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死刑犯取器官時他突然坐起來活了,這時醫生應該怎麼辦?

如題所述。這是上課時老師講的一個狀況。醫生在給死刑犯取移植的器官時,剛打開腹腔,他突然坐了起來並問醫生在幹什麼。死刑犯之所以沒死是因為開槍的警察是新手打偏了並未致死而是昏迷。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你是醫生。你會把他殺死繼續取器官還是把他縫合上報接著第二次槍斃?那等待移植的病人怎麼辦?如果殺了醫生犯法嗎?


1、現基本都是注射死刑,不存在不死的可能性;

2、由於是注射死刑,很多器官無法二次使用;

3、別跟我扯什麼「聽說」,凡事都有例外,「例外」不在討論範圍。

怒了。

不是司機就不能懂交規?

不是法醫就不能懂法律?

2015年我國已基本廢除槍決,改用注射。

15年前,我們醫院經常開展肝、腎等器官移植手術,基本源頭都是死刑犯;

15年後,一例都沒有,所以我查了相關文件。

我答題是為了科普,不是為了滿足奇葩觀眾。

我特么還需要抖機靈?

真是日了……


其實這個醫生是個神聖系大法師,復活只是一個基本技能!至於後面他怎麼做,我覺得高人自由高人的處理辦法,我等是猜不到的,萬一輝耀光蛋亂射怎麼辦……


以前國內從來不承認摘死刑犯器官,誰說就是誰不愛國。結果前幾年突然宣布要器官捐獻要減少死刑犯來源,一下子大家都沒話講了....這是官方來源。另外,我們這個地方以前有個死刑犯槍斃的時候打的心臟,一槍沒打死,補了一槍才死。在過去,執行槍決打心臟不打頭這種情況也是有的,所以題目的問題極有可能發生過。

至於實際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個詞叫違法阻卻事由,意思是有這個事由就不算違法,比較常見的是正當防衛。武警接到命令執行死刑是公務行為,公務行為也是違法阻卻事由,所以他殺人不犯法。你一個大夫,你殺人可就犯法了。

不要以上帝的視角說犯人的生命不如病人的生命有價值,回頭你一刀下去你也成犯人了。


反對目前排名第一的答案

原因:缺乏事實依據 邏輯錯誤

答主說什麼全國基本上廢除了槍決,彷彿有理有據,時間還定在了 2015年,真心不知道是從哪裡得到的消息。

目前的刑法、刑訴法中均沒有提及。

對這個有異議的可以去翻刑訴法二百五十二條。

再舉個個例,因為執行死刑需要公示,檢察院需要派人過去,就我們小地方而言,就我個人而言,我是沒有看到過執行注射死刑的。大城市怎麼樣,我沒有去過,也不清楚。

通常情況,我是說通常情況下這種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刑訴法第四百二十七條 執行死刑後,應當由法醫驗明罪犯確實死亡,在場書記員製作筆錄。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執行死刑後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包括罪犯被執行死刑前後的照片,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看到這個了吧,法醫要驗明罪犯確實死亡的。驗明的方法已經有人說的很清楚了,就是把一支鐵條插進槍眼裡攪拌一下,然後報告「N槍擊斃」,「確認死亡」。 基於人道主義,通常情況下理論上都是一槍。為什麼是一槍呢,你想啊,現在死刑由武警執行,能執行死刑的武警一般都有過硬的心理素質和準頭,另外執行死刑前通常會有模擬,實際執行時用槍口頂住後腦扣動板機,打偏的概率與被執行人存活的概率跟買2元彩票中五百萬大獎差不多。

綜上啊,我覺得這種可能性不太大。當然我這樣說就偏題了。

我去找個法學狗喝兩杯哈,先寫到這。看看如果這種情況真的發生,該如何是好。

啰里啰嗦寫了一些,但並沒有回答題主的問題,實際上還是沒有幫助。我點了關注,希望有一天再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可以給出一些建設性的觀點。


https://m.weibo.cn/3675736060/4124590190611845

今天的新聞,幾年前你們自信滿滿的話尤在耳邊,我現在就問一下疼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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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所有答案沒有一條是正面回答題主問題的。都在糾結現在是槍決還是注射。我尤其反對最高票,題主討論的就是例外,你覺得不對可以不答,但我不希望聽到例外就是錯誤的說法。

現在正經答題:作為醫生一切以病人的生命安全優先,不管這個病人是以什麼形式出現在醫生面前,也不管他是什麼身份。除非國家命令你來執行對此罪犯的死刑,否則誰也沒有權力直接剝奪他的生命。

所以如果他坐起來而你還沒有懵逼的話,就給他縫回去,把他養好了送回刑台。

這讓我想到了以前有過美國青年在新加坡吐口香糖,被罰鞭刑。就是打到遍體鱗傷(也有可能只抽屁股)直到不能承受,然後送醫院好吃好喝養好傷再送回去執行剩下的,如此反覆。直到完成規定鞭數。


是我的話就一把將黑驢蹄子牌它嘴裡


別扯淡了哥們兒。你知道具體死刑怎麼執行的嗎?當年用槍的時候,押赴刑場驗明正身,三個武警,兩個抓膀子,一個近距離向後腦開槍,然後有法醫上來複查,還要用筷子鋼尺之類的東西插進彈孔攪拌一下腦漿,最後簽字確認死亡,拉走。

首先開槍的就不是警察而是武警,其次離著半米你給我打偏一個試試,你以為是赫斯基跑中國來打工了?最後別拿法醫不當醫生啊。

當然了,各地執行流程各有不同,但基本上嚴密程度都能避免打不死人,畢竟大家都不蠢你說是嗎。。。


作死的回答一下吧。

1,反對說注射死刑不能用器官的說法。我們也不知道執行用的什麼東西,猜測為高鉀和鎮定劑混合物。實踐器官可用。

2,摘除器官入路為大十字切口。立即離斷大血管整體灌洗,就是放血了。自主坐起原理上不可能;誤觸相關神經,有肌肉收縮,存在這種可能,完成複雜的協同坐起來,也就不可能。

這些都是我做夢夢見的,純屬虛構。


推薦看烈日灼心,那有死囚的處理方法。

另外,等待移植的病人不是開著腹等待,是衰竭的臟器長在身上排隊等配型成功的器官。說實話鑒於我們國家現在器官捐獻率倒數第一,而且巨低無比的情況,考慮等待捐獻的病人有點想多了。。。。

再補充一下,其實器官捐獻更喜歡用腦死亡的供體,槍決了的供體能利用的器官真的很少

另外我很想知道這個是不是老師給的作業來這裡拓展思路尋求答案?


幻覺啊,幻覺。給他安定接著摘啊。

點背不能怪社會啊。


按回去,還能幹嘛?


難道不是在問醫生的問題嗎

為什麼這麼多討論罪犯死不死的情況

即使它是個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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