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鑒別劉鑫莫煥晶這類「吸血婊」

這兩天的「局面」報道,大家都看了吧。

為沒看社會新聞的同學計,我簡單複述一下事件經過:一年前,江歌在日本留學,她認識了一個朋友,叫劉鑫。劉鑫跟同居男友陳世峰分手後,遭到對方多次威脅和騷擾,是江歌好心收留她,與她同住兩個多月。

後來,陳世峰找上門來,跟蹤劉鑫,劉鑫很害怕,要求江歌到車站接她。結果兩個女孩和陳世峰在家門口發生爭吵,劉鑫先進屋,江歌在門外被喪心病狂的陳世峰捅了十幾刀。而躲在屋內的劉鑫,一直沒有出來,只是報警並等著警察來。

至於劉鑫有沒有鎖門,有沒有聽到江歌的呼叫,為什麼不出來,全部成了謎團。新聞曝光後,網上流傳著留學生亂搞男女關係的說法,江歌媽媽急了,試著解釋此事與女兒無關,她只是受害者。

連江歌的葬禮都不參加,一直迴避與江媽媽接觸的劉鑫,此時開始威脅她「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警察」。江媽媽無奈,後來把整個事件放到網上,引起了「局面」的關注……

這件事,以及劉鑫一家的表現,讓我想起了杭州藍色錢江大火中的肇事保姆——莫煥晶。

江歌與林爸爸一家,一個是養虎為患,一個重複了農夫與蛇的故事。

他們太善良了,善良的副作用就是忘記防備。

這不是因為他們傻,而是善良的人會發自內心地認為,周圍的人都是跟我一樣好的人,那些弱者只不過是遭遇了不好的人和事。

劉鑫雖然沒有主動放火殺人,但看她事後對江歌的冷漠(江歌11月死,她過年就燙頭髮曬聚會美圖),對江媽媽的威脅,以及300多天迴避江媽媽,見面就是為了求放過,她和莫煥晶其實屬於同質異構,程度不同的婊類——吸血婊。

在吸血婊的意識里,自己活下去是最重要的事,周圍人都是工具,必要時候都是給我輸血的。既然都是工具,她又怎麼會心疼你們呢?

不要以為吸血婊離你很遠,每個人的社交圈都可能存在。只是吸血婊平時隱藏得很深,吸血範圍也可以很廣,再加上有些人嘴巴很甜,不容易被識別出來。

而在江歌和林爸爸一家的情形中,前者剛好在國外生活,後者請的是居家保姆,他們碰上的吸血婊此時可吸面很窄,只能盯住一根救命稻草。

一旦惡性事件發生,一切都來不及了。

那麼吸血婊有沒有可能在早期被鑒別出來?鑒於本號的宗旨之一就是「避免人生的重大失敗」,我將試著從兩人的行為脈絡中,發掘一些重大信號。

逝者已矣,除了支援江媽媽簽名請願之外,這也是我唯一可以找尋的正麵價值。

吸血婊的心智不足,個人生活往往一團糟。

她們對自己要求低到什麼地步呢,連發個微博或朋友圈都不用心。

劉鑫的這段話,是為了回應「江歌回家時專門給她買了餛鈍」這一細節。當時此事已經被江媽媽發到網上,引發了一些關注,那麼劉鑫的發言其實是為她自己做解釋,或者說「闢謠」。對於在公開場合為自己辯護的一段話,劉鑫就是這樣漫不經心地處理的:所有標點符號都是頓號,餛鈍兩個字是錯別字,主語不明,結構混亂。反正我是看了三遍才理解她的意思。

這樣的人,能認識什麼好男朋友?認出渣男後,又有什麼能力去妥善解決?

事件發生後,陳世峰的前女友也發了一篇微博。這個女孩是陳本科時期的學妹,兩人交往了一個月,女孩發現此人性格偏激,遂提出分手。不想在宿舍樓下激怒了陳,他把她拖進小樹林,下重手打她的臉。當下女孩就被打懵了,她第一次感受到男女差異,他的力氣實在太大了。她奮力掙脫,「以百米衝刺速度」跑回宿舍樓,馬上叫了父親來和學校交涉。事情捅到校方後,陳世峰認了慫。而女孩交換到的條件,是一學期不去上課只參加期末考試,以此迴避陳。

劉鑫呢,面對近在咫尺的生命威脅,她不讓報警,不尋求校方幫助,只會要求同樣柔弱的另一個女孩陪著她。

至於莫煥晶,沉迷賭博,欠債不還,離婚並失去撫養權,這些都不說了。能到林家這樣的人家做事,本來是生活給她的一線轉機。

面對一個跟自己同齡,擁有著帥氣能幹的老公、三個聰明可愛的孩子,住在漂亮房子里的女主人,誰都會產生比較之心。

但比較後的行為模式,才是把人與人區別開來的分界線。有前途的人,會逮住這個貴人好好學。能自我接納的人,會直接認命——「我就是命不如人家唄」。而莫煥晶,她在朋友圈炫富,曬東家請她度假,帶她坐私人飛機。

你說你一個保姆,朋友圈的人大部分都知道你是個保姆。你曬了私人飛機,人家會羨慕你嗎,只會更加看不起你吧。既然只能惹來鄙視,又何必曬呢?

她的心智不會想到這些,更不會考慮到東家是不是需要低調,會不會因此對她興師問罪。腦子不夠用,只會圖一時片刻意淫出來的爽而已。

吸血婊頂著一張「我弱我有理」的嘴臉,以此理直氣壯地尋求幫助,而且是非常「過線」的幫助。

正常人需要尋求幫助的時候,哪怕只是問別人要一個建議,也很清楚這是一種麻煩。所以,他們會整理自己的情況和思路,把能做的功課先做掉,盡量只給對方做選擇題,減輕施與者的負擔。

劉鑫搬去跟江歌同住期間,多次受到陳世峰的威脅,江歌提出報警,劉鑫不同意,理由是「我在你這裡是非法居住,不能被發現」。

當時她已經住了兩個多月,如果悲劇不發生,很可能要繼續住下去。也就是說,她要長期地非法居住,江歌即使不遭此厄運,也大概率要承擔非法留住的後果。

難道沒有辦法把非法的變成合法的嗎?你是留學生,又不是偷渡客。自己漠視社會規則,並任由好朋友一起冒風險,吸血吸得不可謂不過線。

她要江歌幫忙收拾的,完全是一個不加掩飾的爛攤子。

而莫煥晶,居然好意思跟東家借錢10萬,理由是要買房子。

再值錢的保姆,一年薪水10萬也差不多了。她借的額度,幾乎是她接下來一年的人工,這遠遠超過僱主與工人之間約定俗成的可預支額,此為過線。

買房,並不是一種救急需求。要求別人救貧而非救急的人,並不是真的出於走投無路而尋求幫助,就是打算佔人便宜,順利吸到血。

她敢開這個口,一是欺負林家人心善,二就是看他家環境不俗。

「反正你家有錢,為什麼不借給我呢。」在吸血婊看來,有錢人的錢不是辛苦錢,是大風刮來的,借給她是理所應當,不借就是壞。

她為了達成目的,甚至會拿出自己唯一可交換的東西來威脅,你不幫我,我就找別人去借,言下之意是以後就不會在你家好好乾了。

你只是給他輸血的工具,吸血婊不會預見你可能受到的傷害。

刑法上有一個「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的概念,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要承擔責任。

很可惜,在吸血婊的世界裡,周遭其他人從來不在他的預見範圍內。

悲劇發生當晚,劉鑫擔心自己的安全,曾要求江歌到車站等她,跟她一起回去。可憐江歌,在寒風中等了兩個小時,還為她買了餛鈍當夜宵。

江歌在劉鑫的想像中,該不會是一個無所不能的女超人吧。她既不心疼江歌受凍,也不掂量一個同樣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孩在旁能起多少作用,還會任由她一個人留在門外,跟威脅過她的前男友待在同一空間。

唯一可以解釋的是,她對於江歌可能承受的一切,是全然迴避,完全不去預見的。

所有別人的付出,對於吸血婊而言,都是「想不到」的。

莫煥晶在釀成大禍之後,辯解說並沒有真的打算要放火燒死一家人。這點倒是有可能的,畢竟人死了她要償命,對她沒有好處,而且她還蠢到在手機上搜索打火機點燃窗帘的後果。她說放火的初衷,是想先放火再救火立功,以後好問東家借錢。

那麼她預見林家四人會死在大火中嗎?要麼是想都沒想他們的死活,要麼是想到了,但覺得仍然值得冒險。

就像吸血鬼吸血,最好對方不死,還能被我吸下次,如果死了也沒辦法,算你倒霉。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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