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產品時,情況是怎樣的
設計產品時經常是…
要做好某個產品的設計,需要運用20條設計知識。
現在的實際情況往往是:
1、設計者A總共也就掌握15條知識,其中8條是設計這個產品用得上的;
2、設計者B掌握9條,其中6條用得上;
3、A、B兩人的共識有6條,可以用在這個產品上的有4條;
4、兩人都試圖用自己掌握的15條、9條知識搞定整個產品的設計。
這就是現在常見的狀況。設計者A、B通常並不僅限於設計師這個崗位,而是產品經理、交互設計師、視覺設計師、老闆、開發負責人… 所有參與決策的人。
20條、15條、9條這些數量,並不只是「虛數」,一位參與產品設計決策的人,通常能掌握10來條已經不錯了。懂得應該讓用戶的流程順利,懂得要減少頁面跳轉…嗯,還有什麼?不要讓用戶思考?別人家是那樣做的?坐下來想想,我們所謂的專業性,其中也沒多少內容。
這狀況帶來的問題
決策產品設計時,往往很難達成共識。以兩位設計者為例已經可以看到共識不多了,更多的人參與,其中不乏掌握知識更少的人,要達成共識,恐怕更要靠職位高低和嗓門大小了。
產品設計質量不好。設計師只掌握15條,可以用的上的只有8條,卻要強行用這15條搞定原本需要那20條才能做好的產品,顯然不會做的很好。
到底有多少知識?
一個電商產品和一個社交產品,需要的設計知識不盡相同,辦公協作、IM、付費知識、問答、直播… 產品的類型很多很多,可見,關於產品設計的知識全集會是很大的,也許總共會有1000條。
一位設計者掌握的知識只有十幾條,所以做這個產品都會覺得不夠用,做那個產品也覺得不夠用,是這樣吧?至少我趕腳自己是這樣。如果一個類型的產品工作的時間久了,對這個類型產品需要的知識會掌握的更多,需要20條,可能設計者能掌握17、8條了,就比較從容了,換個類型,又覺得力不從心了。是這樣吧?
能不能找到這所有的1000條?
即使索羅所有的專業書籍,恐怕也只能得到一兩百條。大多數知識還沒有被發現、創造出來,我們並沒法找到這所有的1000條。
另外,每天都在出現新的產品類型,很可能會需要新的設計知識,也就是說,上面所說的1000條全集也不是固定的,而是不斷膨脹的。
怎麼辦?
想掌握全集,看來是不可能了,那我們能做什麼?我覺得至少有以下幾點:
1、承認自己在設計當前產品時,很可能並不掌握足夠的知識。這並不只是個工作態度問題,而是,知道不足,所有不去強扭。因為只掌握一把鎚子,所有修理什麼都是敲,這是很常見的。
2、當別人運用某個我不知道的道理來分析問題時,好好聽人家說。
3、即使我和另一位設計者運用同一個道理來分析某個設計問題,心有戚戚焉,也不見得對,因為也有可能,我倆共識的知識,並不適用於這個問題,僅僅是我倆的都懂這個知識,興奮了。
4、討論時,別人的判斷,雖然說不出道理,並不見得判斷是錯的。因為要解釋這個判斷所需的知識,可能在座的人都不知道。
5、工作過程中,不斷製造知識。數字產品的設計是個遠未成熟的領域,全集中的大多數還沒被製造出來,當前掌握的知識又不足以解決當前產品設計的需要,那就自己造唄。這個過程高大上的說法是:一位真正的設計師應該能夠豐富設計這個概念。
6、找到方向。知識全集不太可能是撒在桌子上的1000顆豆子,而更可能是一棵大樹上的1000片樹葉,是樹狀的。即使不能一下子找到主桿,找到枝幹也是很好的。比如:發現研究清楚了人物角色,但對應到要提供哪些產品能力,現有的方法還不夠,經常還是靠設計者的靈光突現,那就有意識的注意這個環節,從之前的靈光突現中找出些規律,沉澱成知識,以後靈光突現的就會更必然了。
背後的基礎認識
啰嗦了這些,源於以下的基本認識:
1、應該承認我們現在掌握的產品設計知識是不夠的。
2、不夠用,就要製造,使之夠用,而不是索性不理什麼道理,全靠老子天才。那樣的話,我們就總是停留在原始社會。
(全文沒有一個實例,額滴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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