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五院制對比美國的三權分立有何優勢或不足?

台灣除了傳統民主國家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外,還外加了一個監察院和考試院,據考證,這是

國父孫中山擷取歐美三權分立制度,與中國御史諫官制度及考試制度之優點,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另增監察、考試兩權。

這種治理結構是否更適合華人社會?或者是否有所缺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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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很糟糕。

我認為以國父的脾氣,若還活在世上,一定帶頭倡議得改。

1、因為「監察院」獨立,立法院失去了「監察權」,只能用「預算」要脅政府,造成國事延宕。

2、因為 「考試院」獨立,行政院失去了「考試權」,用人全經國家「制式」高考,缺少彈性。

所以,實踐證明,五院制,不是好的聰明設計。

二、

除了考試、監察兩院的冗餘,台灣政改,原來有一件大好之事「廢除國民大會」(實施「直接民權」),目前來看,反而成為一個非常壞的敗筆。

我認為,立法院應分兩院制。

「上、下院」也好,「眾、參議院」也罷,原來的國民大會,其實就是「參議院、上院」,立法院,就是「下院、眾議院」,良好的政府設計,應該至少要有兩個議會,民意機關自己,也必需有制衡單位才是。

現在台灣的「立法院亂象」,主要原因,就是立法院失去了「對照參考物」,沒了「國民大會」,立法院一家獨大,就會肆意妄為。

我若是在台灣從政,一定會高呼「重建《上院》《參議院》」,以重建國民大會,作為我的政見。

有制衡,才是民主。

很多人看台灣的立院亂象,根本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原因就是一點,不該廢除「國民大會」。

三、

說到底,政治是有機的,得隨時代和經驗不停調整。

前提就是「平權」和「制衡」,其次,才是追求「效能」和「廉潔」。

國父自己,就是最愛調整步伐的人,我相信他一定也會對台灣的政治現狀不滿意。

也是因此,像國父這樣的政治家,才會值後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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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從源頭的理論上來講吧。孫中山的民權主義,民權分為政權和治權,政權在民,治權歸國。政權有四,創製選舉複決罷免。治權分五,三權加自創的考試監察。五權之上是什麼,在他的架構里,總統在五權之上,因為他代表民意,由民眾的四政權賦予合法性。三權分立的體制下,理論上三權都是最高權力,否則談不上能夠制衡,只是在近代以來行政主導體制下,總統權力才隱隱有超脫的跡象。五權只是治理的手段,談不上分權和制衡,這是他考慮到美國政體三權掣肘攻訐而改革的地方,卻把權力制衡的精神取消了。五權按照什麼模式運作,如何處理各自機構和職能的關係,他生前是看不到的。


這個中西雜揉的五權分立看起來很美,其實就和他的《建國大綱》一樣從未實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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