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沒當過幾天腦殘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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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把孩子哄睡後,老婆拿起手機看了一陣。「這個渣男,」她轉頭向我正色道:「我女兒長大後,絕對不允許她喜歡這種明星。」
她說的是一個歌手,最近網上關於他的話題很熱鬧,連我這種不看娛樂新聞的人也有耳聞,大概是情感糾葛與經濟糾紛的大雜燴和揪辮子大戰中的形象坍塌。不知為何,我想起97年電影『變臉』里的那句台詞——話說我也沒看過什麼上檔次的東西——「謊言、欺騙、混亂的信息,這情事/婚姻越來越像真的了」。
老婆一副憂心忡忡的樣子,似乎她已經看到女兒執迷不悟地成為了某個公眾渣男的迷妹。「還有人挺他,說他沒錯,簡直是顛倒黑白,」她看著熟睡的孩子:「我們不能把孩子教成這種腦殘粉。」
看她的樣子,我想不要再加重她的焦慮。無理由地維護偶像形象只是非理性追星的溫和舉動。多年前一部『神,再多給點時間』描繪了一個粉絲為買演唱會門票援交染上艾滋病的故事。這種劇情我還是不要告訴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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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的時候,誰沒當過幾天腦殘粉呢。我有個高中同學,瘋狂迷戀謝霆鋒。那時有個藥廠出了一個瀉停封的止瀉藥,她知道了,怒火中燒,給廠家寫信,指責人家打擦邊球,要求人家改名。我記得當時我還提醒她說,謝霆鋒自己都沒說什麼,你急個啥。她眉頭一皺,說,他哪有時間?
她和我比,只能算追星界的小字輩。我上小學三年級就瘋狂迷戀林憶蓮。上下學、課間,我都在唱她的歌。一群老大爺常在路口下象棋,也成為了我的聽眾。
「愛上一個不回家的人……」
母親在我課本里發現了林憶蓮的頭像,怒斥我:小孩子不學好,追什麼星!以後不許唱她的歌!
我哭著說:為什麼不讓我唱!我就喜歡她,她懂得歌頌愛情!
如果不是我沒錢又不會做飯,我一定離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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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位搞聲樂的老大哥告誡我說,孩子的偶像說不得。一次老大哥跟女兒說,那個什麼男孩唱得不怎麼樣啊,女兒就和他吵了起來。然後一路升級,老大哥質疑男孩的藝術水平,女兒質疑老大哥的人生成就。最終兩人不歡而散。
老大哥直叫屈,他們確實唱得不怎麼樣啊。
我說老哥,自己找來的偶像,最符合自己的眼光和價值。說一個人偶像不好,就是在說她眼光不行,怨不得人翻臉。只要她不幹出格的事,你就不用擔心。
我拿出手機,找到一首小虎隊的歌,放給他聽。
這唱得什麼玩意兒啊!
老大哥當年不也是小虎隊的迷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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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我們當年的偶像都沒把自己搞臭,或者搞的很臭。不過我有個女性朋友就沒這麼幸運了。她喜歡的健康陽光的男明星竟無一經得住時間的考驗——即毒品與美色的誘惑。
看著自己找來的偶像,形象一天天垮下去,為了維護自己在心中塑造的理想形象,不顧事實地自覺腦補,將一堆破爛打扮地「偉光正」,最終還不是想讓自己心裡好過一點?她先是不承認他們做過那些事,又說做那些事在一些國家是合法的,又過一陣她乾脆什麼都不說了。
她替他們辯解,縱然沒有什麼積極的意義,好像也沒有什麼損失,除了被人嘲笑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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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同學,畫畫頗有天賦,可是畫到一定水平再也上不去了。後來老師提起她,總是不禁感嘆,這孩子好東西見得太少了,不知道什麼是更好,自己就不會變更好。
當你見到更好的人、更優秀的人,你自然會發現,過去迷過的偶像,其實就那麼回事。當你發現你需要為一個明星開脫辯解的時候,證明這個明星已經沒有那麼好了。對於小孩子來說,她有她的偶像。即便這個偶像品行、專業都不怎麼樣,又如何呢?隨著她年齡增長,她見多了,也就沒那麼大執念了。
所以,我跟老婆說,我不計較孩子追什麼明星。只要她「不吃虧」,噹噹腦殘粉也就是那一陣的事。如果我們連那一陣子都不願意看到,或許我們應該更加努力,帶她去領略這個世界更好的那一部分。
呵呵
—完—
本文素材由 為某有實力當傑出渣男卻偏偏努力當陽光明星扼腕嘆息的>白肚皮拍拍<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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