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中有美人

宋朝新昌縣令,其名已經不可考。有一年,他的妻子去世,便請女工來做壽衣。女工里有一名婦人,長得美麗可愛。縣令心中歡喜,便把她留下來,陪伴自己。幾個月之後,女人愁容慘淡,言語悲切。

縣令心中奇怪,問道:「何事如此傷心?」

女人說:「以前的丈夫就要到這裡來了,『身方遠適』,所以感到悲傷。

縣令說:「在我這裡,誰能我何?你照常飲食,不用擔心,不必苦惱。」

女人被勸住了,但過了幾天,又請求著離開。縣令全力勸女人,終究無效果,留不住。女人見縣令情深,便用一隻銀酒杯作分別紀念品,說:「如果以後苦苦相思,可以睹物思人。」

縣令隨即返禮,送了女人四匹羅緞。女人離開後,他整日思念,拿著銀酒杯不放手。每次回到衙門裡,就把它放在公案上。

話分兩頭。在不久之前,縣裡有個校尉已經罷官還鄉。不過,他的妻子新死不久,便把棺材留在縣裡。一天,他回來迎柩,便投帖子拜訪縣令。到了縣令家,看到桌上的酒杯,很是眼熟,數次拿過來瞧看。縣令見他舉止奇怪,便為緣故。

校尉說:「這是我妻子里陪葬品,跟屍體一起放在棺材裡,不知為什麼會在這裡。」

縣令感慨良久,便把事情的起因經過說了,並把女人的身形、聲音一一形容。贈酒杯羅緞等事,也沒有隱瞞。

校尉聽後,憤慨許久,於是叫人打開棺材,只見女人抱著羅緞而卧。校尉感到憤慨難當,一把火燒了女人的屍體,並把骨灰沉到江河中去。

故事出自於《鬼董》卷一。「身方遠適」,適是嫁人之意。這裡的「遠適」,乃是說委身於人。古人對貞節極其看中,對於校尉而言,便是妻子死後給他帶了綠帽子,是可忍孰不可忍。

對於出軌的妻子,校尉的懲罰,極其嚴厲。在古人的觀念里,挫骨揚灰乃是最嚴厲的懲罰,比公認的酷刑殺千刀還要殘酷,因為這剝奪了來生的可能——沒有什麼比徹底剝奪希望更殘酷的了。

貞節問題,且不討論,說棺材美人。

人有生的慾望,也有死的本能。死亡是肉體的消弭,是人生的終點。人對肉體的消息,懷有出自本能的恐懼。人對死亡是抗拒的,但死又是不可逆轉的規律,所以常常會想盡辦法來規避之。古代帝皇常有長生的怨念,所謂「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即是也。

在這樣的矛盾之下,便產生了對死亡的審美。棺材與美人的組合,正是死亡與愛情結合,誕生出奇異的美來。

愛情長長久久,是人樸素的嚮往。但在漫長的人生之中,愛情善始善終者少,不如意者十有八九。兵燹、流民、土匪、改朝換代、瘟疫、病患、饑荒等,無時無刻不在威脅著人生。

人死復生,著實是動蕩人生里的一個浪漫的希望。在古典筆記小說里,美人死後復活,她們或借屍還陽,或肉身不糜,總而言之,是經典的橋段。

晚唐詩人崔護寫了《題都城南庄》,讓人浮想聯翩。後世文人孟啟藉此敷衍出一段凄美的愛情來。

博陵才子崔護,人聰明,長得帥,但性格孤潔,考取進士功名。在一年的清明,肚子遊覽都城南郊,遇到一處山莊。這山莊,有一畝地這麼大,花木叢草,裡面寂靜無人。崔護敲了許久的門,才有一名女子從門縫裡窺視。

女子問:「是誰啊?」

崔護把自己的姓名告訴了她,並說:「獨自踏青尋春,口渴已久,不知能否給我一杯水?」

女子很快就進了屋內,端出一杯水。她開了門,搬出坐具,叫崔護坐。她就自己獨自地靠著小桃樹,立在一旁。她對崔護極為深情,又長得綽約動人。崔護遂用言語來引逗。

女子不響,只彼此注視良久。

崔護起身告辭。女子送至門外,依依不捨。崔護亦回望多次,才緩緩離開。此後,崔護便下決心,斷了見她的念頭。

到了第二年清明節,崔護忽然很想念女子,情難自已,於是便照舊路去尋找。山莊與門院如故,之時門扃已鎖。崔護感慨良久,便在左門題詩:

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

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過了幾天,崔護偶至都城南郊,又去尋訪。剛到那邊,忽然聽到裡面有哭聲,便敲門問之。有一名老人出來,說:「你是崔護么?」

崔護說:「是。」

老人大哭:「是你害死我的女兒。」

崔護心中驚恐,不知如何回答。

老人說:「我的女兒年已十五,知書達理,還未嫁人。從去年以來,經常神情恍惚,若有所失。前幾天我們一起出去,等到回來,看到左門上有字。女兒讀了之後,進門就病,遂絕食數天而死。我已經垂垂老矣,只有這個女兒。所以久久不願意讓她嫁人,是要尋求一名品性、外表都好的人,可以寄託我的餘生。現在遭此不測,難道不是你害的么?」

說完,老人抱著崔護大哭。崔護心中亦悲慟,便要求入屋內吊哭。屍體儼然在床。崔護抬起她的頭,靠在自己的腿上,哭著禱告說:「我在這裡啊。」

慢慢地,女子張開了眼睛。半日,她復活過來。老人大喜,便把女兒嫁給了崔護。

女子身體尚未僵硬,估計死亡時間並不長——也許,她只是餓暈過去,生命特徵微弱,老人認為死了過去。不過,這樣理性的推測,實在是不夠浪漫。崔護與女子的故事,宋洪邁在《吳小員外》 里進行了一番解構。

準確地說,這裡的女子,算不得棺材美人,因為她並沒有下葬。真正的棺材美人,是下葬許久,與男子幽會,兩人情深,不舍分開。但人鬼殊途,不好在一起。若是屍體已經糜爛,那鬼魂便會借屍還魂。袁枚在《子不語》卷一中的《靈璧女借屍還魂》,便是說得這種情況。

還有一些女鬼,復活的狀況要更複雜一些。《搜神記》里有一則《談生妻鬼》,干寶是這樣寫的:

漢朝的談姓書生,年四十歲,沒有妻子,常常慷慨激昂的閱讀《詩經》。一天半夜裡,忽然有女子到來,年紀十五六,身上服飾天下無雙,美麗動人,來給談生做妻子。

女子說:「我與常人不同,不要用燭光來照我。三年之後,才可照我。」於是與談生結為夫婦,生有一個孩子。

過了兩年,談生心中實在好奇,忍不住,等到妻子夜裡睡著之後,偷偷拿燭火來看。只見妻子腰以上已經生肉,如人的模樣,以下則是枯骨。

妻子很快就察覺,醒了過來,說:「你辜負了我。我就快要復活,你就不能再等一年,竟然現在來照我?」

談生趕忙道歉。妻子哭泣不止,說:「和你的情義雖然永遠斷離了,然而我還顧念著我兒子。要是你窮得養不活他,暫且讓他跟隨著我吧。現在,我送你一樣信物。」

談生跟著妻子走進一家華麗的屋子,裡面器物等皆不凡。妻子拿出一件綴著珠寶的長袍,送給了談生,說:「你可以靠它養活自己。」接著,妻子撕了一塊談生的衣裾,離開了。

後來,談生拿著長袍前往街市,睢陽王家買了,得到千萬錢財。睢陽王認識那長袍,說:「這是我女兒的衣服,怎麼會出現在集市裡呢。肯定是盜墓出來的。」

睢陽王把談生捉拿過來,談生把真是情況說了,睢陽王不信,乃去察看女兒的墳墓,完好如故。挖出棺材一看,棺里果然有談生的衣裾,把談生的兒子叫過來一看,正像他女兒。

睢陽王這才相信了,隨即召談生,把珠袍還給他,認他為女婿,並上書朝廷冊封他兒子為郎中。

窮苦書生遇到美麗艷妻,是文人一貫以來的綺夢。但,談生怎麼跟骨髏生孩子,至今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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