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什麼是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 Payment)越來越頻繁的出現在大眾口中。我們每天的網購支付的款項幾乎都使用了第三方支付通道,還有國內大多數零售外匯公司,在支付通道這塊,幾乎與第三方支付對接。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通過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介面對接而促成交易雙方進行交易的網路支付模式。簡單點說,它就是買家和賣家之間建立的一個中立的支付平台,為買賣雙方提供資金代收代付,促進交易的完成。
自2010年6月開始,中國央行就開始對這些非銀行的金融機構開始監管,要求這些第三方支付機構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簡稱「支付牌照」或「第三方支付牌照」)。
從2011年到2015年間,央行一共分8批發出了270張支付牌照。這些牌照的有效期是5年,即每隔5年都要接受新一輪的審核。這幾年下來,目前持有央行許可的支付牌照公司還有247家。
央行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劃分
按照央行的劃分,第三方支付行業分為互聯網支付、商戶收單和預付卡這三個大的類型:
● 互聯網支付,即我們常說的線上/網路支付。網路支付又分為兩種:一種是面向個人的支付平台,比如我們熟知的支付寶、財付通、銀聯在線等等;另一種是面向企業提供的支付解決方案,這類支付平台有快錢、匯付天下等等。
● 商戶收單,基本對應的是線下支付:包括銀聯商務、拉卡拉、通聯等等。我們在商場購物、或在便利店買食品時,刷卡使用的pos機可能就來自以上這些平台。
● 預付卡:預付卡是以盈利為目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國內第三方支付平台主流的有:銀聯商務、銀聯在線、支付寶、微信支付、財付通、智付支付、快錢等等,國外典型的有Paypal、Worldpay等。
第三方支付與外匯
今年8月份,國內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遭到央行集中罰款。其中,環迅支付IPS(訊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罰150萬並沒收違法所得28.5萬。這家第三方平台是幾年前最先一批拿到央行支付牌照的。消息稱,環迅支付是因接入外匯平台而遭到投資者密集投訴。
在聚投訴平台上,有多則關於通過環迅支付投資外匯交易網站被騙的投訴信息。目前,隨著地方交易場所的強力清理整頓,部分從業人員開始轉向外匯交易,但這些外匯交易機構並未被監管層認可。
此前,因為IGOFX事件,導致國內外匯平台常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智付等數家暫停了業務,造成很多經紀商在支付通道上出現問題。9月初,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處以人民幣9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支付圈消息,9月中旬,央行上海總部對7家支付機構進行罰款;8月份更是開出34張罰單。從處罰情況來看也可見央行的對於支付機構監管決心和態度,同時也能反應出支付行業存在問題具有普遍性。
央行去年就曾表態,原則上一段時間不再核發新牌照。專業人士認為,今年預計第三方支付行業會通過整合等手段逐步壓縮到100家甚至更少。
第三方支付出現了這些「疑難雜症」
隨著市場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等違規事件層出不窮。各種風險和問題增加,困擾著監管機構,也干擾了這個行業的有序發展。
●問題一:風險管理放鬆、內控薄弱、泄露消費者支付和個人等敏感信息;
●問題二:備付金被挪用情況嚴重——支付機構以自身名義開設銀行賬戶,將客戶備付金以自身名義分散存入,依賴這些備用金賺利息。目前整個支付行業備用金約5200億元。這些備用金放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時能占支付機構總收入的11%;
● 問題三:支付機構超範圍經營——支付機構辦理跨行資金清算,變相行使了央行或清算組織的功能;
● 問題四:成為非法網站和公司吸收資金的渠道。比如違規為賭博網站提供支付服務,還有一些非法企業和個人依靠第三方支付介面非法吸收和代扣客戶資金。去年通聯支付、銀聯商務被罰超過3700萬元,原因就包括它們未落實商戶實名制、私自編造銀行卡交易信息。
以上問題的出現其實都能找到根源,即第三方支付行業還處在「寡頭壟斷」的局面。
比如到2016年第二季度末的第三方互聯網支付市場中,支付寶單家的市場份額達到43.39%,財付通緊隨其後,佔據16.95%,銀聯商務、快錢和匯付天下分別佔據15.44%、7.43%和8.94%。這5家支付機構在國內市場的佔比就達到了90.15%。
在移動支付領域,支付寶和財付通這2家加起來的市場份額就超過90%,形成雙寡頭的壟斷局面。
多數支付機構營收以通道手續費為主。而市場壟斷的結局必定是不良競爭和違規行為。
在如今的第三方支付市場,少數大型支付機構佔據了絕大多數市場份額,迫使其它中小型機構業務停滯不前,為了生存,它們不得不另謀出路,想辦法從其它邊緣渠道賺錢。
這正是形成以上幾大風險和問題的原因。比如挪用客戶備付金、甚至拿客戶備付金來炒房、炒股票或者賭博等行為層出不窮。2015年浙江易士被撤牌,原因包括挪用5000萬客戶備付金、超範圍經營支付業務等;廣東益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9億多元;上海暢購挪用客戶備付金高達數億元。這些機構不僅擾亂了支付服務市場的秩序,也破壞了消費者的信心。
央行出這些新政需留意
● 2016年8月央行給第一批支付業務資質續展時表示,一段時間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機構。
這使得支付牌照奇貨可居。有些機構有意高價收購牌照,比如美團點評、小米、唯品會、恆大集團等。消息稱,目前一個互聯網支付和預付卡資質牌照(不含備付金)的價格為3.5億元,如果有移動支付資質的話,起步價是5億。
● 今年1月央行明令,客戶備付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央行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統一放入指定賬戶,由央行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
● 建立網聯
網聯和銀聯都由央行設立,負責的是完全不同的兩個領域。網聯全稱為「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清算平台」,其實就相當於「第三方支付版的銀聯」,專門負責支付寶、財付通、微信支付等網路支付的清算。網聯成立的目的是:
1. 直接監管(第三方機構變相行使了央行才有的跨行清算職能,而網聯使這種情況得以避免);
2. 掌握具體交易和資金流動,制定金融監管和金融數據分析等;
3. 防止不法分子洗錢、套現等。
央行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及銀行要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網聯平台和業務遷移相關準備工作。2018年6月30日後,第三方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路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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