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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口閉口要彩禮,房本加名字,你們拿自己當豬賣嗎?

嗯,看到這個問題(談了兩年準備結婚,男方家裡從來沒有提過彩禮,你怎麼看?),男方買了車和房子,準備了10萬塊錢彩禮,女方親媽還要加名字+再多要彩禮。看到這裡,我的氣就不打一處來。下面是我寫出來罵題主的(立黨:談了兩年準備結婚,男方家裡從來沒有提過彩禮,你怎麼看?)。

先問一下,彩禮是給你媽媽的呢,還是留給你倆自己用呢?如果是留給你倆自己用,可以借個幾十萬,「給」完再以「嫁妝」的名義全額送回來,把借來的錢全數還回去,皆大歡喜;如果彩禮是想直接全部留給你媽用的,張口就要50萬,對不起,男方無論在法律還是道德上都沒有砸鍋賣鐵供你媽吃喝玩樂的義務,沖你這態度,一百塊都不給你。

還有,男方的房子是男方爸媽出錢買的,你想加名字,沒問題,讓你媽或者你自己拿出房子現在價值的50%交給男方爸媽,立刻把你名字加上。如果你不打算拿錢,還以這種態度想空手套半套房子走,對不起,沖你這態度,不加。

男方辛辛苦苦攢出10萬塊錢給你媽胡吃海塞的,你跟你媽合夥還想把你賣出個更好的價錢?恕我直言,這不是結婚,這是賣淫。你結個婚就想訛走半套房子或者幾十萬彩禮的錢,你是翟欣欣本人吧?做人還能更無恥一點嗎?

當然,如果能分手,題主估計早分手了。根據知乎慣例,不捨得分手還來知乎上提問的女性朋友們,大概是因為未婚夫已經是她能找到的條件最好的了,以題主的外貌和身材,估計分手後再找一個連房子都拿不出來了,所以來知乎是想問大家如何在不分手的前提下逼男方再多出點血。

題主最無恥的一句話,就是這句,「我父母覺得好不容易把我養大,雖然不是說特優秀,至少都是很多人羨慕的,出來工作兩年就把我家女兒娶走了,也沒個交代」。。。就問一下,你男朋友的爸媽,不是辛辛苦苦地把他養大的么?出來工作兩年就跟你這種傻逼結婚了,你們家給了他什麼交代?

最後送題主一句話:見好則收,要不然等你分手後再過幾年找一個,鐵定連一套房子都拿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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