天主教同志信徒互助小組 Queer Theology Academy 性神學社,彩虹之約—共建同志友善教會 這些機構通常會扮演一個資源中心的角色,關愛在教會中掙扎、即不願放棄信仰也不願放棄自我認同的同志群體,並為他們提供信仰資源。關注一下,會看到很多研討會信息、出版信息,也能認識一個 support group。

國內也不乏一些團契,鑒於敏感性原因,不具體指明,搜索「彩虹」「團契」字樣應該都能找到,有些地區有實體團契,有些地區僅有網路團契。

利申:宗教研究基督教神學方向在讀博士、兩年神學院就讀經驗、性神學社執委會成員、非同志、同志友好人士。


儘力去克制吧,我能理解這種痛苦


首先你是一個人

然後你才是一個gay,或者是一個基督徒


1.換取向;

2.換信仰.

二選一.

如果一個人習慣選擇傾向於自我矛盾的理論根基,那麼他的自我認知本身就是不封閉,哦不,不完善的.

用墮落和神聖作為判別基準本身就是有問題的;自我矛盾很正常,但是用一個不利己的矛盾去矛盾另一個不利己的矛盾就很...戲劇化了.


坐不住了。

聖經記載同性戀不合上帝心意 不假。但何曾談及為什麼同性戀也是個罪?因為上帝說他錯他就錯?什麼道理啊這是

同性戀招惹了什麼污鬼了嗎 你自己選擇求偶又不危害社會 你敬業 友好 寬容之類的品質你一樣不缺 你再想想你喜歡男孩子又干犯了誰?

聖經規定不許男男大概主要指性行為吧 畢竟男性之間的性愛不是為了繁殖 所以視為罪惡

但精神上的愛慕何嘗不可?兩個靈魂走到一起 彼此馴化對方 對方都在自己眼裡千千萬萬個人中變成特殊唯一的對象 伴侶不都是這樣形成的嗎?怎麼就犯你聖經律例了?

就算是行為上親昵又如何 聖經上兩個男的勾肩搭背緊緊相擁的情節還少嗎。【還有「親嘴」。。。。


據天主教的觀點,同性戀的反義詞不是異性戀,而是聖潔。

所以,你可以發一個獨身聖願。


為了堅定你,我告訴你我的經歷,我在青春期時發現自己有同性戀傾向,但我一直向神求,說我不想得罪你,可否幫我挪去,如果可以,請你顯示大能讓我真心喜歡異性,過上你喜悅的婚姻生活,如果始終不能,就請你保守我,獨身生活。這個過程很痛苦,很掙扎,持續了二十年,終於見到了神為我預備的那位,我們一起敬拜神,神幫我們建立三位一體的家庭,我在婚前告訴對方我的問題,我說除非我能精神肉體同時愛對方,否則只能做朋友,因為那樣結婚會坑害對方,但神幫助了我,我現在已經全然愛上對方,無論精神還是肉體,我們都過得很幸福,我至今記得當我發現自己嘗到了順性的情慾的輕快滋味,那一瞬間輕鬆愉快的感覺久久不能散去,那是靈魂被釋放的感覺,腦子裡驀然升騰起詩篇23的句子,你使我的靈魂蘇醒,用你的名引導我走義路,久久迴響。

你在知乎問,會得到很多誘惑的回答,但你務必堅定從天主那裡得到真智慧和真力量,來解決你面對的問題,他是又真又活的神,不僅僅給你教條,如果那樣,他只是在用律法刁難你,但想必你也有感受過,他會用聖靈真實的幫助你。


有些人說,同性戀是天生的,不能控制;同時也有人說,殺戮是天生的,不能控制;又有人說,在大街上做愛是天生的,不能控制。 很多人以自由天性為名,做不符合道德倫理的事情。所以請勇敢地面對自己的內心,反思省察,通過守齋刻苦做補贖,來回答自己的問題。原上帝祝福你!


聖經羅馬書1章24節:所以, 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污自己的身體。26~28節: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請注意上述經文中的兩個「任憑」, 神既是慈愛的又是公義的,祂愛罪人卻恨罪惡,祂的寬容是領人悔改,因為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因為祂是聖潔、忌邪的 神,如果你故意不認識祂的聖潔、公義,那麼, 神就任憑你任意而行,如果你雖然是天主教徒,卻是一個得救的人,那麼,悔改吧,因為主再來你雖然得救,仍然像是從火里經過一般,經歷主的審判和刑罰(與末日的刑罰不同),所以,應該知罪、悔罪、認罪、離罪,那麼,如果仍然無法自拔怎麼辦?恆切禱告,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邪情私慾,因為聖經詩篇51篇10節大衛的悔罪詩中說: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確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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