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上帝造人成為了宗教思想而女媧造人沒有?

如題


找篇電子版聖經,把「耶和華」「神」「我主」之類的詞全替換一下,事就這麼成了。

好了不鬧

女媧造人這故事,應該是出自《山海經》,據稱是非成於一時也非成於一人,應該是類似個接力聊齋的那種感覺。《山海經》也是被定性成志怪類

然後《山海經》這本書的內容呢,主要是民間傳說里的地理知識……然后里面夸父逐日,精衛填海,女媧造人,大禹治水這種神話故事也一股腦的都在…………

也就是說,《山海經》本身就很不嚴肅,人家一開始就表明了,咱這都是閑傳。不像《聖經》,裡面聽著再唬人的故事,現在還有一群人在那圓,圓不動了直接一句神不是你能理解的……

想想看,要是把伊索寓言裡面幾段故事剪到聖經里,把聖經里幾段故事剪出伊索寓言來,哎——

不知道現在的希臘人還拜不拜宙斯赫拉波塞冬,北歐人拜不拜奧丁索爾洛基…………估計夠嗆

這個就是傳統多神教比一神教的落後點,一神教有且只有一個崇拜對象,比較適合收束和提純信仰……

女媧一直也沒混上中國神界老大,玉帝佛祖也不成,因為底下有名有姓有職能的部門和負責人太多了,你說你要個孩子,直接找底下計生委的送子觀音去了,想高考,找文曲星去了…………最後沒人找玉帝禱告了,這不玩大發了……

人家上帝那是一節更比六節強,具有強大的功能,那功能,只需信一個,超出信一堆(這真不是電視廣告)…………想想看其他一神教,基本上也差不多,比如難民教啥的……


這兩件事並不處於同樣的精神層面。

具有明確自我意識(知道讓造物「與自己相似」)的耶和華神的創造有明確的精神目的,文本中開始落腳於「美」「好」的審美層面,詩歌中強調「尺度」的理性層面,新約中收束於「愛」的精神層面,另外,作為以色列人的歷史性文本,記述了神與他們的同在,揀選選民與人聯合,管教犯罪。新約中神的活動也都是針對人,為了人(靈魂),並不是造完了就算了,從此不聞不問,和造物處於完全的外在關係中。

希伯來宗教經典同時是歷史文本,同時也是民族倫理的指南,盤古開闢女媧補天基本不具備歷史學意義,倫理的形上基礎更用不到它們,那麼文本的地位就差別很大。

全能的創世一神具有邏輯上的獨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同時不可收買(哪怕是靠好行為)不具有實用的工具性(這樣就有純粹的神聖性),中國古代傳說是多神的,目前本土宗教依然是多神崇拜,佛祖觀音關公財神狐狸大仙大眾大多不作排他性區別,另外功能性很強(與神聖相對的世俗性)。蛇身女子女媧似乎用途有待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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