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印尼處死4名中國毒販?
01-29
幹得漂亮!不然你要派專機接回家嗎?
難道不應該給印尼發個感謝電嗎?
毒販該殺。花費外交資源搶回來還是殺,所以乾脆發個賀電好了,省心省力省槍子。
嚷嚷著學灣灣的人都腦袋秀逗了。這個我覺得不存在什麼問題。就像在中國,有時我們也會幫助中國警察或法院審問印尼毒販。據我所知,一般走私毒品超過1公斤?就可以判很重,有些嚴重的也是判死刑的。中國對待一切毒販也是毫不留情啊,判刑時一般會通知對方國領事館,這是很正常的程序,有必要上升到國別問題上嗎?
這種事情,回國也是死(挖鼻孔)
如果販毒屬實,讓他們死在外面好了,還需要看待什麼呀。
該殺就殺,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尊重他國司法主權,是很正常的。
難道要接回來么?
作為一個大國居然不派F16救人 貴果吃棗藥丸
國際法,也是要對等的。你處死了日本、馬來的毒販,當然別人也可以處死你的。
毒販這種東西殺了就好管他哪國人
答主是求翻牆看直播的方式么?
難道還得外交部專門表揚一下?
販毒的不殺留著過年煲湯??
根據《聯合國禁止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如犯罪行為發生在印尼領土內,印尼對該犯罪具有管轄權。根據中印尼《引渡條約》,如印尼對該犯罪行為具有管轄權,且正在進行或準備進行訴訟程序的,可以拒絕引渡。因此,在滿足前述假設的情形下,印尼法院的判決並無不妥。
有毛好看待的?
如果真是毒販那就咎由自取,還要感謝印尼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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