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重現!95後男友為她擋刀身亡,死者父親下跪都換不來她出庭作證,難道真要逼死所有的好人嗎?
江歌案還未審結,劉鑫2.0版卻悄然出現。為救女友,22歲的他慘遭殺害,事後女友竟然拒絕出庭作證,如果所有好人的結局都如此讓人心寒,以後還會不會有人,在危險的時候拿出自己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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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江歌案開庭只剩3天了,劉鑫是否出庭作證備受網友關注。在輿論譴責的高潮時段,劉鑫2.0版卻悄然出現,挑戰著大眾的情感底線。
22歲的實習生李俊傑,為了救女友朱麗,被她的前男友殘忍砍殺,朱麗卻兩邊討好,還玩起了失蹤,拒不出庭作證。
李俊傑父親在網上呼籲朱麗出庭作證
事情發生時,李俊傑還是一名大四學生。他出生於湖北江枝,一個普通農民家庭,是家裡唯一的孩子。父親在當地打工,母親在家務農,考上了河北地質大學的他,是全家人的驕傲和希望。
今年2月份他在石家莊一所銀行找到實習工作,職場生活即將展開,他憧憬著美好的未來。在租房的過程中,他認識了中介女孩朱麗。
朱麗沒有收他600元的中介費,作為回報他便請她吃飯。
據朱麗對李俊傑的父親李小國說,席間他倆交流了感情生活狀態,李俊傑知道朱麗有男朋友,朱麗也聽他說到了一個名叫海霞的人。之後二人便開始交往。
但李小國微博上表示:「知道俊傑沒女朋友,(朱麗)就經常聯繫他開始追他。我兒開始沒答應,但女孩子很執著,追了一個月左右,我家俊傑就答應了。這個我和他媽都知道,孩子電話里跟我們說過。」
3月17日,朱麗搬往李俊傑的出租屋。僅僅10天之後,這個女人就給他帶來了殺身之禍。
事後,朱麗對李小國說:「他雖然只跟我在一起10天,但是這10天我倆很幸福,他走的時候是愛我的,這樣的男人我心裡記一輩子……」
根據李小國的敘述,3月27號,李俊傑為朱麗叫了份外賣後去上班。朱麗前男友王優傑拿著刀找來。
據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石檢訴刑訴[2017]96號)記錄:
王優傑因發現朱麗與李俊傑同居而發生爭吵,併當著朱麗的面在屋內亂翻。
為從朱麗手機上查找朱麗與李俊傑的聯繫信息,他從卧室北側窗台上拿了一把水果刀,用該刀以自傷相威脅,要求朱麗說出其手機密碼。期間有快遞員上門送貨,王優傑將水果刀放於自己右後側褲袋內。
李小國稱:「當時朱麗很害怕,就用微信告訴俊傑。我家孩子知道後,跟單位領導說了聲,取了點錢,準備中午請兇手吃頓飯,把事說清楚。取錢時間十點十三分。他怎麼也沒想到,王優傑是個喪心病狂的魔鬼,會要了他的命。」
起訴書記錄:
李俊傑回到住處,王優傑質問李俊傑,當知道李俊傑與朱麗睡在一起後,王優傑動手打李俊傑,隨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
王優傑拿出水果刀,向李俊傑的面頸部划了數下,致其面頸部受傷而倒在地上。王優傑用該水果刀劃傷自己頸部並躺在床上。後朱麗看到李俊傑脖子處流了很多血,就撥打120急救電話,在朱麗按醫生要求對李俊傑進行救治時,王優傑參與救助,直致隨120急救車到達河北以嶺醫院,李俊傑經搶救無效死亡。
笫二天警方在醫院把兇手王優傑抓走。
以嶺醫院24小時內入院死亡記錄顯示:李俊傑左側頸部Y型傷口,長約18厘米,深達椎管。可以想到,他死前非常痛苦,脖頸幾乎被人砍斷。
慘案發生後,李俊傑全家受到致命打擊,爺爺命懸一線,奶奶哭到住院,母親幾次輕生,父親的心也跟著死了。父親李小國還堅強地活著,因為他要為兒子討回公道。
可是,令他十分寒心的是,兒子剛用性命救了朱麗,她卻只錄了一次口供,就玩起了失蹤,根本沒有出庭。
案件還有很多疑點,朱麗不關心案件結果,她的自私懦弱、縱容罪惡,比之劉鑫,還要過分,令人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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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時刻凸顯了朱麗兩面三刀的本性,她兩邊討好,並且毫不猶豫地背叛。
據王優傑的口供,朱麗曾在他砍完李俊傑後,對他說「不管判王優傑多少年自己都會等他」。
但她錄口供時並沒有積極配合,被問及「李俊傑如何被王優傑砍傷?」,她卻回答「自己當時嚇傻了,不記得了。」
更絕情的是,案發後,朱麗就不再接李家人的電話,也未曾露面,只在5月份時與李小國用QQ聯繫過一次。
那次,她還信誓旦旦地保證:「俊傑是為我而死,叔叔我會出庭作證,不會偏袒壞人的。」這給李小國帶來莫大希望。
但在8月份,朱麗的措辭變了:「出這件事,我爸媽肯定也是優先保護我的,所以我沒有及時站出來給你們一個真相,原諒我。」
這個說辭跟劉鑫的幾乎一模一樣,難道把鍋甩在父母身上就真的天下太平?
開庭的時間越來越近,李小國開始慌了,「求你出庭吧,我跪著求你都行。」
直到11月14日開庭的那天,朱麗的身影也沒有出現。
而今,朱麗的電話號碼已經是空號,QQ刪除,不知去向。朱麗的父親為她辯解,「她現在情緒不穩。」
別人的一條命,僅僅換來她的情緒不穩。那責任呢?公平正義呢?作為被救者、關鍵證人,於情於法她都有義務為李俊傑作證啊。
真的為李俊傑的善良不值。也真的為朱麗的狼心狗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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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庭審,朱麗沒來。缺少了關鍵證人的指證,兇手王優傑看到了機會。
他在法庭上他企圖翻案,在庭上他的口述與公安取證口供完全不一致,法官多次提醒他,他還繼續撒謊。為了不判死刑,他強調自己參與了救治。
檢方起訴書顯示,「王優傑拿出水果刀,向李俊傑的面頸部划了數下,致其面頸部受傷而倒在地上。在朱麗按醫生要求對李俊傑進行救治時,王優傑參與救助,直至隨120急救車到達以嶺醫院。」
李小國對檢方表述很不贊同,俊傑左側頸部傷口深達椎管,說是劃傷不能接受。同時,他對王優傑「參與救助」的說法也不認同。
根據朱麗口供,她撥打120以後,因拖不動俊傑 ,多次叫王優傑幫忙,他都不理睬,最後還是在朱麗的百般要求下,才用毛巾包裹住李俊傑的傷口。在法律上這隻能叫被動救治。
有法官給李小國打電話,說兇手參與搶救是事實,兇手是初犯判不了死刑,要他接受賠償,但李小國一家絕不接受,他們要的是法律的公平正義。
更讓李小國氣憤的是兇手王優傑及其家人的態度。開庭後,俊傑媽媽在法庭上第一次看到兇手心情難以平復,想要罵他,兇手的哥哥、爸爸、媽媽竟要毆打俊傑家人。
事情發生八個多月,兇手及其家人沒有說過一句表示道歉的話。兇手完全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一審庭上一臉冷漠,亳無悔過之心。
沒有關鍵證人,法院很難做出最正確的判斷。李小國實在走投無路,只有將案件在網上發布,希望用輿論的方式,讓朱麗站出來出庭作證。
然而從媒體曝光至今,朱麗從未出現,只有她父親接受了央視《社會與法》的電話採訪,他是這麼說的:「你打不贏官司,就要拉我女兒下水。三方都是受害者,我們誰也不想得罪。」
這父親的邏輯真是荒謬,救命恩人蒙冤,兇手企圖翻案,你女兒不出來,至少還剩一個雙贏?只是,輸的那個,是來救你女兒的人。
人情涼薄讓人膽寒。難道善良的人該死,好人活該遭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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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麗躲了快一年,案件還有很多疑點,李小國想知道更多細節。
比如,李俊傑的鑰匙留在了單位,是誰給他開的門?進門之後,兇手具體是怎麼殺害李俊傑的?
大量的細節,關係著量刑輕重,都需要朱麗作證,不能任憑兇手為自己辯護。
好在,還有法律可以遏制這種逃脫出庭責任、挑戰道德底線的情況。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中,證人強制出庭條款(第 188 條規定):"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後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准,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12月3日,李小國向法制晚報記者表示,希望朱麗能出庭說明事情的經過,讓法庭能夠更全面地了解真相,以還兒子一個公道。
據悉,李小國已向法院申請朱麗出庭,在等法院的決定。一審宣判至少還要一兩個月,即使朱麗出庭,也要等到第二次庭審。
希望李小國能夠挺住,等到朱麗出庭,等到真相被徹底揭開、惡人有惡報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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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還未開庭,而劉鑫的升級版就已出現。
善良限制了我們的想像力,這個世界到底還有多少劉鑫和朱麗?
將心比心,都是父母的寶貝,我拿命救了你,你憑什麼雲淡風輕事不關己?
受害者家屬只是想知道真相,你們連這點願望都不滿足。你們究竟在逃避什麼?
你們人間蒸發,得了「失憶」,是在逃避自己的良心,缺乏直面自己丑陋心靈的勇氣。
一次冷漠的逃避,惡果勝過十次犯罪。
一個兇徒,殺死的是一個好人。一個「劉鑫」,殺死的是社會的勇敢。
資料顯示,山東某地法院分析了2013年已審結的411件刑事案件,審判階段證人出庭的案件為3件,僅佔全部案件的0.7%。
2014年,溫州兩級法院全年刑事案件中僅有兩名證人出庭作證……
我們不知道這個世界到底還有多少劉鑫和朱麗。
如果所有好人的結局都如此讓人心寒,以後還會不會有人,在危險的時候拿出自己的善良?
提高證人出庭率和律師辯護率,已經首次寫入最高法工作報告。
法律在呼喚。但,還不夠。
朱麗,勇敢地站出來吧,為你聲稱的愛人討回正義,讓行兇者受到法律嚴懲。
這是你找回做人尊嚴的唯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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