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挽回的大忌—過度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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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S.K | 深刻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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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分手後的你,是不是很難做到恨他,相反,會你會開始不斷的自責、遺憾甚至明明是他拋棄了你,而你卻感覺虧欠對不起他?

沒錯,我們被分手之後,絕大多數人缺乏的其實都不是自我懲罰和反省,而是過度的分析和內疚。

分手後挽回的大忌—過度自責

在做諮詢中,總是遇見無數類似這樣的求助,分手後女孩因為之前的任性,或者因為之前對男生不夠體貼,或者因為之前有些地方做的不夠懂事等等,分手之後把所有分手的責任和過錯推給自己來一個人背負。每天沉浸在自責和後悔之中,覺得如果當初不是自己太任性,不是自己隨便發脾氣,不是自己胡亂猜疑感情就不會讓感情走向盡頭。

被分手之後往往有兩種比較極端的心態,一種是怨恨對方,覺得對方離開自己對方就是渣男,就是惡人。一種是像上面說的自己一肩扛起,覺得分手都是自己的原因。

這兩種不同的思維其實涉及到心理學的不同歸因模式,「內歸因」「外歸因」。偏向於內歸因的人會把事情的失敗歸結為自己主動的因素,而具有外歸因思維傾向的人傾向於把事情的失敗歸結於外部原因,比如他人、環境、運氣等等

歸因思想最早由美籍德國心理學家F. 海德於20世紀20年代提出,50年代末至70年代曾構成社會心理學最活躍的研究領域之一,並形成了幾種不同的理論。

單純從歸因的模式來說,內歸因的人往往更傾向於自己反思,是積極的歸因模式,因為會更嚴格的要求自己,從自身找原因,當然就有利於成長和進步。而外歸因則更傾向於一種逃避、掩飾、消極的不成熟的模式。

所以,如果分手之後,你能不僅僅是一味的指責對方,罵對方,而是開始適當的反思和總結自己的不足和在這段關係中的缺點,其實是積極的,有對你的成長有利的,當然對於挽回來說也是有利的。

但在諮詢中我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擁有內歸因傾向的求助者,很多時候走了極端,陷入到了自責、懊悔中無法自拔,開始了過度檢討。

這是很危險,而且是錯誤的。因為適當的檢討的的確確是必要的,能讓我們在今後的挽回和新感情中避免犯錯,但過度的自責,往往會摧毀我們的情緒和身體。

心理學對負面的情緒做過研究,其中『所有負面情緒中,自責是程度最深,對我們傷害最嚴重的負面情緒。』

當我們被負面情緒嚴重侵犯的時候,其實坦白說,你如果想複合或者迎接新感情就很難了,因為強烈的負面情緒會讓你整個人看起來越來越糟糕,你變的無心工作,無心生活,無心經營自己了,自然一些本來應該有所轉機的機會,也在你的自責中悄悄溜走。

如果你此時剛剛分手不久,或者準備挽回,當你看過這篇文章後,我希望你能重新審視下當下你的狀態,是不是掉進了過度自責的陷阱。

幾點建議,深刻幫你對抗你的自責

  • 分手都是我的錯么?

似乎未必,想想剛認識的時候,你應該也是有這些問題的,可他依然喜歡你追求你,可見分手時候他提到的一些分手原因可能只是借口。

  • 我不夠好就一定要離開么?

    沒人是完美的,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有起碼的責任感,如果覺得稍微不夠滿意,或者有更好的出現就要離開,說明對方也是有問題吧
  • 自責有用么?

現在還沒有結束呢,他還沒死,他也沒結婚,現在如果一直讓自己自責懊悔,可能會錯過很多機會,與其自責不如好好想想策略,挽回他,之後再好好彌補

  • 我當時為什麼不那麼做?如果我當初那麼做那麼說是不是就不會分手了?

    也許是的,但其實即使你幾句話幾件事當時做好了,長期看因為你自己還是很多道理沒懂,可能還是一樣會分手,只是早一點晚一點,那我覺得早一點分手要好過遲一些,因為等到結婚在離婚更麻煩。
  • 我恨我當初太沒原則,被他騙了。

我們每一時刻只能根據當時的智商、情商,來做決定。所以不論你曾經的決定現在看起來多麼糟糕,但其實都是你當時認為最合理和有利的,就好像現在很多人說早點買房子就發家了,早點入股馬雲就發財了一樣,都只是後知後覺。

那麼,如果你還想挽回,或者你打算走出來,其實你現在都應該和你的自責情緒做一個較量了,因為,自責只會讓你更糟糕。

深刻情感:S.K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187身高30+大叔,刻哥具備七年以上的情感諮詢經驗及對人格重塑有著獨到見解。他的思維方式往往可以幫助求助者認識到其在兩性關係思維模式上的固有缺陷;他同時會運用獨特的方式方法來處理求助者所面臨的眾多棘手問題,例如分手挽回,離婚/外遇危機,約會指導,建立吸引等,幫助求助者克服策略和戰略上的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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