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ACL2017 所有掛arxiv但是沒有在提交時註明的paper全部被拒稿?
首先,ACL submission並不是不可以放到arxiv上。PC Blog裡面說的很明確了,如果是先pre-publish arxiv再ACL submission,只要提交必要的title page即可。
但問題是,Cho的這篇高質量的paper是先投了ACL,再放到arxiv上的,對於這種『double submission』,call for paper裡面貌似沒有明確的規定。為此,有Area Chair還特意問過Chair本人,Chair在PC Blog留言說:如果在ACL截稿之後放到arxiv的話,只需告知Area Chair,再由Area Chair轉告reviewer即可(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AQ) on submissions, 留言3)
雖然不了解大牛們paper被拒的具體原因,但我個人認為,對於這種模糊的情況,至少需要在Call for Paper裡面說清楚才對,PC Blog上的回復已經是在截稿日之後了。另外,這種double submission的事情,是靠reviewer舉報的,不能保證沒有漏網之魚,committee這種『一刀切』的做法確實比較出乎意料。把正在review或者已經投稿的文章掛到arxiv上,本身是無可厚非的。arxiv存在的一大原因,就是某些領域審稿時間過長,從成稿到過稿要好幾年,作者把文章放到arxiv上,可以大大方便同行之間進行交流。何況很多期刊根本不要求double blind,所以不造成任何問題。
這次ACL在解釋里說到了在double blind情況下,有些作者在截稿後一兩周把文章發到arxiv上。如果審稿人在arxiv上有本領域的alert,就會在審稿期內收到有作者名字的arxiv alert。無論作者是不是故意的,這肯定會破壞double blind的審稿原則。
出於這樣的理由,雖然有點不近人情,直接拒稿其實是無可厚非的。
如果投稿人沒有注意到這條規則,確實是吃虧了。
但是故意在截稿後的短時間內把文章發上arxiv的作者,確實有居心不良的可能。
今年ACL重點打擊了一稿多投的行為,和IJCAI,ICML的舉辦方聯繫後所有同時投這三個會議中任意兩個而沒有註明的都被取消了錄用資格。
ACL 不禁止一稿多投,但是前提是1:提交時註明同時投稿的會議名稱,2:對方也接受一搞多投。
至於ARXIV的事情,我覺得重點倒不是一稿多投,而是有違反匿名審稿嫌疑,同時容易劃明圈子,影響錄用的公平性。1. 每個會議有自己的規則,規則也許不夠合理和值得討論(事實上今年 ACL Blog 就發了很多類似的討論,無論是 arXiv 還是 short paper 質量「不高」)。
2. 但不該因為自己覺得不合理就不遵守,或者就拿自己認為「合理的」其他會議的規則來評價這件事。
3. 就算認為不合理,完全可以在被拒掉之前發信去申明和討論。等到被拒了說一句「unfortunate」是否合適呢?
4. 另一個被忽視的事情是,過去幾年 ACL 都對 arXiv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今年在 submission 的系統里第一次加入了 declare arXiv 選項。加上之前 blog 上的討論。這些跡象都該引起投稿者的重視。
文章提前掛arxiv上的確違反了盲審原則的初衷。
放在arXiv上不算違規,但是必須要在submit時註明。Multiple Submission Policy說的很清楚
Preprint servers such as arXiv.org and workshops that do not have published proceedings are not considered archival for purposes of submission. Authors must state in the online submission form the name of the workshop or preprint server and title of the non-archival version. The version submitted for review should be suitably anonymized and not contain references to the prior non-archival version. Reviewers will be told: 「The author(s) have notified us that there exists a non-archival previous version of this paper with significantly overlapping text. We have approved submission under these circumstances, but to preserve the spirit of blind review, the current submission does not reference the non-archival version.」 Reviewers are free to do what they like with this information.
來源:ACL 2017
review還沒出結果就把文章掛到arxiv上本身就違反了double blind review的規定吧,那麼受到懲罰也很正常了
看了下別的回答,我覺得大概可以從兩方面來看待這個問題吧。
1. 發行權一次用盡 原則。醫學類的很多期刊遵循所謂的英吉爾芬格原則的,要求投稿內容在正式發表之前不能以任何方式公開,只要作者公開過自己的研究結果,就不會被遵守這個規則的期刊接收和發表。所以arxiv,以及其他預印本平台上的所有文章,都不會被遵守這個規則的期刊所接收。詳細介紹可以參見Ingelfinger rule的維基百科 Ingelfinger rule
具體到ACL這次的規定,如果他們希望自己的會議今後能夠成為自己所接收到的投稿的最先發表方,然後決定從此開始遵循英吉爾芬格原則,那也是無可厚非的。
2.雙盲評審 制度。這種評審制度的設計思路是好的,鼓勵公平競爭,而不是因文章的作者和單位等原因造成偏見,但這種歷史上形成的制度,是在過去學術交流受限、學者之間的了解非常少的情況下產生的,就當時而言這種制度是有其合理性的。但在網路時代,尤其是所謂的大數據時代,我覺得雙盲評審已經沒有什麼現實操作性了,尤其是對業內專家來說,很容易就能猜到這個東西是誰(及其學生)做的,至少猜個八九不離十。
具體沒深入了解
我覺得這個不算acl違規 因為畢竟每一年的要求都是說submit過 待審核的話要提前說明。不過是不是可以先warn一下 不要直接拒掉日益發展的學術草根文化與落後的論文管理體制之間的矛盾。
從arxiv發布是為了促進交流和占坑。不過對於ACL來說,明明可以在投稿的時候加一個選項。不選擇不讓投稿,總比這麼坑人強。
NLP就是AI領域的二等公民。ACL給COLT, NIPS, ICML提鞋都不配,還跟arXiv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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