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萬歲
藝術白蓮花獎跟首屆燧石文學獎設立的白蓮花獎相似,專門「褒揚」最「純潔」的抄襲行為。藝術白蓮花獎由我擔任評委,由無數觀眾擔任顧問,評選與論證過程詳見我的前一篇文章《這不算抄襲,什麼算抄襲?》。
之所以設立藝術白蓮花獎,是因為近日我閱讀了汪潤中和黃乖兒的《一次關於<攝影>的簡要聲明》,無以言表靈魂的震撼,只能借獎抒懷,高喊「抄襲萬歲」。
汪潤中和黃乖兒含糊其辭地講道:「我們在獲知有關我們作品的批評之後,謹慎的對創作過程進行梳理,並積極與Gytis Skudzinskas取得了聯繫,和他進行了藝術創作理念的溝通。他本人並不認為這是抄襲,也並不打算進行任何控訴。另外,我們諮詢了帕森斯學院的教授、法律顧問,他們都認可我們作品的原創性並願意為之擔保。學校更表示,如果事態進一步惡化,將採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保護我們作為其學生的榮譽和利益。」
他們並未提供任何跟Gytis Skudzinskas及「帕森斯學院」的往來信件或資料,還黔驢技窮地搬出了「法律措施」,不知是想恐嚇誰。
倘若他們無憑無據,胡編亂造,既沒聯繫到Gytis Skudzinskas,也沒拿到學校的擔保,那他們的誠信度就堪憂了。至於他們口中的「帕森斯學院」,指的是帕森斯設計學院(Parsons School of Design)還是帕森斯抄襲學院(Parsons School of Plagiary)?學校說的「事態進一步惡化」與「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指的是什麼?
我分別發送了多封郵件給Gytis Skudzinskas及帕森斯設計學院的幾位教授、主任,至今毫無迴音,難不成汪潤中和黃乖兒早就跟他們串通一氣?
倘若汪潤中和黃乖兒沒撒謊,那Gytis Skudzinskas及帕森斯設計學院不認為汪潤中和黃乖兒抄襲的理由是什麼?學校是否仔細地調查了「抄襲案」?為什麼不敢回復我的郵件?為什麼委託「抄襲案」的涉案人員汪潤中和黃乖兒潦草地公布結果?
好吧,且不論汪潤中和黃乖兒有沒有「假傳聖旨」或「拿雞毛當令箭」,我繼續談談他們的獲獎作品《攝影》吧。
他們公開了他們的所謂的「創作記錄」——幾張記錄了他們做的跟《攝影》相關聯的實驗的照片。確實,他們的「創作記錄」能證明他們對作品進行了思考,但是無法證明他們沒抄襲。
他們替自己狡辯所使用的套路,跟於正的套路太像了。
瓊瑤起訴於正的《宮鎖連城》(又名《宮3》)抄襲她的《梅花烙》,於正也談了所謂的「創作思路」:「故事的輪廓來自民間傳說《乾隆與九姑娘》,偷龍轉鳳是老橋段,但是怎麼把老的價值觀變成新的是我想挑戰的,於是參考日韓劇的模式,人家是邊播邊寫,我是邊寫邊徵求意見,隨時修正再走下一集。眾所周知我寫作比較自戀,不允許任何人碰我的劇本,這次也打破了慣例。第一,請了我的好朋友文學專家穆鴻逸來把關禮儀生活習俗問題;第二,請了著名言情小說家繆娟在定稿劇本上修飾部分情感戲的台詞,不至於讓大家覺得『我』個人表達情感的味道太濃。總之這是我近年來最得意的一部作品,希望能讓所有觀眾狠狠地爽一下。」
於正的律師還找了《紅樓夢》、《西廂記》、《魯迅新婚之夜與妻子同房不同床傷心流淚》、《京華煙雲》、《璀璨人生》、《乾隆皇帝全傳》、《狸貓換太子》等一大堆文學作品作為《宮鎖連城》的「靈感源泉」,證明《宮鎖連城》里的橋段沒抄襲《梅花烙》里的橋段,《宮鎖連城》比《梅花烙》更豐富、更複雜。
然而於正的《宮鎖連城》卻仍被法院判定抄襲了瓊瑤的《梅花烙》。瓊瑤最終勝訴。
汪海林的評價是:「你偷了我的牛奶倒進你的咖啡里,不能因為你的杯子里是咖啡味就說沒偷我牛奶。」
同理,汪潤中和黃乖兒把Gytis Skudzinskas的《論攝影》(On Photography)的十頁複印件做成了一本叫《攝影》(Photography)的書,不能因為《攝影》不僅僅有十頁就說沒汪潤中和黃乖兒沒抄襲Gytis Skudzinskas的《論攝影》。
下面是汪潤中和黃乖兒的《攝影》跟Gytis Skudzinskas的《論攝影》的對比圖:
▲(左右滑動查看)汪潤中和黃乖兒的《攝影》▲
▲(左右滑動查看)Gytis Skudzinskas的《論攝影》▲
現在我要演示一下怎樣憑藉所謂的「創作記錄」將汪潤中和黃乖兒的《攝影》變成我的作品:
1.大學期間,我被學校逼迫閱讀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的《論攝影》(On Photography)並寫論文。
2.我很鬱悶。適逢臨近聖誕節,於是撕爛蘇珊·桑塔格的《論攝影》,做了一個叫《一聖誕樹理論》(A Christmas Tree of Theories)的裝置交作業,目的是激怒老師,諷刺學院派藝術系統對「理論」的痴迷。
3.老師沒被我激怒。我更鬱悶了。我覺得我抗爭得不夠狠,決定再狠點。我用「聖誕樹葉子」顏色的直線劃掉蘇珊·桑塔格的《論攝影》里的句子。劃著劃著,我突然意識到,我只是討厭《論攝影》,不討厭攝影,不應該把「攝影」這個詞及跟「攝影」相關聯的詞都劃掉。
4.劃掉「論」的部分後,我心情好多了。接著,我嘗試強調「攝影」這個詞及跟「攝影」相關聯的詞。
5.為了讓「攝影」擺脫「論」,重獲自由,我乾脆塗掉了「論」的部分。
6.塗完《論攝影》的內頁,我又塗封面。嘗試了幾個版本的封面,我發現2001年版的最容易塗。
7.原以為,卸去枷鎖的「攝影」,會透著如釋重負的輕鬆,但是此刻,卻孤零零、輕飄飄的,像丟失了翅膀的飛蛾。我開始懷疑自己的行為。擺脫了「論」,「攝影」就真的自由了嗎?
好了,我宣布,《攝影》是我的作品。
什麼?你們指控我抄襲?哼!我是倫敦藝術大學(University of The Arts London)的學生,學校「認可」我的「作品的原創性並願意為之擔保」,會「採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保護」我「作為其學生的榮譽和利益」,你們不怕嗎?
為了讓大家徹底相信《攝影》是我的作品,我還延伸出兩個作品。一個是《無人抄襲我》(Nobody Plagiarized me),又名《此地無銀三百兩》。另一個是《我不曾抄襲》(I Didn』t Plagiarize),又名《隔壁王二不曾偷》。
▲(左右滑動查看)我的《無人抄襲我》▲
▲(左右滑動查看)我的《我不曾抄襲》▲
兩個作品合稱《抄襲萬歲》。
《抄襲萬歲》是我代表魔鬼工作室贈予「藝術白蓮花獎」的獎品,歡迎汪潤中和黃乖兒隨時領取。
雖然「糞土之牆不可污也」,但是,倘若帕森斯設計學院起訴我,我會把「藝術白蓮花獎」順便頒給帕森斯設計學院,看誰淪為國際笑柄。
其實無需頒獎,帕森斯設計學院已經離縱容、包庇抄襲現象的帕森斯抄襲學院不遠了。
上次我在《這不算抄襲,什麼算抄襲?》里設置了投票欄,詢問大家認為帕森斯設計學院會不會調查「抄襲案」,多數人都認為肯定會,可惜呀可惜,帕森斯設計學院要令大家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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