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人士應該守護住理性的底線——關於「孕婦跳樓事件」的長篇大論

和過去的孕產婦死亡一樣,榆林一院孕婦跳樓事件,總是可以引起輿論極大的熱情;同樣,和過去的孕產婦死亡一樣,事件本身並不重要,大家只是想要藉助這個事件來表達自己的看法,女權,人權,直男癌,惡婆婆,諸如此類;相信還是和過去的孕產婦死亡一樣,「忘卻的救主」很快就會降臨,事情也很快會過去,大家又會有新的熱點去追逐,又會有新的情緒去表達。

但是,這畢竟是一個孕婦的生命,她不應該僅僅作為一個看客的談資而存在。隨著一些事件細節的披露,作為一個婦產科醫生,我想撥開這些輿論的泡沫,從醫療的專業角度,儘可能理性的分析一下這個事件。

全文6000字,主要分以下幾個部分,可以挑感興趣的閱讀:

一、 事件中涉及到的一些產科問題的醫學科普。

二、 事件中各方可能存在哪些問題。

三、 這次事件可以讓我們總結出怎樣的教訓,從而可以在以後改善。

一、事件中涉及到的一些產科問題的醫學科普。

很多討論或者爭論,只是信息不對等的結果,大家只是在自說自話,而並不清楚專業上實際發生了什麼。如果把專業的內容理清楚說明白,我們就可以停止一些無謂的爭論,而把焦點放在真正重要的問題上。

所以,首先要理清專業信息。

1. 剖宮產和陰道分娩

這次事件的焦點,似乎在於:「到底是誰拒絕了剖宮產?」但是,這並不是一個正確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首先,這個孕婦應該需要做剖宮產,然後,如果誰拒絕了,那才是錯誤的。

但是,這個前提是不是存在,我們並不清楚。

對於分娩來說,絕對不是「剖宮產更好」或者「陰道分娩更好」,這麼一個簡單的選擇題。孕婦和胎兒的身體狀況,產程進展過程中的各種變化,都對分娩方式的選擇產生了巨大影響。可以這麼說,到底應該怎麼生,這是貫穿一個產科醫生整個職業生涯的問題。

田吉順:生孩子順產還是剖腹產好?這是五年前寫的一個回答,現在可以拿出來再看一下。

如果一定要用簡單的話說,那就是,選擇對母親和胎兒總的風險最低、獲益最大的方式;做出決策的人,主要應該是醫生。

是的,我沒有寫錯,決策人不是孕婦,也不是家屬,而是醫生。

因為,分娩方式是一個非常專業化的醫學問題。就好像對於癌症化療的病人,你自己能判斷使用什麼葯,以及藥物劑量嗎?你的家屬能判斷嗎?並不能,你需要的是醫生的專業建議。

如果在使用藥物上,不能由患者本人或者家屬來決策,那同樣是醫學的專業問題,分娩方式也應該交給醫生決策。

這裡就牽扯出兩個問題:患者的權利,醫生的擔當

很多人問,難道孕婦本人想做個剖宮產都不可以嗎?

孕婦要求剖宮產(Cesarean Delivery on Maternal Request),這是一個臨床上的熱點問題,同時也是一個爭議問題。也就是說,剖宮產手術,是不是一個孕婦自身的權利。

其實,任何在患者身體上的處理,患者本人都有絕對的權利,他們有權利最終決定自己是不是接受這樣的處理。也就是說,醫生可以給出建議,但是患者有權利不接受這個建議。這一點毫無爭議。

但是,患者是不是有權利要求在自己身體上進行處理呢?或者說,當患者要求給自己進行可能不利於自己的操作時,醫生是不是也要按照患者的意願去做呢?

說個極端的例子,一個健康患者因為抑鬱想要自殺,他要求醫生給她靜脈注射氯化鉀幫助死亡,醫生應該做嗎?

我想答案應該是很清楚的,這個時候,醫生要做的當然不是滿足這個患者的要求,幫助他自殺,而應該去緩解他的抑鬱癥狀。

現在,一個健康的孕婦,因為自己的各種擔心,而要求醫生給她做剖宮產手術,醫生應該做嗎?

在臨床中,確實經常會碰到孕婦要求剖宮產的情況,而她們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並不是出於自身權利的考慮,而只是對某一方面的過度擔心:比如怕痛,怕陰道脫垂,怕順轉剖,怕寶寶窒息,諸如此類。這其實只是產前焦慮的表現,而不是剖宮產指征。

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對於醫生來說,要做的不是簡單的順從孕婦要求,而是提供足夠的信息,並且給出對孕婦最有利的建議。

只不過,這個要求確實很難做到,因為,這需要醫生的擔當。

畢竟,生孩子是一個不確定的過程,你不能提前預知結果。醫生能做的,只能是根據當時的情況,按照專業原則作出判斷,選擇風險最小的那個——風險最小,但不是沒有風險;風險大小,只是意味著出現概率的大小。

只要醫生處理的病人足夠多,再小的風險也可能碰上,但是醫生不知道會在什麼時間,在哪個病人身上碰到。

當孕婦要求剖宮產時,而且很多時候,家屬也會要求,如果醫生拒絕了孕婦或者家屬的要求,就相當於風險轉嫁到自己頭上。一旦最終結果不理想,那醫生就要面臨麻煩。

其實,在醫生角度來說,簡單的順從孕婦要求,並不是最佳選擇。因為畢竟風險還是有大小的,如果孕婦根本就沒有剖宮產指征,那麼去做剖宮產的話,醫生其實是承擔了更大的風險。只不過,因為是順應了孕婦的要求,好像責任要孕婦或者家屬承擔。但事實上,還是要醫生承擔,因為只有醫生才是那個知道專業知識的人。

對於這次跳樓事件,最終結果是沒有做剖宮產,孕婦跳樓了。我們假想一下,如果醫生做了剖宮產,結果產後大出血,或者羊水栓塞,產婦死亡了,那會怎麼樣?畢竟,剖宮產手術會增加羊水栓塞的風險,如果那樣的話,是不是誰要求剖宮產,誰就是罪人了?

所以,分娩方式怎麼選,到底要不要剖宮產,應該由醫生根據專業情況做出判斷。醫生要做的,是嚴格遵守醫療原則,給出專業的建議。

2. 巨大兒

這次事件醫院聲明裡說,胎兒是「巨大兒」,所以需要剖宮產。關於巨大兒給出的依據是,B超測量雙頂徑9.9cm。而且聲稱,足月胎兒雙頂徑不超過9cm。

這是不符合專業性的。

首先,巨大兒的診斷標準,不應該單純根據雙頂徑判斷。其次,9.9cm的雙頂徑,只是稍微偏大一點,但還沒那麼誇張。40周胎兒雙頂徑平均值是9.5-9.7cm,這大了2mm的雙頂徑,真的不是多大問題。

而所謂足月胎兒雙頂徑不超過9cm,那就更不對了。事實上,超過37周的足月胎兒,如果雙頂徑不到9cm,我們都要擔心會不會是宮內發育偏慢了。

而且,即使是巨大兒,如果沒有妊娠期糖尿病,骨盆條件良好,即使8斤也可以陰道分娩。從對醫院產科醫生的採訪來看,孕婦身高164cm,骨盆情況良好,當時醫生也判斷其實是可以自己生的。

3. 臍帶繞頸

入院時簽的知情同意書上說,有「臍帶異常?」。看了對醫院產科醫生採訪才知道,這個臍帶異常指的是臍帶繞頸一圈。

臍帶繞頸是正常的!

臍帶繞頸是正常的!

臍帶繞頸是正常的!

重要的話說三遍都不夠。臍帶繞頸是正常現象,繞頸一兩圈都正常,不會引起什麼問題,更不是剖宮產指征。當有孕婦因為臍帶繞頸而緊張焦慮時,醫生要做的,應該是告知實情,緩解焦慮,而不應該添油加醋。

事實上,國外B超檢查根本就不查有沒有臍帶繞頸,因為這個真的

不!

重!

要!

4. 分娩鎮痛

大家都知道生孩痛,而且是非常痛。但是,因為痛的人實在太多了,於是大家反而不當回事了。

既然大家都痛,那就忍著吧?

但是,這句話邏輯上很奇怪。既然大家都痛,難道不是應該給大家止痛嗎?

這似乎真的和社會文化有關。在歐美國家呼籲將疼痛作為第五生命體征的時候,國內並沒有給予疼痛足夠的重視。也就是說,不僅僅是對於產婦,在整個醫學領域,我們對於鎮痛的重視程度都不夠。

其實,分娩鎮痛的方法有很多,包括藥物性和非藥物性的。藥物性的鎮痛,主要是硬膜外麻醉,也就是所謂的無痛分娩。丁香醫生的這篇深度報道,是我看到過相關內容中寫得最好的,沒有之一,強烈推薦!

這可能是對母親最偉大的醫學發明,中國卻只有 1% 產婦享受過。

至於非藥物鎮痛,包括自由體位,導樂陪伴,調節呼吸等等。鎮痛效果不如藥物,但是,在可以享受無痛分娩的女性只佔1%的情況下,國內可能真的只能先從這方面下功夫了。

5. 產前焦慮

這其實是最被忽視的一個方面。

很多人都知道產後抑鬱症,其實,產前抑鬱和焦慮,無論從發病率上,還是從程度上,都比產後抑鬱更嚴重。

至少70%-80%存在孕期焦慮情緒。這個焦慮指的是,不由自主的為不會發生,或者很小概率發生的事情而擔心,進而影響生活質量。在沒有什麼癥狀和檢查正常的情況下,你有沒有擔心過流產早產,有沒有擔心過畸形,有沒有擔心過胎兒有危險,然後進行各種各樣的檢查求證。

適度焦慮並沒什麼問題,但是如果明顯影響生活質量,甚至帶來軀體不適,那就是異常了。只不過因為發生率太高,所以大家不覺得這是異常。

到了分娩期,這種焦慮情緒到達頂峰。但是,這時候大家的關注點又都到了疼痛上,以為疼痛才是對產婦最大的打擊。

其實,疼痛只是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是「不知道疼痛什麼時候才能結束」的無力感,這種無力感會使產婦籠罩在巨大的恐懼之中。

很多產婦這時候只有一個想法:只要讓我最快的結束這場經歷,讓我幹什麼都行!

很多產婦的理性,在身體和心理的雙重打擊下,被徹底擊潰。

有些產婦在這個時候會做出一些出格的舉動,比如罵人,焦躁不安,甚至撕咬,這正是這種雙重打擊的結果。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產婦提出剖宮產,醫生是需要認真評估的,不能被產婦的要求帶走,必須作為專業人士冷靜的堅守原則。同時,也應該給於足夠的支持,儘可能的解決問題。

遺憾的是,這種心理上的需求,被劇烈的疼痛掩蓋了,無論是醫生還是家屬,都沒有給於足夠的重視。

二、事件中各方可能存在哪些問題。

雖然有了一些採訪,但是整個事件的信息還是有限,我們只能從已經披露出來的信息中做出一些推斷。

1. 醫生

醫院的聲明說,這次事件和醫院完全沒有關係,這有些急於為自己開脫了。從現有信息來看,很難認為醫院毫無責任。

比如前面提到的,對產婦產程的關注以及心理上的安撫。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孕婦到底有沒有剖宮產指征?如果有,到底是什麼?而目前醫院提出來的,都不能作為剖宮產指征。

如果這個孕婦有很強的剖宮產指征,醫院應該很容易就把這一條列出來,而不至於說些雙頂徑9.9cm、臍帶繞頸這樣的理由。而且,從醫院提供的護理記錄單來看,孕婦當時宮口近開全,也就是馬上可以進入第二產程用力了。而且接受採訪的產科醫生也說,她查了宮口,進展還正常,她也認為「不是非要剖腹產」。

基於以上信息推斷,孕婦當時的情況並沒有很強的剖宮產指征,是可以陰道分娩的。因此,從醫生角度上說,醫生並不想給她做剖宮產手術。

2. 家屬

家屬方面提供的信息有限,而且主觀信息居多,因此難以做出合理推斷。

不過,作為外行來說,整個分娩過程中,家屬應該是不清楚發生了什麼。而且,在產程進展良好,孕婦身體情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了產婦和孩子雙方的利益,家屬應該也不想做剖宮產。

3. 孕婦

作為死者的孕婦,大家都不會去作討論,畢竟要給與逝者應有的尊重。但是,既然是一個自殺事件,那麼死者當事人,也是重要的一方。

從前面分析來看,當時的情況是,產婦身體狀況良好,產程進展也還可以,無論是醫生還是家屬,從產婦自身利益出發,都不想做剖宮產。而唯一想要做手術的,就是產婦本人。

而產婦本人之所以想要手術,是因為前面提到的,在疼痛和恐懼的雙重摺磨下,她的理性被擊潰了。

醫生和家人都沒有給到足夠的支持,都沒有滿足她的要求。她的恐懼和痛苦完全無處排解,最終崩潰,做出了這麼一個極端的選擇。

其實,類似這樣的情況,在臨床上一點都不少見。因為產前的焦慮是非常普遍的,很多產婦分娩時吵著要剖宮產,看上去好像是要脫離疼痛,實際上是想儘快結束這場折磨,脫離恐懼。

這種時候,產婦是失去理性的,醫生通常會去和家屬溝通,然後和家屬一起安撫產婦。甚至會用些欺騙的手段。比如,再過1個小時,你就能生出來了(其實,可能再過2個小時也不行)。比如,這麼用力,在屏3口氣就給你接生啦(其實,可能再屏30口氣也不行)。這樣一個確定的目標,會讓產婦看到希望,讓她有個盼頭,她會繼續忍受下去或者努力下去。

所以,雖然臨床上經常會出現這種產婦要求剖宮產,但是最終被拒絕的情況,但類似的極端事件確實是很罕見的。我們總是要找個方法去解決問題。

說到這裡,大家會感覺,我這是在把髒水往產婦身上潑,是對死者的不尊重。事實上,這不是什麼潑髒水的問題,產婦當時的狀態,已經不是她本人了,她被一種極端的心理狀態所驅使,最終做出了一個極端的選擇。

這其實是心理疾病帶來的結果。

當我們的心臟受到嚴重創傷時,會因為心臟功能的嚴重損傷而失去生命。這時候,我們會說,是心臟的問題,奪取了患者的生命,而不會說是患者這個人不好。

同樣的,當一個人的精神受到嚴重打擊時,她的心理也受到了嚴重的損傷,這個損傷指引著她,終結了自己的生命。這同樣是疾病奪走了她的生命,只不過疾病是來自於她的心理,我們同樣不能說是患者這個人不好。

軀體上和心理上的疾病,都會威脅生命。我們要做的,是如何治療和緩解疾病,而不是去做什麼好壞的價值觀評判。

真的不要小看這個焦慮情緒,不要覺得「她怎麼能如此失去理智呢?」就好像遠遠的觀賞懸崖,和自己身臨峭壁之上,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任何人,都會有被焦慮和恐懼打敗的時候,只是不同人的臨界點有所差異而已。

三、這次事件可以讓我們總結出怎樣的教訓,從而可以在以後改善。

當出現這種死亡事件時,我們本能的是要找到「兇手」,要找到負責的那個人,這其實是一種「復仇」的心態。好像找到兇手,嚴懲兇手之後,逝者就可安息,問題就會得以解決。

但是並非如此。

其實很多事情,我們找不到那個「兇手」;而找到兇手,也不意味著問題的解決。

尤其是醫學上,人類可以解決的問題實在有限。既然我們並不能如我們所想的把握自己的命運,那麼又可以為一個人的死亡承擔多少責任呢?

這麼說,並不是說要為哪個人開脫,責任當然是要承擔的;但是,在我們「追兇」的過程中,也應該保持理性,而不能讓人承擔過度的責任。

我相信,在整個事件中,醫生和家屬,沒有一個希望產婦死去,如果他們知道會是這麼一個結果,他們一定會是另外的選擇。而對於產婦來說,如果當時她的理性沒有被擊潰,她也絕不會做出這樣的決定。但是沒有如果,畢竟事情已經發生。

所以,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們的目的不是追責,而應該是儘可能的發現問題,然後考察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哪些可以做的更好,怎樣才能儘可能的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我想,這才是對逝者最大的告慰。

既然是醫療事件,我想最需要反思的,應該是醫務人員。畢竟,我們確實對產婦的心理建設沒有足夠的重視,我們也沒有對產婦的疼痛,給予最大程度上的緩解。這不是哪個人的問題,而是在現今的國內醫療領域,普遍存在的情況。

如果因為這件事,我們可以對孕婦心理給予足夠的重視,甚至可以因此而推進國內無痛分娩的開展,我想,這都會是有意義的事情。

對於醫患雙方來說,醫生要做的是擔當,家屬要做的是理智。但是這兩點,對於這兩個群體來說都太難了。更多時候我們看到的,是擔當的醫生被不理智的家屬訛詐侮辱,理智的家屬被不敢擔當的醫生欺騙而承擔更大的損失。

確實,對於處在事件之中的人來說,為了自身利益,人性的弱點總是會被凸顯出來;這種情況下,當事雙方哪怕有一點擔當或者理智,都是不容易的。但是,對於諸位看客來說,我們沒有牽涉其中,我們要做的,不應該是推波助瀾添油加醋,那樣做無助於問題的解決;而是應該儘可能的創造環境,讓醫患雙方能夠有機會付出一點擔當和理智。

而作為醫療專業人士,我們要做的,應該是儘可能的守護住理性的底線。

畢竟,在疾病面前,我們都是弱者;相互扶持一把,或許才可能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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