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缺點和幼稚毫無保留地暴露在在乎的人面前是不是一件很愚蠢的事呢?


加班等確認實在太無聊,再答一題吧。

首先把缺點暴露在對方面前,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我接受我的缺點,我不想改,所以我暴露。一種是我不接受我的缺點,但我現在改不了,於是我暴露。

前者其實類似於人的個性,或者說有些個性是一體兩面,成也蕭何 敗也蕭何,比如我雖然可以讓一個喜歡的男人開心,但同時我有許多和正統道德觀違背的地方,而我讓男人開心的基礎就在於我不太介意兩性之間的正統道德觀,這一類缺點我認為越早暴露越好,因為喜歡本身就帶有接受、信任這樣的屬性,只有接受我的特點,那麼我們在一起會更親密。

但後者其實是要剋制的,因為有些缺點自己也接受不了,其它人一時的接受反而會給自己造成邏輯混亂。就好比你努力減肥呢,人家遞給你一瓶冰可樂。。。喝下去以後愧疚感翻倍。這種時候的自我暴露只會造成不安,不安以後可能會有更強的報復性暴露心態,越暴露越不安,越不安越要暴露,惡性循環。

這個時候還是盡量把精力放在自愈這個點上,自己不想接受的缺點,哪怕該不掉,也盡量弱化。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減少暴露的頻率也是一種弱化。我知道無理由生氣不好,那麼我生氣前先去打個遊戲?畫個眼妝?換套衣服?從一數到一百?我想作了先去吃頓火鍋?

盡量控制住自己不想暴露的弱點,達到良性循環。

當然人非聖賢,總有情緒失控的時候,這個時候也就接受對方有理由因為我的失控而疏遠我,我應該為我的失控做出彌補措施,對方也完全可以不接受我的彌補這種心理建設,也許事情反而更容易解決哦。


因為我喜歡他,所以我要把我的缺點和幼稚給他看。

因為我討厭他,所以我要把我的優點和成熟給他看。

因為他是我的親人,所以我可以對他冷言冷語,毆打辱罵。

因為他是陌路人,所以我要對他熱情似火,禮貌殷勤。

因為他在乎我,所以我怎麼折騰他都行。

因為他不在乎我,所以我要給他一個好的印象。

呵呵。

從什麼時候開始,以「真實」的名義傷害對自己重要的人成為了理所當然的事情?

我因為你打遊戲打太久撒潑,我因為你不給我買禮物生氣,我因為你忘了我們初吻紀念日哭泣,我因為因為你和別的姑娘發微信發火。這是真實的我,我之所以把我最真實的一面毫無保留地給你看,是因為我愛你啊!

放他娘的屁。

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誰可以隨心所欲,在任何情況下,在任何人面前。不要拿愛你的人對你的容忍當作對你行為的肯定和默許。不要哭著喊著「因為我愛他,所以我可以傷害他」。

難道我們不應該把我們最好的一面展示給我們最在乎的人么?難道不是因為我愛他,所以我要對他更好么?

「終於有個人,讓我可以在他面前卸下偽裝。」

這是我們經常看到的一句話,好像說的多麼有道理。可是他真的想看到你的這些東西么?還是因為他愛著你別的部分,所以忍受了你這些東西?還是說你的「真實」必須要在某時某刻展現給某人看?如果是這樣,如果註定你的「真實」要傷害一個人,為什麼拿它去傷害你最愛的人,而不是你不在乎的人?

你又何曾卸下偽裝呢?

終我們一生,我們都只是換著不同的偽裝而已,而這些偽裝其實也是我們的一部分,或者說是「真實」的我們。對陌生的路人彬彬有禮是偽裝,我們稱之為「禮貌」;對不屑的事情壓抑怒火是偽裝,我們稱之為「涵養」;對不認識的長輩畢恭畢敬是偽裝,我們稱之為「規矩」。對準則的遵從,對道德的遵循,對法律的遵守,又有什麼不是偽裝呢?

如果你明明有能力偽裝,又為什麼一定要在自己愛的人面前把那些令人厭惡的部分拿出來噁心他們呢?

自私而已。


因為喜歡一個人,所以想讓對方看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

因為和對方有了共同的生活,所以必須讓對方了解真實的自己,看到自己不完美的地方;

因為彼此都想一直在一起,所以會努力地去改掉自己的缺點,相互磨合,共同成長。

倘若一開始就毫無保留地暴露自己的缺點,後面又不去努力改變自己,而是自私地希望對方能主動接受自己的缺點和脾氣,那確實有點愚蠢了~


沒關係,早晚都會被扒光的……精神上和身體上……


你想極力掩飾,才是很蠢的一件事


有什麼愚蠢的,既然是自己在乎的人,就讓她/他了解你真實的一面吧,不僅是好的,也有壞的。這是你的誠心,也是你尊重對方的表現。後面就讓她/他自己來決定與不與你交往吧。

再說瞞著對方這些又有何意義呢?他日真在一起,天天相處,你能瞞一輩子?你能保證對方看到你這些缺點和幼稚後不會對你失望?不會離開你?然後你痛苦後悔、甚至心生怨恨?

有缺點坦然一點,自己慢慢去改!給出你的誠意,也拿出你的行動,對方若是明眼心善之人,能看到的,也會體諒的。

若是幼稚又有何關係呢?你才經歷過多少事啊?等你慢慢年長,經歷人生多了,也就退去了這份幼稚。平日就表現出你這個年齡該有的心性吧。坦率為上,切勿幼稚裝成熟,只會顯得可笑。

我自己只是覺得,與我在乎的人在一起嘛,坦誠簡單最重要,我自己交往的洒脫,對方也交往的安心。再說,我也不至於這麼差勁和脆弱,要靠欺騙與隱瞞這些東西,才能去吸引人,才能去維持好這段關係。


把好的一面留給生人、壞的一面反而留給在乎的人,不覺得是對在乎的人的一種不公平么?在愛人面前如此,在親人面前亦如此。


題主所指的缺點可能是指:沒耐心、脾氣差、性子急、愛貪便宜、自私自利,妄自尊大等性格上的問題,答案區也大部分針對這一方面。

所以答主想補充一些帶著健全的人格順利長大的知友可能並沒有考慮到的缺點:(過度)悲觀主義、有自殺自虐傾向、對他人和自己責任感缺失等嚴重至心理缺陷的情況。

不過對此問題的答案依舊是否定的:一點都不愚蠢。但是前提是,對方的確是一個值得託付自己的幸福,值得去愛的人。

答主正是因為向所愛的人展現了連自己都不願接受的樣子,才得以真正痊癒。

三年前的我,由於受長達多年的某種折磨影響,變得十分抑鬱,並且安全感極度缺失,畏懼暴力,畏懼生離,畏懼一切具有不確定性的東西,一日日活在莫須有的恐懼感中,能一動不動坐一整個下午,至今仍記得那種從心底散發出的絕望感,讓人連抬手的力氣都沒有。夜深人靜是最難捱的時候,連聽到樓頂上空經過的飛機轟鳴聲都會淚流滿面,感覺生活索然無味,十分的對不起這個世界。

當時的我如同一個渾身濺滿泥點的人,連自己的好感都得不到,而幾乎要耗盡生命力的心理嚴冬卻因他的出現一掃而空。

就像原本趟著刺骨的冷水,在風雨交加的夜裡迷了非常久的路,悲憤得想找個陰溝就此了結,眼前卻突然亮起了盞路燈,從小到大見過的最亮的那種,我沒有辦法做一個有風度的旅人,能長久得端住肩線,自從被他的溫暖深深吸引,相處前期一過,全身骨頭一垮就甚是狼狽的扎入他的懷中。

後來他知道了我病態的心理,彆扭的性子,雙重的人格,卻從來沒有表現出害怕甚至嫌棄,而是用一個個從夜晚綿延至凌晨的撫慰,將我漸漸拉回正軌,把我心中破掉的大洞一點點縫補起來,還用新衣裳蓋住了補丁,連我自己都難以尋覓當時的影子。

一直以來都分外感激他當時不求回報的愛,恢復以來一直在不斷修正自身問題,懂事明理讓他省心省力,意外發現這樣的相處模式舒適無比,有幸一路走得都穩穩噹噹。

如今已似八十老叟回到弱冠少年,「嘗盡世間辛,始憐草木青」,看淡許多事情,每天都正能量滿身,再也感受不到生活的惡意,對這個世界抱著極大的寬容與體諒。

想到傍晚時去吃醬骨頭,糊了一臉卻沒有擦乾淨,他看到我臉上的帶著油光的醬汁,笑得滿眼亮晶晶,聲音帶著大大的滿足:「真像個小孩子……不過本來就是我的小孩子嘛~」

然後覆上來舔了舔′???`

愛情這麼美好,

就請你們吃醬骨頭吧??*?????????????*??


你在商場里挑電視機,導購員走過來說:

「這個電視機,信號其實有點不好,不過常拍一拍也可以用。」

「外形很普通,我是個比較實在的人,就直接這麼說了。」

「遙控器有點不靈,需要你多體諒一下。」

「有的時候音量會突然間變得很大,會打擾到鄰居,這時候需要用那個不靈的遙控器調小一點。」

「畫面其實會模糊,但是這是由於加工廠比較低端決定的,我希望你接受產品的這個缺陷。」

「但是,你說了這麼多缺點,我幹嘛要買呢?「你疑惑不解地問導購。

導購微微一笑,說:

「因為這個電視機喜歡你啊。「

信號有點不好——不懂得察言觀色

外形很普通——顏值不高

遙控器不靈——交流不暢,不是理想型

音量突然變大——發生爭吵

畫面模糊、加工廠低端——家境條件不好

導購——面對在乎的人的你

你代入一下,假設你是在乎的人,你會答應嗎?

雖然是開放式的結局,但大部分的情況,是不會答應。

作為一個導購員,你是失職的,你沒有推銷你的優點,而是推銷你的缺點,可能源於你自己的不自信或者沒經驗。但對於被推銷的人來說,可能你是真誠樸實的,但為什麼你在乎的人就一定要和一個真誠樸實、但卻滿是缺點的他/她在一起呢?

要知道,諾基亞可以砸核桃,但是滿大街的人可是排隊買蘋果的。

缺點和幼稚,你要記住不是你的優勢,也不是相處之後就可以隨意展現給對方的東西。如果有缺點,那就改正缺點,如果幼稚,那就努力變得成熟。順便繼續發展當初她選擇你的優點。

適當的包裝和套路是必要的,我們要比我們現在展現的好那麼一點點,可能才真的配的上現在這麼好的人。那些展現的優點不是我們故意要誇張的,而是向對方說明:

這是我努力的方向,我就算現在有這樣的缺點,但我努力在改變。

我現在可能很幼稚,但是我在你面前要表現得成熟一些,因為我是真正看重這段關係,也知道你喜歡成熟的人。

相處意味著妥協和改變,好的相處意味著正向的妥協和改變,你的缺點你既然已經認識到了,請加油讓自己變得更好吧。

所以,千萬不要「毫無保留」,不要把缺點當優點,毫無保留地展現給任何人看。真心喜歡一個人的話,在彼此的眼裡都會很努力去閃閃發光,就算知道對方有缺點,也一起想方法去進步,而不是用自己「本來就是這樣」當作懶惰的借口。


這個問題的重點在於時間以及男生的忍受能力。

他可能會覺得你好幼稚好愚蠢!媽的真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

他也可能會漸漸習慣,幼稚就幼稚吧,愚蠢就愚蠢吧,最後會寵溺地捏著你的臉蛋,「嘿嘿,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

有些男生會在你幼稚愚蠢的時候,失去耐心,漸漸對你失去熱度並冷淡。

有些男生會陪著你,忍受你的幼稚與愚蠢,漸漸習慣,把它當成你的一部分。

但是,你真的確定要考驗男生的忍耐度嗎?你真的要通過這種方式來判斷他是否是真愛嗎?


暴露出來,愚蠢一時。

從不暴露,愚蠢一世。


我認為,當你很蠢時,不管你隱藏暴露都沒有用,因為你甚至連隱藏自己的能力都沒有。在比你聰明老練的人面前,你怎麼做都是幼稚。

重點在於你蠢不蠢,不在於你隱不隱藏。

愚蠢是原罪,進化基因會促使人類選擇更優秀的伴侶,不想被淘汰的唯一辦法是讓自己變得更聰明。


在愛你的人眼裡,你的幼稚他都覺得是率真可愛。

在不愛你或三觀不同的人眼裡,你的善良真性情他都覺得是矯情。

上帝決定我們會遇到誰,我們自己的心會選擇讓誰與我們為友。三觀不同的人就死遠一點吧,你覺得我幼稚可笑,我還覺得你虛偽噁心呢。


在真愛面前根本控制不住,相反在不愛的人面前一直精明的不行。


這個問題真是個好問題!我以前也覺得我在公司受了一肚子氣回家還不讓在親人愛人前發發脾氣我還能在哪發呢?這是我跟女朋友吵架時曾對女朋友說的話,女朋友沉默一會也深深贊同。

這樣說似乎很有道理,但後來我發現根本不是這樣,「展現自己壞的一面」和「展現自己的缺點」是不同的,你首先得明白這點,缺點是很難真正改掉的,你的愛人親人都知道你的缺點,因為他們太了解你太愛你了,可是展現自己壞的一面給親人愛人,你這叫傷害愛你的人,你的壞脾氣,你的壞心情,你心裡積攢的怒氣抱怨,請你在外面處理乾淨,然後陽光的回家做個好丈夫好爸爸(妻子、母親)。

想想你有沒有一年才回幾次家,卻每次都因為一點小事或父母的嘮叨或有些觀念和父母不同而和父母吵架,好好的節日也過得不開心,你是成人了,你應該能夠控制你自己。

還有人說在戀人面前暴露所有缺點…………我覺得在任何人面前都不應該暴露所有缺點。不管解釋再多,什麼他包容我,愛我,因為我覺得愛情是世界上最親密的關係,因為我喜歡他所以我選擇展現自己所有優點,因為……所以……因為……所以……。。這些「優美」的句子,實在難以讓我產生共鳴。


有感怒答。如果選擇暴露自己的缺點,說明這個人是你十分信任的人,你選擇讓他了解最完全最真實的自己,因為你相信即便是這樣的你出現在他面前,你們的關係也不會發生太大變化。不幸的是,你會發現,有些人在見識到那個你後卻漸行漸遠,甚至逐漸消失在你的生活中,於是你怕了,你不敢再坦然面對任何人,你覺得這樣是愚蠢的。我的觀點是,這並不是愚蠢的,因為那些離開你的人,喜歡的並不是真正的你,只是你們初識時你表現出的美好的種種,說直接點可能是他能利用得上的種種,你的缺點逐漸暴露出來後對他來說你變成了無用之人,他都不願意包容或幫助你變得更好,那這樣的關係是否還值得你信任和依賴呢?所以,愚蠢的只是你選擇了錯誤的人給予信任,而不是暴露缺點本身。


不算愚蠢,但是也並不聰明。

毫不掩飾地做最真實的自己,是一件輕鬆、隨意和舒服的事情,如果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沒有這樣輕鬆舒服的狀態,那麼這個親密關係就不夠好。

可是,如果只知道完全坦露自己的缺點,甚至是在親密關係中肆意放縱自己的缺點,不知控制、收斂和修正,那麼就是自私了,這樣不僅僅會傷害到對方、令對方失望,不利於關係的和諧發展,同時也不利於自我的成長和完善。

其實,人的個性與心理不是一個恆定固化的狀態,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變數。在個人成長和與他人的親密關係中,把握好尺度,擁有一定的自省、自控和自我調整的能力很關鍵。


愚蠢和幼稚不是你想不暴露就不暴露的,我們一生都在不停做蠢事。

再完美的人,性格上都會有誤區,都有愚蠢的一面。和其他人相處的時間久了自然會浮現,哪怕你覺得自己偽裝的很好。

要知道就算是熱戀中的情侶也總有想掐死對方的時候,小說誤導太多人了。有一個人會無條件愛你的全部,尤其是那些缺點和負能量,在現實生活中完全就是天方夜譚。既然知道自己哪裡愚蠢,不去想改善,偏要一股腦告訴對方,理直氣壯的拿這些去消耗別人的耐心,挑戰他在乎你的程度,是在碰運氣。

也沒什麼不可以,互相傷害也是一種相處方式。


狗狗只會對疼愛它的人露出肚皮。

他(她)疼愛你,暴露缺點和幼稚是索愛;

他(她)不在乎,才是愚蠢。


好處是:你爽了,做了自己

壞處是:大部分人並不在意你好不好,然後給你打個low B的標籤


個人經驗哦,有些愚蠢。

當一個男人愛你的時候,你的一切毛病都OK。當然那個時候你的毛病展現的並沒有很多。是可以忍受的。

越來越熟,自然暴露得越多,缺點太多,男人也會受不了的。

舉個栗子,懵懂的初戀里,我傻傻的全部展現自己,脾氣差,急性子,沒耐心,暴躁,任性,小公主(沒有公主的命卻想當公主?_?),自私。。PS.私以為自己沒有那麼差啊喂!

理想化的認為他會包容我一輩子,他是這麼講的,我信了(我斯不斯灑!)。。

在他面前,我展現了我所有的缺點,我父母都不明了的性格,毫無保留的表現了。

然後被劈腿,分手後講我公主病。我問,你說的只要我愛你在意你,你就永遠不會離開我咧?他港,都忘了吧(sun了狗子了)。

當然分手的原因肯定不僅僅是這一個點啦。

回歸問題:

努力改善自己,努力減少缺點,努力讓自己快樂開心!

沒確認是真愛前,還是別傻傻的展現一切缺點,可以慢慢試探慢慢來嘛~

給對方時間,給自己餘地~

當然,該離開的還是會離開的。如果因為暴露了很多缺點就選擇離開的,不責怪不埋怨,完善自己才是硬道理~

終究慢慢會變成更好的人,然後遇到更好的人,善待了自己,也善待了那個TA,斯不斯呢~

(^ν^)


一.你暴露你的缺點,卻不懂的改,這很愚蠢,而且沒有人有義務為你的愚蠢買單。

二.我個人並不覺得幼稚是壞事,尤其是在談戀愛的時候。著名情感學家,蒼老師說過「見過很多類型的男人後,最終覺得男人最大的特點就是單純,即便年紀大了也還是像小孩子的感覺。如果一個男的總是讓女友感到他的成熟,那麼,我想,這個女人可能沒有能走進他的內心&>

但是幼稚也要把握度,過量就成了智障。就算是父母也有一天會因為孩子的「智障」而不耐煩,更何況是戀人?

三.(1)暴露總好過不暴露。不暴露自己的缺點和幼稚的人自以為自己很聰明很狡猾,其實也很愚蠢。你想想啊,談戀愛本來是用來放鬆自己的,結果你為了避免自己暴露就自始至終端著,萬一發展好了以後結了婚,你難道要端著一輩子?還不如一開始就開誠布公,要殺要剮,痛快給個話。

(2)真正愛你的人,你放的屁都是香的,你暴露了對於她來說只會更愛你。不愛你的人或者沒那麼愛你的人,不管你暴露沒暴露,她都能找出你的不足,分手分分鐘,幾千萬個不重樣的理由。所以,你的暴露恰恰可以成為鑒別你真愛的儀器。

所以,發現了嗎?如果你是真心對待這段感情的,就暴露,然後加以改進,讓自己變得更好。

如果你只是玩玩,減減壓,就不要暴露,扮演好你的大眾情人形象,享受優質完美的愛情。

綜上,只是一家之言,由不成熟的我所提出的不成熟的建議。


因為以為不會受傷害


我女朋友經常這樣暴露自己野性蠻橫的一面

我稍有一點不滿,她就會說 你不喜歡嗎 不喜歡你就走啊 反正我就是這樣啊 你難道以前不知道嗎

ta暴露給你缺點,並不是想讓你知道真實的ta,而是ta想測試你,你到底能不能接受這樣的ta

對於這種行為我只想說 No作No die媽的智障


很正常,如果你暴露了自己的缺點和幼稚,他/她還依然愛著你,這才是真愛啊。

如果你因為暴露了缺點,他拋棄了你,你才應該謝天謝地。

ps:小時候老師常說有缺點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道了還不改…


版權警告:涉及個人隱私,請勿轉載,不授權任何轉載

我的第一次戀愛,來的很晚,但是現在看起來,好像依然不夠成熟。

她是我剛畢業以後進的公司里的同事,姑且叫雪兒吧,她長得不算漂亮,但是她的個性爽朗,愛笑,皮膚偏黑,但是看上去很健康的樣子,和我內向,一副文弱書生的樣子形成了對比。人么,總是在對和自己一點都不一樣的性格有好奇感,就這樣,在同組工作的過程中,沒有什麼意外的,我們戀愛了。

想起遙遠的過去,我又一次陷入了痛苦的回憶,說實在的,給我一生的影響太大,我有點寫不下去了。。。讓我緩緩

-----------------------------一天過去了-------------------

我們很快進入了親密的情侶關係,當時的我和很多同齡人一樣,對愛情有著種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其中一條還是蠻有代表性的:兩個相愛的人,應該對對方毫無保留的敞開胸懷,向對方坦白的交代過去的事情。我,作為一個沒有戀愛經驗的大學剛畢業的人,是認真的相信著這個信念的。因為畢竟我的情感經歷一貧如洗,不會有壓力,但是對於一個已經在社會上飄了三五年的姑娘來說,實在不是個容易的事情,但是很不幸,她最後被我說服了。

說到這裡我又一次想起了藍鬍子的故事,人那,哪怕那個人是你的配偶,總有一個角落,你永遠不該去窺探。

她生活在一個不幸的家庭里,父親是一個嗜酒如命的工人,喝醉酒就打人,而且手底下沒輕重。母親是一個沒有固定工作的家庭婦女。她對我很少說她們家的事情,我也沒細問,後來終於有一天晚上,我領教了她母親的蠻橫和強勢,唉,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家庭,她的悲劇是不是從出生就已經註定?有時候我們說性格決定命運,可性格又是什麼來決定呢,生活在這樣一個家庭,真的能擺脫家庭對性格的影響?這麼多年我也看清楚,人啊,在自己的命運里能夠左右的東西實在太少,人越老,就越來越敬畏命運和天命。關於那一晚的故事,我有個答案,等下有興趣可以按點贊數排序看一下。(待續)


在感情里,時刻保持坦誠也許不會有最好的結果,但我不認為這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啊。

毫無保留的在對方面前暴露了缺點,那同時肯定也會淋漓盡致的展現你的優點,從頭到尾,你只是在做你自己,無論面對誰,做自己才是最好的選擇。


我認為暴露自己確實是很愚蠢的。

曾經我覺得我就是這個樣子,所以很真誠的把優秀的劣質的都展現出來。

以致讓別人認為我不夠好,甚至很差。

現在我公開的事情全憑我開心我樂意共享,而不是展現了。

因為沒有平台也沒有任何人有義務去接受自己的缺陷。

所謂喜歡我就要接受我的一切無論優劣。

等等,這個說不通。自己都不喜歡的缺點憑什麼讓別人接受。現在的我是這麼想的。

能夠讓我信任而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的觀點毒舌和毀形象展現出來的就只有我一位親近的朋友。

真的覺得她不會在背後黑我也不會棄我而去。凡事沒有絕對但是她真要干對不起我的事我也認栽。

然而對喜歡的人,更不可能把不好的一面擺出來了。

我對戀愛不在乎生活感,不如說生活有我自己一個就夠了,我不希望有人貿然進來打擾我的自我世界。不被看到就沒有偏見和看法。

戀愛主要是為了填滿孤獨感和生理需求。不追求什麼靈魂契合。只要戀愛的時光充滿愉快就好了。

對於不同人總會展現不一樣的面貌,總不能說那樣的不是自己。

而是對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然後別人所理解到你也是基於你所展現的。No one cares about your real thoughts. They only believe in how you appear.


不是愚蠢,只是很需要勇氣。

我中二時期總是自詡性情,標榜真我。還有過一個能成為朋友的標準,真誠,幽默,有思想。必須滿足其中之一。可見那時候的我很迷戀「真」這件事,不管是對別人還是自己。

直到我在一次爭吵中被指責,「你能不能不要總是用反正我就是這種人這樣的說法來應對啊」。我才發現,那種把自己的缺點和幼稚暴露出來的「真」有時候就是一種無理取鬧道德綁架。既沒有留給自己任何改進的空間,還預設了一個因為在乎你才會這樣所以你必須包容我的心理陷阱。過分的理所當然帶來的是放肆。

從前的我愛抱怨,後來我發現沒有人會喜歡一個總是傳播負能量的人,我也不喜歡。尤其是因為我比較強的共情能力,我非常容易在別人的痛苦中因為感同身受或是憐惜而感到疲憊。從同理心出發,我會覺得別人也會在我的抱怨中損耗太多太多,於是漸漸學會了自我排解與消化。

的確不應該太麻煩別人的。那麼意思是不要暴露嗎?

不論是出於自尊心也好,羞恥心也罷。成年人往往會養成這種自我包裹的心態。是的,不知憂愁的年代已經過了。我明明是個loser,卻夢想著做個現充。我明明像一灘爛泥,卻還他媽驕傲地要活成一朵向日葵。可是做不到啊!我無法百分之百的偽裝。而在乎的人,你也不是別人啊。

於是還是會在一些人面前打破自己,哪怕是慎之又慎的。我努力地毫無保留,但無法做到毫無愧疚。這種糾結的心態,裹挾著深深的愛意與信任。那是因為我認為我還有一些底牌。不知道是多少時間與情感的累積,總之你一定看過還不錯的我以至於不會那麼厭惡這樣一個差勁的我。是這樣吧。

在關係的初期,我們慣於呈現一個趨近完美的自己。但我越來越意識到,更親近且穩定長久的關係一定伴隨著自我暴露,以及安全感的打破與重建。我絕對不會排斥把自己的缺點毫無保留地暴露在在乎的人面前,甚至會樂於這麼做。哪怕我明白這有時候也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我希望我們的關係是有未來的。

感謝一些人的毫無保留,希望我不會辜負你的信任。

謝謝一些人的關心與包容,但願我小心翼翼地不保留並不是自作多情。


說不上愚蠢不愚蠢,畢竟正常情況下我們都是在自然而然地真實著的。又不是去參加開學典禮,粉飾一個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完美典型就有大紅花~

事實上除了一些頑固難改的「缺點」外,其他的你如果自己都能意識到是缺點,會自己慢慢反省和改正的;而幼稚,真正幼稚的人意識不到自己幼稚。就算真正幼稚又如何,誰人沒有幼稚過?

不必把自己想得太不堪。理解那種在喜歡在乎的人面前小心忐忑的心態,但喜歡一個人是因為喜歡和他在一起自然舒展不設防的感覺。偽裝掩飾,很累呀。

反正我寧願一開始你就知道我這樣,然後慢慢被指正、完善成長,在以後的天長地久中互相感受越來越好的彼此;不願愛到忘情時對方嫌棄地說,原來你竟然是這樣的人。我會慚愧的~

如果,一開始他就嫌棄這樣稚拙的你,或者你始終沒有讓他看到改正進步的你,這兩種情況下被嫌棄,你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怪天怪自己啊,哈哈~

不過我討厭所有打著真性情旗號的無節制的任性胡鬧粗魯放蕩等等是人都會嫌棄的特質。有這些缺點的,更是改正比掩飾迫切。

嗯,願我們都越來越好,在和愛的人攜手共進的路上~

自勉之~


1.人不可能完全做到百分之百毫無保留。即使耿直(一根筋)如我,也做不到這個程度。

2.我個人的原則是:盡最大努力,保持對自己的誠實,和對他人的真誠。


如果你只想建立短期親密關係,當然蠢;如果你想建立長期親密關係,不暴露一定後悔--不是她/他後悔就是你後悔


主要看對方喜歡不喜歡你了!

你摳門,喜歡你的人,覺得你勤儉持家

你浪費,喜歡你的人,覺得你懂得生活,享受人生

你嘴笨,喜歡你的人,覺得你踏實安全,內秀

你嘴甜,喜歡你的人,覺得你幽默詼諧,跟你會快樂

至於對方喜不喜歡你,主要看臉和身材


在喜歡的女生面前,智商基本為0。


張兆傑有篇文章大致是這樣的,他和女友去麵館吃面,兩人四目相對,彼此之間為了保持風度,吃面時不發出聲音,顯得優雅。張兆傑裝不下去了,就說:「我們是戀人,彼此要真實,不用刻意隱瞞,我在你面前裝的很難受,吃面還不能發出聲音,我覺得,我們應該給對方一個真實的自己。」

我喜歡這句話,所以直到現在保持著這樣的原則。戀人之間就該坦誠相待,有什麼缺點和幼稚趁早表現出來,好讓對方有接受和包容的過程。

一開始把自己偽裝成聖人,最後再撕下面紗,欺騙的不僅是自己,更是對方。

男生在女生面前表現得堪稱完美,溫文爾雅、知書達理、文明禮貌,幾乎沒有缺點,像個正派人士。

活在這樣的人群中,我卻像個另類。笑的時候天崩地裂,玩的時候天崩地裂,對心愛的女生講黃段子。從頭到尾,都是以這樣一個放肆的形象出場。說髒話、喝酒,還跟人打架。儘管如此,周圍的女生覺得這樣很好,樂於跟我交往。

一天,我去女同學家,夜裡,夥伴們坐在一起。我挑了挑眉毛,對好友說:「大半夜的,不知道底下商店關了沒。」

「你要幹嘛?」好友問。

我說:「買TT。」

小耳朵聽見了,轉過頭來,笑出聲來,「你們兩個真猥瑣。」

他最最喜歡的小耳朵對此並不抵觸,聽到他講的一些黃段子,有時候也會露出意味深長的笑。

儘管如此,他有時還是會克制。

因為完全做自己,並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人都有缺陷,該克制的時候還得剋制。當著女孩的面大講生殖器官,還自以為是幽默和真實,這是低端的做法。

戀人之間應該坦誠相待。你可以做自己,前提是你的缺點和幼稚不要傷害到別人。有些缺點和幼稚,顯露出來就淪為低端,趁早改掉。

我喜歡陳冠希的生活態度,真誠不做作。他也會做一些不好的事情,但我不效仿。因為光是真誠這一點,就夠我學一輩子。

在女生面前壓抑自己天性的男生,或在男生面前壓抑自己天性的女生,這種行為不可取。人不可能一直把自己偽裝。趁早撕下偽裝,活出自我,世事如常,如是,感恩。


很愚蠢 除非那人也同樣在乎你


不是 如果不能理解你的壞有什麼資格接受你的好


過於暴露自己是危險的。

作家郁達夫便是那種自我暴露成癖的人,寫了&<毀家書紀&>,將他老婆紅杏出牆的事公布天下(雖然事實並非如此,只是他胡思亂想),趕跑了他一生心愛的女人王映霞。

結論:不要自我暴露太多,尤其是未清楚情勢,以及對方反應是否會危害自身利益。

題外話

郁達夫的死更與自我暴露癖離不開,當時他為了逃避日本憲兵逼害,化名趙廉,成為一了個商人,但他多次在日軍面對展露其流利日語,於是被徵召為傳譯員。在一次酒會上,他又給日本士兵寫詩,暴露其文學素養,最終被日本人查出其作家的身份,遭到殺害,屍骨都不知埋到哪兒去了...雖然有人認為他是故意尋死的,但我欣賞他身陷險境,周旋於日軍的刀子口間,利用日軍不諳他國語言的弱點,放走了不少被俘的國人和減輕了他們的刑罰。這份俠氣,膽氣,愛國忠義和機智,我是十分佩服的。

閱畢張潔宇著&<圖本郁達夫傳&> 後有感


這種事做過不止一次,結果就是,別人從認為我很不錯對我很有興趣到看透我覺得我外強中乾色厲內荏,哎,人傻怪誰,不過,這些都是以前的事。如今,那些人也對我不再重要,大多甚至都已從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除了不要傻了吧唧隨便把自己徹底暴露外,更需要強大內心,加深內涵。


在自己在乎的人面前當然應該袒露真實的自己啊,不然你的生活里只有偽裝,那得多累人啊。

題主既然說是自己在乎的人,不管是親人也好,朋友也好,戀人也好,都應該把真實的自己向他們敞開。這是一種向對方表示尊重和信任的方式。

我們現在換個角度來看吧,如果你新交了一個朋友或者戀人,但你對這個人一無所知,你似乎看到的只有他的優點,毫無軟肋,一身鎧甲。請問你是否能確定你對他的重要性?你又是否能完全信任他?

這個世界所有的信任都建立在了解之上,只有卸下鎧甲,才能換來溫暖的擁抱

假如你所在乎的人知道真實的你之後無法接受,那隻能說明其實他不是那麼在乎你,他不值得被你如此重視。我們要找一個能接納真實自己的人,雖然很難,但是我們從出生到現在所尋求的不正是這種大海撈針的認同感嗎?

當然,真實的自我應該保留,而缺點其實是應該自我反省和改正的。當有人願意接納自己,我們應該做的,不是讓缺點放肆,而是要為認同這樣糟糕的自己的那個人努力變的更好。

還有,在愛人面前的幼稚嚴格來說不算缺點,它是我們給自己最親的那個人一份任性的禮物。


逢人且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


並不。

因為沒有這個過程你就不會知道自己的在乎是否跟對方的那份等值。

你的真誠袒露與勇敢洒脫是表達內心把對方當做親密人的方式,沒有摻雜利弊考慮,其實這樣的你是聰明的,能從對方的反應態度中看清自己在ta心中的位置。

如果好,繼續留下,如果不好,立馬抽身。總比那些不交付自己的心寒暄依偎表面和諧內心兩副牌的交往來的真實可靠。

斯以為,坦誠最可貴。


既然愛 那就坦白地愛 沒必要隱藏什麼 畢竟是要走一輩子的人


很愚蠢,但是沒有辦法,當你特別在乎一個人的時候你就會情不自禁的將自己的一切表現給對方,不論好的還是壞的。


我覺得很不好,特別遇到對方很有心機的話,就更會吃大虧,被利用也不一定,還是要戴好自己面具,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

反正最好不要暴露自己的喜好最好,做一個圓滑世故,暗語城府的人最安全,不過分人分場合,以及你的狡猾程度


如果你的缺點就是脾氣暴躁 陰陽怪氣那還是別暴露了 要知道有的人很敏感 並不能接受別人的壞態度 尤其是最愛的人


看了大家的答案,覺得愛情真的有修復作用。兩個人從確定戀愛關係開始,就是在磨合,我的認知和你的認知能否匹配,我的習慣和你的習慣能否合拍。

如果觀念不一樣,我覺得會是兩個形同陌路的人,因此所謂的缺點暴露,如果三觀相近,那都不是事。因為三觀一樣,就會有讓人忍受可能是缺點的毛病。這也從另一個角度上承認你愛的是那個人你承認他的缺點,但你愛的是他的優點。曾經有一個人,初見時,他就像賈寶玉一樣,混在女人堆里(開始以為他花心),可是通過接觸你會發現他很會照顧別人的情緒乃至小感受,慢慢地你發現他有些自負,還喜歡通過話語展示自己,不顧及別人的感受自說自話,但是你就是在看到這些缺點以後依舊喜歡這個人。

原因就是這個人有你看到的優點,相符的三觀,那股為人的真誠。他的毛病很多。可是這兩個決定性的東西會讓人覺得缺點算什麼。暴露算什麼。

人都是獨立的,戀愛了不是說兩個人就一定捆綁在了一起,而是大家互相保留自己的特點,你不是完人,我也不是,我們三觀相近的情況下,那麼多東西可以聊,如果缺點都被允許或者接納,那不是最幸運的事嗎?

所以抱不暴露,看你自己看重的東西,如果認知一樣,其他的缺點都可以理解。


大多數人出門前一般都會梳洗打扮,換上漂亮的衣服,光鮮亮麗的出門。而如果在家就可以一整天蓬頭垢面,穿著睡衣到處遊盪…

對於不在乎的路人,我們尚且原意呈現出美好的一面,但對於我們親密的在乎的人為什麼不可以做到呢?

該問題亦同理。


從戀愛起,我整個人都是愚蠢的。

缺點會無意識暴露,幼稚會下意識表現。

因為愛情讓人心安,不需要擔心任何。

看到對方的時候永遠是最真實最舒服的自己。

而兩個同樣舒服真實的自我相處起來不覺得尷尬不覺得彆扭時,覺得這就是真愛了。


戀人之間如果不坦誠相待以後總是會出現問題,想一起走下去都不會有可能,很多人有過很多年的戀愛最終走不下去,一是沒有溝通好,二就是把自己一些缺點隱藏起來,可能有時候更加坦誠的把自己給對方看,你們磨合起來才會更加容易,更容易走到最後

把自己的缺點給自己在乎的人沒什麼不好最起碼他們不會嘲笑你


想起了之前聽過的一句話,

你把最好的自己留給了陌生人,卻把最糟糕的自己留給愛你的人。

我們總是說我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任性的人了,來表達自己找到了真愛,但是,仔細想想,難道對方必須要毫無條件的接受一個優缺點的自己么?你無法否認,對方一定是被你優秀的一面所吸引,而你卻想對對方進行所謂的「坦誠」,強迫對方接受另一個你,這隻能叫做自私,我認為真正的愛是,願意為了對方改變自己,讓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而不是強制讓對方承受自己的「暴力」。


我覺得挺蠢的

不過總是這麼做

(當我對一個人放下戒心的時候

但是這有一個算的上是優點的地方 就是你能找到真正的朋友(愛人還沒有找到 科科 剛嚇走一個


13年我在深圳認識M。

離異,獨居,無子女,養了一條狗叫兒子。

M的形象活脫脫一中年婦女。

短髮,體胖,大嗓門,成天挎著籃子逛市場。

混熟了之後,M經常說,別看我現在這樣,我年輕時候可瘦了,跟你差不多,長的俊,男人也俊。

M18歲認識她男人,倆人郎才女貌愛的天雷勾地火。男人那時候窮,M父母死活不同意,逼M回家,不然就斷絕關係。M毅然決然的,私奔了。

倆人在深圳打拚幾年,在深圳房價還是幾千一平的時候買了套小房子,M還開了家店,小日子過的有聲有色。

可能上帝看她們順風順水的不是太過眼。

賜M一場大病,具體啥病,她也不給我講,就說大病,動大手術,吃激素葯。做完手術調養後幾個月像吹氣球似的猛增幾十斤。

她做手術前把店盤了出去,做完手術天天在家呆著,看著鏡子里每天沒精打采浮腫加大號的自己,越來越崩潰。

變得疑神疑鬼,每天在家跟她男人吵架,她懷疑她男人外面有人,接電話要他開擴音,出門見朋友要帶她,要求被拒絕就開始哭鬧。

有一天倆人拉拉扯扯到樓梯口,M不小心摔下去了。

摔的有點嚴重,又做手術後的M更胖了。

以M的話說,胖到沒有性生活,會壓死人勒。

M男人在她出院後提了離婚,凈身出戶。

M把家裡的車賣了,以剩餘的積蓄貸款買房,原來的房子出租。

我認識M的時候秉承著婚姻是深愛的結局,卻不懂意外很無力。

用盡了全力只為在一起

我愛不愛你日久見人心。


也不是太懂。

就是覺得把缺點和幼稚展示給對方之後,相當於在對方心裡為自己評了一個最低值。

此後表現出來的優點和閃光點,都會在這個這個底值上不斷加分。

是一個不斷發現你在變更好的過程。

個人認為是不幼稚的。


男女朋友的話這是必須的。如果你還小心翼翼的怕這個被看到那個被看到,只能說你們關係不到那程度,把TA當做男神或女神,這戀愛費勁得很。你爸媽怕被對方看到啥么?不怕吧。你很好的朋友你暴露這些他會覺得很不妥嗎?不會吧。


缺點這個東西不是一個固定的東西,有些事情自己看來是缺點但是在別人看來就是優點,所以說不要過早給缺點下定義。在在乎的人面前更加應該自然放鬆,就比如你回到家之後還會每一句話都三思之後才說出嗎?有時候真的是怕失去所以更小心,更小心反而更容易失去,人活著更多的時候還是應該坦然一些,這樣與別人相處才更可以分得清楚合適或者不合適。


我把心掏給你

你是好好珍藏還是扔掉

你看著辦吧


做當下覺得真實的事情就好 不需要刻意把所有的自己坦白 隨著時間慢慢來


不是蠢,是年輕。


說實話,真的很愚蠢。

一,

你不能保證對方像你在乎對方一樣在乎你。所以,你不能保證對方像你一樣不會用最鋒利的尖刀攻擊你最脆弱的軟肋。

二,

人心隔肚皮。你不能保證你們的感情一直好下去,永遠。你暴露的一切,都將是你們不和諧時的導火線。

三,

不是讓你偽裝,而是讓你學會「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把握好與人相處的度。哪怕是你最愛的人。給自己留有餘地,也是給對方留有餘地。大家都輕鬆愉快!


可以暴露但是一定要先確定你們的關係不是那麼輕易地破碎,彼此也要很堅定對方,這是可以暴露缺點和幼稚的前提

我18歲的時候出國,一直到我現在21歲將近三年的時間裡,遇見ex之前,我經歷過很多過不去的坎,什麼友情,學習,親情,工作,很多唯獨沒有愛情,也發現了自己身上很多的不足,去年上半年我把自己放到一種封閉的狀態,不和任何人接觸,自己也沉浸在一種很可悲的狀態,然後年中的時候遇到了ex。遇到他我有一種像是抓到稻草的感覺,最開始認識的時候我真的自己已經是滿身的傷口,不敢相信別人,害怕社交,他像是把我解救了一樣,把我介紹給他的朋友,帶給我快樂,還沒有在一起的時候我就已經很信任他了。他比我大五歲,生活經驗比我豐富,自然感情經驗也很多,我是第一次戀愛,我很害怕這種親密的關係,所以一開始的時候他說在一起的時候,我拒絕了(那時候我已經給了他我的初吻),我現在都記得很想清楚,我們躺在我家床上抱在一起說我們要做一輩子很好的朋友,第二天他離開我家的時候還對家裡說了再見。

之後大概兩個月的時候正好也是final的時候我每天都特別難過,感覺心裡頭空了一塊,他確實是把我當朋友了,但是我自己心裡還是很遺憾的。final結束了他回國10天,我還是記得很清楚,我對自己說這次他回來了,我要和他保持距離,整整十天因為見不到面了,我心裡確實好過了一點。但是他一回來就找了我,我也是不爭氣,心一下就軟了,之前的什麼話都不記得了,兩人抱在一起說有多想對方,他回來的那天估計是我們戀愛過程中我最開心最幸福的一天了。

之後在一起確實有很多爭吵,一個半月前他提了分手,我說了很多這輩子都沒說過的話,我把自己放在頭頂的尊嚴放下了,講了很多自己不敢直視的過去講給他聽,我把自己的傷口把自己的弱點全都拔給他看,我和他說你不要不要我,我不想離開你,換來的只是他說你不要逼我,他的狠心他的決絕是我從來沒想過會給我看到的一面。分手我很難過,但是更難過的是分手以後他做的事讓我絕望。我和他分手不到一個月他就和他認的妹妹在一起了,因為這個高中女生我和他吵過很多次,是不是很可笑,更可笑的是這個是是他的前前前女友告訴我的。我整個人是崩潰的狀態,我找了他理論,我說咱們每次因為那個女生吵架的時候你不是說和那個妹妹不可能在一起的么,但是他的回答就是,我們都分開了,你還要來在乎我和誰在一起了么?

這就是那個我愛過ex,不想承認但他確實是渣。我們在一起他就送過我一個Kindle,當時是新年禮物我還很開心,但是我翻了他手機才知道也送了一個給那個妹妹也就是他的現女友。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說這些,我只是覺得,兩人既然選擇在一起了就要有堅定一起走下去的心,如果對方並沒有那麼堅定(我想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來),缺點就還是不要暴露了,以免分手了更加崩潰。


隨著時間流逝 親密度加大 本性能隱藏多久呢 不如坦白 有些可能只是特點 這這人討厭可能換做別人就喜歡 真正是缺點的就坦白我有這樣這樣的缺點 我正在努力改正 坦白就好了


特別蠢

你把你的缺點軟肋暴露在別人面前就相當於給了別人傷害你的機會,

逼急了專門扯你最痛的傷疤說你最不想聽的話。防人之心不可無,別太輕易被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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