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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入冬了,一場大雪過後,天地茫茫,變得異常潔白,不知道春天來了,冰雪融化了之後又會是一番什麼景象,還是會直接進入了《後天》的冰雪死寂,永遠無法看到冰雪消融那天?

有時候,現實生活真的就和劇本似的那麼魔幻,而且在高度一致的重複,尤其是在涉及到一些關鍵情節的時候,《西遊記》里沙和尚台詞就是高度一致的在重複魔幻情節:「大師兄,師傅被妖怪抓走了;大師兄,二師兄被妖怪抓走了;大師兄,師傅和二師兄被妖怪抓走了……」,現實中是這樣的:「監控攝像頭壞了;監控硬碟壞了;監控設備故障了;將空攝像頭和硬碟全壞了……」

2008年,警方認定林嘉祥不構成猥褻,在解釋錄像消失原因的時候,警方第一時間去調取該攝像頭的錄像,但發現儲存圖像的硬碟是壞的,新聞傳送門:news.sina.com.cn/c/2008

2009年,雲南24歲的年輕人李蕎明的非正常死亡,拉開了「躲貓貓」的序幕,雲南省委宣傳部召集組成的調查委員會在公布調查報告時稱沒能查看到「監控錄像」,警方解釋說,李蕎明所在的9號牢房的監控攝像頭已經壞了半年,看守所未進行修理,所以無法提供監控錄像,新聞傳送門:news.sina.com.cn/c/2009

同年,武漢男子李文彥因涉嫌偷竊電纜,被江西九江警方刑拘並關押在九江看守所,3月27日猝死。家人發現死者額頭上有幾處青紫傷痕。看守所稱,李在後半夜做噩夢喊不醒,後被發現脈搏微弱,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家屬要求看監控錄像,看守所稱因電腦硬碟故障,部分錄像無法查看,新聞傳送門:rexian.people.com.cn/GB

2014年,江西贛州監獄服刑犯謝連生被宣告「病死」,其妻發現丈夫身上有多處傷口。最初要求查看監獄監控錄像,被獄方告知事發區域監控設備出現故障。幾經交涉,獄方於11月4日公布了三段錄像,但死者死前1個小時的錄像仍然缺失,新聞傳送門:new.qq.com/cmsn/2014110

2015年,黑龍江訥河監獄服刑犯王某與被害人在監獄中發生關係,對此,監獄民警否認。黑龍江省司法廳、監獄管理局聯合調查組透露,曾試圖調取相關視頻,但獄方以時間長找不到為由,不能提供,新聞傳送門:new.qq.com/cmsn/2015012

同年,湖南警官跟蹤劫持前女友,警方要被害人自己取證,事後,被害人廖桐去公安機關申請查看這些路面監控時,卻被告之「全壞了」。新聞傳送門:news.sina.com.cn/c/nd/2

現在,警方給出的藍底白字的說明裡說,監控硬碟壞了……

我真的覺得 315 晚會應該密切關注一波國產監控設備的質量了,三星、技嘉、愛國者,尤其是國內的大華和海康,他們的股票都該無限制跌停退市,不出事看不出來,一出事就壞,這不是用實際行動詆毀中國製造嗎!

給出的理由也很魔幻,庫管員放學後嫌噪音大經常強制斷電,有點不太理解,幼兒園的監控在放學後沒啥用處的時候不應該是正常關機嗎?另外,你家玩完電腦不正常關機,都直接拔電源?

退一步講,由於強斷電把硬碟搞壞了,一共才恢復出來115小時的視頻,事發涉及至少一個月,你們才恢復出不到5天的數據?我就想問你們是怎麼恢復的?如果沒有專業技術人員能上淘寶找個嗎?哪怕多花點錢呢,況且也花不了多少錢,曾經硬碟有壞道了,花了79塊錢恢複數據,結果把我兩年前刪除的前女友照片都恢復出來了,建議你們也可以試試。

只是簡單把責任推到硬碟身上,這樣你們讓陳冠希老師怎麼想?陳老師會很不高興的,你們的硬碟到底行不行啊,怎麼就不能恢復啊,陳老師認識個能恢復的,需要介紹嗎,要不你們下次直接換陳老師那塊硬碟行嗎,出事之後好修!

難道你們的硬碟是「本硬碟使用壽命解釋權歸購買人所有?」,另外,這種監控系統視頻都應該是有備份的吧?

恢復出來的數據少也沒關係,通告中說孩子身上的針孔都是縫衣針扎的,那恢復出來的監控視頻中有相關證據嗎?如果沒有如何能判定是縫衣針而不是針管?不會這些也恰好沒有恢復出來吧。

如果真的是家長在造謠,那這些家長拿著自己孩子的終身清白來造謠,這也是閑的蛋疼!如果真是家長造謠,那真是家長自己在把祖國的花朵編織成花圈,但是,這裡怎麼想怎麼都不合常理,是我少見多怪了?還是世界本身就是這麼的魔幻?

另外,如果真的是家長在造謠,現在造謠成本已經這麼低了嗎?造謠家長到最後只是道歉了事?

法律課不是這樣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9次會議、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這些造謠家長至少已經觸犯了第一條「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構成第二條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已經引發了群體性事件,引發公共秩序混亂,構成第三條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第五條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以及第九條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犯罪,同時又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的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的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這些造謠的家長引發了如此巨大的社會群體性事件,並且給當事幼兒園造成了如此大的商譽損害,損失幾百億市值,現在居然只是要求道歉了事,這讓人看不懂也看不明白,涉事企業居然也不起訴索賠。

真的是良心大大的!

這究竟是解決了問題還是解決了提出問題的人?

看不懂也看不見。

不過,朋友圈滿屏的但願、希望、我寧願相信……這背後是有多少的不信任在裡面?這件事能發酵那麼快,也是因為人們相信這樣的故事,不說人民是否真的變得混濁了,難道不應該問問,是什麼讓人民變得這麼渾濁的么?

「塔西佗陷阱」即Tacitus Trap,得名於古羅馬時代的歷史學家塔西佗。通俗地講就是指當政府部門或某一組織失去公信力時,無論說真話還是假話,做好事還是壞事,都會被認為是說假話、做壞事。這個卓越的見解後來成為西方政治學裡的定律之一「塔西佗陷阱」。

每次出了事之後,都是那麼套路式的回應和解答,死人永遠不超過35人,要證據永遠是監控壞了,出了熱點事件第一件事永遠是先讓頁面404,給出模稜兩可的回復永遠是不讓評論、清空評論,這樣的回應如何能讓民眾信服?

當然也有人在說,為什麼你們相信那幾個父母而不是相信通告,這不是相信誰的問題,大家都有眼睛、都帶了腦子,人人心中都有一桿秤,大家都有自己的思考,把監控放出來,讓造謠的家長公開視頻道歉承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讓涉事虐童教師出來說清楚,拿出證據,給孩子做傷痕檢測,證據鏈條只要充足誰會質疑?

但是現在是什麼情況?

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好吧好吧,行了行了,你說的我都信了,行了吧,就是胃裡不太舒服,我吐會兒就好。這一集的劇情依然如舊,我以前看過這一集,沒有彩蛋,大家洗洗睡吧。

最後給大家講個睡前故事吧,我知道你想說我又要講狼來了的故事,錯!大家都不是一歲兩歲的孩子了,我給大家講一個大人的故事:

相傳古時候,有這麼兩個吹牛大王,碰到一起就胡吹海侃,不為別的,就為看誰吹的大、吹的高。

一日,這兩位又遇上了。甲對乙說:「告訴你個新鮮事,我們家最近添了個大澡盆,要問有多大?這麼跟您說,曹操的八十萬大軍同時在裡面洗澡也不嫌擁擠。」

乙從容應對:「這算什麼?我們家後花園裡種的竹子那才叫長。要問有多長,也這麼告訴你吧,衝到天上又長回了地下。」

甲說:「純粹吹牛,哪有這樣的竹子?」

乙說:「沒有我家的竹子,哪來的那麼大的箍來箍住你家的大澡盆呢?」

二位不認輸,繼續海吹。甲說:「那年我看見一面大鼓,哇塞,那鼓大的,怎麼形容呢?這麼說吧,初一敲打一下鼓,十五回聲仍繞樑。」乙接著說:「這也不算什麼,我看見過一頭牛那才叫大,頭在天山吃草,拉泡屎落在了曾母暗礁。」「又胡吹了不是?哪有這麼大的牛?」乙說:「對呀,沒我的大牛,拿什麼蒙你的大鼓?」

這時,有位過路老者,聽這二位胡侃亂吹,忍不住湊上來插了句:「小夥子們,你們還嫩啊,見識太少,我來給你們講個事吧。」

甲和乙沒聲了,望著老者,心裡話:是哪來的這位,竟然敢與吹牛大王PK?且聽他說些什麼。

老者不急不忙地說:「我看見過一個怪物,名叫吹牛,長著一張大嘴,那嘴大到什麼程度呢?這麼對你們二位說,上嘴唇抵到天,下嘴唇杵著地。」

甲和乙異口同聲地問:「那怪物的臉呢?」

老者說:「吹牛不要臉!」

老者說完揚長而去。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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