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一個支持平等主義思想的基督徒?

題目上這個糾結的人就是我。我還算是比較虔誠的新教徒,每天都會讀經禱告,或是讀一些靈修書籍,可是它們所流露的觀點卻常常與我的平等主義觀念相悖,比如我支持男女平權,我也支持同性戀與異性戀平等,可是聖經或者靈修書籍的態度就完全不一樣。這讓我非常、非常、非常、痛苦和糾結。難道基督教信仰和平等主義思想必然不可共存嗎?我都迷茫到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也不知道該怎麼定位自己的想法,希望可以得到比較客觀的評價。


"When
I give food to the poor, they call me a saint. When I ask why the poor have no food, they call me a communist." - Dom Helder Camara

"當我給窮人食物,他們說我是聖徒;當我問窮人為何沒食物,他們說我是共產主義者。" ——多姆?赫爾德?卡馬拉 (巴西大主教)

其實基督教蘊含了極端平等主義思想,見使徒行傳的耶路撒冷公會,敢留私房錢者死。

徒 4:32-5:11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

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

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 神了。」

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

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

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

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

彼得說:「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

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

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基督教反而是絕對否定自由主義的

問:什麼是自由原則?

答:1789年提出的那些:所謂的民族自決、宗教自由、新聞自由、學術自由以及普世道德等等。

問:自由主義原則的後果是?

答:世俗學校、不虔誠並下流的期刊、非教會締結的婚姻……

問:怎麼看共產主義、社會主義、民主、無政府主義和這類邪教?

答:它們與天主教信仰矛盾,不符合正義和美德……

問:根本就不存在善的自由主義嗎? 答:不存在,因為自由主義從本質上講是死罪,是反基督教的。

1951年西班牙天主教教義問答


主耶穌不是也和稅吏同坐不也和妓女說話嗎? 關鍵點不在於你對各種不同人不同群體不同觀點的態度,還記得耶穌說的兩條誡命嗎?愛神和愛人。 我認為你「支持平等主義」的這種態度也是愛的一種體現。你的這種觀點沒有傷害他人對嗎?相反給予了跟多人關心不是嗎?不會像一些兄弟姐妹一樣對那些人因為罪之類的觀點而產生敵意或歧視,而是希望他們平等地得到在社會上被尊重的權利對嗎? 我覺得你是在愛人。


這個答案是斷斷續續寫的,不小心寫得有點長了,望題主見諒。理解題主糾結,我認為那完全不是問題,只是我們對聖經了解太少了而已。

關於平等,我們可以這樣說,聖經完全支持人與人之間的平等。站在我個人的立場上,甚至可以說,在聖經視角下,才能更好的理解平等。 《獨立宣言》上有這樣一句廣為流傳的話:

人人被造而平等(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這句話充滿了基督教韻味。但是,我們日常接觸到這句話的時候,往往被翻譯成「人人生而平等」。這個改動挺真意思啊。 我們先從人「被生」這個角度來看。事實上,人被生出來是不平等。我們說的不是種族隔離的社會或者奴隸制的年代,就在一個崇尚平等的社會,人生出來註定是不平等的。每個人從出生開始就掌握了不同的資源。因著父母的學歷不同、社會階層不同、收入不同,你會發現其實某種意義上完全沒有平等可言。寒門難出貴子,一個人最終的社會階層往往類似於他的原生家庭,這也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

我們再回到「人人被造而平等」這句話。正是因為社會不平等的現實存在,所以我們才追求一個更普遍意義上的平等,一個人無論其出身、社會地位、收入情況,他都應當有「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而之所以有這樣的權利,正是因為人人皆「被造」,造物主賦予了每個人同等的權利。我不知道現在常常被宣傳的「平等」思想源於何處,不過就我所見,這平等思想和聖經是一脈相承的。 人與人之間為何必須是平等的呢,難道不應當是強者總有更高地位,而弱者更卑微嗎?當我們明白人一同被造,享有上主的形象之時,我們就不難理解平等了。至於無神論時間下的平等主義,我了解不多,也不知道他們之「平等」的哲學基礎是什麼。

我們也可以問心無愧的說,基督的教會踐行人人平等的精神,超過一切世俗團體。早在奴隸制的社會中,保羅的書信中就教導做主人的待僕人要明白「他們和你們有同一位主在天上(弗6:9)」「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 (門1:16)」;在今天的基督教會中你會看到不同學識、不同階層、不同民族、文化背景的人能一起無差異地一起談話、生活、關心彼此。這些在其他團體中並不多見。

再說說男女平等這件事。男女平等涉及方方面面,我不想談太多,就說說婚姻中的男女平等吧,其他方面有興趣以後再探討。 聖經中說過妻子要說服丈夫,這個被許多人認為是聖經的男權主義,不支持男女平等的一個證據。曾經在C.S.Lewis的書上讀到關於妻子應當順服的解釋。他的意思大概是夫妻二人理想情況下是同心的,無所謂誰順服誰,出現意見分歧的時候存在要順服的情況,而這時候不可能採取民主投票,因為不會有大多數存在,只能一比一,必然有一方要妥協,所以當然要有一個人順服對方;他認為男性在考慮許多事上比女性更為公正,妻子順服丈夫比丈夫順服妻子更好。

早時讀到這種說法只覺得無味,後來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婚姻意味著二人成為一體,他們在任何事上都是一體的,兩人並非獨來獨往,也不止為自己考慮,他們應當彼此犧牲,彼此成全,彼此順服。他們也作為一個家庭共同面對上帝。任何時候都應當是同心的。出現分歧之時必然需要一方妥協,這時可以是妻子妥協,也可以是丈夫妥協。若還是無法達成一致,這時候就需要採納一個人的意見,那人需要對此事負責。而上帝讓丈夫來為整個家庭負責。事實上在聖經中,做頭可不是好事可不是好事,丈夫應當犧牲自己,他做的一切決定都應當為自己著想,而不是為自己牟利的。雖然我們不否認確實有一些丈夫用各種方式壓迫他的妻子,但是他們那種做法本身就違背了「丈夫做妻子的頭」的內在要求。

也許還有許多人認為這仍然不是平等的,或許這確實不符合一些人對「平等」的定義,不過,我倒想問一下,你們認為的婚姻應當是什麼樣子的呢?也許許多人的婚姻觀念中,並不包含二人成為一體,兩人無需彼此犧牲,可以仍然按照原先的喜好,原先的生活方式,合不來就離。這種婚姻觀已經背離了婚姻的本質了。

最後再談談同性戀問題。其實這個問題與平等無關。同性戀是一種行為,同性戀是一種行為,同性戀是一種行為!而這種行為是一種性犯罪,人因為自己的同性行為被定罪,許多人也都因為自己的其他行為被定罪。人被定罪不是因為他屬於某個群體,而是因為他犯了某種罪,雖然有時候犯同一種罪的人會被歸入同一個群體,他們仍然是因為他們的行為被定罪。我們認為同性戀是罪,不代表我們其實他們。同性戀的反面並非異性戀,同性戀的反面是性貞潔,異性戀同樣有許多人性犯罪,甚至幾乎無人倖免,同樣犯罪,何來歧視?


聖經上從來就沒有反對過男女平等。相反,因為男女都是上帝造的,所以男女本身就更應該是平等的。

但是,「平等」並不是說男人和女人就是一樣的,因為他們本身就不一樣,從性格到身體構造,等等,有太多的不同,就註定不可能讓男人和女人完全一樣。比如,女性體能和力氣等不如男的,你就不能為了要求「平等」,去讓女人和男人扛一樣重的東西,等等。

很多人單單看到,聖經上說要男人做頭,覺得這是不平等,其實這是分工的不同。否則,聖經上接下來就說,男人要為妻子舍己,該如何解釋呢?

這個男女分工的不同,就好比說,大家都做總理了,誰來做清潔工呢?大家都做清潔工了,誰來種糧食呢?

另外,同性戀是一種罪,並不是上帝所悅納的,當然基督徒不應該支持。


如何評價一個支持平等主義思想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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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

原諒我忽略你問題的表述,我更傾向於回答一個範圍更大的問題,【如何評價一名基督徒?】

什麼是基督徒?誰是基督徒?如何是基督徒?

思想、念頭的來源。

對神的認識與識神之途。

你是宗教徒還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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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人對造物主抽象而又具體的理解開始。無論我們每個人被動還是主動接受人是被造的事實,無論我們對造物主的理解程度如何。作為基督徒,以下幾點應該是我們信仰表述的一部分。

其一、 造物主,擁有天上地上地底下(人所能理解和表述的一切)權柄。造物主的絕對主權和實在的統治,在永恆中堅立,並借聖經、聖靈和重生的基督徒的交通不斷邁向造物主在永恆中的創造的目標。 神的存在和啟示不可推諉,神自己在為自己作見證,在神的自證的事情上,神自己有其維護之工,神的道路和神的意念超乎人的道路和意念。

其二、 基督徒的信仰和認識有兩種認識途徑。其一是以神的啟示為中心,在個人經歷、順服聖經的話語和與信而順服聖經話語的別的肢體在聖靈里交通;其二是以人的個人經驗,知識、儀式、形式和一代代人主觀的感受,個人的想法為中心的信息。很顯然建立在第二者的對神的認識和宗教的東西是抵擋神,替代神啟示的基督的認識,不是真知識和生命之途。

其三、 對神認識的結果,必然帶來謙卑、敬畏的真知識,也必然帶來改變的生命和全人被翻轉的神跡。認識神才會帶來真正認識人,知道人的本相和神對人的心意。反之,即使有一切的宗教知識和理論,有認識人是罪人的一切理論,甚至是頭腦中也理論上承認自己是罪人,卻沒有罪人蒙光照的經歷。這樣的基督徒也極易落入自欺光景。

總之,神說憐憫誰就憐憫誰,主權在神,一切都是恩典。


@王曉波謝邀

請原諒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我印象中基督徒不是支持平等的嘛?

我理解的「平等」和「一樣」、「平均」的概念是不同的,因為每個人的身份、職務有所不同,他們對應的要求、責任也不同。

舉個例子,神父和普通信友,是平等的,但神父的職務讓他要每天舉行彌撒、聽告解等等,但普通的平信徒並不能做彌撒、聽告解這些行為,這不是不平等,而是不同的分工。

比如男女權的問題,我的理解是因為以前大家都認為女性的權力被壓低了,所以後來才有了「女權」運動,不是提倡女權,而是「恢復」女性的人權。

希望能對題主有幫助吧。


基督教對於平等主義不是一刀切的。比如題主說的男女平權,從聖經觀點來看則是男女人格平等,但責任義務不同。男人是頭,女人要順服,在人看來或許是「男權」,在神看來卻是「甚好」。聖經又說不可偏待人,兩樣的砝碼是神所恨惡的。福音與我們對於世界的理解往往是衝突的,平等主義只是這些衝突里的九牛一毛。福音在給基督徒新生的同時,也要求基督徒改變自己過去屬世界的觀點,以聖經所啟示的原則為最高判斷標準。


哪些經文讓你有這種感覺呀?能說來聽聽嗎?


聖經上有句話:「男人由女人而出,女人由男人而出,因此不可彼此誇口。」

男人由母親懷胎生產,女人由上帝取自男人的肋骨而造。

人不可定罪別人,因為審判在乎耶和華!

世界的錯誤、悖謬、不公平、歧視全是因為有人自高自大,抬高自己。因著神的話,定罪別人,卻不知自己也是一樣做罪人的。

但神說:「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這是神的作為。

另外請有所判別:「基督教里的不公平,以及某些思想是否是出於神!」

因為耶穌說:「你們裡面有假教師。」 所以基督教里也會有撒旦的思想,但是我們不要去定罪審判。

審判乃在乎神。

基督說:我是生命、真理和道路。

也不要相信自己的固有觀念,因為我們在還是孩子的時候已經被灌輸了各種各樣不聖潔不公平的思想。總要查驗什麼出於那靈,什麼出於人的私心。


經書是那麼寫的,但不用太死板,原教旨可不好。你可以像以前教會那麼干,把經文裡面的語句都用自己的想法解釋闡述一遍,這樣就不矛盾了。


你的想法很對。我之所以退出基督教,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基督教義裡面有太多的歧視和不平等了,疾病歧視、種族歧視、性取向歧視、性別歧視,不一而足。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本身就已經對無性戀以及多偶戀造成歧視了......


至少很多基督徒愛自由過於愛平等吧。

其實聖經里也有很多平等主義的例子,但我個人還是不推薦平等過分了,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我認為聖經是絕對的真理,與聖經矛盾的觀念或主意就一定有問題。我覺得這是每個基督徒要持守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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