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位老師,你的學生在廁所生下了一個孩子你會怎麼辦?
01-29
作為一個教育者,不止是事情發生的當下應該怎麼做,還要從學生以後的生活學習進行考慮
想了想,我教過的和正在教的學生,應該沒人會犯這種錯誤。
腦補了一下場景, 如果我碰上,第一反應是要保護三個人。第一個人:嬰兒。在校懷孕,肯定瞞著所有人,甚至存在女生本人都不知道懷孕的可能性。這樣的嬰兒很可能營養不良,甚至有先天性疾病。再加上生在廁所里,著涼、感染甚至死亡的風險很大。所以首先要做的是撈起嬰兒,找乾淨的毛巾或者衣服包好。如果臍帶沒斷……用剪刀剪行嗎?不太懂,但也想不出更衛生的辦法。學校衛生室也不一定有消毒剪刀。第二個人:女生。
由於分娩的疼痛和脫力,很可能還有長期營養不良以及精神壓力,此時女生的身體和精神狀況可能是極差的。先通過目測和簡單對話判斷其精神狀況,然後迅速找辦公室里靠譜(主要是嘴嚴)的女老師幫她簡單清潔身子,再扶到辦公室休息,等候救護車。不要用老師的私家車送他們去醫院,這很重要!第三個人:班主任必須在做完上面兩步後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讓他放下手裡所有事情趕到女生身邊,提醒他全程陪同直到醫生確認女生沒有生命危險以及校領導出面開始和家長交涉,才能考慮離開。班主任作為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責任人,雖然通常不承擔法律責任(校長是第一責任人),但班主任在事件發生最初一段時間的態度和作為對日後撕逼有很大影響。至於嬰兒的父親(很可能也是在校學生)要不要保護?弄死都不嫌多!瀉藥,題主直接送醫院就好,然後通知父母。順便問下,題主和這件事沒關係吧?
應邀!
120送醫院,110報警(未成年的話)
同時聯繫對方父母未成年人保護法
計劃生育法1、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按照刑法236條追究刑事責任。量刑原則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14周歲幼女的,以強姦罪從重處罰。對於符合刑法236條規定的,在公共場所強姦、二人以上輪姦等符合從重處罰的情形的。量刑原則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死刑2、未成年人應及時就自己被侵害的情形告知監護人,並由監護人直接報警,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3、如果未成年人已經因本次受害而生育了非婚生子女,鑒於孩子已經出生,犯罪嫌疑人及受害人都應當履行對其的撫養義務。在孩子身體健康情形允許的情形下,受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與犯罪嫌疑人直系親屬交涉,將非婚生子女交由對方撫養,己方可以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4、因未成年人被侵害,給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導致極大的損害,未成年人可以主張對方侵犯自己人身權利的損害賠償責任,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具體數額可以交涉,雙方交涉未果,受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以受害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在檢方提起公訴階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維護受害方合法權益。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36條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精神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條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7條14歲以下指的是重刑!這個問題應該是側重後續對待學生的教育問題,如何把學生個人的學習生活影響降到最低,如何防止今後出現類似問題,如何通過這個事件教育其它學生,反思問題原因等等。怎麼大多回答的都是對於現場的處理問題???
顯然是先背一個不關心學生的鍋。然後再背一個教育不力的鍋。
我剛剛經歷了,只想說,這是造孽!
打電話給校醫,帶著手頭所有急救工具來。
打電話給班主任,帶著孩子家長電話來。
打電話給校長,彙報並請示下一步工作。為什麼叫校醫?
人命關天,專業人士來處理。(雖然我們校醫照舊兼職上課,常常要滿樓找n久…)為什麼叫班主任?
班主任有她家長聯繫方式啊!這時候不把孩子姥爺(汗!)叫來還等啥?以及班主任是班級工作第一責任人,他有知情權和處理權。我一個過路看見的應該先報告他啊!為什麼找校長?在校職工怎麼能不經校長允許隨便做舉措呢?先彙報情況,然後,等校長說叫救護車這句話之後,打120。原因嘛,救護車進門這種瞬間就鬧大的事,如果校長不是第一時間知道的話,他會不會很不爽啊。。(ps:這種類型的電話我開錄音的~)(校長:這鍋我不背)
作為一個男老師,知道的時候估計孩子已經進下水道了這種事情倒是沒遇到過,不過聽過鄰班一個蠻社會的學生說他們班一個輟學的女生和他借錢打胎。如果孩子真的下生了,說不定我會幫學生把孩子扔下水道里,對學生和孩子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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