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俠是否應該為不殺小丑而間接造成的傷害負責?

由於蝙蝠俠自己的道德準則以及小丑自身的瘋子身份,使小丑一次次被關進阿卡姆又一次次逃出來進行他的遊戲,試圖將蝙蝠俠拉入黑暗的深淵證明自己的「瘋狂逃生門」(致命玩笑)理論,而其中造成的傷亡應該由誰負責呢?還是只能是像天國降臨不義聯盟阿卡姆之城一樣,小丑必須死於非蝙蝠俠造成的後果才可以? (為了賣漫畫,騙錢,在二次元世界尋求真實感等答案就不用說了_(:_」∠)_)


造成的傷亡當然是小丑負責,怎麼可能讓蝙蝠俠負責…


那麼他用不用為不殺其他罪犯負責?用不用為沒能阻止其它犯罪負責?他是不是還要建立一個政府,制定自己的法律,把所有違抗自己的人都殺死?這樣與不義超有什麼區別?


小丑的爸媽生出了小丑,那是不是該為小丑做的一切負責?誰規定小丑就得蝙蝠俠殺了,誰都能殺,他們都不殺,那也都賴蝙蝠俠?


參考一下不義聯盟—第三年—第13話嘛。

嗯丑爺走好。

噢還有這是不義超在做夢。

事實上蝙蝠系一直是受小丑傷害最重的,要不是這麼做會跨越道德底線,想殺小丑的人可以繞哥譚排一圈了吧。


個人理解,蝙蝠俠更喜歡把自己定位為執法者,不是行刑者

這就是他和漫威里懲罰者的區別,我覺得也是他獲得超人認可的原因,就是他自己的道德準則

所以完全不用負責,因為壞人報復警察,難道還說警察非得當場擊斃么?

嚴格的說,責任應該算瘋人院頭上,抓進去之後就和蝙蝠俠沒關係了,管轄權在他們那


你這是剛復活的時候的二少的邏輯,而剛復活的時候的二少是瘋子。


答案取決於你在哥譚市的身份。

如果你是蝙蝠俠或者以蝙蝠俠為主視角的其他世界的旁觀者,那麼隨你樂意。無論你怎麼做都有正當理由。普通民眾的死活與我何干,我只是想按照自己的意願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反正也我帶著正義的面具,我的行為在當前法律下無人能夠指責。

如果你是小丑,那麼請高聲歡呼。這種不死亡的前提使我可以更加無所顧忌的瘋狂。

如果你只是無力的平民,那麼在記恨小丑之前,請連蝙蝠俠一起記恨。因為從結果來說,從你自己的角度來說,你極易被小丑殺死。在小丑的生命與小丑殺死的大量普通人的生命的天平上,蝙蝠俠選擇了小丑的生命,看似蝙蝠俠彷彿做出難以被指責的選擇,甚至可以說蝙蝠俠沒有做選擇,只是按照法律行事。但是作為一個凡人,在生命時刻受到重大威脅時,你有理由恨任何人。況且間接造成這個現狀的蝙蝠俠。

如果你是已經死亡的吃瓜群眾 ,那麼請恨蝙蝠俠,可能因為蝙蝠俠的存在使你心存僥倖,認為自己的生命能夠受到足夠的保護,因此選擇待在哥譚,最後死亡,如果沒有蝙蝠俠,你對哥譚徹底失望,也就不會再把哥譚作為目的地。而已經生活在哥譚的,也會在死前提前逃離。

而現在,哥譚彷彿成為高能力者的娛樂場所,他們按照自己意願行事。為約束凡人制定的法律,似乎成了為高能力者庇護的工具。

就是這種維持在一種好死不活,給人一絲希望,卻又使人時刻面臨死亡威脅的曖昧立場,會導致哥譚一步步走向毀滅。而造成這個結果的不僅有小丑,還有蝙蝠俠。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可怕的永遠不是危牆,而是支撐著危牆給人造成危牆不危錯覺的爛木頭。

所以要不然讓小丑毀滅哥譚,人們徹底喪失希望,死的死,逃的逃。如果小丑繼續給其他地方造成破壞,驅趕著人群,造成恐慌,那麼小丑的影響力就得以彰顯,國家可以為小丑另立可以殺死他的法律。

要不然直接殺死該死的犯人,人們繼續在哥譚安居樂業。自己背負起著沉重的觸犯當前法律但對其他平民負責的選擇。以對得起拉風的黑色裝備。


殺了小丑,蝙蝠俠就真的輸了。


在我看來,關鍵在於,蝙蝠俠是在很清楚不殺小丑的得失後作出的選擇,小丑算是少有的一個可以凸顯蝙蝠俠無能又無奈的點。算是D.C為了防止老爺太無敵而給的counter.


首先要說明的是蝙蝠俠不殺小丑不僅僅是由於自己的道德準則,更是因為法律。在著名的精神分析學家弗洛伊德所提出的本我與超我的概念中,蝙蝠俠是他的超我意識,是他的超我意識促使他去伸張正義,而他的本我只是布魯斯韋恩,是一個公民,法律並沒有賦予他審判任何人的權力。他作為蝙蝠俠,為的是剷除哥譚市的陰暗面,也就是維護法律。在有些人看來,是蝙蝠俠迂腐固執的道德理念束縛了他,但實際上是他的行事準則成就了他。如若他殺掉了小丑,看似他是伸張了正義,但實際上是他破壞了法律秩序,他就不再是蝙蝠俠,而是一名罪犯。所以根本不需要他來付這個責任。


蝙蝠俠殺了小丑就證明小丑對了,小丑也想讓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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