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D 與 Todolist 的區別是什麼?
從理念和方法出發
區別在於:GTD是方法(Methodology)Todolist是工具(Tools)
同意樓上說的,我建議初學者首先從養成待辦事項清單(TO-DO-LIST)的習慣開始,這是最基礎的也是最有效的一條時間管理原則,TO-DO-LIST聽起來非常簡單,不就是把所有要做的事情都列出來嘛!完成打鉤,未完成打叉。但是你真的知道如何正確的使用它嗎?很多人在列待辦清單時最大的問題就是:它永遠不會成為「完成事項清單」。
剛開始我也很苦惱,為什麼我的清單越列越長,但是辦事的效率感覺並沒有提高多少...後來通過了解一些時間管理的方法和自己的工作實踐,慢慢摸出了一點門道,以下是我覺得我們在列TO-DO-LIST很容易出現的一些問題和我是怎麼解決的,可討論。
1.待辦事項清單?or備忘錄?
我們經常會把待辦事項在一張A4紙上一條一條列出來,這個過程感覺很不錯。清單上有15個待辦事項,你有一整天的時間來完成它。下班前,你只完成了其中的8項,事實上你完成的8項正好是最容易辦到的那8項。而那些真正重要的事項好像永遠地卡在了待辦清單中,一直到deadline的出現。你是這樣的嗎?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我們把待辦清單當成了備忘錄,僅僅是用來羅列任務,而不是安排管理任務。所以我建議用[緊急重要四象限]給清單上的事項分類。
它看起來非常簡單,大多數人都知道,但實踐起來就不那麼簡單了。
在看每個象限所代表的意義之前,我們不妨先做個自測試驗,
把你明天的待辦事項放到對應的坐標中,填完後往下看,以下是針對每個象限的建議:
【重要且緊急】
這一象限意味著馬上行動,如果你有許多事項處於這一象限中,
那麼你很可能有種窒息的感覺,被壓得喘不過氣來。
該象限的表象是「特別忙」,但本質是缺乏有效的工作計劃導致的,
由於你的拖延,讓「重要但不緊急」不斷向「重要且緊急」靠攏。
【重要不緊急】
如果這個象限是你是你最常用的象限,那麼恭喜你,你已經處在正確的軌道上了,
把重要的事情寫下來,更重要的是把它們規劃好,試想一下:
你總能將重要的事情在變得急迫之前就很好地完成,多麼妙不可言!
柯維建議管理者把80%的精力投入到該象限的工作,不再瞎「忙」。
【緊急不重要】
自己每天都像「救火隊」,疲於處理各種緊急的工作?
不錯,事情是要做的,但真的需要自己來做嗎?
你的助理,你的同事可以做這件事嗎?
也許值得考慮一下:是不是你那種「好好先生」的態度讓很多事項落入這一象限。
不錯,事情是要完成的,但真的需要1小時嗎?
領導、同事、合作商迫切的神情和語氣會讓我們產生「這件事很重要」的錯覺,
實際上可能這只是「一個演員的自我修養」,就算重要也是對別人而言。
我們不過是花很多精力在滿足別人的期望與標準。
【不重要不緊急】
如果這個象限的事項很多,簡而言之就是浪費生命,
等把前三個象限的事項做完,再考慮考慮吧。
2.合理安排每個事項的時間。
為什麼有時待辦清單永遠完不成?很重要的原因是以下2種心理在搗鬼。
【完成強迫症】
心理學家發現人們通常會把重點放在未完成的工作上,若待辦清單中,
你正在做的事項無法順利完成,那麼對後面的工作也將產生很大影響,難以繼續,
你總會不自覺的分神,心理總惦記著未完成的事項。
【完美主義】
「要做就做到最好!」,但是完美和最好的標準又是什麼呢?這個時間的無底洞,
很可能會讓你在不重要的任務、沒有意義的細節上耗費太長時間。
面對這種情況,在列待辦清單的時候,不僅要記錄事項,
還要列出自己具體打算在何時、用多長時間來完成它,無論是15分鐘還是2小時。
比如:將「整理辦公桌面」改寫成「下午5.30-6.00整理辦公桌面」,
估算任務所需時間的能力需要循序漸進,別指望一開始就毫秒不差,堅持一段時間後,
你就能客觀的評價這份清單的可操作性,以及如何高效的完成工作。
3.待辦事項清單?or待辦項目清單?
想像你的待辦清單上有一條:[新產品的策略提案,周五提報],你會怎麼做?
大多數人的做法是(比如我):很自然的打開百度,輸入關鍵詞,儘可能多的搜集「相關信息」。
「這是重要不緊急的事情,反正還有時間」,於是順手打開蝦米音樂,順便瀏覽了6條娛樂八卦,
中間還插播了1條視頻短片!「反正還有時間,今天就這樣吧,嗯。」
很快3天過去了,要命的是你依然在搜集信息,而明天就是Deadline...
事實上,搜集信息僅占完成策略提案的10%!
為什麼許多人使用待辦清單時會覺得無效,甚至引發更大的焦慮?
很可能的原因是:你列出的事項根本就不是事項!。
問題出在哪?我們往往只在待辦清單上列出了粗略的項目[新產品的策略提案],
而不是明確的行動,要完成策略提案,其中會涉及到許多具體的行動:
產品資料梳理、市場競品調查,可參考案例、媒體投放組合、預約會議室....
把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成的棘手項目,拆分成明確的可執行的事項,
為每個行動分配「次級Deadline」,這樣行動起來就會容易很多。
比如你正計划去歐洲旅遊,那麼在待辦事項清單中就不要直接寫「歐洲旅行計劃」,
而是寫成「1.上網查詢機票,確認出行時間和機票 2.搜集攻略,確認出行路線 3.確認入住酒店等」
記住!讓明確的執行事項來指導下一步行動,而不是粗略的項目。
待辦清單最大的問題是「我應當」,我應當做個表格,
我應當組織個會議,我應當做個競品調查,先列出來,到時做不做再說...
遲早你整個人也變成了應當,我們真的需要從應當走向必須。
當你把你的思維從「應當做」變成「必須做」時,你就變得目標明確,行動專註了,
決策也更加容易和有效,特別在清單上的事項無法按部就班完成的時候,
這種「意外」時有發生,內心依然明確:這件事我今天必須完成,沒有理由!
所以我每次在列待辦清單的時候,都會參照上述的經驗,看看清單的事項是否是「可行動的」亦或是僅僅是「待辦清單」。
我還是建議別考慮那麼多, 先把todo-list的習慣養成.等你的item 真的多到沒辦法應付的時候, 再G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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